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各位大神帮着出出主意,涉嫌擦碰逃逸。。。
昨天晚上警察找上门来,问我是不是有辆牌照为某号的车,我说是。然后说这车涉嫌下午在边上一个城市引发事故并逃逸。我们一起去看了车,他们在右后轮后侧的地方发现了部分擦痕,的确是新擦的,我也是当时才第一次看到这个印字。然后他们照了像之后,做了个Vernehmung,我们说我们真的一点都没觉察到。然后他们给了一个当地城市处理这起事故的警察的电话。今天打过去说礼拜一才上班。 今天下午我也联系了我的保险,报告了这次情况。现在也不知道下一步怎么办了,请各位出出主意。真的不是故意跑掉的,没有一点理由跑啊。车有全险,也不是什么新手保险会第二年涨很多。今天早上起来我又看了下痕迹,发现大部分擦痕都是跑高速的灰,那种痕迹,用手抹了一下之后就剩下一个小手指头不到的痕迹,拍了照片。我也跟保险说了,如果我是知道了碰擦到了然后再跑,回家之后早就把那些痕迹擦掉了,不会等5个小时之后警察来找我留给他们看啊。真的是一点没觉察到。
现在心里很乱,请各位懂的大神出出主意。 什么叫引发事故?什么样的事故? 你都没说清俩车当时的情况,是他停着,你察? 爱吃山楂片 发表于 2015-4-11 21:19
什么叫引发事故?什么样的事故?
应该就是一般的碰擦。 亚力山大 发表于 2015-4-11 21:33
你都没说清俩车当时的情况,是他停着,你察?
我也不是很清楚什么时候碰到的。看警察的描述应该是路上变道的时候擦到后车了。
自己在车里一点也没感觉,后面的也没按过喇叭, 就一直这么开下去了。 罚钱了事 white 发表于 2015-4-12 01:52
罚钱了事
请问这一般会被罚多少呀,要不要请律师出面? 我不知道我是谁 发表于 2015-4-12 07:36
请问这一般会被罚多少呀,要不要请律师出面?
逃逸是刑事案件。罚款的意思就是日罚金。罚多少不是关键吧?关键是有没有犯罪记录啊 只要对方告你逃逸,你就要请律师, 只要证明你完全不知情,就能避免逃逸的惩罚,能不能避免,就要看律师怎么说。
事故赔偿是肯定跑不掉了 楼主先安心,现在情况还没有那么严重。你的车牌号被报告给警察,有可能是处于证人或者是事故方事主的指认。警察来你家确认,只是第一步,确定这车是不是你的,但是确定你就是肇事人,还远没有。 在没有目击证人的情况下,警察不是专业人士,不能凭他看看车的痕迹,就能决定的你的车就是肇事车。 另外即使你的车是肇事车,对方不能证明你就是肇事人,肇事逃逸也是不成立的。 首先你要做的就是要和相关的警察了解情况,了解清楚对方的事故到底是怎么样的,什么情况下发生的,由没有证人指证你。 自己好好回忆下,是不适有这么一回事,如果没有,直接忽视。 如果真的有,也不要直接承认。你在法律上有缄默权,如果自己确定有这么一回事,确实当时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有造成事故,马上去找律师,什么都不要对对警察说。 律师会向对你有利的方向去处理。千万不要对警察说,我当时不知道,但是我确实造成了这个事故之类的话,法律上会对你很不利。 exsd 发表于 2015-4-13 10:01
楼主先安心,现在情况还没有那么严重。你的车牌号被报告给警察,有可能是处于证人或者是事故方事主的指认。 ...
你说的没错,但是我觉得有点矛盾。怎么自己可以向相关警察了解情况,却不对警察说任何相关信息呢。警察就回答楼主的问题,然后警察问楼主,楼主保持缄默,能实现么? 雅情 发表于 2015-4-13 11:10
你说的没错,但是我觉得有点矛盾。怎么自己可以向相关警察了解情况,却不对警察说任何相关信息呢。警察就 ...
当然可以实现。 首先公民与政府的权力机关,本来就是出于权力不平等的两个阶段。缄默权, 就是为了保护公民的利益在信息不平等的条件下肆意侵犯。 作为这个事件的涉及者,了解事情的经过,是判断自己有没有参与的最基本条件。但是对于警察的问题,在没有立即清楚或者不想回答的情况下,你可以回答不清楚,或者不知道。而且警察作为起诉方,举证是他们的义务,不是你的。如果一切都和电视上演的那种,警察把犯人带回来问话:你知道你犯了什么错了么,然后犯人一五一十都交代了。那样警察也太好办案子了吧。你让柯南等人情何以堪啊。 exsd 发表于 2015-4-13 11:38
当然可以实现。 首先公民与政府的权力机关,本来就是出于权力不平等的两个阶段。缄默权, 就是为了保护公 ...
