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说我个人的经验。我们看房子的时候就跟房客试探问过,她说准备找房子了,(但这不是承诺,没有法律效力, ...
厉害,学习了 最终一定能,只是这个时间长短不好说 blausee 发表于 2013-6-27 12:36
说说我个人的经验。我们看房子的时候就跟房客试探问过,她说准备找房子了,(但这不是承诺,没有法律效力, ...
你这是运气好的,就怕碰到无赖 Kündigung wegen Eigenbedarf 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其法律基础是BGB 第573条第二款第二句:der Vermieter die Räume als Wohnung für sich, seine Familienangehörigen oder Angehörige seines Haushalts benötigt。
所以如果想以Eigenbedarf为理由解除租约,必须首先确认自己是否符合Eigenbedarf的定义。简单地说,买房子想自己住的愿望还不能构成Eigenbedarf,因为这只是一种愿望,而不是需要。比如一家人原来租房住,在附近买了一个地段,面积相仿的房子想搬进去,这样的情况就不能构成Eigenbedarf,如果上法庭,是没戏的,因为对这个家庭来说,没有搬进新房子的需求,因为原来租的房子也能满足家庭的需要。但是如果因为更换工作,或者要生孩子等等,有需要更换房子,这样的情况就可以构成Eigenbedarf。但是即使Eigenbedarf 成立,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房客仍然可以拒绝搬走,就是BGB第574条第一和第二款规定的Härtefall。
在一般情况下,正常的德国人只要能找到合适的房子,是不会愿意为这个闹上法庭的,毕竟劳心劳力,即使赢了官司,也是憋了一肚子的气。所以多观察房客,多沟通,一般可以圆满解决。 哇。我是你的忠实粉丝啊。好多开公司的帖子帮助好大。
至于房纸问题,德国法律是保护租客的,理论上是你买了房子自用,租客要搬走的。但是,如果租客不搬走,而且不交房租,你要把它告法庭,听说可以等上2到3年哦。。。所以,考虑清楚啊。德国H4 很牛的。。。 先跟租客面对面交流一下, 把你的打算告诉他, 看他什么反应。我遇见过非常讲道理的, 也遇见过狮子大开口的。
总之如果房客有正当工作又答应找房子搬家的话, 一般比较容易解决, 碰到弱势群体, 比如H4的单亲又拖着几个孩子的, 就比较麻烦, 一般这种人满嘴跑火车, 一句真话没有, 这种情况的话就算了吧。 dxmgz 发表于 2013-9-8 1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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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房纸问题,德国法律是保护租客的,理论上是你买 ...
H4 是绝对可以用钱打的动。。。
跟卖主商量。。。大家各出50%的搬迁费。。。。
不用打官司。。。有不是动他们家祖宗家产 blausee 发表于 2013-6-27 12:36
说说我个人的经验。我们看房子的时候就跟房客试探问过,她说准备找房子了,(但这不是承诺,没有法律效力, ...
您好,看了这么久,您的回复是最有参考价值的。
请问合法范围是怎么规定的?比如平均房价是1000,我三年内能从租金1000涨到1200么? H4是什么 谁来详细解释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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