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8-29 15:19

《经典爱伦坡悬疑集》--作者:(美)爱伦·坡

 爱伦·坡一生写了六七十篇短篇小说,虽然只写了四五篇推理小说,但是举世公认为推理小说的鼻祖。代表作《毛格街血案》、《玛丽·罗热疑案》、《窃信案》和《金甲虫》都被奉为这类小说的先河,对后世起了很大影响。

    他在前三篇小说中塑造的业余侦探杜宾的形象,可以说是柯南道尔笔下的福尔摩斯的前辈。这个杜宾也是坡的自我理想化身,具有超人智力、观察入微、料事如神的理想人物,为了衬托他的了不起,又借一个对他无限钦佩、相形见拙的朋友来叙述他的事迹,此外还写了一个头脑愚钝、动机虽好而屡犯错误的警探作为对比。...


   
作者: (美)爱伦·坡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8-29 15:20

黑猫

我要讲述的故事十分荒唐,又十分家常。我并不指望读者相信它。否则我不是疯了么?因为连我自己都不相信这就是我的亲身经历。我没疯,也的确不是在做梦。明天就是我的死期,我要赶在今天把这事说出来,以求灵魂安生。我想马上把这些家常琐事公之于众,只求简洁明了,而不打算妄加评论。这些事让我惊魂难定,备受折磨,最终遭到毁灭。可我不想多作解释。这些事对我来说惟有恐怖,可对很多人来说,却似乎是夸夸其谈罢了。或许后世的某些智者会认为,这都是些不足挂齿的平常事,而那些比我更冷静更有理性的有识之士,则会更加明察秋毫。在这些人心里,我满怀敬畏的叙述,也许只是一连串因果相生的普通事件。

    我从小就性情温良。我软得出奇的心肠,一度成为伙伴们的笑柄。我特别喜欢动物,父母对此也百般纵容,给我弄了很多种宠物。我长时间和它们泡在一起。每喂它们一次、抚摸它们一下,我都快乐得要死。这种癖好与日俱增。长大后,人生的最大乐趣就莫过于此了。对着那些珍爱忠实而有灵性的狗的人,我压根无须多费口舌解说个中欣悦。兽类自我牺牲的无私爱意,总能让惯看人情冷暖的人刻骨铭心。

    我早早地就结了婚。让我高兴的是,妻子和我性情相投。见我喜爱饲养宠物,碰到中意的,她从不会放过任何机会,千方百计也要搞到手。我们养了小鸟、金鱼、野兔、一条好狗,一只小猴子,还有一只猫。

    那猫大得惊人,浑身乌黑,美丽非凡,而且特别有灵性。我妻子骨子里就迷信,一说到那猫的灵性,就绕不开古人对猫的普遍看法——所有的黑猫都是女巫乔装的。我不是在说妻子对此有多当真,我之所以提到这一点,不为别的,只是刚好想起而已。

    那猫名叫普路托,是我最心爱的宠物和玩伴。我包揽下喂它的活儿。在家里,我一抬脚,它就如影随形。即便我要上街,想甩开它也不容易。

    几年来,我和普路托一直这么相交甚欢。几年来,让我羞于承认的是,由于喝酒上了瘾,我也性情大变。我一天比一天喜怒无常,全然不顾别人的感受。我居然容许自己辱骂妻子了!甚至还对她拳打脚踢。我的宠物当然感受到了我的变化。我不理它们也就算了,可我还虐待起它们来。小兔子、小猴子、甚至那只狗,一旦想跟我亲热或碰巧跑到我身边,我都会毫无忌惮地蹂躏一番。然而对普路托,我还很顾念,没忍心下手。可我的病情却日复一日地加重——世上哪种病能比酗酒更可怕啊——那时普路托老了,脾气也有几分乖张了,最终,就连它,也成了我的出气筒。

    一天晚上,我从城里一个常去的地方醉酒而归,我以为普路托故意躲我,于是一把逮住了它。惊骇之下,它在我手上轻轻咬了一口。我顿时恶魔附身一样,怒火中烧,忘乎所以,原本善良的灵魂似乎从躯壳逃逸而出。我酒性大发,一身狠劲。我从背心口袋里掏出折叠刀,打开刀子,攥住那可怜畜生的脖子,蓄意不良地把它的一只眼珠剜了出来。写到这幕该死的暴行,我不禁面红耳赤,一会儿灼热不堪,一会儿瑟瑟发抖。

    睡了一夜,酒醒了。神智恢复后,想到自己犯下的罪行,我的心头半是恐惧,半是悔恨。但这充其量不过是种暧昧无力的感觉。我的灵魂依然不为之所动。我又开始纵饮无度,很快就把那事忘得一干二净。

    当我沉湎酒香时,猫的伤势也在渐渐好转。眼珠被我剜掉的那个眼窝真是可怕,但它看来已不再感到疼痛。它照常在屋子里走来走去,只是我一靠近,就吓得拼命逃窜。这是意料中的反应。我毕竟天良未泯,所以,看到曾经那么爱我的猫这般模样,不由悲从中来。但这股子悲伤马上就化作怒火,到后来,竟然演变为邪念,仿佛正是这股邪念,最终害我一败涂地。哲学上并不重视这种邪念,不过我深信,它是人心的一种原始冲动,是与人类须臾不离的一种基本心力,或者不妨说情绪。正是它,直接决定了人类的性格。谁敢说在明知干不得的情况下,自己干的坏事蠢事没有一箩筐?难道我们不是常常明知那么干犯法,还是全然不顾,飞蛾扑火一样管不住自己?哎呀,我就是受这邪念的左右,活活断送了自己。内心深处那股神秘难测的感觉,散发着惑人的气息,让我烦扰难安,甚至违背本性,为作恶而作恶——我被无形的力量推动着,继续对那只无辜的猫下毒手,最终害它送了命。一天早上,我残忍地用索套勒住猫脖子,把它吊在树枝上。我流着泪吊死了它。我痛悔不已。可我到底还是吊死了它。我明知那猫爱过我,我抓不住它的错;我明知吊死它就犯下了灵魂永难超生的死罪——如果有此可能,那罪恶就连慈悲为怀、让人敬畏的上帝都无法赦免。

    就在我干下那个伤天害理的勾当的晚上,我在睡梦中忽听有人大喊失火,惊醒后发现,床上的幔帐已着了火。整幢房子熊熊燃烧。我们夫妻俩和一个佣人拼死拼活才逃出火海。那场大火烧得真彻底,我在世间的所有财产都被焚烧一空了。从那以后,我万念俱灰。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8-29 15:21

我并没脆弱到非得在灾祸和恶行间找出因果关系。我是想把事件的来龙去脉详述一遍,但愿不要遗漏任何环节。失火的次日,我前去凭吊了废墟。四壁崩塌,惟有一道墙还立在残砖断瓦中。那是我房间的一道墙,并不厚,在房子中央。我的床头就是靠在这堵墙上。墙上的灰泥大大阻隔了火势——我认为是新近粉刷的缘故。墙根前挤满了人,很多人似乎急欲发现点什么秘密,不错眼珠地查看着那道墙。忽然,人们连呼“怪事”。我好奇心顿起。凑近一看,天哪,白墙上赫然一个浅浮雕——是只硕大的猫!一只刻得鬼斧神工的猫!猫脖子上还有根索套!

