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vesummerwine
发表于 2013-6-24 14:05
最恨注册 发表于 2013-6-24 13:59
http://zh.wikipedia.org/wiki/%E9%80%BB%E8%BE%91
邏輯(logic),又稱理則、論理、推理、推論,是有 ...
邏輯(logic),又稱理則、論理、推理、推論,是有效推論的哲學研究。逻辑学就是研究规律性事物的一门学科。邏輯被使用在大部份的智能活動中,但主要在哲學、數學、語義學和電腦科學等領域內被視為一門學科。
逻辑属于数学里的一个基础理论 ? 不是吧。那只是其中的一小部分。
算我求你一家人了,逻辑是数学里的一小部分,就不属于基础理论了吗???,你跟我争论这些,有意思吗?
最恨注册
发表于 2013-6-24 14:08
lovesummerwine 发表于 2013-6-24 14:05
算我求你一家人了,逻辑是数学里的一小部分,就不属于基础理论了吗???,你跟我争论这些,有意思吗?
...
逻辑是个广泛的概念,其中一部分可以应用于数学。
跟你争论啥了?还没开始讨论呢,连定义还没定好。
lovesummerwine
发表于 2013-6-24 14:11
最恨注册 发表于 2013-6-24 14:08
逻辑是个广泛的概念,其中一部分可以应用于数学。
跟你争论啥了?还没开始讨论呢,连定义还没定好。
争论不要跑题,逻辑如何划分定义,跟我们讨论没有实际关系。你仔细看看我前面的分析,如果不同意,请反驳。
最恨注册
发表于 2013-6-24 14:12
lovesummerwine 发表于 2013-6-24 13:42
逻辑学本来就专门的一个学科。这里我们说的仅是逻辑而已。
另外,最后一条, 好吧,我其实是真记不清 ...
第一行 真的让人不能理解。解释一下有那么困难吗?
什么中文?逻辑大师没当上,现在难道要自诩中文大师?
服了你了。“最后三项是或的关系” 这句话你先好好思考一下吧。
最恨注册
发表于 2013-6-24 14:19
本帖最后由 最恨注册 于 2013-6-24 14:21 编辑
lovesummerwine 发表于 2013-6-24 14:11
争论不要跑题,逻辑如何划分定义,跟我们讨论没有实际关系。你仔细看看我前面的分析,如果不同意,请反驳 ...
逻辑和数学是两个学科。数学应用到逻辑。一道逻辑上的数学题(或者说数学上的逻辑题)没弄对,说明逻辑没学好。就这么简单。跑题不是你先开始跑的吗?
lovesummerwine
发表于 2013-6-24 14:29
本帖最后由 lovesummerwine 于 2013-6-24 14:38 编辑
最恨注册 发表于 2013-6-24 14:19
逻辑和数学是两个学科。数学应用到逻辑。一道逻辑上的数学题(或者说数学上的逻辑题)没弄对,说明逻辑 ...
逻辑学和数学,你哪只眼睛看到我说是一门学科啊???? 我也压根没跟你争这个啊!!!!
瞧你这话说的
一道逻辑上的数学题(或者说数学上的逻辑题)
不好意思,数学系毕业的人,实在没听过有人这么表达过。。数学里没有逻辑题。逻辑是数学证明的基础理论。也是数学系第一学期里数学分析里开始必须学习的基础理论。行了,别跟我继续讨论了。该分析的我都给你分析完了。讨论说实质,抓重点。
无聊的文字游戏,没兴趣陪你了。
最恨注册
发表于 2013-6-24 14:33
lovesummerwine 发表于 2013-6-24 14:29
不好意思,数学系毕业的人,实在没听过有人这么表达过。。数学里没有逻辑题。逻辑是数学证明的基础理 ...
莫非你学的数学分析跟我学的不一样?oder 学过数学分析的就不屑于跟别人谈逻辑了?
