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üte 发表于 2010-6-22 23:12

Buergerliches Gesetzbuch
    Buch 4 - Familienrecht (§§ 1297 - 1921)   
    Abschnitt 2 - Verwandtschaft (§§ 1589 - 1772)   
    Titel 5 - Elterliche Sorge (§§ 1626 - 1698b)   
Gliederung.§ 1626a
Elterliche Sorge nicht miteinander verheirateter Eltern; Sorgeerklaerungen.
(1) Sind die Eltern bei der Geburt des Kindes nicht miteinander verheiratet, so steht ihnen die elterliche Sorge dann gemeinsam zu, wenn sie

1.erklaeren, dass sie die Sorge gemeinsam uebernehmen wollen (Sorgeerklaerungen), oder
2.einander heiraten.

(2) Im Uebrigen hat die Mutter die elterliche Sorge.

wakaka 发表于 2010-6-22 23:12

你家只要有一个保留中国国籍的,孩子就算有德国籍,以后你们要回中国定居,孩子应该还是有机会重新入中 ...
凌星星 发表于 2010-6-22 23:1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5_377:}

月牙丨突 发表于 2010-6-22 23:13

操作起来不容易
小五妈 发表于 2010-6-22 23:1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肯定不会比入中国籍难吧?我目前听说的,世界上最难拿的国籍是朝鲜,其次差不多就是中国了。

wakaka 发表于 2010-6-22 23:13

Buergerliches Gesetzbuch
    Buch 4 - Familienrecht (§§ 1297 - 1921)   
    Abschnitt 2 - Verw ...
Blüte 发表于 2010-6-22 23:1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听说lz德文不好{:5_387:}

月牙丨突 发表于 2010-6-22 23:14

这个搞笑
小五妈 发表于 2010-6-22 23:1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国内法律课学的东西忘的差不多了,就记得这个领土问题了,汗,我很爱国

Blüte 发表于 2010-6-22 23:14

听说lz德文不好
wakaka 发表于 2010-6-22 23:1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呼唤carin{:5_395:}

月牙丨突 发表于 2010-6-22 23:14

听说lz德文不好
wakaka 发表于 2010-6-22 23:1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4_283:}那个谁不来了

最恨注册 发表于 2010-6-22 23:14

本帖最后由 最恨注册 于 2010-6-22 23:17 编辑


你现在没有做错任何事情。你的男友没有权利利用警察对你做任何事情。因为孩子是你的。和孩子在一起,你就有优势。

为了不必要的麻烦,我建议你搬家,或者去找Frauenhaus。不要让你男人知道你住哪里。看不见孩子,他也没有权利报警。因为你也有抚养权和监护权。只要你没虐待孩子,他不能利用德国强力机关做任何事。要做,也是等法庭判决后。
湿润乐意 发表于 2010-6-22 23:1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楼主好像没有钱。Frauenhaus给零花钱吗?
要是动真格的了,赶紧让他先付孩子的抚养费。然后就是找律师,如果留在德国,还有安身立命的问题。

Blüte 发表于 2010-6-22 23:15

听说lz德文不好
wakaka 发表于 2010-6-22 23:1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俺前面解释过啦。

alia1017 发表于 2010-6-22 23:15

我现在也恨自己啊,在德国无亲无故的,想做什么都不行,就连想保护自己和孩子都还要
找大家咨询,我现在就怕他和他的家人在一起出什么鬼主意
来拿走孩子,或者是逼我自己放弃。
他曾经跟我说过他可以马上让我回中国,但我要签字说明孩子给他抚养
但是我没有答应,就连他和我共同的一个朋友
也是德国人,还是他是旧同事都跟我说不要签任何字
但是他忘了我现在拿的签证有三年有效期。

wakaka 发表于 2010-6-22 23:15

你现在没有做错任何事情。你的男友没有权利利用警察对你做任何事情。因为孩子是你的。和孩子在一起,你 ...
湿润乐意 发表于 2010-6-22 23:1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觉得,怎么着也是孩子爹,不给见也不好吧
反正尽可能站在孩子角度做决定,多为孩子考虑
抱着这个思想日后争抚养权应该也有利吧
抚养权嘛,总要看怎么对孩子好咯
我自己想得{:5_367:}

湿润乐意 发表于 2010-6-22 23:16

楼主好像没有钱。Frauenhaus给零花钱吗?
最恨注册 发表于 2010-6-22 23:14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零花钱可能没有多少,但管吃管住。

serenita 发表于 2010-6-22 23:16

呼唤carin
Blüte 发表于 2010-6-22 23:14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4_293:}

Blüte 发表于 2010-6-22 23:17


serenita 发表于 2010-6-22 23:16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4_301:}

凌星星 发表于 2010-6-22 23:17

娄被带的也不错啊,很乐观向上的一个女孩子。我上次回国看到她主持智力大冲浪,貌似也算是主播新秀了。
himmelblau 发表于 2010-6-22 22:46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不容易,单亲家庭的孩子建立自信,单亲妈妈或爸爸不多用心的话是很难的。

wakaka 发表于 2010-6-22 23:17

我现在也恨自己啊,在德国无亲无故的,想做什么都不行,就连想保护自己和孩子都还要
找大家咨询,我现在就 ...
alia1017 发表于 2010-6-22 23:15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既然他让你写这个东西,说明现在抚养权是你的咯,那你怕啥啊
再来你签证跟孩子的又不跟他,他想赶你走,做梦啊

