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油果
发表于 2012-9-30 00:37
飞往那里 发表于 2012-9-30 01:0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说的太对了 这个社会的伦理观简直是疯掉了。从来都是照顾看官的感受而没人真正从对方的角度考虑。如果自 ...
你看清楚先,最恨注册可是极力鞭笞鄙视那孩子的父母,强烈认同那群救人的所谓爱心妈妈群,你是赞同最恨注册的这些观点?那你后面又赞同持相反意见的人?你可有自己的意见否?{:5_339:}
飞往那里
发表于 2012-9-30 00:42
牛油果 发表于 2012-9-30 01:3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看清楚先,最恨注册可是极力鞭笞鄙视那孩子的父母,强烈认同那群救人的所谓爱心妈妈群,你是赞同最恨注 ...
mm 我第一句说的是反话啊!
飞往那里
发表于 2012-9-30 01:09
牛油果 发表于 2012-9-30 01:3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看清楚先,最恨注册可是极力鞭笞鄙视那孩子的父母,强烈认同那群救人的所谓爱心妈妈群,你是赞同最恨注 ...
mm你问我自己的意见。我对这件事没有意见,只有感受。很感谢这个小小的生命,用他短暂的生命激起一个人与社会的大讨论,随之而来的反思和对生命的尊重,我想这是这里大部分人都学习的到的很重要的一课。感谢他和他的家人的默默承受!!甚至即使你不相信 也感谢李岚一众 虽然我非常非常的反感他们。也感谢他们的表演让我们得到的教育。每个人都有人生的课题,我想即使他们中间也肯定有人在以不同的眼光看待事情了。只是恐惧和执着放不下。。。恐惧承认自己当初的所作所为造成的更多的伤害,承认这一点很难 也很简单。
我现在就只像送上最最深切的祝福给孩子的家人,他们得到最诚恳的心的祝福!!生命永恒!如果他们知道,所发生的事情是我们之间的“协议”。我们在最初的时候就已经决定要学习的课程了。所以 没有人真正的“死去”。而孩子的经历也是他自己决定的。因为没有任何人可以干涉到一个生命的进化。
cwb-cai
发表于 2012-9-30 06:01
没跟过此事,无论真相如何,孩子都太可怜了!
oldfox
发表于 2012-9-30 09:49
最恨注册 发表于 2012-9-29 23:1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们当年讨论的最后结论是应该有个伦理委员会之类的,根据孩子的病情决定是否医治,真要放弃治疗的话,孩 ...
你这话说的很没道理啊,
首先,什么叫做做父母的没有权利决定孩子的生死。
一个健康的孩子当然你要去杀死他是犯罪,但一个有严重疾病,随时都处于生死之间的孩子呢。不要说是孩子了,一个成人,如果在患有疾病,并且本人没有能力决定是否继续治疗的情况下,他的家人,最亲的亲属有权利代替他做出这个决定。
第二,陈岚一伙的行为在任何国家都可以被看作诱拐。
试想,如果A 有个孩子生病,A决定依靠孩子自身的免疫系统,路人B说不对,你一定要用抗生素,A不听,B骂,你爱钱,恨不得你孩子死了,然后就把孩子抢过去自行为他注射抗生素,这种行为算不算犯罪。
第三,从人情上来讲,在孩子最后的时候,作为家人能够安静的和她度过最后的日子是最低,最卑微的要求,作为外人有什么权利剥夺这种权利。
catwyc
发表于 2012-9-30 10:11
oldfox 发表于 2012-9-30 10:4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这话说的很没道理啊,
首先,什么叫做做父母的没有权利决定孩子的生死。
一个健康的孩子当然你要去杀 ...
第二點有點問題
印象中前幾年德國還是奧地利有個案例就是父母信某個宗教 拒絕接受輸血 也不讓小孩接受輸血
結果好像判例是在緊急狀況下可以剝奪父母監護權給小孩輸血
不過這個跟小希望的案例不依樣
我想如果在出生之前小希望的爸媽 跟很多其他爸媽一樣只因為一點可能殘疾的可能性就墮胎
說不定還沒人關心
但是小希望的爸媽因為很樂觀地認為問題應該不嚴重結果不如預料
在經過醫護建議後決定保守處理反而被指責?
如果用同樣嚴格的檢視原則那數以萬計因為小孩檢查疑似先天疾病而墮胎
的父母更應被指責了
梦醒时分999
发表于 2012-9-30 11:53
1 适者生存,大自然规律不可违。
2,对于有爱心人士,应该大大表扬。这是社会进步的表现。但是同时也应该制定相应具有法律效力的规定。
例如签字者,每人必须先支付1万至10万现金,用于小孩的头期治疗。没有存款的支持者,可以卖房卖地卖血。。。
支持者必须提交真实姓名和地址。以后每月平坦医疗费用,以及治疗不测时,小孩的丧葬费。如果小孩真的救火了,通过法律支持者每月必须支付。。。元小孩的生活费,看护费。。。。。。
小孩有自己的见解后,有自己决定生存与否的决定,支持者不得以各种方式阻拦。
支持者必须轮流去慰问小孩,献爱心。例如轮流带孩子度周末,度假。。。
支持者必须要对小孩的一生负责,包括经济支援,身体力行。。。一直到小孩自然死亡或她自己选择技术生命为止。而且支持者必须选出自己的候选人,在自己去世后,候选人必须继续支付小孩的所有费用,以及老年后的医疗费,护理费等等。。。
支持者必须签署一份合同,即他们的所作所为,都是以爱心出发,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小孩的任何细节。。。
发扬爱心没错,但要有理有据,更需要有力的经济保障。。。
梦醒时分999
发表于 2012-9-30 11:54
救火了?{:5_319:}
himmelblau
发表于 2012-9-30 12:42
最恨注册
发表于 2012-9-30 12:47
姽婳将军 发表于 2012-9-29 23:4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个孩子的真实病情目前经过网友爆料,两个月的多方核实,已经基本确认为:肛门闭锁,肺炎,脱水,先天 ...
胸椎异常是产检时知道的,父母还是要拼一下想生个健康的。生下来之后最主要的是无肛,这是她被抛弃的首要原因。心脏那个病症有很多新生儿都有,长了几个月或者1岁那个小孔会自动闭合。
至于肺炎营养不良脱水,这都是被送去临终得来的。
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