咪咪在奋斗 发表于 2011-8-11 04:46

beatrice2006 发表于 2011-8-10 22:3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那过户的时候呢?是婚前还是婚后?还是买房的时候直接写你的名?
国内结婚8年才会把婚前财产一块分

这个结婚8年平分财产的说法已经没有了。。。

two steps 发表于 2011-8-11 07:25

先试着协议离婚。
上法院的都是协议不成才打官司。
去法院后一般会先调解,不孕不育的除外

流亡土地主 发表于 2011-8-11 08:01

JJMMS 发表于 2011-8-11 08:10

本帖最后由 JJMMS 于 2011-8-11 09:23 编辑

既然遇到真爱她肯定需要快点跟你这离掉,拖着对她的爱情不利。建议你回国办离婚,你是德国籍必须上法院,给孩子每个月多少钱法官会参考当地平均生活标准。她改嫁带着孩子还不利,让你爸妈养着比较好,中国男人不太可能会喜欢前夫的孩子。不管在哪里离婚前积累的财产跟她无关,房产证和Kontoauszug可以作证明。德国生活确实比较无聊,不过我还是鄙视婚后因为客观环境欠缺离开LG的女人。

超级玛丽 发表于 2011-8-11 08:12

您太狠了吧,恨铁不成钢也不能如此。{:5_337:}
34岁的人能有你那些阅历{:5_327:}

liuer3 发表于 2011-8-11 09:24

流亡土地主 发表于 2011-8-11 09:0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俺勃然大怒:

你这个男人的耻辱,同性的败类!就是一个残废女叫花子跟你,也会离婚。。。瞧你自己观点: ...

这次完全同意地主

liuer3 发表于 2011-8-11 09:26

JJMMS 发表于 2011-8-11 09:1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既然遇到真爱她肯定需要快点跟你这离掉,拖着对她的爱情不利。建议你回国办离婚,你是德国籍必须上法院,给 ...

我觉得问题是,那女的真的愿意要女儿么?
lz号称因为女儿跟妈妈关系好,所以让女儿跟妈妈,说不定妈妈也不愿意要,都当女儿是再婚的累赘,都在踢皮球呢。

流亡土地主 发表于 2011-8-11 09:26

jenniferwendy 发表于 2011-8-11 09:26

很同情你的遭遇。你确实找错地方。你的事最好找一个懂德国中国法律的律师帮你解决。你是德国籍,在德国离婚的话怎么样也要请律师,我朋友用过汉堡的一个叫林宇的律师,很好。他是拿钱办事的人。你可以打电话先咨询。应该不要钱的。祝你顺利!律师的电话应该在华人报纸上游,或者你自己在网上搜一搜。

爱上茉莉花 发表于 2011-8-11 09:35

找个律师问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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