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SM
发表于 2011-10-16 17:55
大家先不要激动.
LZ不愿报警, 看来是另有隐情啊 {:5_339:}
sonica2004
发表于 2011-10-16 17:58
liwi1234 发表于 2011-10-16 17:5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骗子,是叫石 什么,求真名,这种人,你还替他隐瞒什么?
我最初没有隐瞒,后来是版主LIVE出于好意的一个建议,我觉得有道理,所以暂时没把真名放上来,谢谢
sonica2004
发表于 2011-10-16 18:02
GSM 发表于 2011-10-16 17:5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大家先不要激动.
LZ不愿报警, 看来是另有隐情啊
最开始我能想到的也就是报警,后来只是我息事宁人的小市民思想在作怪而已,这个事已经没什么隐情了,谢谢
sonica2004
发表于 2011-10-16 18:06
hh2 发表于 2011-10-16 17:5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是对方涉嫌刑事犯罪,又不是民事纠纷,现在找什么律师?先找警察局去Anzeige做笔录,由检察院立案侦查 ...
是这样的操作流程吗??那么我就近去自己住处当地的警察局做笔录然后等检察院立案??直接在北威州报案即可吗??求解释,非常感谢
xxxyyy
发表于 2011-10-16 18:09
坚决支持报警!不管最终结局如何,至少给那人留了个案底。假如还有其他受骗人也报了警,那对LZ 很有利。至于证据什么的,看看警察怎么要求,尽量配合去做,无论如何,不能就这样算了,便宜了那骗子。
GSM
发表于 2011-10-16 18:11
sonica2004 发表于 2011-10-16 18:0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最开始我能想到的也就是报警,后来只是我息事宁人的小市民思想在作怪而已,这个事已经没什么隐情了,谢谢
LZ不是在Essen嘛, 怎么会出租柏林的房子?
xiaoxizhu
发表于 2011-10-16 18:16
sonica2004 发表于 2011-10-16 18:0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是这样的操作流程吗??那么我就近去自己住处当地的警察局做笔录然后等检察院立案??直接在北威州报案即 ...
确实是要先报案,不是啥事都找律师的。借鉴上回镜头事件的经验,在北威州报案,可能还是要转交给曼海姆的警察,期间会耽搁几个星期。最好去你们那的警察局问问,如果真是到时还要转交那最好考虑直接在曼海姆警察局报案。
俺们这边的警察局有网上报案的功能,你也可以搜搜曼海姆或者巴登符腾堡州的警察局有没有网上报案的功能。在谷歌上搜警察曼海姆或巴符州就好了。
hh2
发表于 2011-10-16 18:16
本帖最后由 hh2 于 2011-10-16 18:21 编辑
sonica2004 发表于 2011-10-16 18:0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是这样的操作流程吗??那么我就近去自己住处当地的警察局做笔录然后等检察院立案??直接在北威州报案即 ...
NRW州警察厅报案官网 https://www.polizei.nrw.de/internetwache/
建议还是在网下举报,就近去警察派出所。但官网资料包括相关刑法典条文,可先阅读一遍。别把报案看那么神秘,只要实话实说就行。被偷了钱包也是要报案的,要保险理赔啥的更是以报案为前提。警察都会把要点记录下来,钱包里有什么,在哪里丢的,那是对不知姓名的人的Anzeige。
hh2
发表于 2011-10-16 18:24
本帖最后由 hh2 于 2011-10-16 18:25 编辑
xiaoxizhu 发表于 2011-10-16 18:1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确实是要先报案,不是啥事都找律师的。借鉴上回镜头事件的经验,在北威州报案,可能还是要转交给曼海姆的 ...
你也可以搜搜曼海姆或者巴登符腾堡州的警察局有没有网上报案的功能。在谷歌上搜警察曼海姆或巴符州就好了。
哪里报案应该都是完全一样的, 没有区别。都是整理好书面材料然后转到具体负责单位,千里迢迢去巴符州报了也还是要转下去。不要在不同地方重复报就好。
作为参考,巴符州警察厅刑案举报官网:http://www.polizei-bw.de/internetwache/Seiten/MitteilungzuStraftaten.aspx
sonica2004
发表于 2011-10-16 18:27
谢谢楼上各位的信息,打算去次ESSEN的警察局咨询情况、准备材料
xiaoxizhu
发表于 2011-10-16 18:30
hh2 发表于 2011-10-16 18:2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哪里报案应该都是完全一样的, 没有区别。都是整理好书面材料然后转到具体负责单位,千里迢迢去巴符州 ...
不啊上回的镜头事件里,买家在essen报得案,指在汉堡的卖家欺骗,然后卖家也想在汉堡的警察局报案,去问了汉堡的警察,回复说essen那边如果已经报案的话,那汉堡这边就要等essen警方把材料案宗转过来处理,期间dauer了好几星期呢
se-cy524
发表于 2011-10-16 18:37
freelance 发表于 2011-10-16 17:0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来论坛发帖来找公平也就估计中国人的特长了
什么叫骗中国人, 你大概没被人骗过, 你妈要是骗同胞钱, 照样挑你妈的筋
babajaga
发表于 2011-10-16 18:41
本帖最后由 babajaga 于 2011-10-16 18:42 编辑
帖子太长了,一般都很难有耐性全部读完的。
建议把事件梗概和重点先放到文章最前面列出来,或者标上大字体和红色。
babajaga
发表于 2011-10-16 18:48
你没有写下任何落到纸面的证据,以什么名义告?以诈骗罪?
