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粥润发
发表于 2012-7-31 12:33
关于遗产继承的,我知道。新的法律规定,婚后双方继承的遗产都不属于共同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如果离婚,不能分。
如果那个两年抚养费也是法律规定的话,我觉得这个婚前协议就没必要签了。
另外,结婚的时候,相信谁都没考虑过将来会离婚,否则谁都不会去签那张纸了。从我个人的想法,认为签协议,没什么不对的。但是双方一定要在律师的指导下,签一分公平的协议。
所谓的信任,信任,我基本不相信,因为若干年后,人是可能会变的。
我爱粥润发
发表于 2012-7-31 12:37
magstar 发表于 2012-5-18 04:4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在中国我是有工作的,但以后搬去德国我不确定会不会有工作。
虽然我绝对不想当全职太太,但若有了小孩要 ...
我还是建议你去问律师吧。德国有能说中文的律师。如果你们双方同意签协议,考虑到你的利益,跟他商量,给你安排来德国,跟律师具体商讨,双方同意了,再签协议,然后再结婚也不迟。
dodosai
发表于 2012-7-31 16:48
如果lz是特意辞了工作来德结婚的,这个婚前协议不公平。
清丽脱俗
发表于 2012-8-1 11:19
这个男的不要也罢,还没结婚就暗示你要找下家
宝宝猪
发表于 2012-8-1 11:34
建议楼主不要签。这婚前协议完全是保护男方利益,防贼似的针对女方。
签婚前协议不是不可以,不过要兼顾两方的利益。加上几条诸如若男方酗酒,赌博,出轨,则他净身出户,财产遗产全归你的条款还差不多。没有他的这种保证,啥协议都别签,换个男人嫁吧!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