实质和重点就是,从她的说法,不能够推出你说的那两点结论。
lovesummerwine
发表于 2013-6-24 14:42
本帖最后由 lovesummerwine 于 2013-6-24 14:53 编辑
最恨注册 发表于 2013-6-24 14:33
莫非你学的数学分析跟我学的不一样?oder 学过数学分析的就不屑于跟别人谈逻辑了?
实质和重点就是, ...
我分析并证明过给你,你直接说不对,那你也得证明啊!!!!
我没读懂命题????? 你把命题都写了,我按照你的命题分析的。你说哪里不对?
这里是你的命题
最恨注册 理解力呀理解力。她说的是 有家有室 & 混得好的都不是网虫。
有家有室 &混得好的都不是网虫。
那么此命题等价于,如果是网虫,那么就是 没家没室& or 混的不好的
分析如下
A = "有家有室", B = "混得好的", C = "! 网虫"
A & B implies C<=> ! C implies ! (A & B)= ! A or ! B
-------------------------
以下是你分析的,我想说,你给的结论,不成立,也不是我的结论。我的结论在上面。是说,那个人声明的意思等同于,网虫就是没家没室,或者混的不好的人。我都说到这里了,你如果再不懂,我也不怪你了。培养逻辑思维的习惯,是需要训练和时间的。
你的逻辑没学好。她说,有家有室 & 混得好的都不是网虫。
按照她的逻辑,反过来则应该是,网虫是:
1。有家有室 & 混的不好
2。没家没室 & 混的不好
2。没家没室 & 混的好
补充一句,但是这不等同于:符合以上1或2或3这三种情况的必然是网虫。
所以,网虫有可能 1。有家有室 & 混的不好
但是 1。有家有室 & 混的不好 不一定都是网虫。
2,3,同理。
总之,从她的话你不能推出:没家没室混的不好的就是网虫这个结论;以及网虫都是混的不好的这个结论。
最恨注册
发表于 2013-6-24 14:55
lovesummerwine 发表于 2013-6-24 14:42
我分析并证明过给你,你直接说不对,那你也得证明啊!!!!
我没读懂命题????? 你把命题都写了,我按照 ...
你真是数学系毕业的?
A & B implies C<=> ! C implies ! (A & B)= ! A or ! B 是错误的。 错在哪儿我写的很清楚了。这是初中数学或者高中数学题,所以无论有没有学过数学分析,网友都可以指正你的。
说话别用那么多语气词。哪只眼睛?我又不是外星人,你的眼睛长在脸上的哪个部位我也一样。
lovesummerwine
发表于 2013-6-24 14:58
本帖最后由 lovesummerwine 于 2013-6-24 15:00 编辑
最恨注册 发表于 2013-6-24 14:33
莫非你学的数学分析跟我学的不一样?oder 学过数学分析的就不屑于跟别人谈逻辑了?
实质和重点就是, ...
我不得不提醒你一句,工科所学的数学分析程度要求和数学系,物理系学生所学的程度完全不同。考试范围也有很大不同。数学系和物理系数学分析一二三四的考试是同一张卷, 完全侧重理论分析和证明。工科主要以计算应用为主。Vordiplom的四个学期,数学考试我们都在同一考场考试。工科的卷,我都看过。计算量都相当大。不可以带书。我们和物理系考试,都是开卷考的。
最恨注册
发表于 2013-6-24 14:59
本帖最后由 最恨注册 于 2013-6-24 15:07 编辑
lovesummerwine 发表于 2013-6-24 14:58
我不得不提醒你一句,工科所学的数学分析程度要求和数学系,物理系学生所学的程度完全不同。考试范围也有 ...
谢谢提醒啊。我辅修数学专业的,我学的数学比起你学的数学应该是一个档次的了吧?
跟你说话才累。我的主修并没说,不过数分是主修专业的主修科。你不会以为我是服装专业的吧?
lovesummerwine
发表于 2013-6-24 15:07
本帖最后由 lovesummerwine 于 2013-6-24 15:30 编辑
最恨注册 发表于 2013-6-24 14:55
你真是数学系毕业的?