    一看到这幽灵,我怎不以为是活见了鬼?我又惊又怕,转念一想,终是舒了一口气。我记得,那猫是吊在离房屋很近的花园里。火警一起,花园里片刻间就人潮汹涌。一准是谁割断绳子,把猫从树上放了下来,再从敞开的窗子扔进了我的卧室。那人可能是想把我从睡梦中砸醒。不过别的几堵墙倒下来,那可怜的死猫,就被挤压到了新刷的泥灰墙上。石灰、烈火和尸骸释放的氨气交互作用,墙上的浮雕也就赫然在目了。

    我上面细细道来的事实,不能说不惊心动魄,就算良心上不能自圆其说,倒也合情合理吧。但在我心魂深处,更其根深蒂固的,还是我的幻觉。几个月来,猫的幻影总是挥之不去,几个月来,我一直沉浸在说是懊悔又不是懊悔的模糊情绪里。害死了它,我竟然后悔起来。我在经常混迹的下等场所中,到处物色一只和普路托品种一样、外表也多少有些相似的猫,聊慰寸心。

    一天晚上,我坐在一个声名狼藉的酒寮里,正迷糊着呢,视线突然被一只盛放杜松子酒或朗姆酒的大酒桶拽了过去。除了那只桶,屋里的家具寥寥无几。一个黑咕隆咚的家伙,正卧在那只巨桶上养神。我刚才就盯着那桶看了一会儿了,奇怪的是,居然才发现上面坐着那黑东西。我走过去摸了摸,是只块头跟普路托一样大的黑猫。除了一个地方之外,它简直和普路托毫无二致:普路托通体乌黑,没一根白毛;酒桶上的猫,整个胸部几乎都被一块白斑覆盖了。那白斑有些模糊不清。

    有意思的是,我一触摸它,它就迅速站起身,呜呜直叫,还一遍遍蹭我的手。我的关注使它显得很高兴。正是我苦苦寻找的猫。我当场向店主人表示要买下它。不料店主却对猫一无所知,说是以前从没见过它,也就没开价。

    我继续爱抚它。要动身回家时,猫流露出跟我走的样子。我任它跟着,一边走一边俯身拍拍它。猫一到我家,马上乖顺得不得了,片刻工夫就博取了妻的欢心。

    可没过多久,我的心底深处就升起了一股对它的厌恶。真让我始料不及。到底怎么回事?我迷惑了。它显然是喜欢我的。它的喜欢却惹我嫌恶,令我恼火,慢慢地,变成仇恨。我的心里充满苦涩。我开始躲避它。羞愧加之对早先暴行的记忆,使我没动手欺侮它。几个星期过去了,我依然没动它一根寒毛。然而,时间长了,我心里渐渐生出一层说不出的憎恶,一瞄见它可恨的形象,就躲避瘟疫一样,悄然逃开。

    毫无疑问,这畜生招致我厌恶的原因,就是在我带它回家的第二天早晨,看到它和普路托一样,眼珠也被剜掉了一个。可我妻子竟然因而更疼爱它了。我上面说了,我妻子极其慈悲。以前我也这么慈悲。我曾因我的慈悲感受过无比纯正的快乐。

    尽管我对这猫日益嫌憎,它反倒愈加眷恋我了,可以说是寸步不离。这般执著,恐怕您确实难以理解。只要我一坐下,它就自觉地蹲在椅子下,有时跳到我的膝上,百般示好,实在让人生厌;我一站起来走路,它就缠在我两腿间,几乎将我绊倒;再不就用又尖又长的爪子钩住我的衣服,顺势爬上我的胸口。那会子我恨不得一拳把它打死,可却未敢造次,部分原因是,我总在那个时候回忆起上次犯下的罪行,但更主要的——我还是快点承认吧——我是怕极了那家伙。

    这层害怕,倒不是生怕冲动起来,管不住自己而犯罪——唉,我也说不清是不是这样。即使现在身陷死牢,我也简直羞于承认,这猫在我心底激起的惊骇,竟然因脑中幻象的存在而变本加厉。妻子曾不止一次地要我留心看这只猫身上的白斑,我说过了,这怪物跟我杀掉的那只猫惟一的不同,就是这块白斑。想必您还记得,这白斑虽大,原本倒是很模糊的,可随着时光的推移,它明显异于往日,不知不觉间,竟然轮廓分明了。长久以来,我的理性一直拒绝这一点,我宁愿把它当成幻觉。眼下,我一提这家伙就毛骨悚然。我因此而厌恶它,惧怕它。要是有胆量,我早送它上西天了。老天!这家伙居然是个极端恐怖的意象——一个绞刑架!哦!这是多么可悲可怖的刑具!这是正法的刑具,让人饱尝痛楚的刑具,送人命的刑具啊!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8-29 15:22

至此,我已是沦落不堪。一只没有思想的畜生,因我轻侮地杀了它的同类,居然给我——一个上帝创造出来的人——带来了这样的灾难。呜呼,我再也不得安宁了。白天,这畜生纠缠不休,片刻都不放过我;夜晚,我时时从说不出有多骇人的噩梦中惊醒,醒来,它正往我脸上喷热气。我无力摆脱这一梦魇的具象。这畜生沉甸甸的肉身,一直压在心头。

    我身负这般煎熬,身上那点残余的温良便丧失殆尽了。意识中,全是见不得天日的邪恶意念。我平素就喜怒无常,而今,脾性越发极端,我开始痛恨所有的人和事。我管束不住自己,时常突发暗火。我完全没了判断力,一味放任自己。哎呀,妻子的日子就不好过了。可她毫无怨言,经常默默忍受我的暴虐。

    穷困所迫,我们只好住在一栋老房子里。一天,为了点家务事,妻子陪我去老房子的地窖。猫尾随我走下陡峭的阶梯,差点绊我个倒栽葱。我气得发疯,抡起了斧头。盛怒之下,我忘了自己曾孩子一样惧怕它,因了那惧怕,我至今没对它下手。此刻我却记不得这些了。我对准这猫一斧砍去。如果斧头像我想的那样落下去,这厮当即就得毙命。谁知,妻子一把攥住了我的胳膊。她这一拦不当紧,我被激怒了,狂暴得热血冲顶。我挣脱她的手,一斧子劈在她的脑壳上。她都没来得及呻吟一声,就当场送了命。

    干完这天理难容的杀人勾当,我立刻就苦苦思索藏匿尸首的事了。我知道,无论白天还是黑夜,要想把尸首搬出去,都有被邻里撞见的危险。种种方案走马灯一样在脑子里穿梭。我一会儿琢磨着剁碎它来个焚尸灭迹,一会儿想着在地窖里挖个洞埋了,再一转念,又思忖干脆扔到院子的井里去,或者像平日装货一样装进箱子,找个搬运工弄出去。后来我灵机一动,突然想出一个自认万全的计策:我决定把尸首砌进地窖的墙壁里。据记载,中世纪的僧侣就是这么把殉道者砌进墙壁的。

    这个地窖派这个用场再合适不过。地窖的墙壁造得不牢,新近又用粗糙的灰泥彻底粉刷了一遍,因地窖潮湿,灰泥还没干燥。巧的是,墙上有个地方,本是虚设的烟囱或壁炉,经填补后,也就跟别处毫无二致了。我确信自己很轻易地就能把这儿挖开,塞进尸首,再把墙原样砌好。保管谁都看不出任何破绽。

