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猫羊
发表于 2011-10-17 23:38
苍蝇之所以能生存是因为有足够的开口的臭鸡蛋
sonica2004
发表于 2011-10-18 00:11
熊猫羊 发表于 2011-10-17 23:3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苍蝇之所以能生存是因为有足够的开口的臭鸡蛋
确实是这样,我确实承认自己被人叮上是自己有很大的破绽
leos
发表于 2011-10-18 00:11
悲惨的楼主,同情,希望能将嫌疑犯绳之以法
寻宝人
发表于 2011-10-18 12:40
初来,感叹!能在德国就在德国,不能就走,国内也很好啊,搞得自己一身麻烦,还连累家人,何必!
我爱粥润发
发表于 2011-10-18 13:05
楼主,是你社会经验太少,还是想走捷径太心切啊?
看你的描述,这骗子的手法也不高明啊。怎么就把你一而再,再而三的骗走那么多钱?
要是有捷径,也要一手交钱,一收交货。你多大了? 还在读语言,是不是才二十刚出头?
sonica2004
发表于 2011-10-18 13:06
本帖最后由 sonica2004 于 2011-10-18 13:07 编辑
sonica2004 发表于 2011-10-18 00:1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确实是这样,我确实承认自己被人叮上是自己有很大的破绽
hh2
发表于 2011-10-18 13:42
lz选择性过滤一些人的言论好了。这类人哪里都有,但中国最多。
qiushi2008
发表于 2011-10-18 14:51
可恨啊,悲惨啊。怎么中国人骗中国人啊!
tigerlee313
发表于 2011-10-18 16:23
{:3_250:}{:3_250:}{:3_250:}
mo010481
发表于 2011-10-18 19:19
tiiger
发表于 2011-10-18 21:13
这个骗子很可恶,支持楼主拿起法律的武器,把骗子绳之于法。
venus1231
发表于 2011-10-18 23:33
骗子都是抓住人们某个欲望下手,心正就不会被诱惑。
大家都小心吧
white
发表于 2011-10-19 00:19
哎 花钱买教训吧 语言再读就老老实实的
ps.当初lz卖那两辆车的时候也是变相有点欺骗大家啊
dermesgate
发表于 2011-10-19 12:26
1)诈骗是刑事案件,举证责任不在你,而是由警察局负责侦办,检察院起诉,所以不用太担心自己证据的问题,再说证据足不足是法官判案的依据,你操那么多心干什么。
2)语言不是问题,一般ESSEN警察局都会有登记的翻译(中国人),他们会通知翻译进行沟通。
3)因为诈骗疑犯是德国籍而楼主是中国籍,所以楼主可以请求中国驻法兰克福总领馆提供必要的领事保护。
4)如果楼主因为自身的某些身份问题不敢报警,那就当1万多交个学费吧,毕竟钱财身外物,钱的问题毕竟不是什么大问题,人生中有得必有失。不建议以暴制暴或者非法手段报复,这里是德国,而且人家是德国籍,到时候的代价可能不只是钱的问题。
紫穗
发表于 2011-10-19 13:42
{:4_297:}
wetzlarer
发表于 2011-10-19 14:02
关注中, 希望恶有恶报
晴格格
发表于 2011-10-19 17:13
sonica2004 发表于 2011-10-17 18:2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石X长的挺高,戴副眼镜,脖子上一般会挂一根细金链子,此人学过散打,块头也还有些
有个店员叫小刘的,以 ...
不会吧,他现在变这样了,还学散打?我一直觉得他特像灰太狼,被人扁的那种。
叶蓁
发表于 2011-10-19 17:35
sonica2004 发表于 2011-10-16 14:1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人住在路德维希港,就在曼海姆旁边,确实没有他的照片,因为根本没想到他是这样的人,事情我也不知道该怎 ...
