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ghtdream 发表于 2011-2-19 00:08

嗯,我也看到过, 而且是记者在场时的事,不是朱家刻意捏造污蔑孙维的
wubulen 发表于 2011-2-19 00:05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如果孙真说过朱令可能是红斑狼疮,那么她够狠
红斑狼疮一般不太可能是未婚mm得的病症
尤其是一个田径加游泳运动员

DLIII 发表于 2011-2-19 00:09

嗯,我也看到过, 而且是记者在场时的事,不是朱家刻意捏造污蔑孙维的
wubulen 发表于 2011-2-19 00:05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7岁小孩的智商, 天天听父母说害她是谁谁, 她自然会深信不疑。

DLIII 发表于 2011-2-19 00:10

我在看这个帖子耶
如果里面记者写的是真事,中毒后现在智商只有7岁儿童的朱令,听到姐姐跟孙维的名 ...


觉得从鬼门关那里转一圈回来的人,都能看到自己以前不知道的事情
nightdream 发表于 2011-2-19 00:0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如果拿这些玄幻的东西来讨论, 那想给孙维定罪, 更难了。

DLIII 发表于 2011-2-19 00:14

孙维谎言大观

1,朱令出现严重中毒症状后,回家“请教”身为协和一生的母亲,从专职医师口中得到 ...


其实,孙维的声明中满纸谎言,何止于此?用一位公安内部朋友的话,除了名字和时间是真的,还有哪些是真的?!
而且,凶手一方再辩无罪已无任何意义,事实上,97年孙维已经招了,白纸黑字在公安局档案里存着呢!现在你们再想辩护,就从动机和下毒方法上辩护吧,或者找出孙维目前的身体和精神状态来辩护吧。不要再妄图欺骗全世界,做无谓的挣扎
nightdream 发表于 2011-2-19 00:07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奇怪, 前面不记得是谁说, 就问了话, 孙坦白了, 但是没有记录, 所以没办法证明, 等等。

哎, 真的想给孙维定罪, 就应该拿出科学的态度来逐句证明。 这类帖子, 前后矛盾, 主观的东西太多太多, 实在不能让人信服。

wubulen 发表于 2011-2-19 00:15

如果拿这些玄幻的东西来讨论, 那想给孙维定罪, 更难了。
DLIII 发表于 2011-2-19 00:1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大家只是在谈感觉,没有人有资格审判孙维,你可必这么敏感呢。

孙的案子翻案基本是不可能了。 因为物证已经消失,就好像杀人案找不到尸体一样。就算孙亲口承认,公安找不到物证,法院也会驳回的。

nightdream 发表于 2011-2-19 00:15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1efee00100012x.html
有些回复很有意思
我也详细关注过这个案子,觉得最残忍的是朱令的两次中毒,凶手目睹了她第一次头发掉光,呕吐剧痛的全部过程,在这个坚强的姑娘终于挺过来之后,又冷静残忍地投了第二次毒,这种预置之死地而后快的决心,这种猫玩老鼠残忍手法,正常人恐怕就算面对和自己有灭族之仇的敌人也不一定做的出。所以如果是孙维做的,以她的“心理素质”,能活的快活轻松决不是难事,因为凶手根本缺乏正常人的人性,哪由什么心理负担道德负担可言。真是让人齿冷。

