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洋洁遇害案:男凶犯被判无期徒刑!
本帖最后由 cookieswaffel 于 2017-8-4 11:44 编辑根据德绍法院今日的宣判:杀害中国留学生李洋洁的男罪犯 Sebastian F. (21岁) 被判无期徒刑,女从犯Xenia I. (21岁) “性侵犯”罪名成立,被判处五年零六个月的青少年劳动教养,两名被告还被判处须支付总额为6万欧元的精神赔偿金。据悉,在法院宣判后,两名被告的反应都非常平静。
李洋洁遇害案:2016年5月11日晚,25岁的中国留学生李洋洁在外出跑步途中,被女被告Xenia I. 骗至屋内,之后遭到男被告Sebastian F. 严重的性侵和身体暴力而死亡。5月13日,李洋洁的尸体就在失踪地附近被发现。根据尸检报告,被害者生前遭遇了严重的侵犯和伤害,身体多处重伤,其中包括肋骨骨折、身体瘀伤、头部伤痕等,身体脂肪也被外力所击碎。
此案于2016年11月25日正式开庭,至今庭审已历时8个月,其中经历了多番波折。不仅该案件的残忍程度令社会各界震惊,也因为男被告的母亲与继父位居当地警界高层,当地警方在调查和取证方面的工作失误和涉嫌包庇的行为也多次引起留德华人的愤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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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世界就是没天理,犯这样罪,判的不疼不痒。他能对别人难么残忍,就是因为他知道,这一天不会轮到他。找人托关系,两个人没准都能提前放出来。德国监狱里还有电视,音响,没准他那继父还能给他申请个健身房。还不用上班了缴税了。和他爸妈继续喝纳税人的血。死刑不能乱用,但这件案子谁又能说死刑不必要?
那个女共犯才判五年。这是出人命了呀!毁掉别人的一生,毁掉别人家几代的努力,让别人黑发人送白发人。她就花五年时间。
这就是现代文明的悲哀。 1,德文原文是无期、至少坐15年牢,也就是说,其实就是判15年
2,女的判的确实太轻
3,渣妈警爹,不是没有证据,而是故意不去查,当然大部分证据已经被这俩专业内部人员给销毁了。 太愤慨了,终身监禁已经够轻的了,应该按照新加坡法律适用鞭刑200下,打得他皮开肉绽,再适用阿拉伯国家的石刑由受害者亲友乱石砸死才对,让他和他的父母体会下折磨和痛苦,要是上诉被改判成有期徒刑那就太没天理了!应该一人一刀活剐了他,想想受害者最后死前遭受的痛苦怎么治他都不为过,我看一次心疼一次 本帖最后由 schneefeld 于 2017-8-4 12:29 编辑
zhaolaopo 发表于 2017-8-4 12:09
"也因为男被告的母亲与继父位居当地警界高层,当地警方在调查和取证方面的工作失误和涉嫌包庇的行为": 难道 ...
没有证据。
以后应该设立一条法律,罪犯因童年被侵害而导致的成年犯罪,应追究抚养人的连带责任。
生而不养,立即结扎;养而不教,罪连父母。
女的判得也太轻勒,没她引诱怎么会进他们黑屋 终身监禁,不得假释,德国最重的量刑了。已经可以了,但愿不要被上诉推翻。 jjyy11 发表于 2017-8-4 11:47
女的判得也太轻勒,没她引诱怎么会进他们黑屋
可以了,女从犯对社会危害很小,更多的是惩罚性判罚。
愿逝者安息! "也因为男被告的母亲与继父位居当地警界高层,当地警方在调查和取证方面的工作失误和涉嫌包庇的行为": 难道不该控告他俩和当地警方? 奈何共军有高达 发表于 2017-8-4 11:45
终身监禁,不得假释,德国最重的量刑了。已经可以了,但愿不要被上诉推翻。
终身监禁,不得假释?
真是太好了!!!{:5_394:} {:5_394:} 真的,这女的判得也太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