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arjennylp 发表于 2005-1-11 15:40

Originally posted by aero at 2005-1-11 12:06 PM:
如此侵犯人的隐私就是私下写两个短信了事?楼主太大方了吧!要我是你一定告到底。法制社会不能心软啊,不知道如果楼主冒犯到他,他会不会原谅你呢?如果就这么了事了,谁能保证他们以后不盗用别人照片了呢?

9494,我同意楼上的

也许我是个小女人,没有那么大方,我是小肚鸡肠的,要是我也一定告到底:mad:

秦淮河畔 发表于 2005-1-11 16:02

太多人缺乏这样的法律意识,为了自己的HIGH而全不顾及对他人造成的伤害。
告他,有好处,是为所有这样的法盲(尤其是留学法盲敲响警钟)避免这样的闹剧再度发生
是有一定的社会意义的。
不告他,那么,楼主也应该要求他作出一些其他方面的补救,同时请他以自己作为一个反面教材而教育更多缺乏法律观念的人。
让更多的人知道这件事情的原委,是具有一定的社会意义的,是为了让更多的人避免犯同样的错误
楼主你认为呢?

davidpepe 发表于 2005-2-1 03:19

到底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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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我被MOP上一人用我的照片陷害了。。。。。。(25楼大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