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傻傻
发表于 2012-2-24 09:13
丹心 发表于 2012-2-23 22:27你终于承认是拖了,费这么大力气页难怪了,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不过估计你也看不懂,你这种没文化没学历 ...
感觉与语无伦次的。别理这种人了。
live
发表于 2012-2-24 09:29
这里必须强调一下:讨论可以,骂人禁止。因此这里禁止用户 丹心 访问资格三天,以示警告。
乐在柏林
发表于 2012-2-24 10:25
本帖最后由 乐在柏林 于 2012-2-24 11:05 编辑
大傻傻 发表于 2012-2-24 09:1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有理。我接受。我也只是要应有的报酬。但是他欺人诽谤才是作为男人的悲哀!
你能这么想, 真是为你感到高兴。 因为钱而起的麻烦,都不是真正的麻烦。能吃亏的人,肯定是有福人。早点从这个漩涡里跳出来吧。
如果你离柏林不太远的话,我愿意给你提供一份合适的工作, 了却你的心愿 给你一个温暖的开始。可以短消息我。
酱油打手
发表于 2012-2-24 10:27
乐在柏林 发表于 2012-2-24 10:2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能这么想, 真是为你感到高兴。 因为钱而起的麻烦,都不是真正的麻烦。能吃亏的人,肯定是有夫之人。早 ...
好人啊
这就是一个积极的例子,dolc也可以是一个温暖的地方
zuzuzu
发表于 2012-2-24 10:41
乐在柏林 发表于 2012-2-24 01:3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对小姑娘来说, 有很多事情想不通, 这一点能叫人理解。 毕竟经历的少, 没有太多社会经验。 能从家里走出来 ...
{:5_394:}
梦幻小天使
发表于 2012-4-8 23:19
本帖最后由 梦幻小天使 于 2012-4-9 00:22 编辑
大傻傻 发表于 2012-2-22 20:3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对于鸡毛蒜皮的小事儿,我还是那句话,我对于我所说的每一句话负责!我不想句句反驳某人,不是因为说的对, ...
这让我想起了我一位好朋友身边发生的事,事情也大致相同,但是这是发生在国内的事,她的老板也给了她一把办公室钥匙和公司的账卡(账卡上只有1000元作为公共用品购买什么的),因为公司刚建立不久,雇员比较少,那个老板好像又对我朋友有意思,时不时表现出挑逗意向,所以我朋友在一周后毅然选择了离开公司。朋友把情况和老板说了还回了所有东西,就是忘了挂在钥匙扣上的钥匙,就被那位老板在夜里多次发短信威胁,因朋友刚去那个城市不久没有什么朋友在那,挺害怕的熬了一夜第二天也不敢去那个公司还钥匙,怕去了有什么危险发生,就将钥匙放在信封里寄了回去。用挂号的,这才慢慢平静了下来。这一个女孩为了自身的安全当然可以理解傻傻同学的做法,要是换成我我也会害怕的。再说当时不也和老板有些过节了嘛
梦幻小天使
发表于 2012-4-8 23:19
本帖最后由 梦幻小天使 于 2012-4-9 00:24 编辑
傻傻同学的做法我表示理解!
ballarings
发表于 2012-4-8 23:54
我也做过类似的餐馆工作,是做水吧,但是还要扫厕所,做了38天,有4天假期,等于全职34天,每天10小时,包吃住,一开始说好一个月30天给休息4天,然后给1100块的,早饭午饭晚饭都准时开,平时肚子饿了就自己去拿东西吃(自助餐),后来和老板老板娘相处得很融洽,我走的时候给了1500欧。我觉得嘛,出事了双方都要负责任的。
酱油打手
发表于 2012-4-9 00:09
ballarings 发表于 2012-4-9 00:5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也做过类似的餐馆工作,是做水吧,但是还要扫厕所,做了38天,有4天假期,等于全职34天,每天10小时,包吃 ...
你运气真好
{:5_368:}
ballarings
发表于 2012-4-9 10:03
酱油打手 发表于 2012-4-9 00:0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运气真好
就那一次,后来在北威这边也做过餐馆水吧,远的要死而且每次只做两三小时就没活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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