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gstar 发表于 2012-5-14 15:49

这样的婚前协议合理不合理,签还是不签?

要和德籍男友结婚了,涉及到一个婚前协议,内容主要是男友提出来的,主要包括:1,若离婚,男方付女方赡养费两年 2,男方付小孩赡养费直至大学毕业 3,男方将来继承父母的遗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若离婚,双方所有财产各分一半。

不知道这样的婚前协议是不是保护了女方?是不是合理?是不是和德国法律有出入的地方呢?

还请大侠指点!:)感谢ing~~~

chezshen 发表于 2012-5-14 15:52

挺公平的阿

MR.OIL 发表于 2012-5-14 15:56

可以接受的

swordheartde 发表于 2012-5-14 16:03

本帖最后由 swordheartde 于 2012-5-14 17:09 编辑

没什么大问题。

1,那个两年生活费,法律里好像到再婚或者找到工作为止。但是挺公平的。

3,男方将来继承父母的遗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应该改成双方。

Bern11 发表于 2012-5-14 16:08

若LG不是特别富有,差不多。

如果你LG挣100,给你80块,很好的LG。
如果你LG挣100000,给你1000家用,实话说,很少。

magstar 发表于 2012-5-14 16:09

swordheartde 发表于 2012-5-14 17:0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没什么大问题。

那个两年生活费,法律里好像到再婚或者找到工作为止。但是挺公平的。


:)谢谢你的意见!

amoy 发表于 2012-5-14 16:14

如果女方赚钱呢?

昙花一现 发表于 2012-5-14 16:16

magstar 发表于 2012-5-14 17:0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谢谢你的意见!

你要看下你楼上给你的意见。

男方将来继承父母的遗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应该改成双方。

magstar 发表于 2012-5-14 16:17

swordheartde 发表于 2012-5-14 17:0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没什么大问题。

1,那个两年生活费,法律里好像到再婚或者找到工作为止。但是挺公平的。


一般情况下,应该不会没有工作的我想。

另外,想请教一个题外问题,我和男友在德国登记结婚 相比在中国登记结婚,哪种比较好?

如果在德国登记了,而且随了父姓,中国承认该婚姻吗?如果在中国登记,对以后搬去德国住有很大影响吗?

谢谢~~~~~~

swordheartde 发表于 2012-5-14 16:22

本帖最后由 swordheartde 于 2012-5-14 17:23 编辑

magstar 发表于 2012-5-14 17:1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一般情况下,应该不会没有工作的我想。

另外,想请教一个题外问题,我和男友在德国登记结婚 相比在中国 ...

这里大多数人应该是在德国注册的,搜一下可能有很多信息, 在中国注册公正过了应该到德国也能承认爸,估计知道的人不多。听说丹麦注册手续会简单一些,具体等高人解说。改了夫姓,中国护照上会给注明,中文姓名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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