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uzuzu
发表于 2010-6-22 22:07
小五妈说过,打孩子是罪过,不管是来还债还是讨债的。
打胎对女性健康有危害,也许以后都做不了母亲了 ...
最恨注册 发表于 2010-6-22 21:5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该LZ这么着, 如果再找不到合适的下家, 这一辈子肯定是毁了.
wakaka
发表于 2010-6-22 22:09
我们的孩子在中国出生以后,我们去上海德国领事馆签署过文件,当时孩子的爸爸说我要去签字,证明他是
孩子 ...
alia1017 发表于 2010-6-22 22:05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找个你认识的德语好的
带你去一个免费的法律咨询问清楚先
serenita
发表于 2010-6-22 22:11
大家好,我是去年刚来到德国的中国妈妈,四年前在我的家乡认识了孩子的爸爸,那些日子在中国很开心,快乐
...
alia1017 发表于 2010-6-22 20:2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还是找律师吧,
我也担心因为不了解具体背景,
给你出错主意。
himmelblau
发表于 2010-6-22 22:11
最恨注册
发表于 2010-6-22 22:13
用小五妈说吗?我自己也是佛教徒,我自然知道,我还是医版斑竹,这点常识我还是有的。
但是,你觉得这样对孩子好吗?如果爱孩子,就该给他一个健康成长的环境,虽然我一天到晚叫嚣着不要婚姻只要孩子,但是,我绝对不会这么做,因为,我宁可自己背负下18层地狱的罪孽,也不愿意孩子跟着在世上受苦,我宁可自己万劫不复。
另外,避孕知道的吧?这里涉及到太多隐情了,不想深入,怀孕不是一个人错,两个人都有责任!
月牙丨突 发表于 2010-6-22 22:05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恩。未婚先孕的,想打胎就打胎吧。
等你以后有了孩子,说不定想法会改变。
又及:你火气满大的嘛。
lachen69
发表于 2010-6-22 22:14
最恨注册
发表于 2010-6-22 22:14
该LZ这么着, 如果再找不到合适的下家, 这一辈子肯定是毁了.
zuzuzu 发表于 2010-6-22 22:07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觉得她来德国之前应该先结婚,好歹有点保障。哎,马后炮有什么用。
testhula
发表于 2010-6-22 22:17
说实在话吧,外国人在德国遇到法律纠纷的确是比较弱势一点,又是初到德国语言不通的。难
himmelblau 发表于 2010-6-22 22:1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看来既然LZ想带孩子回国,如果国内有后盾有关系,最好的办法是抱上孩子打包回家
爱上茉莉花
发表于 2010-6-22 22:18
现在说这些干嘛?
没结婚也不是说就不能有娃娃。
看个人咋个想的,
看个人想咋个安排自己的生活。
...
serenita 发表于 2010-6-22 22:0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5_394:}
anniniu
发表于 2010-6-22 22:19
北京难道还有中国使馆呀?
月牙丨突 发表于 2010-6-22 21:47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是我没看仔细, 小五妈写得没错。
himmelblau
发表于 2010-6-22 22:20
anniniu
发表于 2010-6-22 22:20
回复 53# 小五妈
没错没错,应该只有我一个人理解错了。
himmelblau
发表于 2010-6-22 22:21
橙子色的猫
发表于 2010-6-22 22:22
事已如此翻那些旧账还有什么用?
还是找律师吧,如果没钱找律师就请同城的中国朋友帮忙打听一下德国有专门保护儿童和妇女的组织,各个城市都有,听他们的建议。
从现在开始要注意偷偷收集证据,比如你俩的对话,你要录下来。如果又打你,打伤的地方要照照片。
lachen69
发表于 2010-6-22 22:22
月牙丨突
发表于 2010-6-22 22:23
月牙,不是每个人一辈子都会顺遂的。很多结婚十几年后离婚的夫妻,他们当初也是相爱才要了孩子。
父 ...
himmelblau 发表于 2010-6-22 22:2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结婚后离婚,和未婚先孕不是一回事。
女人,就算不是为了孩子,就算是为了自己,也得想清楚一些事情,特别是把另外一个生命带到世界上来,更应该想清楚,因为,这涉及的就不单单是自己了。
在没有成熟的条件的时候,就该做好避孕措施。
wakaka
发表于 2010-6-22 22:25
如果她是德国籍,真得很容易判决。就因为不是德国籍,感觉变数很大。
himmelblau 发表于 2010-6-22 22:2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lz现在只能找律师说清楚她的状况再看了
其实她lg打她多好的事儿啊,没报警可惜了
但是搜搜周边证据应该也还有戏
如果能找到明确的男方不利证据就好了
小五妈
发表于 2010-6-22 22:26
这个要看 lz以后到底打算在哪个国家生活?
