无可救药 发表于 2010-5-26 13:32

古话说, 宁可跟讨饭的妈, 不跟做官的爹的.
yanghiro 发表于 2010-5-26 14:3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顶这句!不过,LZ女友活了那么多年,现在想多为自己活一点了,所以我们应该支持。

Gelato 发表于 2010-5-26 13:33

想知道小三比那男的小多少?
从认识到勾引成功花了多少时间?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0-5-26 13:33

xiaoqin 发表于 2010-5-26 13:35

终于有人来澄清了。红字部分就是我一直有所怀疑的,不仅仅针对母亲拿到抚养权后是否还能获得这个利益, ...
无可救药 发表于 2010-5-26 14:26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也是我想不明白的地方。看意思这位妈妈也是德国学生毕业,也打过工,德国籍母亲生个孩子政府补贴三年养老,自己等孩子上幼儿园再去做份工。也许没母语环境那么能有发展空间,但是骨肉不分离多好啊。而且让别人去教育我的孩子,,,,,,,,我真的没有哪个肚量,特别还是自己一手带大的。
还有一层,别拍我,我承认我阴暗了点,,,,,,是不是还想用两个孩子离间前夫和小三阿。。。

无可救药 发表于 2010-5-26 13:35

哪位高人来解释下, 小孩子和母亲的教育及医疗费用在离婚后就真的无法保障了吗?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0-5-26 14:3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照LZ的理论是,母亲自求多福啦,孩子的福利只要跟老爸还是有保障的。

xiaomeng 发表于 2010-5-26 13:36

追求爱情, 可以; 放弃过期的婚姻, 可以。 但是, 请先把帐单付清, 这个帐单, 起码值男人的一 ...
DLIII 发表于 2010-5-26 14:2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没错。

所以我认为,她在知道小三的情况下,立刻带孩子回德国,在德国找律师,起诉离婚。现金是没有了,因为她前夫早有预谋,但至少,养老金,抚养费她是能拿到的,而且她就应该拿,这是她的权利。

当年,打网球的BORIS的前妻,就是立刻带孩子,在美国起诉离婚的,因为美国的法律对他前妻有利。佩服啊!

yanghiro 发表于 2010-5-26 13:37

xiaoqin 发表于 2010-5-26 13:37

而且楼主朋友都入籍了,他的三金五险什么的中国还承认不。这一块是我的盲区,请懂政策的朋友上来讲讲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0-5-26 13:37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0-5-26 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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