朱令案其实很简单:
    1、犯罪人其实早已经明了。对于公安来说,这样一个案件是很容易破的。首先,犯罪人就在宿舍几个女生中,其次,接触铊的人也是线索很明确的。这样的案件对于公安,应该就在1,2个月就可以告破。但是中国的事情往往是一件简单的事情会很复杂,因为中国的社会很复杂。很明显,这样一个震惊的重大案件(发生在影响地位的高校其复杂性就很强)公安一定很重视的。然而,对于这样一个易破,影响力大的案件,不了了之(很明显,不是公安破不了,而是想不了了之),其牵涉的背后的势力是很强的,这也是唯一的原因,造成凶手逍遥,朱令无法申冤的原因。
    2、一个19岁的人下毒是很简单的冲动,不会考虑到后果的。考入清华的人都是比一般人有优势感,很好强,如果因为嫉妒熏心,加上平时的怨恨,主要是比高低,一时嫉恨熏心,痛下杀手,为了解一时之恨,这对于19岁的人来说,是不会太考虑后果的,不会如大家想的那么复杂,特别是北京的高干子弟,骄横贯了,经常有人摆平,认为自己的靠山亲人一定摆平,痛下杀手更是顺利成章。
    3、大家要从凶手的年纪考虑,要从凶手的出生环境考虑,不能以一般老百姓的心态去衡量它杀人的胆量。一般老百姓的孩子,估计在这样嫉妒熏心,好强毒恨的心理下也会很冲动的做出一些事情来,比如打架,害对方等等,有杀人胆量的恐怕比例不算多,但是孙维的家庭环境来看,它是比较具备胆量的。
    4、这个案件其实很简单,从中国国情、案件易破重大却被不了了之看出背后背景、人的心理,很容易看出孙维就是凶手。大家不必要断章取义的分析一些脱离环境的小细节。
    5、如果网上的王其、李寒琳的声明是它们自己说的,那么它们也是帮凶。如果不是,那么就是孙维在自编自演,借他人口来替自己维护,更说明孙是凶手。
    6、知情同学保持沉默有两个可能,一个是害怕孙势力,能震惊清华杀人不用负责的人的势力可见一斑了!二个是自己也参与其中了。
    7、不论如何,很明显,孙维就是凶手。王其,李寒琳可能是帮凶!
    8/补加一点,孙维被公安确定为犯罪嫌疑人(这一词在中国就是在法庭没有宣判之前,公安确认的犯罪人),对于这样一个简单的案件,相信公安是没有错的,是不会抓错人的。这也是说明孙是罪犯的很明显的一点。至于最后被放了,很明显,这是这段时间内幕后工作起了作用。
   9/关于这件事的凶手是谁,我们可以反推法更加容易知道是谁。如果不是孙维,那么这样易破的案件,很快公安就会有第二个嫌疑人,为何没有?如果不是孙维,公安应该重新再继续调查此案,查出凶手,可是没有调查,没有结果(公开),说明结论已定,无须再查。很显然,凶手就是孙维。
    现在我们不要再根据一点点细小的东西争讨了,如何尽快抓凶,帮助困苦不堪的朱令家庭,这才是实际工作。我有一点初步想法,在此提出,请大家支持并行动:
   1、加大宣传力度。根据我这几天向身边的人(基本都是30岁左右,本科或以上学历)询问的结果发现,很多人根本不知道朱令事件。说明宣传力度远远不够。请大家尽自己可能的向其他所有网站论坛进行转贴,向认识的朋友进行宣传,让社会呼声更大。(通过朱令案件大家都知道,法律根本没有作用)
    2、在宣传到一定力度时,告御状。朱令事件虽然时过11年,但是它的中止不是因为受害人的原因,而是因为法律不作为的非正常中止,受到凶手势力的干扰而中止的。法律在这段时间是无效的,因此有效时间应该追溯到朱令中毒时间,从那时继续计算。所以,此案件应该是非常具有起诉有效期的。因为此案件的特殊性,有强大势力(北京高官)的介入,11年不能通过正常途径解决,必须需要有强大的社会呼吁,向最高权力人告御状,看在全国人民面前,最高权力人的态度。
    3、请大家从现在开始,除了上面的工作,还有一个重要的事情是,一起声讨凶手。请全部正义的良心人做到并不断呼吁诺基亚交出凶手!凶手不配做社会工作!请全部人呼吁并转达一个内容:全中国人都不要买诺基亚任何产品,直到它交出或辞退凶手!!!!
    4、社会惩罚凶手。凶手借势力逃脱法律制裁,全国人民袖手,任之逍遥吗?大家努力尽量让全国人民都知道并认识孙维,(请北京的朋友想办法弄到它的相片,通过网吧(不要在家)让它公示于众),让全国人民都谴责它,并防止它逃离出国,让它受到社会的制裁。
    5、根据工作进展,适当建立辑凶基金。(请大家细化)
    6、以上只是一点初步想法,希望在广大热心朋友的支持下,能更加丰富,并能实际的落实,成立民间的朱令案件调查解决会,朱令的父母已经年老,他们不仅每日承受巨大的生活压力精神痛苦(无法申冤),而且,没有一个结果,当他们也需要人照顾时,朱令怎么办?是否他们就该痛苦的离去????那么如果事情发生在我们自己的周围呢???支持社会的公正就是支持自己的公正,请相信这样一句话!!
     请真心帮助朱令的朋友一起来吧,请孙维势力和无聊的人走开!
    