你只管报警,陈述事实。具体举证,那不是你的义务。你可以协助举证,但主要是警察自己调查,检察院是负责举证的
BBlove
发表于 2011-10-19 17:43
最恨中国人自己坑骗自己人
mixmas
发表于 2011-10-19 17:51
无语了。。。。。
水宝宝
发表于 2011-10-19 18:57
{:4_280:}
sonica2004
发表于 2011-10-19 19:29
white 发表于 2011-10-19 00:1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哎 花钱买教训吧 语言再读就老老实实的
ps.当初lz卖那两辆车的时候也是变相有点欺骗大家啊
当时卖车的时候,他对我说车还在,之后我才知道当时起亚车估计已经被他倒手了,而捷豹确实还在,但当有人去看车验车的时候他连车门都没给人家开,现在想来他让我上网卖车也是个缓兵之计,拖延我时间好让他处理掉车才是关键
我不知道你指的变相欺骗是什么意思。。。
费沙的白狐
发表于 2011-10-19 19:32
本帖最后由 费沙的白狐 于 2011-10-19 18:32 编辑
德国身份真这么重要嘛,哎,看在楼主是上海人份上,祝愿楼主能讨回公道,其他不多说了
sonica2004
发表于 2011-10-19 19:33
dermesgate 发表于 2011-10-19 12:2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1)诈骗是刑事案件,举证责任不在你,而是由警察局负责侦办,检察院起诉,所以不用太担心自己证据的问题,再 ...
你好,非常感谢你的热心留言,有几个问题想再请教下
1.一般涉及到2万欧元以上的案件,警方会自动在我报案的时候列为刑事案件来处理吗??
2.中国总领馆能提供哪些具体的帮助??因为真是没了解过,也许我也得打个电话问问,谢谢你的提醒
3.报警已经报了,事情我也是一五一十的告诉了警方,当时和警察谈了很久,他也写了一长串案件综述,挺感谢那名警察,就是怕从ESSEN转到曼海姆不知道得多久。。。他也不确定
sonica2004
发表于 2011-10-19 19:35
叶蓁 发表于 2011-10-19 17:3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只管报警,陈述事实。具体举证,那不是你的义务。你可以协助举证,但主要是警察自己调查,检察院是负责 ...
谢谢热心人回复,现在等着警察给我回复,就是不知道还得多久。。。唉
sonica2004
发表于 2011-10-19 19:45
费沙的白狐 发表于 2011-10-19 19:3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德国身份真这么重要嘛,哎,看在楼主是上海人份上,祝愿楼主能讨回公道,其他不多说了
其实是德国居留对我当时比较重要,因为面临换签证的情况
费沙的白狐
发表于 2011-10-19 19:50
sonica2004 发表于 2011-10-19 18:4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其实是德国居留对我当时比较重要,因为面临换签证的情况
哎,所幸我没找合伙人之类的
我爱粥润发
发表于 2011-10-19 20:05
sonica2004 发表于 2011-10-19 19:4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其实是德国居留对我当时比较重要,因为面临换签证的情况
你总想走捷径, 自己生活经验还太少, 不被人骗, 都可惜.
你告了骗子, 是正当的法律保护.
但是你自己也应该想清楚, 你倒底想做什么.
德国的居留真的比什么都重要吗?
除非你智商超人, 能够看准机会利用.
否则, 要么读书, 要么就踏实的找份工作做,
以你的社会经验和阅人的能力, 你不适合做生意.
liyuqi123
发表于 2011-10-19 20:07
...看完了 我只能说 赶紧报警 德国警察还是不错的
像我这种孩子都没有足够的资本被骗- -
不得不说一句 哥们真是有钱的孩子啊
Mr.5
发表于 2011-10-19 20:19
liyuqi123 发表于 2011-10-19 20:0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看完了 我只能说 赶紧报警 德国警察还是不错的
像我这种孩子都没有足够的资本被骗- -
{:5_383:}{:5_383:}
穷鬼的话,
估计骗子 人家都不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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