你说的是法律规定,有缄默权,我说的是,楼主去问警察,警察看他不回答,警察会不会给他,他想要的信息呢。当然了,你也可以告警察失职,不给你信息,可是那不是现在要了解情况的目的啊。 本帖最后由 我不知道我是谁 于 2015-4-13 18:31 编辑
exsd 发表于 2015-4-13 10:01
楼主先安心,现在情况还没有那么严重。你的车牌号被报告给警察,有可能是处于证人或者是事故方事主的指认。 ...
礼拜五晚上跟本城上门来的警察做了个Vernehmung,就是写了不知道什么时候这个印子怎么来的,自己也是第一次看到这个擦痕,之前没注意。事发差不多的时候的确是在他们所说的某城某地(因为是工作地点门口,这个赖不掉的),一路上回来什么都没有觉察到奇怪的情况。
今天去律师那里了,以后都由律师接手处理,他会去跟当地负责办案的警察沟通。
我一直担心的不是这个事故是不是由我们造成的,而是不能让法院判说是造事之后故意跑掉了。这一来非常冤枉,名誉受损,二来赔偿金和罚金会非常高,而且保险也不负责了。 根据你的描述,可以这样认为:
你的车,损伤的部位是右边后轮处,本应该是对方的过错。可是现在你承认了是你的过错。这就非常被动。
因为,对方的车只有在停放在车库状态下,才会定为你的责任。
你既然,不以逻辑受害人的身份申辩。 由此,可以推断,你当时是知道发生了事故的。
(按照常理,两车对撞,车后受损往往是受害人,而你,第一反应,不是受害人) gaoshan 发表于 2015-4-13 19:29
根据你的描述,可以这样认为:
你的车,损伤的部位是右边后轮处,本应该是对方的过错。可是现在你承认了是 ...
从来没有承认过是我们的过错。一直是说我们不知道这个印子是怎么搞上去的。 你写的很清楚,你说,你不担心这件事是不是你们造成的,而是担心保险公司不理赔。 本帖最后由 boilingsnow 于 2015-4-22 14:43 编辑
先不用紧张。我也遇到过类似情况,最后没事了。无论如何你必须一口咬定自己毫无察觉。
肇事逃逸是刑事罪,所以检察机关会介入调查。要构成肇事逃逸罪,检察机关必须要证明两点:1.你的车跟他的车发生过碰撞,造成了损坏。2.你是故意逃跑。
检察机关会委托Gutachter进行鉴定,第一条很容易证明,第二条就没那么简单。怎么才能证明你已经察觉到了却故意逃跑?可以说是主观性非常大的,在实际操作中就需要有量化标准。一般情况下就要看双方的车子损坏程度了,除非损坏的程度到了Gutachter认定:造成这样的损坏,驾驶员不可能没有察觉。量化的标准可能就是如果要维修,需要多少多少欧元以上。拿着这样的鉴定结果,检察机关才可能选择把你告到法院。否则,检察院就会终止调查(eingestellt),以节省司法资源。
如果检察院拿着对你不利的鉴定结果,起诉到法院。这个时候你必须马上找律师,也只是到了这一步才需要找律师。因为终止调查的几率还是挺大的。
警察当时应该问你是否需要鉴定,为什么你不要检查?为什么没有把你的车拖走检查?
我当时的情况,虽然车上有刮痕,但我否定我的车当天发生过任何碰撞,警察建议拖走检查,就拖走了。但是后来知道,那个拖走只是警察看一眼是否有碰撞,不属于专业鉴定。假如没发现碰撞痕迹,案子直接注销,都不会移交给检察院。就算发现碰撞痕迹能对上,案子移交检察院,检察院还会再次委托比如Dekra,Tüv等进行专业鉴定(中间会拖上几个月)。然后就是如上文的描述视结果而定。
警察在这种案子里的作用有限,他们只负责记录。移交检察院之后就跟他们没任何关系了。
最好的结果:检察院终止调查,一切结束。
最坏的结果:检察院告到法院,你请律师,最后输了。法院判定肇事逃逸成立。你被罚款,或Fahrverbot多少时间(不大可能那么严重),此外还需要付自己和对方的律师费、双方鉴定费、对方修车费。留下刑事记录,完了自己保险还要涨价。 本帖最后由 liukk 于 2015-4-22 22:37 编辑
我不知道我是谁 发表于 2015-4-12 07:36
请问这一般会被罚多少呀,要不要请律师出面?