A & B implies C<=> ! C implies ! (A & B)= ! A or ! B 是错误的。 错在哪儿我写的很清楚了。这是初中数学或者高中数学题,所以无论有没有学过数学分析,网友都可以指正你的。
...
来吧, 你这个副修数学的, 咱也不用网友谁来指正了,我等你指正呢,我也实在没找到,没看到你把正确的写哪儿了. 赶紧的,要不我给你俩连接,你参考下,然后再指正我,行不?
1. Transpositon theory http://en.wikipedia.org/wiki/Transposition_(logic)
2. Morgens laws http://en.wikipedia.org/wiki/De_Morgan's_laws
毕业太久了,记忆会出现偏差。维基上的信息,给大家做个参考吧。
另外,我初中和高中智力真没你开发的早,从来没学过。这些我大学第一学期才开始学的。
lovesummerwine
发表于 2013-6-24 15:15
最恨注册 发表于 2013-6-24 14:59
谢谢提醒啊。我辅修数学专业的,我学的数学比起你学的数学应该是一个档次的了吧?
跟你说话才累。我 ...
想听实话么,从你跟我讨论的内容,以及回答上,已经发现了,你不是主修数学和物理的。我认识太多副修数学的人了。你这种回答问题的方式,会让我们数学系教授发狂的。
lovesummerwine
发表于 2013-6-24 15:45
本帖最后由 lovesummerwine 于 2013-6-24 16:03 编辑
最恨注册 发表于 2013-6-24 14:59
谢谢提醒啊。我辅修数学专业的,我学的数学比起你学的数学应该是一个档次的了吧?
跟你说话才累。我 ...
这位MM,从开头你对命题的结论就犯了一个根本逻辑的错误,居然想把自己跟数学系必须的归为一个档次,就因为自己喜欢做逻辑题? 你真是太幽默了.
我不想讽刺你,本来也不打算认真,没想较真的。可是看到你这句话,我实在受不了了。
总之,从她的话你不能推出:没家没室混的不好的就是网虫这个结论;(我从头到尾,也没得这个结论。此结论,只有在因果为充要条件是,才成立)
以及网虫都是混的不好的这个结论。
(这结论,我已经证明过是成立的。你如果反对,就证明给我看。不过,我发现,你就不会数学证明。)
lovesummerwine
发表于 2013-6-24 16:02
一片冰心在玉壶 发表于 2013-6-24 15:53
美女多了去了,你回国都不上大街的吗????
干脆,另外开个贴吧。我觉得挺有意思的女生。心计不小。你光点评,我都没法回你。
一片冰心在玉壶
发表于 2013-6-24 16:08
lovesummerwine 发表于 2013-6-24 16:02
干脆,另外开个贴吧。我觉得挺有意思的女生。心计不小。你光点评,我都没法回你。
我是随便说说发发牢骚罢了,真要8,谁会在这
彦三木页
发表于 2013-6-24 16:48
男人有钱就变坏,女人变坏才有钱。
dolcid
发表于 2013-6-24 17:02
这个贴是在为网虫正名么?
我觉得一定要论证,还得先交换下网虫的定义是否一致,要不讨论个什么劲,纯粹讨论逻辑的话,不能扯上这个帖子做例子啊。
irvine
发表于 2013-6-24 17:04
本来不想发言 发表于 2013-6-18 10:32
讨论帖子里事罢了,我这儿说个不同意见,你就来暗示和邓价值观一样。你知道邓是什么价值观?就凭你网上读 ...
你这个选择性失明实在不是很高明。邓小姐后来嫁给默多克,这件事情可以理解为双方自愿。不过破坏家庭这个罪名,邓小姐无论如何逃不掉。
您故意看不见邓小姐是怎么去美国的?
