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encn 发表于 2015-4-27 20:20

本帖最后由 deencn 于 2015-4-27 21:26 编辑

我们也遇到这种情况,一对老夫妻,想换wohnung,说他们先找到房子,再卖房,钱还不够,需要我们先付一部分。不过他们还真在两个月内买到了wohnung,就等我们和他们签合同,提前付钱了,我们是约好我们交接前一个月我们打部分给他,他就可以在他新买的房子交房时有足够的钱,等他搬到新房,才轮到我们的交接时间,我们把余款打给他。很复杂,但都会写在合同里,不知道执行起来会不会有问题。我们就是选择相信他们,找个房子不容易。当然我们同时约定了一个最晚交房时间。

3796587 发表于 2015-4-27 21:30

果王 发表于 2015-4-27 18:13
我也初步这么想的,那么这个购买合同的初本我去哪里弄呢?notar那里吗

你找一家Notar,他会给你办的,有卖方如果收到款不搬可以强制执行的条款,你一定要和Notar谈出你的情况和要求。

Lisa2000 发表于 2015-4-27 22:34

不用担心这个吧,至少这钱不是立马他要就可以付的。
Notar 之后就要等一个多月才开始交各种Nebenkosten,等交完交易税也已经好几个月过去了。到那时Notar才同意你付钱。Notar后3到6个月交接正常的。
如果他要你预付的钱比例太大,那就提早交房时间吧

peonyinnov 发表于 2015-4-27 22:50

Lisa2000 发表于 2015-4-27 23:34
不用担心这个吧,至少这钱不是立马他要就可以付的。
Notar 之后就要等一个多月才开始交各种Nebenkosten, ...

一般notar完2个月内所有手续,税费用就全交完了。这样还有大半年呢,何况他房子都还没找到,夜长梦多,这样没保障的事情楼主你看着办吧。

一两个月都还好说,一年实在太久了。

果王 发表于 2015-4-28 10:51

3796587 发表于 2015-4-27 22:30
你找一家Notar,他会给你办的,有卖方如果收到款不搬可以强制执行的条款,你一定要和Notar谈出你的情况和 ...

找notar咨询或者开始办理就要开始产生费用了吗?

果王 发表于 2015-4-28 10:55

deencn 发表于 2015-4-27 21:20
我们也遇到这种情况,一对老夫妻,想换wohnung,说他们先找到房子,再卖房,钱还不够,需要我们先付一部分 ...

就是说你们把先打一部分款,那时过户了吗?
还是等他们搬走了,你们把余款打了以后才过户得呢?

还有一个问题,这个时候和银行得贷款怎么协商啊,听你这么说是两笔款,但是银行房贷也是以notar为准,直接打给房主。还是这些银行也有经验,分两笔打?

果王 发表于 2015-4-28 10:56

peonyinnov 发表于 2015-4-27 23:50
一般notar完2个月内所有手续,税费用就全交完了。这样还有大半年呢,何况他房子都还没找到,夜长梦多,这 ...

是的, 时间短些还好。主要不确定他找到房子时间。我也不认识他,不知道他对房子要求,万一拖很久我们怎么办

peonyinnov 发表于 2015-4-28 11:06

果王 发表于 2015-4-28 11:56
是的, 时间短些还好。主要不确定他找到房子时间。我也不认识他,不知道他对房子要求,万一拖很久我们怎 ...

还是象他说的他房子找好再交接吧

yourbeibei01 发表于 2015-4-28 12:40

果王 发表于 2015-4-27 19:18
那请教下你,你们合同和贷款是怎么弄得呢?你们直接notar买了房子付了款,然后和还在里面得房主签订了有 ...

有各种不同的处理方法,我同事当年是扣了部分房款,也就是说最后一部分等交接以后付,我们当时是卖家要求notar完以后就付全款,所以我们是在合同里约定了交房的时间和逾期不搬的惩罚,我们没有签订租房合同,租金是直接扣除在房价里,合同里就是说交接的时间某年某月某日,如果逾期不搬,每拖一天,卖家赔偿100欧,另外合同里有写如果他们不搬,我们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不需要经过审判程序,vertrag的entwurf是notar出的,你们双方可以根据entwurf提出修改意见。我们当时notar一开始出具的entwurf是说我们收房后付钱,卖家不同意,改成过户后收钱,然后我们又加了一些逾期不搬的条件,反正就是双方协商的结果。

yourbeibei01 发表于 2015-4-28 12:47

这种情况还比较多的,我有两个同事都是买的这样的二手房,都是房东正在造房子,需要造好后搬出,我和另外一个同事都比较顺利,在规定时间内收房了,有个同事比较背,他的房东房子造到一半,房屋公司破产了,不过他们是约定收房后付钱,所以卖他房子那个房东特别惨,因为合同里说他们可以申请强制让房东搬走,房东为了不搬,答应补偿他们月租和银行产生的利息(Breitsstellungszins).我同事也不想赶尽杀绝,最后等了大半年终于拿到房子了,所以很多事情也只能事先尽量在合同里多约定,其余只能看运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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