暂时不用律师,自己搞定先:
1. 警察问话,你前后得一致,大体内容: 当时确实不知道擦碰,跟谁擦。 亦没有任何鸣笛,手势等要求你停车,所以。。。。你不知情。
2. 联系对方,积极鉴定是不是由你造成的。 如果是,积极赔偿。 尽量达成和解,让对方不要坚持告你。
不管对方告不告,stadtanwalt会坚持公诉你的。 所以,你如果能处理好对方,基本就赢了一半了。 实在不行就不要走保险,只要对方不狮子大开口自己付现金搞定。 这样车主说他不清楚他的那个痕迹是不是你碰的。。。。。
也就是他怀疑是你弄的,但不确定。 于是。。。。,在无法鉴定的基础上也就无法确认是否有车祸,无法确认有车祸,逻辑上也无法认定你逃逸,stadtanwalt也只能作罢。 这个是最好的结局。你赔钱了事,没有刑事留底。 liukk 发表于 2015-4-22 22:35
暂时不用律师,自己搞定先:
1. 警察问话,你前后得一致,大体内容: 当时确实不知道擦碰,跟谁擦。 ...
第二点不对,也没必要。但要积极配合检察院组织的鉴定。
首先你就拿不到对方的联系方式,警察不会告诉你的。除非你找律师调阅警方卷宗,那样你得先委托律师。
本帖最后由 liukk 于 2015-4-23 12:10 编辑
boilingsnow 发表于 2015-4-23 09:57
第二点不对,也没必要。但要积极配合检察院组织的鉴定。
首先你就拿不到对方的联系方式,警察不会告诉 ...
我就是这么搞定的。。。。。。 扬汤止沸,不如釜底抽薪。
当然那哥们被怂恿诬告,我放弃对他的法律权利。 作为回报他说主观上他认为是我擦了他,但是他也不敢完全肯定等等。 所以,无法鉴定的基础上,检察机关也不都是些JB, 瞎忙活也没啥意思。 liukk 发表于 2015-4-23 12:08
我就是这么搞定的。。。。。。 扬汤止沸,不如釜底抽薪。
当然那哥们被怂恿诬告,我放弃对他的法律 ...
那样你的付出是律师费+对方的修车费。
一般刮擦不严重时,检察院停止调查的可能性很大。
检察院停止调查,如果你之前没请律师从警方手里要过对方的联系方式跟对方联系过,对方也就没有你的联系方式。也就是说,他想跟你民事索赔也得找律师搞到你的联系方式,他自己会掂量如果没成功付出的代价,很可能不了了之,就是说到头来你一分钱都不要赔。 boilingsnow 发表于 2015-4-24 01:49
那样你的付出是律师费+对方的修车费。
一般刮擦不严重时,检察院停止调查的可能性很大。
已经全权委托给交通法专业律师,现在就这么等着了。
boilingsnow 发表于 2015-4-24 01:49
那样你的付出是律师费+对方的修车费。
一般刮擦不严重时,检察院停止调查的可能性很大。
你满脑子的都是律师。。。。。。 律师压根就不会给你要。 我是自己问警察要的联系方式。没有付给一分钱的律师费,期间也没有任何律师参与。整个过程都是我自己跟三个不同部门的警察谈的。
对方我也没有给修理费,就见面请了他和他妈妈每人一杯饮料。 他们索赔100块, 我要求他们出示证明两者是同一个伤,那就得去audi 4S验伤。 双方怎么着也得1500欧元做技术鉴定,费用均摊,加上律师费。 她就是要到这100欧元,最后还得搭进去N多。
最后讲完所有的道理,这哥们就跟她妈说,这次他做决定,算了。 双方签了一个einigung,因为他一旦放弃,他怕我告他诬告。 原因是老太想通过这个索赔,真心坏了。 liukk 发表于 2015-4-24 09:55
你满脑子的都是律师。。。。。。 律师压根就不会给你要。 我是自己问警察要的联系方式。没有付给一分钱的 ...
你们那边警察违规操作了,警察不允许把对方的联系方式告诉你的,违反数据保护法。 boilingsnow 发表于 2015-4-24 22:44
你们那边警察违规操作了,警察不允许把对方的联系方式告诉你的,违反数据保护法。
人没有违规。 去了趟厕所。 我自己不小心看到了。
事无不可为,看双方态势差不多的情况下。 就看双方个人的运作了。 liukk 发表于 2015-4-24 23:37
人没有违规。 去了趟厕所。 我自己不小心看到了。
事无不可为,看双方态势差不多的情况下。 就看双方 ...
就看到螃蟹了.
以后别这样了. liukk 发表于 2015-4-24 23:37
人没有违规。 去了趟厕所。 我自己不小心看到了。
事无不可为,看双方态势差不多的情况下。 就看双方 ...
那你这做法对楼主就没有借鉴意义。 boilingsnow 发表于 2015-4-25 00:15
那你这做法对楼主就没有借鉴意义。
当然是跟警察的默契,说服他之后。 你以为无故偷看是那么容易的。 警察最后感觉办下去没有任何意义。
所以是有效的沟通起到决定作用。 我不知道我是谁 发表于 2015-4-24 06:30
已经全权委托给交通法专业律师,现在就这么等着了。
楼主问题解决了么,希望能更新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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