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loraparadox
发表于 2011-6-1 20:49
回复 25# jeanzeiss
我是先发帖在这里求助,然后下午去找了学校律师处再给你发信的。你可以看下发帖时间。我并不想搞大,只是想问问看专业的法律意见。你回信同意退还我50欧之后,我马上就把帖子内容删掉了,并说已经解决了,我觉得大家退一步都好。这些大家都看得到。
关于你所陈述的事情,我这里总会有另一个版本。这已经是罗生门了,谁对谁错说的清吗?我已经说我们都有责任,多次道歉,并且退一步希望你退50欧给我,这难道还不够吗?现在唯一白纸黑字就是合同,你可以再读一遍,看看有没有我歪曲的地方。
我真的是不想因为这个事情再伤神,也并不是想黑你。希望大家都能冷静一点,退一步,按照你先前答应的退一半,这个事情就到此为止了。
艾琳
发表于 2011-6-1 21:10
回复 30# floraparadox
这里没有攻击谁倾向谁的意思,所以谈不上你在慕尼黑有没有朋友,就算在你所在城市,这些事实照样要讲的。
好吧,我就替人说话说到底。对于楼主的帖子你是否承认事实? 如果承认了,我们继续用法律手段解决,不用发帖求救了,双方都咨询一下自己的律师怎么合理解决问题。或者按现在不耗时的解决办法,每个月33欧左右的费用弥补一下,双方都彼此理解一下。照顾学生,房租不高,那照顾到对方是否能把你自己浪费的部分分摊一些呢?你清楚慕尼黑人均近30平米 300欧的房租,所有生活用品基本都提供这样的情况。吃喝提供了,过后还不补齐,计较一下费用,有没有10欧啊,这不是重点。重点是提供了这样的便利环境,你照顾对方多少。如果不承认,那我不再跟你解释了。
你说的对,事实你跟房东最清楚!所以你考虑一下到底谁的理由充分一些,站在对方角度想想也许更清晰。事情跟我没关,我只是站在道理的一边。所以我就了解的事情就事论事,点到生活习惯而已,没有涉及到个人,绝对没有中伤你的意思,如果有哪句过分可以道歉。在事实面前不需要太多主观因素,相反你的律师倒是为你考虑了不少主观因素,同样房东的律师也会有他的主观想法,不是吗?
klaushanlei
发表于 2011-6-2 11:54
回复 25# jeanzeiss
我声明一下我是Flora的朋友,她住房东你这里三个月没少跟我说过种种跟你的矛盾和不开心,我不是在场的人所以说什么难免有偏颇的嫌疑,但有一点我觉得最看不下去的是小姑娘明明一直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在处理这件事,跟你发了email达成一致扣50欧了事就把原帖删掉了,为什么你还有你所谓的朋友还要在这里穷追不舍的长篇大论?既然要理论那我提几点你的做法你看是不是值得商榷的:
1. 你未经同意进租客的房间,而且人家是小姑娘,你不觉得是侵犯人家的隐私么?我可以用人格担保Flora不是不讲道理的人,你有什么要求比如不能把卷帘窗拉下来之类完全可以事先说明,为什么一定要以擅自闯进别人房间的方式来处理?
2. 大家都在德国呆过相信应该清楚,不同房间的暖气开到一档效果是完全不一样的,你说什么“开到一档就满足德国租房规定”是不是有不合理的成分?而且Flora那几天有朋友来玩儿晚上睡她房间地板上,为了怕冻着暖气往上挑一档这也是人之常情吧?没有人不在家暖气一直开着5档吧?这点小事值得你记恨这么久么?
3. 从合同来说,你和你的朋友反复强调慕尼黑房子多贵你租给她300欧一个月有多划算,我就问个简单的问题这些你当时签合同的时候为什么不讲清楚?你也知道你当时急着要把房子租出去所有本身就应该有discount,双方自愿的事情,但是租出去了临走又做出一副好像很吃亏的样子还反过来要求补偿这是什么道理?你如果事先把房租包括哪些部分哪些部分要另外share都讲清楚,我相信不会出现现在的情况。btw德国的法律是保护房客的,所以既然你合同里没有写清楚就是你理亏,又何必这么嚣张的跟人家小姑娘“理论”呢?
