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tgtgt 发表于 2016-5-4 22:33

屌丝们欢呼吧 - 最高法院宣告: 穷人偷少量食物不算偷

  在小说《悲惨世界》中,冉阿让为了快要饿死的外甥,不得已偷了一块面包,被抓住之后,判了5年。这样的故事如果发生在2016年的意大利,或许会有不一样的结局。

  据法新社报道,日前,意大利最高法院宣告,为了生存而偷窃少量的食物不构成犯罪,同时,对2011年的一起流浪汉偷窃奶酪和香肠的案件作出无罪宣判。
  报道称,乌克兰籍的奥斯特利亚诺夫(Roman Ostriakov)是一位三十六岁的流浪汉,2011年,他在热那亚一处超市购物时只付了长棍面包的钱,而试图将价值4.07欧元(约合人民币30.4元)的一包香肠和两片奶酪藏在衣服里带走。
  另外一位消费者通知了保安,他旋即被警方逮捕。2013年,奥斯特利亚诺夫被判盗窃罪名成立入狱六个月,罚款100欧元(约合人民币746.4元),2015年,上诉法院支持了这一判决。被告方之所以会上诉,是因为认为未能带着偷窃的商品离开超市,罪名应减轻为盗窃未遂。
   最高法院只是评估了法条的应用,便在周一做出了最终裁决,推翻了原判罚。裁决书指出,“被告的经济状况,以及事发时的具体情形都证明,他占有这少量食品,是为了满足当即的,最基本的营养需求,因此这是一种在‘危急状态’下的行为”,因此,这样的盗窃不构成犯罪。

  而对于这一裁决,《新闻报》社论评价道:“生存权胜过财产权。”他们还专门提到,在雨果1862年的小说《悲惨世界》里,主人公冉阿让就是在经济萧条的年代,为了帮助姐姐喂养七个孩子去偷窃面包,被送去坐了监狱。在经济困难的当下,最高法院的裁决“提醒所有人,在一个文明国家里,哪怕最坏的人也不该挨饿”。
  《晚邮报》社论则指出,现在意大利每天就有615个人加入贫困行列,“法律如果不尊重现实,是不可想象的”。他们还批评说,一起因为不到5欧元的东西而发生的案件居然经历了三轮法庭审理,浪费司法资源近乎荒唐。
  Italiaglobale.it网站评论道,这一“历史性”裁决是“正确且中肯”的,根源来自于一个“西方世界多少世纪以来就耳熟能详的概念——叫做人权”。

Kosmonaut 发表于 2016-5-4 22:42

偷窃在中国本来就是量大才入罪。

wnr02 发表于 2016-5-4 22:57

讨不起老婆的,强奸不算犯罪,有盼头啦

澜风抚袖 发表于 2016-5-4 23:18

那超市以及无数的商店如何保护他们的财物?这样的话,很多人每天可以明目张胆地不付钱,把东西带出商店。根本不需要买吃的了,反正每天几欧也够吃了。

Kosmonaut 发表于 2016-5-5 01:24

澜风抚袖 发表于 2016-5-5 00:18
那超市以及无数的商店如何保护他们的财物?这样的话,很多人每天可以明目张胆地不付钱,把东西带出商店。根 ...

累积的,孩子。

Langbogen 发表于 2016-5-5 07:07

若照着人应得的对待他,就是出于公义,而照着人不应得的善待他,就是出于怜悯,这比容易引起争议的人权要好得多。

fusion 发表于 2016-5-5 09:03

一个面包,去要一个,人家也会给的,为啥要偷,我觉得偷就是不对,不能滋长这种风气

chromeftw 发表于 2016-5-5 09:39

更奇怪的是这个人是乌克兰人?为什么不会被遣送?

金秋容平 发表于 2016-5-5 11:01

国家要装也行,把小店的钱给付了再说话,人家有义务给你养小偷?

kokia 发表于 2016-5-5 19:59

要生存权受到侵犯的时候才可以但是如果没有受到侵犯 这些小偷要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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