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nli
发表于 2017-8-4 11:51
{:5_325:}
yxcvb86
发表于 2017-8-4 11:52
女嫌犯判的太轻了,至少十五年。她出来后就不会再害人了?
keepfeeling
发表于 2017-8-4 12:13
{:5_370:} 德国的终身监禁是真的终身吗?还是有上限年数的?
greenblatt
发表于 2017-8-4 13:01
太愤慨了,终身监禁已经够轻的了,应该按照新加坡法律适用鞭刑200下,打得他皮开肉绽,再适用阿拉伯国家的石刑由受害者亲友乱石砸死才对,让他和他的父母体会下折磨和痛苦,要是上诉被改判成有期徒刑那就太没天理了!应该一人一刀活剐了他,想想受害者最后死前遭受的痛苦怎么治他都不为过,我看一次心疼一次
抓紧时间
发表于 2017-8-4 13:17
1,德文原文是无期、至少坐15年牢,也就是说,其实就是判15年
2,女的判的确实太轻
3,渣妈警爹,不是没有证据,而是故意不去查,当然大部分证据已经被这俩专业内部人员给销毁了。
Kyorai3157
发表于 2017-8-4 14:13
这个世界就是没天理,犯这样罪,判的不疼不痒。他能对别人难么残忍,就是因为他知道,这一天不会轮到他。找人托关系,两个人没准都能提前放出来。德国监狱里还有电视,音响,没准他那继父还能给他申请个健身房。还不用上班了缴税了。和他爸妈继续喝纳税人的血。死刑不能乱用,但这件案子谁又能说死刑不必要?
那个女共犯才判五年。这是出人命了呀!毁掉别人的一生,毁掉别人家几代的努力,让别人黑发人送白发人。她就花五年时间。
这就是现代文明的悲哀。
Sky23
发表于 2017-8-5 02:09
我说德国不是法制国家,很多人都不信。看看这个案就知道了,男性罪犯就是仗着父母是警官长期为非作歹,无恶不作,无人敢过问。正是如此,他才敢将尸体抛在自己的窗口下,因为他知道,他的父母会帮他。要不是他自己沉不住气,根本就不会查到他的头上去。
通过熟人,这两个罪犯在监狱里会过得很舒服,女犯2年即可保释;男犯要不了8年,最迟12年后即可出狱。不过也罢,早出来,早被不服判决的人算账。
mach9
发表于 2017-8-5 05:55
HH2会不会认为判重了?
Ababekri
发表于 2017-8-5 07:57
哦,有人说德国不是法制国家。
其实中国也不是法治国家,例如南京宝马肇事案。
当然说德国不是法治国家,我个人认为是有道理的,因为我认识的在德国生活少数民族人士,长期危险驾驶,从未被处罚过,危险驾驶的行为主要是超速、高速公路右道超车、高速公路走应急车道超车等。
宝贝leo
发表于 2017-8-6 20:50
keepfeeling 发表于 2017-8-4 13:13
德国的终身监禁是真的终身吗?还是有上限年数的?
终身监禁是真的终身,其实就是判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