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8-29 15:48

一桶白葡萄酒

福图那托对我百般伤害,我都尽量忍气吞声,不过一旦他胆敢侮辱我,我就要发誓报复了。您是熟知我的脾性的,总不会当我只是说一说吓唬人。总有一天我要报仇雪耻。这个念头坚若磐石。既然主意已定,就没想着会有危险。我要让他吃够苦头,而且不留后患。复仇的反得报应,这笔账就是没了清;复仇却不让仇家知道是谁害他,这笔账同样没算清。

    要知道,我的任何言行都没让福图那托怀疑是居心不良。我依旧对他笑脸相迎。他可没察觉到,如今我可是笑里藏刀,一心要宰了他。

    福图那托这个人在别的方面虽令人尊重,甚至是惧怕,可他就是有个弱点,老为自己是个品酒高手而得意洋洋。意大利人中,几乎没人有正经八百的鉴赏家气质。他们的热心多半为了随机应变,以诈骗英国和奥地利的大富豪。说起绘画和珠宝,福图那托和他的同胞一样,只是夸夸其谈,但说到陈酒,他就不矫情了。我在这一点上跟他大致相同——对意大利葡萄酒,我也是内行,只要有可能,总会大批量买进。

    在一个热闹的狂欢节之夜,暮色四合时分,我碰到了这位朋友。因为酒喝多了,他跟我搭起话来无比热情。这家伙扮成小丑的样子,身穿杂色条纹紧身衣,头戴系着铃铛的圆锥形帽子。看见他,我非常高兴,不由想握住他的手,久久不放。

    我对他说:“亲爱的福图那托,真是幸会。你今天的气色真是好极了。我弄到一大桶白葡萄酒,可我不放心。”

    “怎么?”他说,“白葡萄酒?一大桶?不可能!在狂欢节期间哪里弄得到它?”

    “所以我不放心啊,”我答道,“我真是蠢得该死,竟然没向你讨教就把钱全付了。找也找不到你,可我又生怕错过一笔买卖。”

    “白葡萄酒!”

    “我不放心。”

    “白葡萄酒!”

    “我一定要搞清楚!”

    “白葡萄酒!”

    “既然你有事,我去找卢克雷西。只有他才能弄清楚。他会告诉我……”

    “卢克雷西分不清白葡萄酒和雪利酒。”

    “可有些傻瓜楞是说他的味觉跟你不相上下。”

    “快,咱们走。”

    “到哪去?”

    “去你家地窖。”

    “老兄,这可不行。我不能瞧你心地好就麻烦你,看得出,你有事。卢克雷西……”

    “我没事。走吧。”

    “老兄,真的不行。有事没事倒不当紧,就是冷得要命,我觉得你受不了。地窖里潮湿难耐。四壁都是硝石。”

    “还是走吧。冷算不了什么。白葡萄酒要紧。你怕是上当了。至于卢克雷西,他根本分不清雪利酒和白葡萄酒。”

    说着,福图那托就架起了我的胳膊。我戴上黑丝绸面罩,裹紧短披风,任由他催促着打道回府。

    家里一个仆役也么有,都溜出去欢度佳节了。我跟他们说要到次日早晨才回来。我还清楚得指令他们不得出门半步。我非常明白,这样的指令,足以让他们在我一转身的当口,马上就一个接一个走光。

    我从烛台是取了两个火把,一个给了福图那托。我恭请他举步。穿过几个套房后,我们来到了通往地窖的拱廊。我走下一座长长的回旋楼梯,叮嘱身后跟着的福图那托多加小心。终于下完了楼梯,我们两个并排站在了蒙特里索府邸地下墓穴的湿地上。

    我的朋友步态踉跄,一跨步,帽子上的铃铛就叮当作响。

    “那桶酒呢?”他说。

    “在前面,”我说,“当心洞墙上一闪一闪的白色蛛网。”

    他转向我,醉意朦胧的眼睛亮晶晶地盯着我。

    “硝石?”他终于发问道。

    “硝石,”我回答说,“你咳嗽多久了啊?”

