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惠姐
发表于 2011-1-18 15:43
对孙滢事件的最后声明:
1.关于我发帖子的原因:
我之所以在萍聚上发帖子,是因为事情出了以后,孙滢根本不给我任何能联系到她的机会,也不给我任何解释或者解决办法。
我给她打电话,她都不接,更不会联系我,我是实在无奈了才到论坛上发帖的,希望她能在舆论压力下能和我联系一下,能把这个事情解决一下。
但是孙滢放弃了所有的解释机会,根本不愿意解决事情,到今天16天了,除了她在网上发表一些颠倒黑白的话以外,她仍旧不联系我,不接我电话,不给我任何能正面和她谈的机会。所以我觉得她是已经决定公了了,那么这件事情就完全交给警方和律师处理,在论坛上和她进行无谓的口舌之战真的没有任何意义,我不会就此事再在网上发表任何言论。
最近我也要考试了,要把更多的精力用在学习上,所以我不会再理会孙滢说的任何颠倒黑白的话,我想公正自在人心,每个明眼人心里都明白谁是谁非。
2.关于帖子里孙滢的信息:
孙滢的信息,不是我人肉来的。她的信息都是她自己保存在卖给我的电脑的硬盘里的。我是在咨询律师以后才打开看的,律师的原话是:这个电脑她在卖给你的时候,自愿把自己的信息一同卖给你,你拥有对电脑和电脑内信息的所有权,公开这些信息是不违法的。而且至今,我也只是提及了她少量的信息,并且都是有遮盖的,即使在和小柔MM商量发天涯贴之前,我还决定先给她父亲打个电话,如果不用闹到天涯上,最好不要,因为她的父母是无辜的。
3.关于电脑鉴定等证据:
我现在手上的证据不是只有这个电脑鉴定单,我已经让电脑店做了具体的对主板和硬盘的检查,鉴定结果可以证明这个主板在我买电脑的日期之前就坏了,这些证据我已经提供给律师,因为现在是一个司法过程,也请大家耐心等待司法判决,在网络上我没有义务也没有权利私自公开证据。
4.感谢:
特别感谢萍聚上每一位热心的MM和GG们一直关注我的帖子,支持我。是你们陪伴我一步步走过来的,我只想对你们说:在萍聚上我陈述的每一个细节都是真实的,没有任何夸大或者隐瞒,我可以对自己说的每一句话负责。至于之前你们质疑我的性别问题,我只是觉得我和我男朋友住在一起,没有分你和我那么清楚,对于这个事情来说我买或者他买电脑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买了个破电脑,这点我没有任何想隐瞒大家的意思,只是觉得不重要所以没说,也怕大家看的晕头转向的。至于后来有MM们问起,我也没有隐瞒过,也告诉了大家电脑是我买,但联系和取电脑是我男朋友。
好了,我要说的就这些了,现在就让我们耐心等待警方的处理结果,如果有任何新消息,我都会第一时间上来告诉大家的,给大家一个交代的。。这段时间真的谢谢大家了,很多MM为了跟我的帖子都很晚睡觉,我很感动,谢谢了!
红烧大排 发表于 2011-1-18 15:3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慢慢慢!!!你给孙滢的父亲打过电话????
水清浅
发表于 2011-1-18 15:44
支持红烧大排mm!
祝你顺利解决问题!
mainzdoudou
发表于 2011-1-18 15:46
同问
慢慢慢!!!你给孙滢的父亲打过电话????
小惠姐 发表于 2011-1-18 15:4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小雅@我来自东
发表于 2011-1-18 15:47
慢慢慢!!!你给孙滢的父亲打过电话????
小惠姐 发表于 2011-1-18 15:43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同问!ta父亲怎么说?
renrenrenren3
发表于 2011-1-18 15:48
本帖最后由 renrenrenren3 于 2011-1-18 15:50 编辑
回复 2650# 红烧大排
有证据证明电脑在你购买之前就坏了
个么打官司找警察吧,该用啥手段就用啥手段
不用客气,搞到底咯...
PS: 建议你下次买东西的时候当场就检查,也省去这么多麻烦了...
PS again: 他父亲好奇怪啊,直接给你900RMB不就OK了,上一辈人不都是喜欢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嘛? 难以理解...
红烧大排
发表于 2011-1-18 15:48
慢慢慢!!!你给孙滢的父亲打过电话????
小惠姐 发表于 2011-1-18 15:4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嗯,打过,但是电话可能换号码了。
红烧大排
发表于 2011-1-18 15:48
支持红烧大排mm!
祝你顺利解决问题!
水清浅 发表于 2011-1-18 15:44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谢谢MM啊,也祝大家都顺顺利利的。
小雅@我来自东
发表于 2011-1-18 15:49
嗯,打过,但是电话可能换号码了。
红烧大排 发表于 2011-1-18 15:48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的意思是,最后没有找到ta父亲?
wymobc
发表于 2011-1-18 15:50
偶也趋向于相信sy有问题
anyway,事情还是得在法律的框架下进行,谁主张谁举证,sy并无举证之义务
虽然有时候会很气愤法律会有这样或那样的漏洞,但是如果啥事情都只依照自己的看法就下结论并实施,世界就乱套了,只会成为暴力的借口
毕竟不能用自己的判断代替法律,每个人都先验的把自己放在好人的位置,但是,反过来试想一下,如果不依照法律办事,有个人诬陷“你”欠了他钱,然后他还不拿出有力的证据,反而叫“你”拿证据,又是什么感觉呢?最后他还和一帮人对“你”说,不管法律是怎么样的,我们本着“良心”觉得“你”欠钱了, “你”就得还钱,是什么感觉呢?
法律是摆在那里的,对每个人是平等的,这个事情至少有一点是明确的,私人交易的时候应该当场检查货物的好坏,这个是买方的权利,买方放弃了这种权利,就会承担风险...
不管事情结局如何,这个都是我们围观党应该吸取的经验...
renrenrenren3 发表于 2011-1-18 15:12
1 。 私人交易存在风险,这点没错,大排也从中吸取了教训。
2。法律并不是对每个人都平等的,否则我们也不会看到这个贴子,也不会有那么多人上网申诉了。
3。毕竟不能用自己的判断代替法律,每个人都先验的把自己放在好人的位置,但是,反过来试想一下,如果不依照法律办事,有个人诬陷“你”欠了他钱,然后他还不拿出有力的证据,反而叫“你”拿证据,又是什么感觉呢?最后他还和一帮人对“你”说,不管法律是怎么样的,我们本着“良心”觉得“你”欠钱了, “你”就得还钱,是什么感觉呢?
是说我们一众网友没有大脑,不分黑白,不分好坏,无理取闹的诬陷一个与自己没任何干系的人吗!!!{:5_349:}
红烧大排
发表于 2011-1-18 15:52
你的意思是,最后没有找到ta父亲?
小雅@我来自东 发表于 2011-1-18 15:4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是啊,没有找到,不然我会先看看她父亲的态度再上天涯的。毕竟父母是无辜的。
PS:谢谢MM一直支持我的帖子,呵呵,每次都能看到你的回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