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schong
发表于 2012-11-6 22:12
楼主本来就侵犯了前方来车的优先权。
如果没有2号车,情况很清楚,3号车相对楼主有优先权。
有了2号车现在是优先权循环,这种情况是停下来,sich verstaendigen。除非3号车挥手示意自己放弃优先权,否则楼主现行就不是“好像”侵犯了3号车的优先权。
二毛XP
发表于 2012-11-6 22:15
wwwjulia 发表于 2012-11-6 22:2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1:如果马路两边什么交通标志都没有的话, 就是recht vor links
2:看这两条马路哪一条是Hauptstraße ...
这就是个30ZONE,没有主辅之分,遵循RVL,但是按照RVL以及拐弯让直行的原则,楼主描述的情况是一种死循环.这种情况在现实中也是存在的,并且可能经常出现.所以需要有一方主动放弃自己的先行权
nanguazaixian
发表于 2012-11-6 22:29
转弯让直行
huahua2008
发表于 2012-11-6 22:36
1和3,显然1左拐,3直行,当然是你侵犯了3的vorrang了。
andylong
发表于 2012-11-6 22:46
这是经典案例啊,大家打手势协商吧,总要有一方放弃先行权{:7_436:}
looi
发表于 2012-11-7 01:15
一般都打个招呼或者闪一下,表示放弃了
astralk
发表于 2012-11-7 09:27
3>1>2
dizzyun
发表于 2012-11-7 10:11
如果30的路,说明你拐的时候3就来了,你没有注意到3接近路口,所以你就是抢了3的先行权
dongxuan
发表于 2012-11-7 10:22
lz图画的不错,这个情况我会让一下3,毕竟是拐弯要让直行。让一下啥事没有,如果你冲的话可能会有事故。看看对方怎么反应你再反应不迟。
Phondular
发表于 2012-11-7 10:23
擎天柱先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