4. 最后是洗衣服的问题,我不觉得有谁对谁错,虽然就我自己的生活习惯而言内衣外衣分开洗好像是很正常的事情吧……但是也就是个人卫生习惯不同啦,不能强求的事情。我同意前面若干楼某位的回复——都是屁大一点儿事,难得你能都记在心里,末了扣人家一笔钱才爽,呵呵。
我不是萍聚的常客,所以这帖发完估计不会回来再看了,但是还是那句话,我认识Flora这么多年,愿意用人格担保她不是那种没事找事蛮不讲理的小姑娘,房东你要觉得我说的没道理可以发email到 klaushanlei@gmail.com 我是心情而定回复你哈。
鸡蛋
发表于 2011-6-2 12:38
回复jeanzeiss
我声明一下我是Flora的朋友,她住房东你这里三个月没少跟我说过种种跟你的矛盾和不开心,我不是在场的人所以说什么难免有偏颇的嫌疑,但有一点我觉得最看不下去的是小姑娘明明一直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在处理这件事,跟你发了email达成一致扣50欧了事就把原帖删掉了,为什么你还有你所谓的朋友还要在这里穷追不舍的长篇大论?既然要理论那我提几点你的做法你看是不是值得商榷的:
1. 你未经同意进租客的房间,而且人家是小姑娘,你不觉得是侵犯人家的隐私么?我可以用人格担保Flora不是不讲道理的人,你有什么要求比如不能把卷帘窗拉下来之类完全可以事先说明,为什么一定要以擅自闯进别人房间的方式来处理?
2. 大家都在德国呆过相信应该清楚,不同房间的暖气开到一档效果是完全不一样的,你说什么“开到一档就满足德国租房规定”是不是有不合理的成分?而且Flora那几天有朋友来玩儿晚上睡她房间地板上,为了怕冻着暖气往上挑一档这也是人之常情吧?没有人不在家暖气一直开着5档吧?这点小事值得你记恨这么久么?
3. 从合同来说,你和你的朋友反复强调慕尼黑房子多贵你租给她300欧一个月有多划算,我就问个简单的问题这些你当时签合同的时候为什么不讲清楚?你也知道你当时急着要把房子租出去所有本身就应该有discount,双方自愿的事情,但是租出去了临走又做出一副好像很吃亏的样子还反过来要求补偿这是什么道理?你如果事先把房租包括哪些部分哪些部分要另外share都讲清楚,我相信不会出现现在的情况。btw德国的法律是保护房客的,所以既然你合同里没有写清楚就是你理亏,又何必这么嚣张的跟人家小姑娘“理论”呢?
4. 最后是洗衣服的问题,我不觉得有谁对谁错,虽然就我自己的生活习惯而言内衣外衣分开洗好像是很正常的事情吧……但是也就是个人卫生习惯不同啦,不能强求的事情。我同意前面若干楼某位的回复——都是屁大一点儿事,难得你能都记在心里,末了扣人家一笔钱才爽,呵呵。
我不是萍聚的常客,所以这帖发完估计不会回来再看了,但是还是那句话,我认识Flora这么多年,愿意用人格担保她不是那种没事找事蛮不讲理的小姑娘,房东你要觉得我说的没道理可以发email到 klaushanlei@gmail.com 我是心情而定回复你哈。
先拍照
鸡蛋
发表于 2011-6-2 13:52
回复 33# klaushanlei
既然都是帮朋友,个么就摊开来说好了。房东在这几个月也没少跟我们说过跟房客的不开心。退50欧,是懒得找麻烦,花钱消灾,慢走不送。
为了100欧Nebenkosten都到法律版发帖求助+学校法律咨询,这也叫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真是神马便宜又卖X啊!论坛发帖回帖言论自由,房客能委屈,房东和朋友为什么不能上来解释? 敢问你的长篇大论又属于那种道德模式啊?
关于进房间开窗的事,房东前面已经解释过了,他不是随便经常进屋,而且是怕房间长霉,这点事先事后都多次提醒房客了。房客住学生宿舍的生活习惯,比较浪费,房东也多次提醒,结果咧 ------> 华丽丽的无果哇!明明是讲也讲不听,听又听不懂,懂也不会做,有木有! 现在发帖又是隐私啊又是个人习惯啊,搞得委屈啊。反正吃也吃了,喝也喝了,用也用了,钱不是我掏。大家讨论说这样的房租在慕尼黑算合算,不过是想好好讲个情理道理,她根本没吃亏,怎么就成嚣张了。
是是是,房客个种浪费都是屁大点的事,谁提谁计较。房东之前按照正常人用水用电用暖气估算出来的房租,现在就是活该倒霉,能奈你何?德国住私房Nebenkosten多退少补,不是什么稀奇事。碰上个踹着明白装糊涂,高举保护大旗的姑娘,你总结的对,房东确实理亏,吃一JIAN,长一智!回头抽他丫的去,看他敢不敢再计较。
jeanzeiss
发表于 2011-6-2 14:10
回复jeanzeiss
我声明一下我是Flora的朋友,她住房东你这里三个月没少跟我说过种种跟你的矛盾和不开心 ...
klaushanlei 发表于 2011-6-2 12:54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1. 你未经同意进租客的房间,而且人家是小姑娘,你不觉得是侵犯人家的隐私么?我可以用人格担保Flora不是不讲道理的人,你有什么要求比如不能把卷帘窗拉下来之类完全可以事先说明,为什么一定要以擅自闯进别人房间的方式来处理?