    我照这个法子干了起来。我找了根铁棍,一下子就把砖头撬开了。为免尸首倒下,我很仔细地把它靠在里面的夹墙上。接着,没费劲就把墙堵死了。为了防止留下痕迹,我搞到石灰、黄沙和一些毛发,调配出的灰泥跟旧灰泥没什么区别,仔细地涂抹在新砌的砖墙上。粉饰太平之后,我感到很满意。墙壁看上去就跟没动过一样。连散落在地上的垃圾,我都万分谨慎地清扫干净了。我得意地四周打量一遍,心想:“总算没白忙乎。”

    接下来,该揪出那个制造惨祸的家伙了。我已横下心来,坚决要置它于死地。如果它现在出现在我面前,它必死无疑。可在我怒发冲冠的时候,那狡诈的家伙已脚底抹油了。它自然不会往枪口上撞。这蹲伏在我心口上的可恶畜生终于消失了。我如释重负,幸福得无以复加。猫一整夜都没露面。自从它来到我家,这是我睡上的第一个安稳觉。是啊,即使灵魂背负着杀人的重担,我依然睡得很香甜。

    第二天过去了。第三天也过去了。带给我巨大痛苦的猫还是没出现。我这才重新自由呼吸。哈!这怪物吓得逃之夭夭了!眼不见心不烦,我像是进入了极乐世界。杀害妻子的滔天大罪居然只在心头泛起一丝涟漪。警察调查过几次,被我三言两语就打发了,他们甚至还来搜了一次家,当然也没找出任何蛛丝马迹。我于是认为,将来的幸福有了保障。

    不料,在我杀死妻子的第四天,家里开进了一队警察。他们又严密搜查了一番。藏尸的地方隐蔽得超乎想像,我自然一点都不感到慌乱。警官命令我陪他们四处搜查,连旮旯缝隙都没放过。搜到第三遍或是第四遍时,他们终于下了地窖。我连眼皮都没颤动一次,心跳平静得如同睡眠者均匀的呼吸。我从地窖这头走到那头,双臂当胸而抱,简直是来回漫步。警察完全对我放了心,都准备走了。我乐不自禁,为了表示得意,也为了让他们加倍相信我是无罪的,我恨不得马上说些什么,哪怕就一句也行。

    他们刚抬脚跨上台阶,我还是忍不住开了口:“先生们,承蒙你们不再那么怀疑我,在下深感欣慰。祝各位身体健康。还望多多关照。对了,顺便说一句,这地窖非常坚固。”(我越是想说轻松点,越不知道究竟说的是什么)“这地窖可以说建造得太好了。这几堵墙,先生,要走了么?这几堵墙砌得很牢。”说到这里,我故作姿态起来,神经兮兮地抓起一根藤条,冲着藏匿爱妻的砖墙使劲敲打。

    主啊,把我从大恶魔的毒牙下拯救出来吧!敲击的回响尚未归于沉寂,就听得墓穴里传来了回应。是啼哭声。哭声开头还瓮声瓮气,断断续续,像孩子的抽泣。随即迅速变成尖锐的长啸,极为异常,惨绝人寰。这声声哀鸣,半是恐怖,半是得意,惟有地狱里受罪冤魂的惨叫和魔鬼见到遭天罚者的欢呼交相呼应,才有这样的效果。

    我当时的想法说来荒唐。我头脑昏沉,踉跄着走到对面那堵墙边。阶梯上的警察惊惧万状,一时呆若木鸡。过了一会儿,才有十来条粗壮的胳膊挥舞着撞向墙壁。整堵墙全倒了。那具尸首笔直地戳在大家眼前。尸首已腐烂不堪,凝满血块,头顶上,蹲伏着那只骇人的猫,张着血盆大口,独眼里冒着火。原来是它捣的鬼。先诱使我杀了妻子,后用叫声报警,把我送上绞刑架。我竟把这怪物砌进墓墙了!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8-29 15:23

厄榭府的崩塌

他的心儿是把悬挂的琴;轻轻一拨就铮铮有声。

    ——贝朗瑞


    那年秋天,一个阴沉、昏暗、岑寂的日子,乌云低垂,厚重地笼罩着大地。整整一天,我孤零零地骑着马,驰过乡间一片无比萧索的旷野。暮色四合之际,令人忧伤的厄榭府终于遥遥在望。我也说不清是怎么回事,一瞥见那座建筑,心灵就充满难以忍受的忧伤。说难以忍受,是因为往常即便到了荒蛮之所或可怕的惨境,遇到那种无比严苛的自然景象,也难免有几分诗意,甚而生出几分喜悦;如今,这股忧伤的感觉却总是挥之不去。我愁肠百结地望着眼前的景物。我望着孤单的府邸和庄园里单一的山水风貌,望着荒凉的垣墙、空洞的眼睛一样的窗子、三五枝气味难闻的芦苇、几株枯木白花花的树干——心里真是愁苦至极,愁苦得俗世的情感已无法比拟,只有与染阿芙蓉癖者梦回以后的感觉作比,才足够贴切——苦痛流为日常,丑恶的面纱也摘除而去。我的心直翻腾,还冷冰冰地往下沉,凄凉得无可救赎,任是再有刺激人的想像力,也难说这是心灵的升华。究竟的怎么了?我思忖起来。到底是什么原因,使得我在注目厄谢府时如此不能自控?这是个破解不了的谜。沉思间,模糊的幻想涌满心头,却又无从捉摸。我只得退而求其次,自圆其说罢了——简单的自然景物凑在一起,确实有左右人情绪的力量,但要剖析这种感染力,即便费尽心机,也是无迹可寻。我思量道,这片景物中的一草一木,一山一水只消在细微处布置得稍有不同,带给人的那种悲伤的感觉,可能就会减轻,或许会归于消泯。这种念头一起,我策马奔至山中小湖的险岸边。小湖就傍着宅第,湖面泛着光泽,却一丝涟漪都没有,黑黢黢,阴森森,倒映出变形的灰色芦苇、惨白树干、空洞眼睛一样的窗子。我俯视着湖面,浑身颤抖,比刚才的感觉还要奇怪。

    然而,目前我还是打算在这阴沉的府邸作几个星期的逗留。这座府邸的主人罗德里克·厄谢是我儿时的好朋友。我们有好多年没见过面了。可最近,我收到了一封从本国一个遥远的地方发来的信——是他写来的,信写得很急切,还非要我亲自去一趟。在他的亲笔信里,显然透着股的神经不安的味道。他提到自己患有严重的疾病——是让他备受折磨的精神错乱,还说,真的很想见到我这个最好的朋友、惟一的知己,能跟我快活地呆上一阵子,病情便会减轻云云。全信如此这般说了很多。他的请求显然出于一片真心,让人片刻都不能犹豫。于是,我马上就应邀动身了。来是来了,我却依然认为,他的召唤真是蹊跷得紧。

    我们虽然是童年时代的密友,可我对这位朋友确实知之甚少。他总是有所保留,这都成了他的习惯。不过我很清楚的是,很久以前,他的先祖就以多愁善感闻名。多少年来,这一特点总是经由高贵的艺术品体现出来;最近,则表现为举办一次又一次慷慨却不张扬的慈善活动,迷恋上音乐的复杂性,而不是热爱其一致公认、一听即懂的美。我也知道一个异乎寻常的事实,厄谢家族虽历来受人尊敬,但却从未有过不衰的旁系子孙,换句话说就是,这个家族属于一代单传,除了微乎其微、偶尔出现的例外,永远都是这样。想着这座房屋的特色跟人们普遍认定的厄谢家族的性格极其吻合,想着好几百年来,房屋的特色有可能影响到厄谢家族的性格,我不由认为,或许正是因为缺乏旁系支亲,才致使财产和姓氏总是祖孙相传,世代相袭,最后财产和姓氏终于混而为一,庄园的名称渐渐消失,一个离奇而模棱两可的名称——“厄谢府”,浮出了地表。庄稼人都用这个名称,在他们心里,这个名称似乎既包含了这个家族,又包含了这座府邸。

