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erseau
发表于 2011-1-17 22:12
回复verseau
生的孩子会不会有毒瘾,不是我阴暗诅咒啊,电视里都这么放的
swietie 发表于 2011-1-17 19:47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关键不在于怎么生,在于生出来怎么教。。。。。
mariashen
发表于 2011-1-18 00:09
贱人还钱来,你不是一天就能搞个85欧么,你何苦要为难一个穷学生了,人家把破电脑给你不就成了,超级简单的 ...
weandus 发表于 2011-1-17 22:1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人家一天赚的比85欧可多得多...........
当心人家告你诽谤。。。。{:5_368:}
jm_wal
发表于 2011-1-18 12:32
太假了
如果是被冤枉的,按常理推断,第一时间就会愤怒地蹦出来申辩并指责对方诽谤
事情刚被揭 ...
Charlotte.W 发表于 2011-1-17 10:4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现在已经有人向我爆红烧大排的料了,劝我向恶势力低头,因为真的不好惹。 我还真就最讨厌被人威胁,到底是不是吸毒,诈骗,我会还自己一个公道,不需要向任何人解释!
商店打开门做生意遇到一两个无赖也没办法,但是不会因为无赖在公众场合大吵大闹就想得到不该属于自己的好处!
stephanie_xy
发表于 2011-1-18 13:19
我这样的低智商实在无法理解,为了90欧拖到现在闹成这个样子,又跳出来搬石头砸自己的脚,到底是为了什么呢?为什么啊?我实在想不明白,求正解!!
小雅@我来自东
发表于 2011-1-18 13:27
现在已经有人向我爆红烧大排的料了,劝我向恶势力低头,因为真的不好惹。 我还真就最讨厌被人威 ...
jm_wal 发表于 2011-1-18 12:32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见你一次拍一次。不信你的鬼话。{:5_368:}
wymobc
发表于 2011-1-18 15:02
现在已经有人向我爆红烧大排的料了,劝我向恶势力低头,因为真的不好惹。 我还真就最讨厌被人威 ...
jm_wal 发表于 2011-1-18 12:3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嘿!!!! 我说这位脑残的姐妹!!不管大排是不是黑社会,有没有什么料,也不管你或你老公是否吸毒,是否有多少钱,只要就事论事。 至少事发至今,大排罗列出所有的证据在公众面前。 公道自在人心,你若觉得冤枉,那么拿出有说服的证据来反击。而不是在这里顾左右而言他。你不觉得你像个小丑一样可笑吗?{:5_349:}
dongdong916
发表于 2011-1-18 15:07
现在已经有人向我爆红烧大排的料了,劝我向恶势力低头,因为真的不好惹。 我还真就最讨厌被人威胁,到底是不是吸毒,诈骗,我会还自己一个公道,不需要向任何人解释!
商店打开门做生意遇到一两个无赖也没办法,但是不会因为无赖在公众场合大吵大闹就想得到不该属于自己的好处!
jm_wal 发表于 2011-1-18 12:32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想还公道是吧?拿出证明吧!
wymobc
发表于 2011-1-18 15:20
现在已经有人向我爆红烧大排的料了,劝我向恶势力低头,因为真的不好惹。 我还真就最讨厌被人威胁,到底是不是吸毒,诈骗,我会还自己一个公道,不需要向任何人解释!
商店打开门做生意遇到一两个无赖也没办法,但是不会因为无赖在公众场合大吵大闹就想得到不该属于自己的好处!
jm_wal 发表于 2011-1-18 12:32
照你这么说 呵呵 大排有病啊 自己花了90欧大老远跑你那买个垃圾回来,在没事找事上网来大吵大闹,还要被人说成无赖,黑社会。 就想问问你,你有正常人的思维吗?要不然你就是怀着一颗奉献的心,让我们大众娱乐娱乐?{:5_319:}
mainzdoudou
发表于 2011-1-18 15:25
可能是因为白粉太贵了。。。{:5_371:}我这样的低智商实在无法理解,为了90欧拖到现在闹成这个样子,又跳出来搬石头砸自己的脚,到底是为了什么呢 ...
stephanie_xy 发表于 2011-1-18 13:1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红烧大排
发表于 2011-1-18 15:40
本帖最后由 红烧大排 于 2011-1-18 16:20 编辑
对孙滢事件的最后声明:
1.关于我发帖子的原因:
我之所以在萍聚上发帖子,是因为事情出了以后,孙滢根本不给我任何能联系到她的机会,也不给我任何解释或者解决办法。
我给她打电话,她都不接,更不会联系我,我是实在无奈了才到论坛上发帖的,希望她能在舆论压力下能和我联系一下,能把这个事情解决一下。
但是孙滢放弃了所有的解释机会,根本不愿意解决事情,到今天16天了,除了她在网上发表一些颠倒黑白的话以外,她仍旧不联系我,不接我电话,不给我任何能正面和她谈的机会。所以我觉得她是已经决定公了了,那么这件事情就完全交给警方和律师处理,在论坛上和她进行无谓的口舌之战真的没有任何意义,她的思维方式和人品我无法理解,也没办法和这样的人交流。所以我不会就此事再在网上发表任何言论,所以我不会再理会孙滢说的任何颠倒黑白的话。
最近我也要考试了,要把更多的精力用在学习上,我想公正自在人心,每个明眼人心里都明白谁是谁非。
2.关于帖子里孙滢的信息:
孙滢的大部分信息,不是我人肉来的。她的信息都是她自己保存在卖给我的电脑的硬盘里的。我是在咨询律师以后才打开看的,律师的原话是:这个电脑她在卖给你的时候,自愿把自己的信息一同卖给你,你拥有对电脑和电脑内信息的所有权,公开这些信息是不违法的。而且至今,我也只是提及了她少量的信息,并且都是有遮盖的,即使在和小柔MM商量发天涯贴之前,我还决定先给她父亲打个电话,如果不用闹到天涯上,最好不要,因为她的父母是无辜的。
3.关于电脑鉴定等证据:
我现在手上的证据不是只有这个电脑鉴定单,我已经让电脑店做了具体的对主板和硬盘的检查,鉴定结果可以证明这个主板在我买电脑的日期之前就坏了,这些证据我已经提供给律师,因为现在是一个司法过程,也请大家耐心等待司法判决,在网络上我没有义务也没有权利私自公开证据。
4.感谢:
特别感谢萍聚上每一位热心的MM和GG们一直关注我的帖子,支持我。是你们陪伴我一步步走过来的,我只想对你们说:在萍聚上我陈述的每一个细节都是真实的,没有任何夸大或者隐瞒。至于之前你们质疑我的性别问题,我只是觉得我和我男朋友住在一起,没有分你和我那么清楚,对于这个事情来说我买或者他买电脑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买了个破电脑,这点我没有任何想隐瞒大家的意思,只是觉得不重要所以没说,也怕大家看的晕头转向的。至于后来有MM们问起,我也没有隐瞒过,也告诉了大家电脑是我买,但联系和取电脑是我男朋友。
好了,我要说的就这些了,现在我们就耐心等待警方的处理结果,如果有任何新消息,我都会第一时间上来告诉大家的。这段时间真的谢谢大家了,很多MM为了跟我的帖子都很晚睡觉,我很感动,谢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