1. 德国。 首要问题就是生存问题,她如果不能工作,估计 ...
serenita 发表于 2010-6-22 21:57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好头疼{:5_392:}
beatrice2006
发表于 2010-6-22 22:26
宝版有个妈妈费了好多周折把孩子的中国籍给搞回来了.
zuzuzu 发表于 2010-6-22 21:45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怎么搞的?我也不想断孩子退路
中国人长居,在德国住了8年以上的,孩子在德国生ms只能是德国籍
小五妈
发表于 2010-6-22 22:27
小五妈说过,打孩子是罪过,不管是来还债还是讨债的。
打胎对女性健康有危害,也许以后都做不了母亲了 ...
最恨注册 发表于 2010-6-22 21:5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又不是金口玉言,我那么一说,你那么一听就完了
wakaka
发表于 2010-6-22 22:28
结婚后离婚,和未婚先孕不是一回事。
女人,就算不是为了孩子,就算是为了自己,也得想清楚一些事情 ...
月牙丨突 发表于 2010-6-22 22:2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月牙
很多未婚但是有孩子并且过得很好的
也有很多结婚,生了孩子,但是离婚收场,孩子大受伤害的
但是在当初做出决定要孩子的时候,双方都是相爱的,后面发生的事情谁也不能预测
zuzuzu
发表于 2010-6-22 22:28
结婚后离婚,和未婚先孕不是一回事。
女人,就算不是为了孩子,就算是为了自己,也得想清楚一些事情 ...
月牙丨突 发表于 2010-6-22 22:2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5_394:}
理智的人, 做任何事都会对别人负责, 对自己负责
小五妈
发表于 2010-6-22 22:29
还是找律师吧,
我也担心因为不了解具体背景,
给你出错主意。
serenita 发表于 2010-6-22 22:1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那是,找律师是王道
himmelblau
发表于 2010-6-22 22:29
月牙丨突
发表于 2010-6-22 22:30
怎么搞的?我也不想断孩子退路
中国人长居,在德国住了8年以上的,孩子在德国生ms只能是德国籍
beatrice2006 发表于 2010-6-22 22:26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回国生就可以了
皮球
发表于 2010-6-22 22:33
本帖最后由 皮球 于 2010-6-22 22:35 编辑
回复 1# alia1017
孩子是德国籍,你是随孩子得到德国居留的。所以你的孩子的抚养权根本就在你手里,这与你和不和你男友住在一起无关。他想要孩子的抚养权,是须要和你打关司的,一般很难赢。你男友是孩子的生父,他一定要付孩子的抚养费的。这和你们结没结婚没关系。有关系的是你的抚养费的问题,你没结婚他没有义务付的,但结了婚如果婚龄不长的话他也不用付太多,甚至可以不付。至于谁付请LZ问律师吧,如果德语不好可以找专为中国人打关司的律师,中文报纸上有广告。不要找中国律师,因为中国法律和德国的很不同。
testhula
发表于 2010-6-22 22:33
结婚后离婚,和未婚先孕不是一回事。
女人,就算不是为了孩子,就算是为了自己,也得想清楚一些事情 ...
月牙丨突 发表于 2010-6-22 22:2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5_377:}道理确实是这个道理
不过,行使起来可能会有这样那样不得已的原因
为人父母的不能把孩子当儿戏是真的{:5_358:}
未婚要孩子,然后分手的德国人我见了好几对了{:5_386:}
月牙丨突
发表于 2010-6-22 22:34
万物是在不停变化发展的。
不过这个贴也算是给未婚女孩们一个警示。
himmelblau 发表于 2010-6-22 22:2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其实,我脑海出现的是娄婧,她妈太可恨了,当初,她妈肯定是希望利用肚子里的孩子出国的,结果呢,那个黑人失踪了。等娄婧长大了,又把她推到了风口浪尖,来承受新一轮的伤害。
相比较而言,我更欣赏国家男排的那个黑小伙的妈妈,起码人家当时是男未婚女为嫁,虽然未婚先孕,男人失踪了,但是,起码那个男孩被带的很好
beatrice2006
发表于 2010-6-22 22:34
你回国生就可以了
月牙丨突 发表于 2010-6-22 22:3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知道{:5_367:}
不是想知道别的情况下,真的也行得通的办法
湿润乐意
发表于 2010-6-22 22:36
我们的孩子在中国出生以后,我们去上海德国领事馆签署过文件,当时孩子的爸爸说我要去签字,证明他是
孩子 ...
alia1017 发表于 2010-6-22 22:05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所有的文件,包括能证明你们什么时候入境的。他的财务状况的文件,都要收集,复印也行。找人证明在德国期间,你带孩子的时候多。你说的国内那个文件,很重要。就算你男友拿走了,去国内问,他们应该有底。
还有,千万不要离开孩子!千万!他如果强行带走孩子,你可以先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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