    我上面说过了,俯视湖水这一略带幼稚的举止,只是加剧了早先那种奇怪的忧伤。无疑,这迅速弥漫的迷信感——何不就称之为迷信呢?——只会益发浓重。我早就晓得,惟有心里胡思乱想,才会觉得恐怖。这是个荒谬的定律。或许正是这个缘故,当我不再看那些水中倒影,再度举目望着府邸时,我的心里就生出了奇怪的幻象。那幻象是那么荒谬,真的,我提到它是想说明折磨人的种种思绪有着何其强大的威力。我这么胡思乱想着,竟然当真相信整座府邸和整片庄园都弥散着一种气息,连同附近一带都沾染了这种气息。这气息与天空中的大气迥然不同,而是从枯木、灰墙、死水中飘散而出,阴沉、迟滞、灰扑扑的模糊难辨,像瘟疫一样不可思议。

    我抖落掉心中那些只能说是梦幻的念头,更仔细地端详这座府邸的真正面貌。看来它的主要特征,在于年代极为古远,时光的痕迹使它褪尽了鲜亮的颜色。墙上布满微小的真菌,乱糟糟地挂在屋檐下,酷似蜘蛛网。不过倒也找不出破损得特别厉害的地方。没有一堵墙是倒塌的。各部分配合完好,整齐划一,个别石头却碎裂了,看上去非常不协调。这使我不由想起无人问津的地窖里那旧的木制品,多年来它们吹不到外面的一缕风,看似完整,实则早已腐烂多年。不过厄谢府除了表面上的衰颓,整幢建筑看上去丝毫没有摇摇欲坠的迹象。如果仔细观察,兴许能发现一条细微的裂缝,它就从正面屋顶上开始,曲曲弯弯顺墙而下,直至消失在阴沉沉的湖水中。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8-29 15:23

我留意着这一切,沿着一条短短的堤道,骑马来到府邸门口。一个侍从接过马缰绳。我跨进了哥特式的大厅拱门。一个蹑手蹑脚的男仆,无声地带我穿过一道道昏暗而曲折的回廊,到主人的工作室去。不知为什么,一路上看到的景物,竟使我上面提及的那种含含糊糊的愁绪,变本加厉了。周遭的一切——天花板上的雕刻、四壁黑色的帷幔、乌黑的地板、幻影似的亦步亦趋发出“咔嗒咔嗒”声的纹章甲胄——我幼时就看惯了。我毫不犹疑地承认,一切都很熟悉,可我还是很惊讶,这些普通的物件,怎么就激起了那么陌生的幻想!在一座楼梯上,我遇见了他家的医生。他面露刁奸与困惑之色,他抖索着跟我搭了句话,便溜走了。这时男仆突然打开门,引我到他主人面前。

    我发现,房间极高,也很宽大,窗子狭长,尖尖地耸着,离漆黑的橡木地板老高,伸手根本触不到。几缕微弱的红光,透过格子玻璃射进来,把四下里比较显眼的物件照得清清楚楚。然而,房间远处的角落、雕花拱顶的凹陷处,却无论怎样都照射不到。墙壁上挂着深色的帷幔。家具特别多,但几乎都不舒服,又过时破旧。四处散布着书籍和乐器,却并没有给房间增添一分生机。我嗅到的只是悲伤的气息。周遭的一切都笼罩着阴沉、幽深、无可救赎的忧郁之气。

    厄谢正直挺挺地躺在沙发上,见我进去,马上爬了起来,热情欢快地迎接我。我起初以为这份热诚过了火,不过是这厌世者的做作之举,可瞥了一眼他的面容,确信是出于一片真诚。我们坐了下来,有一阵子,他一语不发。我望着他,心里半是同情,半是敬畏。相信没有一个人像罗德里克·厄谢那样,在那么短的时间里,变得那么厉害。我费了好大劲才认定眼前这个人就是我幼年时代的伙伴。不过他的面部特征一直不同寻常。他面如死灰;眼睛大而清澈,明亮得无与伦比;嘴唇有点薄,颜色暗淡,但轮廓绝顶漂亮;鼻子是精致的希伯莱式样,鼻孔却大得离谱;下巴造型很好,但鲜有活力,并不引人注目;头发又软又薄,蛛网一样稀稀拉拉;这样的五官,再配上太阳穴上面异常宽阔的天庭,那容貌真是令人过目不忘。容颜上的显著特征,脸上一贯流露的神情,只消有一点夸张的地方,都会显得变化很大,如今与厄谢同处一室,我却生出了对面不相识的感觉。眼前这苍白得可怕的肤色,明亮得出奇的眼睛,尤其让我惊愕,它们甚至吓倒了我。那丝绸般柔滑的头发,也在不知不觉中,变长了,蛛丝一样纷乱,与其说是披拂在脸上,倒不如说飘飘扬扬来得贴切。任我怎么努力,也无法从这副怪异神情里,找出正常人的影子了。

    我一开始就觉出了朋友的一举一动既不连贯,也不协调。很快我就发现,原来他的神经极度紧张——他有着习惯性痉挛,他总想竭力克服这一点,却终是虚弱不堪,白费力气。其实,对他这一特质我早就有思想准备:一是因为我看了他的信;二呢,我还记得他少年时代的某些脾性;其次,从他独特的身体状况和精神气质上,也可以做出推断。他忽而精神高昂,忽而落落寡欢;他的声音上一刻还优柔寡断,抖抖颤颤(此时听来全无生气),下一刻马上就变得干脆有力。那生硬、滞重、空洞、不疾不徐的吐字,沉闷、镇定、运用自如的发音,只能在沉湎酒香的醉汉或不可救药的烟鬼口中听到。他们受了烟酒的剧烈刺激后,就是这么说话的。

    他就那样谈着请我来的目的,说他如何诚心诚意地盼着我,希望我给他以慰藉。他还相当详尽地谈到自以为得了什么病。他说,这是种先天性的疾病,是家族遗传,他已经绝望了,不想再治疗了。他马上又补充一句,这只是神经上的毛病,一准不久就过去了。这种病的症状,从他诸多反常的情绪中可以看得出。他一五一十全地告诉我了。尽管他的措辞和叙述方式或许很有分量,但有些话我听了后,还是既感兴趣,又觉迷惑。神经过敏把他折磨得不轻。只吃得下寡淡无味的饭菜;只能穿某种质地的料子做的衣服;所有鲜花的香味都难以忍受;即便是微弱的光线,也会刺痛眼睛;惟有特殊的声音——弦乐,才不至于使他惊骇。

    看得出,反常的恐惧已把他牢牢攫住。“我要死了,”他说,“我肯定是死在这可悲的蠢病上。是的,就是这样死去,没有别的选择。我害怕将要发生的一切,怕是不是事情本身,而是结果。一想到要出什么事儿,哪怕这事儿再微乎其微,也会使我精神不安,难以承受,免不了就会瑟瑟发抖。说真的,我对危险并不憎恨,除了置身于它的绝对影响——恐怖之中。在这精神不安的情况下——在这可怜的境地中,我觉得那样的时刻早晚都会到来,到时候,我定会在与恐惧的卡怕幻觉中,丧失生命和理智。”