这个难说啊,而且你签证快到期限了,只能用尽可能短的时间击败他啊。
tiiger
发表于 2011-10-16 18:49
支持楼主报警,不能让骗子逍遥法外
echoxie2001
发表于 2011-10-16 18:54
报警吧,快点!
babajaga
发表于 2011-10-16 18:54
xiaoxizhu 发表于 2011-10-16 02:0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再说了,怎么会说德国籍会是他逃脱惩罚的保护伞呢,这么奇怪的结论是怎么得出来的????他是住在路德维希 ...
{:2_228:}就说了他这种国内的思维真不适合在德国,看得我。。。。。
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xxxyyy
发表于 2011-10-16 19:00
意识到被骗的时候就应该报警了,而不是前怕狼后怕虎的自己瞎琢磨。就算最后没结果,报个警对自己也没坏处啊。
wei151001
发表于 2011-10-16 19:09
{:5_342:}支持lz报警,不要担心这个担心那个,勇敢起来吧!三思而后行的时间应该是被骗之前啊!不是现在啦!
babajaga
发表于 2011-10-16 19:11
本帖最后由 babajaga 于 2011-10-16 19:41 编辑
他的德国国籍可能最终成为他逃脱惩罚的保护伞{:2_232:}
这是胡说八道,他的德国国籍才会成为他被德国法律制裁最便利的条件,不要说他在德国境内犯的案子,即便是在德国境外做的案子,也有可能被德国法律制裁的。
这不是瞎说,德国法律上有过这样的案例了,前不久,有个德国歌星,在明知道自己有艾滋病的前提下,还故意跑到泰国去,感染了数十个泰国的妓女,被泰国警方追查到了,报到了德国,德国真没含糊,把他判刑了
freelance
发表于 2011-10-16 19:13
babajaga
发表于 2011-10-16 19:14
hh2 发表于 2011-10-16 17:5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是对方涉嫌刑事犯罪,又不是民事纠纷,现在找什么律师?先找警察局去Anzeige做笔录,由检察院立案侦查 ...
+1,不过我猜测是不是楼主德语不好?如果是德语问题,那就花钱找个翻译,让翻译陪你去报警。
babajaga
发表于 2011-10-16 19:16
hh2 发表于 2011-10-16 18:1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NRW州警察厅报案官网 https://www.polizei.nrw.de/internetwache/
建议还是在网下举报,就近去警察派 ...
我也倾向于当面报警。
xiaoxizhu
发表于 2011-10-16 19:18
babajaga 发表于 2011-10-16 18:5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就说了他这种国内的思维真不适合在德国,看得我。。。。。
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5_387:} 看得都快憋成内伤了是吧。曾经做过包子不可怕,可怕的是一直做包子。其实包子无分国界,轻信于人在哪里都容易被骗。高低之分就在于摔跟头之后是学会爬起还是瘫坐地上。
水宝宝
发表于 2011-10-16 19:22
记住了,任何时候都是不见兔子不撒鹰。
拿出勇气,找个德语好的陪你。
说不定这个石某快找你洽谈了。
babajaga
发表于 2011-10-16 19:36
xiaoxizhu 发表于 2011-10-16 19:1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看得都快憋成内伤了是吧。曾经做过包子不可怕,可怕的是一直做包子。其实包子无分国界,轻信于 ...
他的问题是他依赖性太强,而且贪心。既想空手套白狼走捷径,还不能独立判断,信息的渠道太闭塞了。
这种性格的人还出国呢?老老实实呆在国内都有可能受骗上当啊。
coco8187658
发表于 2011-10-16 19:40
看不下去了,我给你查阅了德国刑法典 23章 第263条,诈骗犯罪,有中文译本 徐久生的译本,你对照学习些德语单词,其中有加重情节,情节的第三条适用本案的加重刑期。举证就要靠你自己了,争取判刑而不是罚金!!!!!!保留证据,他要是受不了逃回国,你就回去告!!!!不能姑息养奸
babajaga
发表于 2011-10-16 19:43
coco8187658 发表于 2011-10-16 19:4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看不下去了,我给你查阅了德国刑法典 23章 第263条,诈骗犯罪,有中文译本 徐久生的译本,你对照学习些德语 ...
那个姓石的是德籍,回国避风头也不会久留的,顶多几个月吧,哈哈,谁让他入籍呢?
Mr.5
发表于 2011-10-16 19:45
{:4_297:}{:4_297:}
看的吐血.......
能问下楼主多大了?
20 ?
coco8187658
发表于 2011-10-16 19:49
babajaga 发表于 2011-10-16 19:4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那个姓石的是德籍,回国避风头也不会久留的,顶多几个月吧,哈哈,谁让他入籍呢?
我真心要求版主聘请一位在德法律人士,最好中国人,长期置顶其联系方式,以便广大朋友出事之后好及时联系。可惜俺还在读{:4_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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