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quaspirit
发表于 2010-5-26 13:40
yanghiro
发表于 2010-5-26 13:41
☆★☆★☆
发表于 2010-5-26 13:41
没错。
所以我认为,她在知道小三的情况下,立刻带孩子回德国,在德国找律师,起诉离婚。现金是没有 ...
xiaomeng 发表于 2010-5-26 14:36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好主意啊,楼主的朋友太不知道保护自己的权益了,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0-5-26 13:42
xiaoqin
发表于 2010-5-26 13:47
是小孩的爸爸私人买单, 还是小孩爸爸的公司买单?
看这里, 楼主的朋友真有点傻, 为什么非要让前夫 ...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0-5-26 14:4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楼主朋友的离婚条件究竟如何,我们外人也不知道。
但是看结果,好像楼主朋友没拿到什么。。。。我觉得还是有点软了,或者说没请好律师,人也不够精明
yanghiro
发表于 2010-5-26 13:48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0-5-26 13:48
heaven1230
发表于 2010-5-26 13:49
楼主朋友的离婚条件究竟如何,我们外人也不知道。
但是看结果,好像楼主朋友没拿到什么。。。。我觉得还 ...
xiaoqin 发表于 2010-5-26 14:47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关键是律师,话说好的律师真是一分价钱一分货啊
xiaoqin
发表于 2010-5-26 14:04
还有两个拿德国护照的中国人在中国民政局办离婚可以不。
xiaomeng
发表于 2010-5-26 14:13
或许,
1。前夫绝对耍了手段,拿走了全部的现金,她没有钱,而且当时在经济上,她还依靠他。带孩子回德国,需要安家费,或许她没有这笔安家费。
2。 LZ朋友当时还是爱她前夫的,不想离婚,也没有想到前夫会真的要和她离婚。错过了好时机,而且人在那种状况下,思维是混乱的, 我的理解. 她还仍然替她的前夫考虑。估计是她的前夫,利用了她的心软,和她对他的爱意,定下了这个不平等的离婚协议。男人对女人没有感情了,在钱上是计较的,这时人品就重要了,如果是厚道的男人,或许还心怀愧疚,抚养费是负担的,养老金是给的,可惜,她的前夫不是厚道的人。
3.家庭的经济大权.看来还是要抓住. 走可以,尊重你追求幸福的权利, 但你的账单还是要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