    此外,我还不时从他断断续续、意义含混的暗示中,得知了他精神上的另一个怪状。他摆脱不了对多年未敢擅离的住宅的迷信看法。他说,由于长期忍受,他家府邸的外表及实质上的特点,给他的心灵造成了影响。他摆脱不了这种影响。灰墙和塔楼的样子,映出灰墙和塔楼的暗沉沉的湖水,无不使影响到他的精神状态。在想像这一影响的感染力时,他用词太模糊,我实在难以复述。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8-29 15:24

尽管一再踌躇,但他到底承认,追溯起来,如此折磨他的奇特的忧郁,多半来自一个更自然也更明显的原因,那就是,他心爱的妹妹一直重病缠身——其实眼下她就要死了。多年来,妹妹就是他惟一的伴儿,是他在这世上的仅有的最后一个亲人。“她一死,”他说,声音痛楚得让我永远都忘不掉,“厄榭家族就只剩一个了无希望的脆弱的人了。”在他说话的当口,玛德琳小姐(别人就这么叫她的)远远地从房间走过,步子慢悠悠的,她根本没注意我,转眼间,已款款消失。看见她,我心里吃惊得紧,还混杂着恐惧的感觉。我发现,要想说得清个中原因,是不可能的。我的目光追随着她远去的脚步,心头一时恍惚得很厉害。当门最终在她身后关上时,出于本能,我急切地转眼去看她哥哥的神情,但他早用双手捂住了脸,只能看见那瘦骨嶙峋的十指比平常还要苍白,指缝间,热泪滚滚而下。

    玛德琳小姐的病,早令她的那些医生黔驴技穷了。她有种种异常的征候:根深蒂固的冷漠,身子一日日瘦损,短暂但频繁发作的类痫症那样的身体局部僵硬。但她一直与疾病顽抗,并没有倒卧病榻。可就在我到他们家的那个傍晚,她却向死神那摧枯拉朽的威力俯下了头颅。噩耗是她哥哥于夜间告诉我的,他的凄惶无法形容。我这才知道,那恍惚间的惊鸿一瞥,竟成永诀。我再看不到活着的玛德琳小姐了。

    接下来的几日里,我和厄榭都绝口不提她的名字。那段时间,我满怀热诚,想方设法减轻朋友的哀愁。我们一起画画,一起看书,或者我听他如泣如诉地即兴弹奏六弦琴,恍若身在梦中。于是,我们愈来愈亲密了。越是亲密,我对他的内心世界了解得越发深刻,也就越发痛苦地察觉到,所有想博取他高兴的努力,都是枉费心机。他心底的哀愁仿佛与生俱来,它永不停歇地发散出来,笼罩着大宇,整个精神世界和物质世界于是一片灰暗。

    我和厄榭府的主人度过了不少单独相处的庄严时刻。这将成为我一生的记忆。但要让我说他让我沉陷其中、或者说他引领我研读的究竟是什么,我还真说不出个子丑寅卯来。活跃而极端紊乱的心绪,使得一切都蒙上了一层硫磺样的淡淡光泽。他大段大段即兴演奏的挽歌,终将长在耳畔。在别的曲调之外,我痛苦地记得,他对那首激越的《冯·韦伯最后的华尔兹》进行的奇异变奏与夸张。 他凭借着精巧的幻想,构思出一幅幅画面,他一下一下地刷,画面渐至模糊,令我一看就周身战栗,还因为不明白为何战栗而愈加惊悚。这些画至今仍活灵活现、历历在目,可我却无法用文字形象地描摹出来。他的画构图极为朴素,裸着容颜,真正是天然去雕饰,既吸引人,又令人感到震慑。如果世间有谁的画自有真意,那人只能是罗德里克·厄榭。至少对我来说——处在当时环境中——看到这忧郁症患者设法在画布上泼洒的纯然抽象的概念,心里就会生出浓重的畏惧,让人受不了。凝视福塞利那色彩强烈但幻象具体的画时,我则从不曾有过丝毫畏惧。

    在我的朋友那些幻影般的构思中,有一个倒不那么抽象,或许可以诉诸文字,尽管可能诠释不到位。这画尺寸不大,画的是内景,要么是地窖,要么是隧道,呈矩形无限延伸。雪白的墙壁低矮,光滑,没有花纹,也没有剥落的痕迹。画面上的某些陪衬表明,这洞穴深深潜在地下,虽无比宽广,却看不到出口,也看不到火把或别的人工光源,可强烈的光线却浪浪淘淘、四下翻滚,使整个画面沐浴在一片不和时宜的可怖光辉里。

    我上文已提及他听觉神经有病态,除了某些弦乐声,听到别的一切乐曲都受不了。或许正因为他只弹奏六弦琴,所以才会弹得那么空幻怪诞。但他那些激昂流畅的即兴曲却不能归结于此。我先前已委婉指出,只有在充满做作的极端兴奋时刻,他的精神才会极其镇定,高度集中。那些狂想曲的调子和歌词(他时时一边弹奏,一边压韵地即兴演唱)必定是,也的确是他精神极其镇定、高度集中的结晶。我毫不费力就记住了其中一首狂想曲的歌词。也许因为他一唱,就拨动了我的心弦,所以深深铭记住了。从它隐秘意蕴中,我想我第一次体知了厄榭的心路——他完全明白,他那高高在上的理性,已经摇摇欲坠,朝不保夕。那首狂想曲名为《闹鬼的宫殿》,全诗大致如下:

    Ⅰ

    绿意浓浓的山谷,

    点缀着可爱仙女的房屋,

    一座富丽堂皇的宫殿——

    熠熠生辉,昂首苍穹。

    在思想主宰一切的王国,

    宫殿巍峨耸立。

    六翼天使的翅羽,

    从未掠过如此美丽的建筑。

    Ⅱ

    金黄的旗帜灿烂夺目,

    在宫殿之巅漫卷飞舞;

    (一切都成过往烟尘,

    随时光逃遁)

    那时岁月静好,

    清风翻飞。

    红墙绿瓦容颜已褪,

    幽幽芳香飘然远去。

    Ⅲ

    漫游在欢乐之谷

    探看两扇明亮的窗户,

    仙女清歌曼舞,

    琴瑟悠悠。

    她们绕着王位旋转,

    思想之君荣光万丈,

    如坐云端,

    威仪而有帝王风范。

    Ⅳ

    星罗棋布的珍珠和红宝石,

    映得美丽的宫殿大门亮闪闪。

    成群结队的回音女神 ,

    艳光四射,

    川流不息飞过大门。

    她们惟一的使命,

    便是纵情歌唱。

    千娇百媚的声音,

    盛赞着国王的智慧。

    Ⅴ

    邪恶披一袭长袍

    裹挟着悲伤,

    侵入国王的至尊之地;

    (呜呼!叹君王凄凄赴黄泉)

