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事
发表于 2015-7-26 19:30
楼主,人生苦短,回国吧
wenxin82
发表于 2015-7-26 21:04
太湖美 发表于 2015-7-19 22:25
从来没有觉得人生如此灰暗,感觉没有尽头的灰暗,有时候真的特别难过,偶尔还想过死了就不会这么痛苦了
抱抱MM。好好照顾自己,坚强得生活下来。未来一定会更美好。祝福MM!
绿色的田园
发表于 2015-7-27 15:59
哎,婚姻无常,还是要多反思下,离婚也是先寻求到安稳生活之后再考虑为好。
irvine
发表于 2015-7-27 16:40
creditsuisse 发表于 2015-7-20 18:10
楼主,先去rathaus那里,网页上找amt fuer Familie. 让他们推荐这个方面的律师。你老公的税务问题和你的离 ...
好清纯。。。明明是逃税共犯,还要提防老公栽赃。。。
yujinronald
发表于 2015-7-27 17:37
抱抱吧。保重!
amabo
发表于 2015-7-27 17:42
又一个外嫁的杯具 ......
sweatmais
发表于 2015-7-28 20:24
回国呢?德国待8年,有无闺蜜?
sweatmais
发表于 2015-7-28 20:25
现有就是靠你身边人的时候了!!!!
lj7435919
发表于 2015-7-29 07:17
发现萍聚这边有些人说话简直太狠毒了,落井下石有这么爽?又有谁希望自己结婚以后遭家暴离婚,这边很多人估计连什么是家暴是什么都不知道!
李伯凌
发表于 2015-7-29 08:57
irvine 发表于 2015-7-20 12:47
房子在老婆名下,明明是夫妻两人的住房,却说成是部分用于营业房出租给老公名下的公司。
这不过是再 ...
这是合理合法的避税手段,夫妻一方自营,一方是雇员,任何一个合格的税务师在买房前都会这么建议。
逃税是比如你是个水管工,给人修了水管却不开增值税发票,这是非法的,被税务局查到会惩罚。
而夫妻共有房产写一个人名然后租给自营的一方,这是合法避税,两个人联合报税时婚姻关系写的明明白白,税务局一点功夫不费就查的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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