你是不是没有看我的回复啊,我在第一周就说了,希望不要关着窗开灯,大白天的,屋里亮亮堂堂的多好啊,干嘛搞的黑乎乎的,还要开灯?难倒你和也你朋友一个习惯?
2. 大家都在德国呆过相信应该清楚,不同房间的暖气开到一档效果是完全不一样的,你说什么“开到一档就满足德国租房规定”是不是有不合理的成分?而且Flora那几天有朋友来玩儿晚上睡她房间地板上,为了怕冻着暖气往上挑一档这也是人之常情吧?没有人不在家暖气一直开着5档吧?这点小事值得你记恨这么久么?
你真是站着说话不腰疼啊,我是针对我的房子而言的,没说你家的暖气也是一档到20度。
3是啊,你说的对,是应该之前讲清楚,可是我本以为人性本善啊,结果我输了。房客可能是在不自觉地情况下造成了浪费,可是问题是,提了多少次,管用吗? 如果管用,我还在这里啰嗦什么。最后一句话,既然你合同里没有写清楚就是你理亏,这一点我同意,你和房客是朋友,估计想法也一样。算我倒霉,你良心过得去就行。
4 你说内衣外衣分开洗,这没什么,难倒你也是2到3件衣服用洗衣机洗一次吗?
我本来昨天下班以后受到房客的email,想想也就算了,可是我给你回复以后,朋友才告诉我,已经到这里发帖求助了。本来好好说也没有什么,就想有个回复说的,扣100根本挽回不了损失,屁大点事情,过去就过去了,可是都发帖到这里来,是啥意思啊? 如果我的反驳里面有任何的不属实,请指出。
floraparadox
发表于 2011-6-2 15:18
回复 36# jeanzeiss
房东你好
首先我想说明我朋友只是为我打抱不平,你们不用责难他。如果他言语上有冒犯,我代他道歉。
另外关于在这里发帖,我已经跟你解释过了。先是跟你电话沟通不成,我再在这里发帖求助。因为凭我仅有的法律知识觉得没有ABRECHNUNG就扣押金在程序上不合理。在这里发帖只是希望得到更多法律意见,去学校法律处咨询也是一个目的。我给你的邮件也是罗列了法律意见然后表达了希望好好沟通和解的意愿。最后大家各退一步,扣50欧,我以为事情解决了。于是回到论坛,把我原帖内容删除了。如果你仔细看一下我修改原帖的时间和你发布第一篇帖子的时间就能发现,我删原帖先于你发帖。可能在你看到帖子的时候我还没有删,而在你写的过程中删掉了。这是论坛的特点,并不是我的本意。
看到过我原帖的各位,还有之前发言的各位应该都能证明,我的原帖中一没有指名道姓,二没有任何人身攻击或者过火的语言。只是陈述了矛盾,并且最后提出了需要请教的问题。所以我并不是很能理解为何房东你会因为我来萍聚发帖求助而十分恼火。
另外房东朋友说我为了100欧又是发帖又是找学校律师不能叫做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我想我寻求法律帮助维护自我权益的权利还是有的,并且100欧对学生来说也不是小数目。而事实上,我也是先因为和房东沟通未果才采取之后的行动,并且也并没有直接走法律途径,还是写了邮件给房东,希望和解。
我和我朋友一样,不太上萍聚。这次是碰到问题,所以上来发帖,没想到引出这么大动静。这个事情就告一段落吧,希望房东能遵守承诺,不过我也做好准备损失这100欧了,也算是给我自己一个教训。
房东以及朋友的心情和立场我能理解。你们年长我许多,来德国时间比我长,社会经验也比我丰富。我做的不够的地方就当我不懂事,你们多包涵吧。不过希望以后如果找人合租,一开始把房间的使用条件和费用都说明清楚,有什么问题及时沟通,不要积压到最后秋后算账。无论如何还是希望你们工作生活顺利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