    昔日王家繁华落尽,

    渐渐成为模糊的传说,

    随风而逝。

    Ⅵ

    而今旅人踏进山谷,

    隔着血红的窗户,

    望见森森鬼影

    伴着刺耳的旋律梦幻般舞动。

    可怕的群魔

    迅速穿过惨白的宫殿大门,

    势如骇人的滔滔冥河,

    脚步匆匆,无休无止,

    面容木然,狂笑声声。

    我清楚地记得,这首曲子暗含的意味,引得我们想了很多很多。想来想去,厄榭的观念也就显山露水了。我提到他的观念,主要不是因为它新颖——因为别人也有这样的观念,而是因为厄榭对它的坚执。这种观念一般来说是认为草木都有灵性。可是,在厄榭骚乱的奇思怪想中,这观念就显得尤为大胆了,在某种情况下,他竟认为连无机世界的物,也有灵性。他对此深信不移、一派赤诚,要描述出他的这种信念,我的笔墨实在有限。不过,如我前没暗示的,他的这一信念跟他祖传的那幢灰石头房子不无干系。在他的想像中,那些石头的排列组合、遍布在石头上的真菌、伫立在四周的枯树——尤其是那虽年久月深但毫无变动的布局、那死寂湖水中的倒影,无不透着股灵性。他说,湖水和石墙散发的气息在四下里逐渐凝聚,从中可看出灵性的痕迹。听他这么说,我吓了一跳。他又接着说道,这无处不在的灵性造成的结果有目共睹,它就潜伏在那寂然无声却又纠缠不休的可怕影响力中,几百年来,都一直主宰着他家族的命运,也把他害成了眼下这副模样。对这样的看法无须发表任何评论,我也不会妄加评论。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8-29 15:25

不难想像,我们看的书也跟这种幻象不谋而合,多年来,这样的书籍对病人的精神状态起到了不小的影响。我俩一起仔细研读的书为:格里塞 的《绿鸟与修道院》,马基雅维利的《魔王》,斯威登堡的《天堂与地狱》,霍尔堡的《尼古拉·克里姆的地下之行》,罗伯特·弗拉德、让·丹达涅和德·拉·尚布尔合著的《手相术》,蒂克的《忧郁的旅程》,康帕内拉的《太阳城》,等等。我们喜爱的一本书是《宗教法庭手册》,八开小本,多明我会的教士艾梅里克·德·盖朗尼所著。《庞波尼斯·梅拉》中提到的古代非洲的森林之神和牧羊神的一些章节,常常使厄榭如梦似幻地痴坐上几个小时。但他最爱读的,是一本极其珍稀的黑体、四开本奇书——一座被人遗忘的教堂的手册——《美因茨教会合唱经本中追思已亡占礼前夕经》 。

    那个晚上,厄榭冷不丁地告诉我玛德琳小姐去世了,他说打算在下葬前,把妹妹的尸体在府邸主楼的一间地窖里存放十四天。听他一讲,我不禁想起那本奇书里的疯狂仪式,及其对这位忧郁症患者可能产生的影响。然而,他选了这么奇特的做法,自有其世俗的理由,对此我不便随意质疑。他告诉我,一想到死去的妹妹那非同寻常的病,想到医生冒失而殷切的探问,再想想祖坟偏远,周遭都是凄风苦雨,他就拿定了主意这么办。我不会否认,想起到厄榭家那天,在楼梯遭逢的那人的阴险脸色,我就不愿反对他这么做了,依我看,这么做怎么说也伤害不到谁,而且,无论如何都不算是有悖常理。

    应厄榭之请,我亲自帮他料理临时的殡殓事务。尸体已入棺,我们两个抬着送往安放它的地窖。地窖已多年不曾打开过,空气令人窒息,差点儿把火把扑灭。我们没能仔细看上一看。只觉它又狭小又潮湿,透不进一丝微光。它在很深的地下,上面恰好就是我的卧室所在地。显而易见,在遥远的封建时代,地窖派的是最坏的用场——它是作为死牢存在的;近年来,则当库房使了,存放火药或其他极为易燃的物品,因为一部分地板和通向外面的那条长长拱廊的四壁,都仔仔细细包着黄铜。那扇厚重的铁门,也一样包着黄铜。在开合之际,沉重铁门上的铰链发出分外尖锐的嘎吱嘎吱声。

    我们把令人悲恸的灵柩架在了可怕的地窖里,再将尚未钉上的棺盖挪开了些,然后,瞻仰遗容。我第一次注意到,他们兄妹二人的容貌惊人的相似。厄榭大概是看穿了我的心思,低低地吐出几句话,我这才了解,原来他和死者是孪生兄妹,两个人的天性里有着不可思议的共通之处,是因为懂得、所以慈悲的那种息息相通。因为心底畏惧,我们的目光没敢在死者身上停留太久。正当她青春的好时光,疾病却夺去了她的生命,像所有患有严重硬化症的人一样,胸口和脸上还似是而非地泛着薄薄一层红晕,唇上停泊着一抹可疑的微笑,那笑容逗留在死者的脸上,格外怕人。我们重新盖好棺盖,钉牢钉子,关紧铁门,拖着沉重的心,回到上面那比地窖好不到哪里的房间。

    哀伤欲绝地过了几天,朋友神经紊乱的特征发生了显著变化。平日的举止踪影全无。平日要做的事忘得干干净净。他漫无目的地从一间屋子逛荡到另一间屋子,脚步匆促而凌乱。本就苍白的脸色如果说还能再苍白,那他就可以说是面无人色。那眼睛里的光亮,却当真是彻底黯淡了。再听不到他那偶尔沙哑的嗓音了。他变得声音颤抖,好似极端惊惧。这都成了他说话的一贯特点。有时我真觉得,他的心之所以永无宁日,是因为其中掩藏着令人压抑的秘密,而他还必须攒足力气,以便有勇气倾吐出来;有时候,我又不得不把一切看作是匪夷所思的狂想,因为我亲眼目睹了他长时间对着虚空苦苦凝视,仿佛在聆听某种虚幻的声音。他的状况吓住了我,也感染了我。这不足为奇。我觉得,他身上那荒诞而感人的迷信气息,有着强烈的感染力,这种力量正一寸一寸地潜入我的心底。

    玛德琳小姐的遗体停放在主楼地窖中的第七或第八天的深夜,这样的感觉尤其深刻。时间一个小时一个小时地流逝,我依旧辗转难眠。我紧张得不能自拔,只好拼命排解。我极力使自己相信,这如果不全是因为房间里那蛊惑人心的阴郁家具、破烂黑幔,那多半也是源于此。当时,一场即将到来的暴风雨撩得黑幔不时在墙壁上瑟瑟飘摆,窸窸窣窣拍打着床上的装饰物。怎么排解都无济于事。抑制不住的颤抖渐渐传遍周身,最终,一个莫名恐怖的梦靥压上了心头。我喘息着,挣扎着,才算甩掉它。起身靠在枕上,仔细凝视着黑洞洞的房间,我侧耳倾听起来。我不知为何要去倾听,除非是本能使然。我倾听着某个低沉而模糊的声音,每隔很长时间,当暴风雨暂时停歇,便随之而起。我不知道它来自何方。强烈的恐惧感铺天盖地压来,说不清道不明的,惹人难受。因为觉得当晚再不能睡下去了,我匆忙穿上衣服,在房间里急促地走来走去,想把自己从所陷入的可怜境地中解脱出来。

    我刚来回转上几圈,就听得附近楼梯上传来一阵轻微的脚步声。我的耳朵竖起来了。不久听出了是厄榭的脚步。转瞬间,他轻轻叩了叩房门,走了进来。手里,掌着一盏灯。他的面色照常是死尸般苍白,不过眼睛里却流溢出狂喜。他的举止中,显然带有压抑着的歇斯底里。他的模样让我惊骇。我一切都能忍受,因为长夜的孤独,是那么不堪。我甚至是欢迎他来这里。我把他的到来当成了一种安慰。

