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打后Strafantrag的回复问题
本帖最后由 小德君 于 2016-5-24 18:27 编辑背景:本人现在德国读书,居住在学生宿舍与另外一名中国学生共用厨房和厕所。
经过:2015年12月22日,当时本人在自己房间午休,听见有人敲门后就去开门。开门之后是室友。他表示我早上开关门声音太大吵到他睡觉(他都会睡到中午12点左右)。我表示由于当天风太大,我并不能保证每次关门都在他的标准之内,况且早上八点之后是合理的生活区间。交谈中我并没有言语攻击。之后室友就冲进我的房间对我进行殴打,我并没有还手。事情之后我去医院进行了检查,眉骨缝了三针。当天晚上我去当地警察局报案(Strafanzeige),之后一天书面提起诉讼(Strafantrag)。
前几日收到了一份信件。我咨询了律师之后也并没有非常理解。Sehr geehrter Herr XX,
Ermittlungsverfahren gegen XXX
wegen Körperverletzung
in dem oben genannten Verfahren wird gemäß 154 Abs. StPO abgesehen.
Gründe:
der Beschuldigte hat in einem anderen anhängigen Verfahren eine Strafe zu erwarten. Die Strafe, die wegen der angezeigten Tat verhängt werden könnte, fiele daneben voraussichtlich nicht beträchtlich ins Gewicht.
Mit freundlichen Grüßen
gez. Zarm
Staatsanwalt
律师给我的解释是:这个人同时还背了其他更恶劣的罪行在身上,所以根据德国的机会原则/便宜主意(Opportunitätsprinzip),所以对我的事情决定不予起诉。
对此我有以下疑问:
1.如果同时法院对于打人者的更严重的罪行宣判无罪,那是否意味着:打人者可以通过这种方式规避所有处罚。或者等到宣判无罪之后我可以对打人者关于我被打的事情进行追诉。
2.我对于这个“更严重的罪行”是否有知情权,如果这件事涉及/不涉及到我的话。
3.我是否对于这个决定可以提起抗议或者另行起诉,以获得赔偿。
4.综合1和2。假如我对这个“更严重的罪行”没有知情权,同时我又可以等到宣判无罪之后进行追诉,那么我怎样才能得知打人者已经被宣判无罪,以便进行追诉呢?
提前多谢各位热心解答
搞来搞去你也不是一盏省油的灯。 还有这奇葩事? 中国不是两罪并罚的吗,难道德国就罚重的那个? 我用脚指头一想感觉不会啊 还能这样???应该数罪并罚吧?大陆法系法律达人来解答一下这个吧。。。。太奇葩 德国不是法制国家,法官高于法律。法官给你写一封函,该事就了结了。也就是说,你白挨打了。准确地说,假如你是德国某市长的儿子,法院一定会追究。还有个办法,就是请个好律师。但是你要考虑到,德国律师和法官都是一伙的,最后都是让你吃亏,因为你是弱者。德国是丛林国家,丛林规则:弱肉强食。
德国法律不为你伸张正义,那么就不能自己伸张? Sky23 发表于 2016-5-24 21:36
德国不是法制国家,法官高于法律。法官给你写一封函,该事就了结了。也就是说,你白挨打了。准确地说,假如 ...
那就打来打去,直到某一方达成重伤不得不罚才行么。。。 这不是法官的回信,而是公诉人的回信。虽然公诉人不起诉他,但是楼主可以找律师起诉他的。 yundj 发表于 2016-5-24 22:24
这不是法官的回信,而是公诉人的回信。虽然公诉人不起诉他,但是楼主可以找律师起诉他的。
多谢。其实楼主也是这么想的。 扯什么法官高于法律呢,这里根本没有法官什么事啊。这是检察院的来信,不对他提起公诉。
不过不影响民事赔偿啊。楼主既然有咨询律师,那不是民事赔偿早就应该办理了么,怎么还等了半年,到刑事了结还没提赔偿? 雅情 发表于 2016-5-24 22:54
扯什么法官高于法律呢,这里根本没有法官什么事啊。这是检察院的来信,不对他提起公诉。
不过不影响民事 ...
楼主本来以为提起公诉后直接附带民事就顺利成章了,结果一等等半年。 小德君 发表于 2016-5-24 23:28
楼主本来以为提起公诉后直接附带民事就顺利成章了,结果一等等半年。
2个案子2回事。你律师是现在才找的吧。不然一般律师都有经验,而且一般都会把民事赔偿先办。因为对方刑事案件每个着落,都会在此时民事上希望尽快解决。比如你现在这样,就等于他卸了一个刑事的担子,对你民事赔偿就没有之前那么会积极处理了。 16年5月25日更新:
今天楼主亲自去了一趟检察院,想搞清楚这个“更严重的罪行”是什么。结果这个事情还是跟我有关。这样就不得不提起一年半之前的一件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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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半以前,我和打人者A已经是邻居关系了。由于打人者A个人作息时间不规律,经常玩游戏到夜里一二点并且发出很大动静(例如骂人,打砸家具等,之前也有他隔壁的人向学生公寓的管理方投诉)。这一天深夜,楼主就被打砸桌子的声音惊醒,然后就敲门理论。结果一言不合就相互打起来了,双方都有受伤。打架过程没有任何人看见。紧接着打人者A找了一个同学B进行了调解。我和打人者A都表示,既然双方都受伤这个事情就算了,握手言和并且相互道歉。之后就出了半年前这个事情。据楼主分析,由于我报警,打人者A恼羞成怒翻出了之前的事情,并且以gefährliche Körperverletzung 起诉。之前楼主有因为这个被警方传唤过一次。不过那一次我认定他没有证据,耍了个小聪明,就没有承认我也动手,只是说单方面动手,我只是进行自卫。今天去检察院,检察官跟我说,现在掌握的证据只有:1. 事发后手机拍的照片(并没有相应医生开具的证明) 2. 调解同学B的证词(但B同学也非直接目击者)。
请教各位大大:1. 法院能否仅根据这两点就认定我有罪?
2. 由于本人今年10月签证到期但是我毕业论文还没写完,这个案件如果到时候没有结果,会不会对签证有影响。
小德君 发表于 2016-5-25 17:14
16年5月25日更新:
今天楼主亲自去了一趟检察院,想搞清楚这个“更严重的罪行”是什么。结果这个事情还是 ...
有没有搞错啊,检察官不起诉他,难道要起诉你?真对他们无语了。
不过你这情况,绝大可能是最后是无犯罪记录的结果。我同学有打架的,事实在那,最后律师辩护结果也是不记录的。更何况你这还没承认呢。也没直接证据。你要是担心,就请律师个你辩护。要是无所谓的话,我觉得你等结果,最后也不会判你什么。
话说,楼主你的律师呢?这种小案子你找律师问清楚啊,就不用自己担心了。我之前认识的学生,头都打开花了,最后也辩护成无犯罪记录,不影响签证呢,你这太案子很轻啦。 雅情 发表于 2016-5-25 21:15
有没有搞错啊,检察官不起诉他,难道要起诉你?真对他们无语了。
不过你这情况,绝大可能是最后是无犯 ...
层主说的有理,一切请律师搞定。 steot 发表于 2016-5-26 11:48
搞来搞去你也不是一盏省油的灯。
楼主承认第一次是冲动了,但是后面这一次楼主确实没有责任 你没钱请律师就是会给人白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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