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皮车嘟嘟嘟
发表于 2012-11-10 22:04
hh2 发表于 2012-11-10 21:5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是一次性打的嘛?是一次性打多于1W欧,依法必须问;不是一次性打多于1W欧,依法不能问。
当然是一次性打的。。。
没这么多钱怎么延签?
hh2
发表于 2012-11-10 22:05
本帖最后由 hh2 于 2012-11-10 22:07 编辑
绿皮车嘟嘟嘟 发表于 2012-11-10 22:0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当然是一次性打的。。。
没这么多钱怎么延签?
可能是知道学生身份,账号有记录,就不问了。比如其他被询问过的情况,如果没问题,下次同个账号再打同类款项,就也可能不问了。
这些措施都只是为了排除洗钱的可能。
绿皮车嘟嘟嘟
发表于 2012-11-10 22:11
hh2 发表于 2012-11-10 22:0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可能是知道学生身份,账号有记录,就不问了。比如其他被询问过的情况,如果没问题,下次同个账号再打同 ...
可我一次也没被问过。。。可能每次都看是国内同一账户打来的吧
而且。。NACHNAME还和我一样的。。。再加上是学生账户。。。应该能想到。。是生活费啊。。有规律的。一年一次。。。- -0
CHD
发表于 2012-11-10 22:12
祈祷LZ 能一切顺利
maimai123
发表于 2012-11-10 22:15
谢谢大家的回复哦,
的确我代购包包让父母或者带回去的,就是海关敲章的,而且国际机场zoll也开箱检查包都在的才敲章的,这样应该能算带回国了吧,我朋友和我家条件不差,我说都是他们买的不可以吗?
律师我也请了,至于说代购暴利的我没有,如果我暴利赚很多我也不会哭好几天了。。。我不是按退税得钱的,只是一个包给我10-50而已,真没想那么多。。。。本来只想在家做点自己喜欢的事情,陪陪孩子的。。。。。
就是由于自己懒了,还有退税嫌麻烦退到国内然后再转给我,就索性退到我卡上了,我每一次还特地问global blue退税人和信用卡名字不同要紧吗,他们说没关系的,没想到是visa公司管的。
hh2
发表于 2012-11-10 22:22
maimai123 发表于 2012-11-10 22:1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谢谢大家的回复哦,
的确我代购包包让父母或者带回去的,就是海关敲章的,而且国际机场zoll也开箱检查包 ...
说了,lz不要太担心,我觉得大部分罪名是完全可以洗清的,最后不会是大事,因为最终涉案数目不会大。lz如实诚恳地说明就好,这些商品不是你的而且确实出关了;并问fa,需要用什么来证明,你愿意配合。这样来争取主动。本来即使lz不配合,他们也没辙。durchsuchung没查到相关罪证不是。
当然,之前询问好律师,问这样做有没有坏处。
maimai123
发表于 2012-11-10 22:25
hh2 发表于 2012-11-10 22:2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说了,lz不要太担心,我觉得大部分罪名是完全可以洗清的,最后不会是大事,因为最终涉案数目不会大。lz ...
嗯。。
本来睡也睡不着,每天失魂落魄的,昨天皮夹掉了,今天手机差点也掉了,还好人家打到我家。。。
谢谢。。。真的
nomattewhen
发表于 2012-11-10 22:25
多事之秋 发表于 2012-11-10 11:3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在海关盖了章的发票就是出口证明,Amazon就是这么退税的,虽然说这中间有些不同,但她是事实出口啊,就是 ...
即使可以报Vst也是每个月都要按规定申报的。
而lz如果在德国境内交易,即使物品最后被带出德国,也是携带者退税,没有lz的事。
tuiziii
发表于 2012-11-10 22:28
maimai123 发表于 2012-11-10 22:1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谢谢大家的回复哦,
的确我代购包包让父母或者带回去的,就是海关敲章的,而且国际机场zoll也开箱检查包 ...
先放宽心吧,事情已经发生了再后悔也无济于事,也只能等和配合税务局的调查,也许结局并不会如想象的糟糕。祈祷{:5_335:}
hh2
发表于 2012-11-10 22:32
本帖最后由 hh2 于 2012-11-10 22:36 编辑
maimai123 发表于 2012-11-10 22:2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嗯。。
本来睡也睡不着,每天失魂落魄的,昨天皮夹掉了,今天手机差点也掉了,还好人家打到我家。。。 ...
法治社会坏处是常常坏人因为证据不足得不到应有惩处;好处是一般冤枉好人的可能性比较小。lz是法制观念比较弱,有不妥乃至很不妥的地方,但罪名中最大的两个,一个洗钱,一个骗税,从lz提供的信息看,确实没有做过;也应该确实能证明自己没有做的。并不是账号流动金额大就是洗钱,也不是税打到lz卡上就是骗税。或者说,最起码,fa或者检察院,并没有证据证明lz做了那样的事,而只是严重怀疑,所以才搜查想找到证据。最后就算起诉,也应该不会是这样的罪名;如果一定强行以这样罪名起诉,法庭也不会对lz不利。
但当然最好,在起诉之前就阻止住,让fa从态度和证据上都明白他们怀疑大方向是错了,尽管lz确实有不对。所以个人觉得lz应该在征询律师意见,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的情况下,以积极配合的态度提供自证无罪证据,尽管依法无须提供。
最后应该跟刑事没什么关系,或者只以个相当轻的罪名起诉,法庭看律师的本事了。不会有大事的,lz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