    “你没看到么?”他无言地朝四周盯视片刻,突然说,“难道你那会子没看见?且慢!你会看到的。”这么说着,他谨慎地把灯遮好,快速走到一扇窗子前,猛地打开了它。窗外,雨狂风急。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8-29 15:26

一股狂风猛烈袭来,几乎把我们掀翻。虽说有暴风雨,但那个夜晚绝对美丽,是个恐怖和美丽纠结的奇特夜晚。旋风显然就在附近大施淫威,因为风向时时剧烈变动。乌云密布,且越积越厚,低垂着,仿佛要压向府邸的塔楼。乌云虽浓密,但还看得出云层活灵活现地飞速奔突,从四面八方驰来,彼此冲撞,却没有飘向远方。我是说,浓密的乌云没有遮蔽住我们的眼镜。不过我们没看到月亮和星星,也没看见一道闪电划破夜空。可厄榭府邸却雾气缭绕,被遮蔽了面目。那雾气亮光微弱,却又清晰可见。那奇异的雾光闪闪烁烁,使得大团大团翻腾着的乌云下面,还有周遭地面上的一切,都闪烁着这种光亮了。

    “你不要看——你不该看这个!”我战抖着对厄榭说,一边微微使了劲,把他从窗口拉到座位上。“这些蛊惑人的景象,不过是寻常的电光现象罢了——或者,只是山湖中瘴气弥漫的缘故。关上窗子吧,空气寒凉,对你的身体可不好。这里有一部你喜爱的传奇,我念,你听,就这样一起度过这可怕的夜晚吧。”

    我拿起的这部古书,是兰斯劳特·坎宁爵士的《疯狂盛典》,但我把它说成是厄榭爱读的一部书,可不是真心话,而是苦中作乐的说辞,因为说真的,我这朋友心高气傲、思想空灵,而这部书语言粗俗、故事冗长、想像力贫弱,很难提起他的兴趣。不过,这是手头仅有的一本,而且,我还心怀一丝侥幸,希望眼下正兴奋难安的忧郁症患者,听我念一念那荒唐透顶的情节,能从中得到些许解脱,因为神经紊乱的病史中,多有类似的情况。如果凭着他听故事时那副过度紧张、快活得发狂的样子,能判断出他是真的在听还是表面上在听,那我就可以恭祝自己妙计成功了。

    我已念到很有名的那段了,故事的主人公埃塞尔雷德殚精竭虑想和平进入隐士的居所,却终是徒然,于是他付诸武力,强行闯了进去。记得这段情节是这么写的:

    埃塞尔雷德生性勇猛刚强,加之刚灌过几杯,趁着酒力,就不再与隐士多费唇舌。那隐士也天性固执,心狠手辣。埃塞尔雷德感觉肩膀上落了雨点,惟恐暴风雨来临,立刻抡起钉锤,照着大门砸了几下,厚厚的门板很快就被砸出一个窟窿。他把套着臂铠的手伸进去,使劲一拉,“噼啪”一声,门被撕裂,接着扯得粉碎。干燥空洞的木板碎裂声,在整个森林里回荡着,令人心慌。

    念完这话,我吃了一惊。有一会子,我没再念下去。因为我仿佛听到——虽然立刻就断定是由于激动,生了幻想,属一时错觉——我仿佛听到从府邸的一角远远传来模糊的回声,与兰斯劳特爵士特别描述的劈啪的破裂声几乎一模一样,当然较之沉闷压抑了些。毋庸置疑,正是这种巧合,吸引了我的注意力。但有了窗子的“啪嗒啪嗒”声,以及照旧混合着嘈杂之音的仍在加剧的风暴声,这个声音确实不算什么,它既不能勾起我的兴趣,也不会搅扰得我心慌意乱。我接着念道:

    好斗的埃塞尔雷德进得门来,却不见那隐士的踪影,不由怒火中烧,暗自心惊。不过,他却看见了一条巨龙,通体鳞甲,口吐火舌,守在一座黄金建造的宫殿前。宫殿地面由白银铺就,墙上,挂着一个亮闪闪的黄铜盾牌,上面镌刻着——

    征服者得进此门

    屠龙者得赢此盾

    埃塞尔雷德挥动钉锤,一锤击中龙头,龙头应声落地,正滚到他的面前,尖叫着喷出一股毒气。叫声凄厉刺耳,撕心裂肺,埃塞尔雷德不得不用双手掩住耳朵,以抵御那前所未闻的可怕声音。

    念到这里,我又突然顿住,心中实在大为惊诧——因为就在这一刻,毫无疑问,我确实听到了一个声音,微弱,刺耳,拖得很长,分明从老远传来,又听得出是极不寻常的尖叫或摩擦声——读了那传奇作家的描写,脑中已幻想出了巨龙的尖叫。现在,耳边的声音居然与它一丝不差。

    的确,第二次出现了如此巧合的事,各种心情翻江倒海般相互冲撞,最强烈的当数惊讶和恐惧了。可我还是保持着足够的镇静,以免我那神经敏感的伙伴看出异样而受刺激。尽管在过去的几分钟内,他的举止确实有了奇怪的变化,但我不敢肯定他是否已注意到这些声音。他本来是面对我坐的,但他把椅子慢慢转开了,现在是正对着房门。因此,我只能看到他的侧面了。他嘴唇簌簌发抖,好似在无声地念叨着什么。他的头垂到了胸口。可我知道,他没有睡着,因为扫视一下他的侧面,只见他眼睛的怔怔的,睁得很大。他的身体一直轻微地左右摇摆,始终如一,这也证明他没有睡着。我迅速把一切收入眼底,重新开始读兰斯劳特爵士的那篇文章,故事进展如下:

    斗士避开巨龙的狂怒之后,想起了黄铜盾牌,想到要破除盾牌上所附的魔法。他把横在面前的龙尸搬开,无畏地跨过城堡的白银地面,走向挂着盾牌的墙壁。还没等他走到跟前,盾牌就掉在了他的脚边,砸得白银地板发出震天的可怕脆响。

    我的嘴巴一吐出这些音节,刹那间,好似真有黄铜盾牌重重落在白银地板上,清晰、空洞、明显沉闷的金属哐啷声,顿时便回响在耳际。我惊得魂飞魄散,一跃而起,可厄榭依旧一下一下地摇来晃去。我冲到他的椅子前。他的双眼直勾勾地盯着面前那块地方,整张脸僵冷无匹。当我把手搭到他肩上时,他浑身上下猛地战栗起来,嘴唇上颤动着一丝惨淡的微笑。只见他结结巴巴地咕哝着,声音急促而低沉,似乎没有意识到我就站在面前。我俯下身子,凑近一听,终于明白了他话里的可怕含义。

    “没听到?我可听到了,早听到了。好久——好久——好久——几分钟前,几小时前,几天前我就听到了。可我不敢——哦,可怜可怜我吧,我真是个可怜的人——我不敢说。我们把她活埋啦!我不是说过我感觉敏锐么?现在我来告诉你,她最早在空荡的棺材里弄出的动静,我就听到了。我好几天前就听到了——可我不敢——我不敢说。可现在——今晚——埃塞尔雷德——哈!哈!——隐士的门破裂了,巨龙临死前凄厉地叫着,盾牌哐啷一声掉在地上!——倒不如说,是棺材的碎裂声,是地牢铁门铰链的摩擦声,是她在黄铜廊道中的挣扎声!哦,该往哪里逃呢?难道她不会马上赶来?老天,难道她不正匆匆赶来么?来责问我草率?我不是已经听到她上楼的脚步声了么?我不是已听清她沉重而可怕的心跳了?疯子!”说着,他猛地跳起来,失魂落魄地厉声喊道:“疯子!告诉你,她现在就站的门外!”