就是吓唬你
你别理他放啥p了,做自己该做的事情
找律师

serenita 发表于 2010-6-22 23:18

我觉得,怎么着也是孩子爹,不给见也不好吧
反正尽可能站在孩子角度做决定,多为孩子考虑
抱着这个思 ...
wakaka 发表于 2010-6-22 23:15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孩子爹孩子妈的,
听听那个男滴说的话,
还是不要有幻想才好。

Blüte 发表于 2010-6-22 23:18

{:4_284:}俺就是瞎插嘴的。飞回去是为了要中国国籍的,花花
beatrice2006 发表于 2010-6-22 23:0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serenita 发表于 2010-6-22 23:19

好头疼
小五妈 发表于 2010-6-22 22:26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就是!
{:4_287:}

alia1017 发表于 2010-6-22 23:21

回复 210# 月牙丨突


    谢谢你,我到还真没想到走这一步
其实为了孩子我原本是希望好好和他谈谈
但没想到首先他不承认他打我,再来就是
他居然说都不说一声就搬到他妈妈家住
三天电话都不打回来,我打他电话也不接。

最恨注册 发表于 2010-6-22 23:21



既然他让你写这个东西,说明现在抚养权是你的咯,那你怕啥啊
再来你签证跟孩子的又不跟他,他想赶你走,做梦啊

就是吓唬你
你别理他放啥p了,做自己该做的事情
找律师

wakaka 发表于 2010-6-22 23:17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5_377:}

实在怕他们强走孩子,就要求他来看孩子时第三方在场。或者叫警察来。

湿润乐意 发表于 2010-6-22 23:21

我觉得,怎么着也是孩子爹,不给见也不好吧
反正尽可能站在孩子角度做决定,多为孩子考虑
抱着这个思 ...
wakaka 发表于 2010-6-22 23:15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现在的问题是,那个男的有可能抱着孩子跑掉。如果他躲起来,楼主哭都来不及。我听说过,有德国人跑到澳大利亚的乡下。女的借助国际警察全球找都没用。

要让孩子见父亲,享受父爱,当然好。但还是法庭裁决以后吧!现在危险太大。如果是我,早打机票回国了。要不然男的向德国和欧盟边境警察申请,母女都不能离境了。

江南春 发表于 2010-6-22 23:22

不可思议,我觉得这倒是件好事,如果有人离婚想带孩子回国的话
小五妈 发表于 2010-6-22 21:4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那个案例的父母都是中国人。对这件事没有参考价值。

wakaka 发表于 2010-6-22 23:23

孩子爹孩子妈的,
听听那个男滴说的话,
还是不要有幻想才好。
serenita 发表于 2010-6-22 23:1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管那男的呢
关键是在庭上要让法官相信lz是为孩子好,啥都为孩子想滴
然后收集那男的想感lz回国,不让孩子见妈的证据(电话录音)

反正,既然要打官司了
早做准备嘛

月牙丨突 发表于 2010-6-22 23:23

现在的问题是,那个男的有可能抱着孩子跑掉。如果他躲起来,楼主哭都来不及。我听说过,有德国人跑到澳 ...
湿润乐意 发表于 2010-6-22 23:2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可是MM,很多人是不愿意回国的。

我是再也不会劝人回国了,每个人的想法不一样,如果真想回国,肯定没这个帖子了。

皮球 发表于 2010-6-22 23:23

我们当初要这个孩子也是考虑了很久,和双方的家人都沟通过,才决定要的,而且当时也没
想过说以后大家会走 ...
alia1017 发表于 2010-6-22 22:3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LZ,我在146楼已经回你了。

wakaka 发表于 2010-6-22 23:24

现在的问题是,那个男的有可能抱着孩子跑掉。如果他躲起来,楼主哭都来不及。我听说过,有德国人跑到澳 ...
湿润乐意 发表于 2010-6-22 23:2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lz也可以报警说怕男的抢孩子的
不是只有男人可以耶{:5_371:}

Blüte 发表于 2010-6-22 23:25

现在的问题是,那个男的有可能抱着孩子跑掉。如果他躲起来,楼主哭都来不及。我听说过,有德国人跑到澳大利亚的乡下。女的借助国际警察全球找都没用。

要让孩子见父亲,享受父爱,当然好。但还是法庭裁决以后吧!现在危险太大。如果是我,早打机票回国了。要不然男的向德国和欧盟边境警察申请,母女都不能离境了。湿润乐意 发表于 2010-6-22 23:2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看我前面贴的关于Sorgerecht的东东,他们没结婚, 父亲根本没有Sorgerecht, 孩子出国跟国籍毫无关系。

湿润乐意 发表于 2010-6-22 23:26

楼主,如果你现在还住在原来的房子里,男友不在。好好把家里翻翻,找找他的银行单据,有了银行信息,以后要抚养费比较容易。如果你有朋友,尽量办到朋友家去。家里的东西,什么值钱拿什么,别客气。

你可以去医生那里验伤,去警察局提起刑事诉讼。甚至可以要求法院开保护令。因为你男友有伤害你的先例,法院可以限制他的行动,不允许他靠近你。在法院他有了坏的案底,你争取孩子把握更大。

皮球 发表于 2010-6-22 23:26

既然他让你写这个东西,说明现在抚养权是你的咯,那你怕啥啊
再来你签证跟孩子的又不跟他,他想赶你走 ...
wakaka 发表于 2010-6-22 23:17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正解{:5_377:}
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查看完整版本: 孩子的抚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