最恨注册
发表于 2013-6-24 19:11
本帖最后由 最恨注册 于 2013-6-24 22:09 编辑
lovesummerwine 发表于 2013-6-24 15:45
这位MM,从开头你对命题的结论就犯了一个根本逻辑的错误,居然想把自己跟数学系必须的归为一个档次,就 ...
你是不是来搞笑的?我校只有我系和数学系学数分,别的学的都是高数(你前面想说高数的吧?)。我系很特殊,几乎凌驾于任何旁系以上,我们可以自由选择任何一个别的系(除了建筑和艺术)。大家自然都选热门的,数学系和物理系基本属于垫底的。另外我说逻辑题你也没明白我说的是什么吧,这就是差距。
不明白数学系的你在对我没有任何了解的基础上怎么有如此的优越感了?我辅修(请注意不是副修!!)数学是出于爱好。辅修的含义你去查一下吧,类似于双学位。
i dont have to tell u more aboutme. but you are really really arrogant. so i am not telling u yr mistake viamath formular.
imagine whatever u like if that makes u feel better. the fact is so simple: u dont even know what a not(a and b) equals to.
你好像特别喜欢在给基于想象的基础上,对别人进行挖苦讽刺。不过这是没有意义的。别人不会根据你的想象变成你想象的模样。虚的空的都不必说了,一道活生生的题目,我解释了三遍,你都没有弄明白,实在令人咋舌啊。你的智商实实在在打败了我,我不想再跟你聊啦。88
本来不想发言
发表于 2013-6-24 19:31
irvine 发表于 2013-6-24 16:04
你这个选择性失明实在不是很高明。邓小姐后来嫁给默多克,这件事情可以理解为双方自愿。不过破坏家庭这 ...
你看明白了前因后果再说话。上来就给人以指责,你以为你是谁呀。你根本不明白我说的那一点是什么。你也不明白我上面的回话是针对什么。断章取义。
本来不想发言
发表于 2013-6-24 19:33
irvine 发表于 2013-6-24 16:04
你这个选择性失明实在不是很高明。邓小姐后来嫁给默多克,这件事情可以理解为双方自愿。不过破坏家庭这 ...
您故意看不见邓小姐是怎么去美国的?
我是没看见,其实也不关心。如果你看见了,不是网上八来的,有准确的渠道,你就说。我犯不上故意。
lovesummerwine
发表于 2013-6-24 22:42
本帖最后由 lovesummerwine 于 2013-6-25 15:45 编辑
最恨注册 发表于 2013-6-24 19:11
你是不是来搞笑的?我校只有我系和数学系学数分,别的学的都是高数(你前面想说高数的吧?)。我系很特殊,几乎凌驾于任何旁系以上,我们可以自由选择任何一个别的系(除了建筑和艺术)。大家自然都选热门的,数学系和物理系基本属于垫底的。另外我说逻辑题你也没明白我说的是什么吧,这就是差距。
不明白数学系的你在对我没有任何了解的基础上怎么有如此的优越感了?我辅修(请注意不是副修!!)数学是出于爱好。辅修的含义你去查一下吧,类似于双学位。
i dont have to tell u more aboutme. but you are really really arrogant. so i am not telling u yr mistake viamath formular.
imagine whatever u like if that makes u feel better. the fact is so simple: u dont even know what a not(a and b) equals to.
你好像特别喜欢在给基于想象的基础上,对别人进行挖苦讽刺。不过这是没有意义的。别人不会根据你的想象变成你想象的模样。虚的空的都不必说了,一道活生生的题目,我解释了三遍,你都没有弄明白,实在令人咋舌啊。你的智商实实在在打败了我,我不想再跟你聊啦。88
我很好奇, 你说了这么一大堆,跟你们学校,什么系, 倒底是高数还是数学分析, 跟副修还是辅修, 又双学位什么的, 跟你论点有什么关系?????
就直接回答我, 你认为我那个证明是错, 那么错在哪里?
