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h2 发表于 2012-7-27 08:41

坚决不看到自己祖国是从根子上腐烂,才是贪官群体源源不断层出不穷前赴后继的根本原因,只在个别贪官被别人揪出时拍手叫好,还以为自己站在道德高点。这才是真正的泯灭良知。

小怜 发表于 2012-7-27 11:55

hh2 发表于 2012-7-27 09:4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坚决不看到自己祖国是从根子上腐烂,才是贪官群体源源不断层出不穷前赴后继的根本原因,只在个别贪官被别人 ...

只以为自己清高的人,往往是假清高。中国几千年来的劣根性是不可能变的。这个市场永远不会消失。

hh2 发表于 2012-7-27 12:10

大贪巨恶,人人都义正词严大谈廉政、反贪。中国历史多次证明,最正义的,往往是最邪恶的。“失节事极大”这样道德极其高尚的话,恰恰是“饿死事极小”这样丧尽天良的人说出来的。

政治正确最容易了,没有丝毫风险,也最便宜。中国永远不缺道貌岸然,却没有人性的人。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12-7-27 12:19

小怜 发表于 2012-7-27 08:3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没有说十年前的工资。再说了,我不知道你自身的情况。你话说得是太轻松了。人在江湖,人不由已。想向上 ...

这跟你知不知道我的自身情况有嘛关系? 我的自身情况跟你哥哥贪污被双规又有嘛关系?

反正我家要是真出这么一个贪官,我是没脸上来宣扬还为其喊冤的。你这是非颠倒得不成样子了。前面有人说你比你哥更可恨的,我完全赞同,因为你这样的亲友实际上就是支持贪官贪。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12-7-27 12:20

本帖最后由 凌波不过横塘路 于 2012-7-27 13:28 编辑

小怜 发表于 2012-7-27 08:4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犯不着这么愤青。因果自有报应,伤人的事儿我们不去做。再说了,贪官要捉,那行贿 ...

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

{:5_394:} 太对了,这句话是对这个帖子最好的回答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12-7-27 12:22

哈哈儿终于找到知己了哈

小怜 发表于 2012-7-27 13:00

本帖最后由 小怜 于 2012-7-27 14:04 编辑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12-7-27 13:1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跟你知不知道我的自身情况有嘛关系? 我的自身情况跟你哥哥贪污被双规又有嘛关系?

反正我家要是真出 ...

和哥哥当然是没有关系,但你家和这个社会是有关系的。难道你们家就没有求过人或者被人求?难道就没有受过别人的恩惠和好处?人都是有弱点的。要是你们家有个部级的人物,每天送礼求事的人一堆,就算这个人不要金钱,不要美女,不要高迁,也还有其它的需求的。不贪是没有机会,如果天天有机会在眼里,能受得了诱惑的真不知道有几个人。要真能经得住诱惑,也当真就连身边的亲戚朋友都得罪了。所以如果你家有高官,或者有事求于人,就知道什么回事了。有时候混水不是真想去混,也有人情或不得已的因素在其中。中国的潜规则多着呢,你身边的人做的事情你也不一定知道的。看来你还是经历不多呢,所以说话那么轻松。
我没有上来喊什么冤的,事情该是如何就是如何,只是心情不好而已。也不是亲哥哥,这事按理说一点儿也不影响我。说我支持贪官,更是没有道理。事情就是事情,发生了的事情,为什么就不能说呢?无论好事坏事都有议论和发表心情的自由。我更多的感叹社会的不公平。按理说,如果不是因为这件事,哥哥为市民做的事已经不少了。谁没有过错呢。受罚是一定的了,只是希望他能好过一些。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12-7-27 13:15

小怜 发表于 2012-7-27 14:0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和哥哥当然是没有关系,但你家和这个社会是有关系的。难道你们家就没有求过人或者被人求?难道就没有受过 ...

我家社会关系里要有这样的事儿,犯法被抓理所当然,有什么可说的,又有什么好抱怨的。我一不会替他喊冤二不会把责任往别人身上推三不会称他是个只贪了N十万的正直忠厚的清官。劝你不要以己度人,不是人人都有你这种思维。

你哥估计离部长级还有很长一段距离呢,10年刚入门前就敢贪污30万,这要是到了部长级,照你这理论,3亿也不成问题啊。贪污被抓,总算又实现了一点点社会公平。

小怜 发表于 2012-7-27 13:35

本帖最后由 小怜 于 2012-7-27 14:36 编辑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12-7-27 14:1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家社会关系里要有这样的事儿,犯法被抓理所当然,有什么可说的,又有什么好抱怨的。我一不会替他喊冤二 ...

以已度人?按级别贪污?这些都不是我的理论。也太会把自我思维加到别人身上了。如果不是他有明确的是非心态,意识到哪些行为不妥当,不断思考的话,也不会离开这个系统。要是不离开了,现在真不知道是什么级别了。他的头的确是这个位置的。哥哥是当年政府要重点培训的对象,为民做了不少好事呢。政绩好得很,不然也不会有那么多人说他是清官了。就因为不想得罪人了,也不想玩潜规则了,才会退出来。象这样的精英几年不能为社会服务,真是可惜了。
那个时候要是不跟着头不收钱,坐都坐不稳了。如果贪官司的人该捉,对于求人送礼的人也是应该捉的。贪官的心,从另一角度来说,也是被平民的要求养起来的。对于平民,有这样的贪官,也是有那么一点好处的。如果一对父母想把孩子送到最好的学校,知道只要给赞助费十万孩子就有这个机会。你说这个父母有这个能力会不给吗?如果没有平民去喂饱贪官,那贪官有什么机会去贪呢。这就助长了贪官的风气。这是社会的一种丑陋现象。不是个人行为。相信你身边的人一定也有过类似的事件。一个巴掌拍不响,中国这种变型的供求关系永远存在。你说的那么一点点社会公平跟本就没有用的。是自欺欺人的结果。这也是实话,我也并没有把责任推到别人身上。就以事论事。没有一面打的意思。要是这样的话,我还能在这儿平心静气说话?

yiyi 发表于 2012-7-27 14:43

LZ 别在这里打嘴架了,要是关系近,赶快找人捞人吧,十年前的事情,其实现在很难有证据查,只要你哥哥不承认,就是零口供,找个好律师,好好疏通一下。 好律师就是来疏通各个方面的关系的,非常的重要。如果承认了,真的判得不理想,就进去以后再想办法。 三十万看情节,广州那边应该判不到10年。

关于贪污腐败的事情,我原来也很奋青,现在我个人认为,事成以后收钱的或者交了钱肯办事的就是好官,国内多少人是给了钱还不办事情啊,而且还把人当傻子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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