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oshenzhang
发表于 2013-7-18 20:33
cj567765 发表于 2013-7-18 21:22
我的理解是在双方签定书面合同,银货两讫完成交易之前,卖家应该都可以选择卖给其他人--只是,如果此时一个 ...
恩,很有道理啊,如果那个人要打官司肯定是要你赔偿没有履行口头承诺的损失,只要他能证明这些损失的话。不过就不知道他有多大的损失,如果损失几十块钱,一般人也不会来找你打官司。
cj567765
发表于 2013-7-18 20:39
gaoshenzhang 发表于 2013-7-18 21:33
恩,很有道理啊,如果那个人要打官司肯定是要你赔偿没有履行口头承诺的损失,只要他能证明这些损失的话。 ...
lz的机会着落在这里而不是其他什么可以拿来混德国的规则:Schadensersatz标的太小,很多人不会再搞下去了。
我爱中国
发表于 2013-7-18 20:43
cherrywang1989 发表于 2013-7-18 15:15
是的,我问过了,我这车怎么也能卖1万8,要哭了
不过买卖总归是漫天要价就地还钱的.LZ还是有点点不厚道,我要是那个德国人,气都气死了.
我爱中国
发表于 2013-7-18 20:44
v_sniper 发表于 2013-7-18 15:30
你卖车,你掌握主动权,他砍到1万5,你可以不同意,他又没有绑架你,又没有威胁你,既然你口头答应,就要 ...
我觉得还是有口头协议的嫌疑在.但不知道如果那个德国人把LZ告了,估计也没有什么胜算吧.
jacker
发表于 2013-7-18 21:02
不厚道,,,
乐水鸣佩环
发表于 2013-7-18 23:09
这帖子放上来就是找骂的
楼里面多数人又没类似经验,完全是靠Bauchgefühl在出主意。我也没经验,但是不赞成你这样的做法。自己想想该怎么和对方和解才是真的,而不是一味举着法律大旗和对方对峙,而觉得对方要坑自己一下。
weltall
发表于 2013-7-18 23:15
觉得楼主至少应该补偿点买家跑腿费
eeag2013
发表于 2013-7-18 23:32
不是很懂,但是感觉这个是典型的bgb案例啊。
angebot annhme einigung三个要素都全了,kaufvertrag肯定成立的,而且有Email为证的,如果lz要anfechten,对方应该会提出schadenersatz。
不过一般人应该也不会为了这种事打官司吧。
ERICHANSA
发表于 2013-7-19 07:07
cherrywang1989 发表于 2013-7-18 13:53
我们之间有邮件往来
我接说我不想卖了,但是他死活不同意,说什么他把他现在的车给卖了,还要找我取车~
...
现在才知道你们有邮件往来.
如果白纸黑字写着你同意卖给他,价格是1,5W的话,你有点被动.
不过不要怕,如果他找律师,看他要多少钱,不多就给他,也许就要200欧,律师费40欧,没什么可怕的,离那5000欧差价远了去了.
LS建议的给人家100欧跑腿费也可以,相当于私了,毕竟人家有证据证明你确实亏欠人家了.
不过,也可以不管,原因如上所说.同时真诚地道个歉,拉倒.
cj567765
发表于 2013-7-19 10:40
所以呢,给建议就给建议,讨论就讨论,没人是故意上来找骂或者骂人的吧?仔细看清楚岂不是更重要?何必动不动就神经系统出问题或者牵扯到银河系呢。这件事情最后如何处理,我们局外人只能说是可以保留自己的观点,我们没资格做什么道德评判,而法官也依然会依法判决如果闹上法庭的话。只不过呢,lz的想法有点问题,如果任何一个不采用非法手段,以低于一个大致评估价买进二手车的人都有被告欺诈的危险,那谁还敢买车?换句话,换个位置,Angebot,Schnäppchen这些单词lz也不会陌生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