如果你实在不想看我贴给你的.link, 好吧, morgens law 我标在这里,
"not (A and B)" is the same as "(not A) or (not B)"
你认为不 正确, 那我很好奇, 你的 math formular 是什么? {:5_362:}
解释, 解释什么??? 你就解释那一遍, 已经被我推翻了. 数学证明不是解释,而是论证, 论证!!!.
你跟我讲逻辑, 好吧,我用逻辑证明过了.
你说我没理解你的命题, 好吧, 我就用你的原话 为命题, 然后我把过程都给你写的清清楚楚.
然后你说不对, 那么请说出,我哪里不对?????
如果命题错了, 你从新定义啊. 如果证明错了,你从新证明啊. 如果理论不对, 你列举给我看啊???
我不鄙视你喜欢数学的爱好. 但是,如果你喜欢讨论数学,逻辑, 那么请用数学的语言, 逻辑的理论来分析和证明对与错都在哪里.
别写你那别脚的英文, 讨论就是讨论, 还因为我什么arrogant, 还不想跟我说错误在哪里, 你哪里是讨论问题的态度????. 参加过seminar 吗? 当下面有人质疑你证明的过程和结论的时候,你就东扯西扯的,这么给人家解释的? 谁是你的教授, 都会被你活活气死的.{:5_387:}
你根本还没有一个数学思维的习惯 和用数学语言表达的能力,. 自己都说不清楚的逻辑, 还要用别人智商问题来遮掩自己..... 你考试的时候,证明的结论被判不对, 你就习惯用别人智商的问题来自我解脱吧?
好了. 早跟你说了.别跟我较真. 我本来就是在这里贫着玩的. {:5_371:}
------------------------------------------------------------------------------
回复点评,最恨注册"not (A and B)" is the same as "(not A) or (not B)" ??? use your head to think about it!
我都给你写了一百遍了,这个是Morgens Law里面定义的, 不是我想,我分析的好不??? 你不是学过数学吗?而且你不是说你初中高中就学过的,你怎么居然反对这个理论?? 你如果能证明Morgens Law是错的,那你可以申请菲尔茨奖了。真的,骗你我是小狗。
最恨注册 好吧再回复你一句,我回家先用tablet回复的,不方便用中文。我的英文你也不必质疑,托福作文是满分 。别回复我了。不要盲目自大。88
托福作文...就那几行字得了满分,什么时候变成英文的衡量标准了.... 话说十几年前,我还也考托福了,虽然作文没得满分。就是托福满分,拿出来炫耀,也不嫌丢。。。那啥。。。{:4_285:}
irvine
发表于 2013-6-25 08:28
本来不想发言 发表于 2013-6-24 19:33
我是没看见,其实也不关心。如果你看见了,不是网上八来的,有准确的渠道,你就说。我犯不上故意。
如果你连基本的事实都不清楚,如果你也不关心,什么都看不见,那么又凭什么要为邓小姐大立牌坊呢?
本来不想发言
发表于 2013-6-25 09:12
irvine 发表于 2013-6-25 07:28
如果你连基本的事实都不清楚,如果你也不关心,什么都看不见,那么又凭什么要为邓小姐大立牌坊呢?
我很讨厌你这样讲话。什么叫为邓小姐大树牌坊?我只是说有些猥琐男人没事唧唧歪歪,在网上叫骂,是件很没品的事。不能因为一个人可能做过什么,就对离婚这件事本身这样幸灾乐祸,离婚结婚都是两个人的事,这男方并不是像那阳春三月说的那么无辜。仅此而已。到了你嘴里就成了立牌坊了,还大立呢,你有脑子吗?
什么叫基本事实?谁给你的基本事实?你是邓,还是莫?还是他们的朋友,熟人?抑或邓莫二人的前妻夫?你什么都不是,不过是网上八婆一枚。那就好好做八婆,别说什么基本事实。
我没你那么关心这些闲事,还事实呢,你知道什么是事实?八晕了你。
irvine
发表于 2013-6-25 09:51
本来不想发言 发表于 2013-6-25 09:12
我很讨厌你这样讲话。什么叫为邓小姐大树牌坊?我只是说有些猥琐男人没事唧唧歪歪,在网上叫骂,是件很没 ...
