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kaka
发表于 2012-5-1 17:46
kartoffelnsalat 发表于 2012-5-1 18:3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既然是找人代收信,又是离开这么久的,应该找能看信的人带收,必要的时候拆开来看下是不是很重要的及时通知 ...
这个说的在理,这些信,应该都是挂号信,需要签名查收的
代收了应该通知楼主一声的
哎,这次只能吸收教训了
希望楼主顺利解决问题
kartoffelnsalat
发表于 2012-5-1 17:48
wakaka 发表于 2012-5-1 18:4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那搬家的话,在新住址登记了,银行那里地址一般都是第一时间去改的捏
而且既然走法律程序了,警察那里查 ...
如果lz的朋友一直签收lz家的信,那你说的这些都没用
有人歉收就是歉收的人负责把信送到
如果是平信不要签收的那估计还可以争取一下
不过我估计那些律师信特别是警察局的Staatsanwaltschaft的肯定是要签收的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2-5-1 17:51
哇哩
发表于 2012-5-1 17:54
kartoffelnsalat 发表于 2012-5-1 18:3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既然是找人代收信,又是离开这么久的,应该找能看信的人带收,必要的时候拆开来看下是不是很重要的及时通知 ...
我当时是在一些机构那里把地址改到一个会德语的女友那里,让她代收
原地址的还是收部分的信,Postbank因为不常有信,最多就是很久一张对账单,就没改
没想到在这部分出了岔子
我回来德国以后,3月才在新的城市ummelden了。那些要命的信之前就发过了
哇哩
发表于 2012-5-1 17:58
kartoffelnsalat 发表于 2012-5-1 18:4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如果lz的朋友一直签收lz家的信,那你说的这些都没用
有人歉收就是歉收的人负责把信送到
签收的信信封上能看出来吗?我看着都是普通的信封,是上面有很细一行机打的号码?
汗死了
刚出门看了圈,周围有俩律师。我待会查查价格
dahli
发表于 2012-5-1 18:00
kartoffelnsalat 发表于 2012-5-1 18:4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如果lz的朋友一直签收lz家的信,那你说的这些都没用
有人歉收就是歉收的人负责把信送到
律师信和警察局的。 都不用签收的。 这点我确定。
kartoffelnsalat
发表于 2012-5-1 18:26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2-5-1 18:5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家还从没收过需要签收的信件呢 不都是直接投收信人信箱里了吗?
直接投信箱里的是平信
要签收的信是加上Einschreiben
kartoffelnsalat
发表于 2012-5-1 18:27
dahli 发表于 2012-5-1 19:0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律师信和警察局的。 都不用签收的。 这点我确定。
那我错啦,估计的
Gerichtseinladung要不要签收?
dahli
发表于 2012-5-1 18:28
kartoffelnsalat 发表于 2012-5-1 19:2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那我错啦,估计的
Gerichtseinladung要不要签收?
这个应该要的。 或是那种挂号投递的。
kartoffelnsalat
发表于 2012-5-1 18:32
dahli 发表于 2012-5-1 19:2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个应该要的。 或是那种挂号投递的。
不过我们收到过催帐得要签收
因为是超速罚单,所以是从警察局发来的
Einschreiben就是贵点,所以他们是不是也是能省就省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