    最后,请凶手孙维不要再自作聪明的发什么声明,11年了你还是这样好强,凶狠,我们需要你的忏悔书!

beatrice2006 发表于 2011-2-19 00:16

如果孙真说过朱令可能是红斑狼疮,那么她够狠
红斑狼疮一般不太可能是未婚mm得的病症
尤其是一个田径 ...
nightdream 发表于 2011-2-19 00:0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为什么,我看了下百度,说是性激素分泌有问题人,育龄妇女,那就是20~40岁

nightdream 发表于 2011-2-19 00:18

作者:孙维前男友 提交日期:2006-1-16 20:01:00
    
      我是孙维的前男友,来自你们所熟知的物化92,至于我的真实性,大家也不
必去猜疑了,薛钢和陈忠周知道我要来这里,当然,不管他是什么态度,我决定把我心中
的孙维告诉你们。
      
      其实那么多年,朱令或多或少是压抑在我心头的大石头,到了今天终于可以
放下来了,因为今天闹成这样,唯一的受害者就是朱令,还有孙维目前的老公(抱歉我必
须要这么说,因为你早晚一定会知道你身边有条世界上最毒的蛇)
      
      孙维和我的恋爱,过程很短暂,但是我们分手后,孙维对我本人的是非议论
却是从未断过,她骨子里是个占有欲支配欲很强的人,对于她所无法达到或者获取的东西
,她往往会采取极端的毁灭手段,事实上大学期间我基本都不太相信或者愿意去想她就是
朱令案的投毒元凶,至于她被14处审8小时这件事情,班上基本都没人知道,除了几位有
限的学生干部和我,她审讯归来之后铁青着脸和我一块去食堂吃饭,其中仅仅说过一句话
‘我可算是被朱令给毁了,得’,我当时知道她心中的压力巨大所以没有多说只是把她送
回了宿舍楼。
      我们物化92很特殊,有人说我们的集体荣誉感高于一切,实际上,我们各自
为政的时候也颇多,简而言之就是有需要的时候我们是一股绳,不需要的时候我们都是沉
默的陌生人,这样的班级可想而知,毕业之后联系的也就是那么同寝室的几个人,还有几
个以班干部身份联络众人的稍微活跃一些。
      孙维今天混到nokia中国区的某经理位置,我相信有其必然性的,她的个性
不甘人下,她当然非常骄傲,不单是她的家庭有过很出色的人物,也因为她一直认为她仅
仅是时运不济而已,很多时候她都在逃避现实,当初我也说过很多违心的赞扬她的话,我
想她从来不会认为是谎言。
      关于她的为人,我必需要说的一句话就是:不得之必毁之!
      这是我从和她分手之后得出的结论,由于一些原因,毕业之后我们分手了,
她至今无法接受我选择了更活泼开朗的如今的老婆,在此后的几年,只要有我出现的北京
同学聚会她必然缺席,同学和我聊天,往往都可以听到来自孙维的不利于我的不痛不痒的
人品传言,当然,我也是一笑置之,我太了解她了。
      其实,时至今日,关于令人痛心的朱令案,我想网友们都有自己的判断,我
不想影响你们的看法,我只想说的是,19岁的我不会具备今日你们如此缜密的思维,如此
错综复杂的案情,就算是凶手本人也未预见到的,今天回过头凶手一定会庆幸。
      就这样吧,我并不担心会出现什么特殊的情况,原因很简单,我现在国外,
所以我可以放心大胆地说。有什么事我会关注的

{:5_371:}

DLIII 发表于 2011-2-19 00:19

大家只是在谈感觉,没有人有资格审判孙维,你可必这么敏感呢。

孙的案子翻案基本是不可能了。 ...
wubulen 发表于 2011-2-19 00:15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为什么说我敏感? 我可和朱家孙家一点关系都没有。 不过是看到网上满天飞的东西, 有点感慨罢了。 {:5_367:}

wubulen 发表于 2011-2-19 00:20

7岁小孩的智商, 天天听父母说害她是谁谁, 她自然会深信不疑。
DLIII 发表于 2011-2-19 00:0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根据什么理由认定父母天天给朱令灌输仇恨呢。

朱爸爸曾经说,朱短暂的清醒更让他难过,因为朱令总是很痛苦的样子。

你觉得 这么一个慈父会天天的去刺激自己的女儿, 撕开伤口。唤醒她痛苦的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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