    他这声非人的锐叫似乎有种符咒的魔力,一瞬间,他指着的那扇古旧笨重的黑檀木门,竟缓缓地张开了口子。这是一阵疾风的刮开的——殊不知,门外当真站着厄榭府高个子的玛德琳小姐。她的身上裹着寿衣,那白色的袍子上,溅满血迹;瘦弱不堪的身体上到处是苦苦挣扎的痕迹。她在门槛那里颤抖了一阵,前后摇晃了一阵,然后,低低地呻吟着,重重地朝屋内的哥哥身上倒去。这死前猛烈而痛苦的一击,把她哥哥扑倒在地,成为一具死尸。他被吓死了。这倒在他的预料之中。

    我心惊胆寒,逃出了那个房间,逃出了厄榭府,不觉间已踏上那条古旧的堤道。风雨依然肆虐。突然,路上射来一道奇异的光线,我回转头,想看看这道奇光究竟来自何方,因为身后除了那座府邸和它的影子,别无他物。原来是一轮血红的满月,它沉沉地悬挂西天,照得那条几乎看不见的裂缝很是惹眼。我上文中提过那条裂缝,就是那条从正面屋顶上开始、曲曲弯弯延伸到墙根的裂缝。在我举目凝望之际,裂缝迅速变宽,耳畔,旋风在怒吼着,而那血红的满月,骤然逼至眼前。在眩晕中,我看到坚固的高墙崩裂为碎片,我听到惊天动地的巨响经久不息,犹如万丈狂涛喧腾咆哮。脚下,那幽深阴冷的山湖,寂寂地淹没了砖残瓦碎的“厄榭府”。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8-29 15:27

红死魔的面具

“红死”在国内肆虐很久了。如此致命而骇人的瘟疫可谓前所未有。这种病的具体表现和鲜明特征就是出血——红色漫卷,令人齿寒。剧痛袭来不久,是突如其来的头晕眼花,接着毛孔血流不止,人于是必死无疑。一旦猩红色的斑点在谁的身上——尤其是在脸上出现,这人就给戳上了红死病的标签,即便是亲朋好友也不敢靠近。这人就陷入孤绝之境,没人援助,没人同情。从染病、发病到送命,不过短短半小时罢了。

    可作为一国之君的普洛斯彼罗却欢喜依旧,他真是胸有成竹,无所畏惧。当他领地里的百姓死了一半时,他把从宫廷男女爵士中挑出的一千名心宽体健的心腹召至身边,带他们隐居到一个城堡样的修道院。这座修道院占地辽阔,建筑恢弘,完全迎合普洛斯彼罗君王怪癖而骄奢的口味。四围是坚固的高墙,有两扇铁门严防死守。这帮朝臣进得门来,便拿熔炉和巨型铁锤焊死了门闩。他们横下了一条心,就是在里头绝望发狂得难以遏止,也坚决不留任何出入口。修道院里储备很丰足。谋划如此精心,朝臣们也就没什么好怕的了。外边是事,自然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悲伤也好,思虑也罢,不都是庸人自扰?再说,寻欢作乐的一切硬件,君王早已打点齐全。有丑角戏、即兴表演,有跳芭蕾舞的、有演奏乐曲的,还有美女和醇酒。门内歌舞升平,门外“红死”猖獗。

    隐居将近五六个月时,也是外面的瘟疫最凶猛之时。普洛斯彼罗君王却举办了一个盛况空前的化装舞会,以款待心腹。

    这是何其奢侈逸乐的一个化装舞会啊!且让我先描述一下场地吧。舞会总共占用了七间屋子,这七间屋子原是一套行宫。不过在一般的宫殿里,只需把可折叠的门向两边推至墙根,目光便可笔直地望出去很远,屋里的一切,都会毫无阻隔地尽收眼底。而这个舞场的铺排却大不相同,因为君王偏爱新奇的物事。这些屋子造型极不规则,一望之下,只能捕捉到一个地方。每隔二三十步,就有一个急转角,每个转角都能看到新奇的景物。左右两面墙壁中间,都是又高又窄的哥特式窗子。窗外,是一条围绕这套行宫的回廊。所有的窗子都是彩色玻璃的,色彩相异,但都与各自房间的装饰主色调一致。譬如说,最东面的那间悬挂着蓝色的饰物,它的窗子就蓝得格外活灵活现。第二间屋子的装饰和帷幔是紫色的,窗玻璃也一样是紫色的。第三间屋里一派绿色,窗扉也便跟着绿意盎然。第四间的家具与光线都是黄色的。第五间是白色的。第六间是紫罗兰色的。第七间从天花板到四壁都被黑丝绒帷幔层层覆盖,那黑色层层叠叠,重重地垂到料子和色调并无二致的地毯上。只有这一间屋子的窗子,色彩与室内装饰不协调。这里的窗玻璃浓血一样猩红。七间屋子的装饰极尽繁复,满眼流丽,连天花板上都没放过。但却没有一盏灯,也没有一架烛台。整套屋子里,一线灯火和烛光都没有。不过在围绕屋子的回廊里,对着每扇窗,都摆有一个三脚架,上面有个火钵,火光透过彩色玻璃照满屋通亮。屋子于是成为一个绚丽奇异的大舞台。但西边的黑屋子里,火光透过血红的玻璃,吃力地照在黑色的帷幔上,却无比阴森可怕。人一进去,无不显得面无人色,所以,几乎没人胆敢走进那间屋子。

    这间屋子的西墙前,摆放着一座巨大的黑檀木时钟。钟摆左右晃动,沉闷、滞重而单调。每当分针走完一圈,大钟的黄铜腔里就发出报时声,那声音清晰、洪亮、深沉,并且极为悦耳,然而调子和重音却又非常古怪。因此,每过一个小时,乐队的乐师们都不得不暂停演奏,侧耳聆听一番钟声;成双成对跳华尔兹的人也只好停止旋转;寻欢作乐的红男绿女也不免出现一阵骚动;当钟声还在一下一下敲响的时候,即使最沉缅逸乐的人也蓦地灰了脸,上点年纪的和庄重些的,都抚额作思虑状,似乎陷入混乱不堪的玄思中。但待到钟声余音既了,舞会上马上回旋起一片轻松的欢笑。乐师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笑了起来,似乎在为刚才的神经过敏和愚蠢举止自我解嘲。他们还彼此悄声发誓,等下回钟声响起,再不会这么情绪失控。然而六十分钟飞快流逝,三千六百秒不过转瞬间的事。时钟又敲响了。骚动依旧,人们照样紧张不安,纷纷坠入冥想。

    尽管如此,这场欢宴还是无比壮丽。所有的人都玩得很尽兴。普洛斯彼罗君王的口味确实不一般。他对色彩和视觉效果别具慧眼。装饰如果说仅仅是赶了个时尚,压根就入不了他的眼。他的构想大胆热烈,闪耀着原始的光辉。可能会有人认为他疯了,他的追随者却不这么看。不过要确认他到底疯没疯,听听他说话,亲眼见见他,乃至接触接触他,也就甚为必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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