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人真事,被冤枉入狱,请帮顶和支招!!!
姐妹们,如果发错版块请宽容!事情的受害人是我的亲人,他本身是一个心肠非常好,热心助人的,但是没有想到遇到了横祸!他只是四五十岁的人,结果现在头发花白。我人力单薄,自从事件发生以后,爱莫能助。
十几年前我伯父把钱借给了一个姓林的人,结果林某做生意失败,在1999年的时候无法还我伯父的钱,2001年法院判决的最终结果是将林某的厂拍卖用以以物抵债,当时已经是开拍了5次,但因为当时的厂因长期经营不善就像个荒地一样,设备楼房破旧不堪,拍卖5次了都没有人要。最后,吴川法院问债权人伯父要不要这个厂,不要的话什么都没有了?伯父只能要了这个满目苍夷的厂。而我舅舅当时是吴川法院的一个小职员,主要是文书工作和司机(这为冤情埋下了地雷)。
十多年过去了,结果林某东风再起,赚够了钱了,现在回来要翻这个案子。突然间,当时的这个厂从独资变成了三人合资,之前的证明是盖章上只有林某的签名,结果突然多出了一份文件,有其他两个人出资签名证明。现在林某去高一层法院控告吴川法院: 第一,当时没有通知其他两人,第二:由于当时封了他的厂后,他的厂少接收多少千万的订单,从而造成其巨额损失。这个厂当时根本都运营不了了。第三:控告我舅舅利用职权(因为当时过问了这个案件,帮忙送一些文件),在评估这个厂的时候,将这个厂的价值评估低了,造成了他的损失。这个评估控告根本是窦娥冤,A,我舅舅当时根本没有权利,就是一跑腿的,B,评估机构是法院的指定的。C, 当时公开拍卖了五次,即使是低估了,得到利益的只是拍到的人。
吴川法院在得知上级人民检察院对本案进行初查后,迫于压力,怕得罪检察院,立马撤销当年以物抵债的裁决。这个厂虽然在我伯父名下,但是现在不仅注销了,而且也荒废在那,而这个厂的土地权是一直在法院名下的。 在我舅舅被抓进监狱以后,除了律师,所有的人都不准探监,我舅舅在监狱里呆了快一年,这个案件就被压着,家人到处申诉,没有人受理。等到终于开庭了,也因为证据不足,审判过程长达九个月,期间几次退回补充侦查,甚至一审法院无法决定如何判决而提交佛山市南海区政法委协调讨论决定。
当年这个案件的吴川法院负责人和执行人在最初并沒有提供不利于我舅舅的供词,后来不知道发生啥事,他们的供词也将矛头指向我舅舅。
最终仅凭林某的假证据和吴川法院当时案件负责人供词判决我舅舅有罪并处以两年有期徒刑!!!!而当时案件的执行庭犯罪情节轻微、免予刑事处罚,案件的主办法官被南海区检察院撤回起诉。
决定发到这里,决定说出牢案,是希望能借助萍聚和网络的强大力量,能够能让这件事情得到关注,能重新审理这个案件,能还我可怜的舅舅一个清白!!!
我在微博发了,如果有好心人帮忙去顶一下!不知道能够带来什么效果,但是我希望能够做到我能做的!
http://www.weibo.com/2087446743/zcBXJ2OHe
sf! 这年头,可能要靠媒体了 请保佑我舅舅吧,能还他一个清白的话,我愿意一生信佛,一生吃素!!!
都说好人有好报,是不是眼睛进沙了?
不只是两年的冤狱,而且要背着这个罪名活着一生!! 个人觉得在微博、论坛上努力是一方面,主要还是要在国内想办法。国内的法制机关内部如何大家其实大多心中有数,除了走律师、法律这个路,同时暗中关系也要多多努力才好。这种努力很难会是坛子或者微博上什么人能给你出力的,就算法院等机构迫于一时舆论压力等等愿意翻案之类也比不上疏通好了的人际关系。
PS:偶是法律白痴了,只是凭感觉~希望你这件事情能很快看到希望 ihen 发表于 2013-1-5 01:1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请保佑我舅舅吧,能还他一个清白的话,我愿意一生信佛,一生吃素!!!
都说好人有好报,是不是眼睛进沙了 ...
不能上诉么?
向再上一级机关反映 河马丫丫 发表于 2013-1-5 03:1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不能上诉么?
向再上一级机关反映
一审是佛山法院,二审是佛山中院,家人向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上诉,但是没有回应! ihen 发表于 2013-1-5 10:1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一审是佛山法院,二审是佛山中院,家人向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上诉,但是没有回应!
国内一般是二审终审制... 刀切馒头 发表于 2013-1-5 10:2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国内一般是二审终审制...
这个我还真不知道,有律师在帮忙上诉,但是律师应该知道这个的,如果真的是二审终审的话! 本帖最后由 刀切馒头 于 2013-1-5 10:29 编辑
ihen 发表于 2013-1-5 10:2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个我还真不知道,有律师在帮忙上诉,但是律师应该知道这个的,如果真的是二审终审的话!
我是学法律的,以前上课的时候教授就提二审终审制度... 我给你百度了一下...
二审终审制,是指一个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理即告终结的法律制度。其内容是:如果当事人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审案件所作出的判决和裁定不服,可以依法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要求上一级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第二次审判;经第二审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所作出的判决和裁定是终审判决和裁定,当事人不服不得再提起上诉,人民法院也不得按照上诉审程序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