邓小姐的官方简历满大街都是。如果你认为邓小姐什么19岁跟50岁老头结婚,拿到绿卡7个月就踹掉对方不是事实,那么我无话可说。建议你起诉全球无数网站,每个网站赔给邓小姐就算1万美金,估计你也能分到无数律师代理费。
你的逻辑是只有邓小姐的前前夫,那个被踹的恩人老头才能出来评论这个事情是吗?那么你我都一样,都是局外人,你又凭什么在这里大放厥词呢?我不是知情人,你就是?
邓小姐做得,别人就说得。不喜欢可以打官司,只要法庭认定损坏名誉,你就稳赢。你要起诉谁呢?那些你口中的猥琐男?告他们什么呢?捏造事实?邓小姐从来没有在拿到绿卡7个月后就离婚?麻烦你赢了之后来炫耀一下,好让我们这些局外人好好反省,原来邓小姐的官方简历是假的啊。
本来不想发言
发表于 2013-6-25 11:41
irvine 发表于 2013-6-25 08:51
邓小姐的官方简历满大街都是。如果你认为邓小姐什么19岁跟50岁老头结婚,拿到绿卡7个月就踹掉对方不是事 ...
邓小姐的官方简历满大街都是。
即使是连火星上都贴了,也是网上的,不是邓或邓的雇主或警察给你的。
如果你认为邓小姐什么19岁跟50岁老头结婚,拿到绿卡7个月就踹掉对方不是事实,那么我无话可说。
你能有什么好说的?我没说这是事实,也没说这不是事实。我只说这是网上信息,你愿意八你就八,不管你我,都不能确切地说这是事实
建议你起诉全球无数网站,每个网站赔给邓小姐就算1万美金,估计你也能分到无数律师代理费。
都不知道你的脑子是干什么用的。你要是吃饱了撑的没事干,自己去。另外警告你别乱诬蔑人。
你的逻辑是只有邓小姐的前前夫,那个被踹的恩人老头才能出来评论这个事情是吗?
这是你的结论,而不是我的逻辑。
那么你我都一样,都是局外人,你又凭什么在这里大放厥词呢?我不是知情人,你就是?
我从没说自己是知情人,我说的是你的信息只从网上来,仅此而已。另外收起你的泼妇手段,大放厥词的是你自己。
本来不想发言
发表于 2013-6-25 11:45
irvine 发表于 2013-6-25 08:51
邓小姐的官方简历满大街都是。如果你认为邓小姐什么19岁跟50岁老头结婚,拿到绿卡7个月就踹掉对方不是事 ...
邓小姐做得,别人就说得。不喜欢可以打官司,只要法庭认定损坏名誉,你就稳赢。你要起诉谁呢?那些你口中的猥琐男?告他们什么呢?捏造事实?邓小姐从来没有在拿到绿卡7个月后就离婚?麻烦你赢了之后来炫耀一下,好让我们这些局外人好好反省,原来邓小姐的官方简历是假的啊。
你爱说谁你说去,是你的自由。我有意见写出来,也是我的自由。你要讨论,可以,但是说这件事,别扯上参加讨论的人,难道有保持这么点儿起码的礼貌和教养就这么难?
跑上来叫嚣告什么的,是你。我根本没提过类似的话。
你自己承认是局外人就好,那就别总标榜什么事实了。
本来不想发言
发表于 2013-6-25 11:47
irvine 发表于 2013-6-25 08:51
邓小姐的官方简历满大街都是。如果你认为邓小姐什么19岁跟50岁老头结婚,拿到绿卡7个月就踹掉对方不是事 ...
原来邓小姐的官方简历是假的啊
你要说是真的,那就是真的,是不是?真假都不是我关心的问题。烦你费点儿你的宝贵八卦时间去看看我写的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