    “呃呵!呃呵!呃呵!——呃呵!呃呵!呃呵!——呃呵!呃呵!呃呵!——呃呵!呃呵!呃呵!——呃呵!呃呵!呃呵!”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8-29 15:49

我那可怜的朋友咳得半天说不出话。

    “没什么。”他最后说。

    “嗨!”我毅然说道,“咱们还是回去吧。你的身子骨要紧。你有钱,人人尊敬艳羡,又得人心;你像我从前那样幸福。你要有个三长两短,谁能受得了。我反正无所谓。我们还是回去吧,你生病,我可真担当不起。再说了,还有卢克雷西……”

    “别说了,”他说,“咳嗽算什么,又咳不死人。我不会咳死的。”

    “对,对,”我答道,“说真的,我可不是故意吓唬你,这个没必要,不过你千万得小心啊。喝点美道克酒暖暖身子吧,这么潮。

    话刚落音,我就从泥地上那一长溜酒瓶中拿了一瓶,砸掉了瓶颈。

    “喝吧,”说着我就把酒递给了他。

    他瞥了我一眼,把酒瓶举到唇边。他停下来,亲切地冲我点了点头,帽子上的铃铛随之叮当起来。

    “为周围那些长眠地下的,干杯。”他说。

    “为你长命百岁,干杯。”

    他又挂上了我的胳膊。我们继续前行。

    “地窖真大啊。”他说。

    “蒙特里索是个大家族,人口多。”我答。

    “我忘了贵府的徽章是什么图案了。”

    “巨大的一只人脚,金的,背景是蔚蓝色。那脚把一只翻腾的大毒蛇踩烂了。蛇的毒牙都插进了脚后跟。”

    “贵府的箴言是……?”

    “凡伤我者,必遭重罚。”

    “妙!”他说。

    喝了酒,他的眼睛亮闪闪的,帽子上的铃铛又叮当响了。喝了美道克,我越发胡思乱想起来。我们走过成堆尸骨和大小酒桶混杂的长长的夹弄,进入地下墓穴的最隐秘的地方。我又站住脚了。这次,我放胆抓住了福图那托的上臂。

    “硝石!”我说,“瞧,越来越多了。像青苔挂在拱顶上。我们在河床下面了。水珠都滴到尸骨里了。快,我们趁早回去吧。你咳嗽……”

    “没什么,”他说,“继续前进。不过先让我再喝两口美道克。”

    我打开用大肚酒瓶的葛拉维酒,递到他面前。他一口气喝干了,眼里顿时精光四射。他哈哈大笑着把酒瓶往上一扔,还打了个手势,我没搞懂那个手势的含义。

    我吃惊地望着他。他又打了一遍那个手势——一个希奇古怪的手势。

    “你不懂?”他说。

    “不懂,”我回答。

    “那你不是同道。”

    “怎么讲?”

    “你不是共济会会员。”

    “我是,我是,”我说,“我是,我是。”

    “你?不可能!你是?”

    “是的。”我答道。

    “暗号,”他说,“暗号。”

    “就是这个,”我一边回答,一边从短披风的褶皱下掏出把泥瓦工的抹子。

    “开玩笑,”他惊叫着退后几步。“咱们还是朝前走吧,去看看白葡萄酒。”

    “好吧,”我说。我把抹子重新放在披风下面,又伸出胳膊给他扶着。他沉重地倚靠在我的胳膊上。就这样,我们继续往前走,去找白葡萄酒去了。穿过一排低低的拱廊,往下走,直走,再往下走,我们到了一个深深的地穴。这里空气极为污浊,火把的火焰都给扑灭了,只能幽幽地燃烧。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8-29 15:49

地穴最遥远的尽头,有一个更狭小的地穴,墙壁上是成排的尸骨,一直堆到头上的拱顶,跟巴黎的大墓穴如出一辙。三面墙都是这样尸骨林立。还有一面墙尸骨已倒,横七竖八堆在地上,都成一个相当大的尸骨垛了。

    尸骨倒下的那堵墙裸露在眼前。我们发现,里面还有一个地穴,或说壁龛。它大约深四英尺,宽三英尺,高六七英尺。看上去当初建造它并没特别的用处,不过是支撑地下墓穴顶部的两根支柱间的空隙罢了,倒是背靠着坚固的花岗岩壁,就在地下墓穴的其中一堵墙上开辟而出。

    福图那托举着昏暗的火把,竭力朝壁龛深处仔细探看,可就是白费力气,火光微弱,根本照不见底。

    “往前走,”我说,“白葡萄酒就在这里面。至于卢克雷西嘛……”

    “他是假内行,”我的朋友一面摇晃着往前走,一边打断我的话。我紧跟在他的屁股后面。眨眼间,他就走到壁龛最里面了。一看前路被岩石阻断,他不知所措地傻站在那里。片刻工夫,我已把他拷在花岗岩上了。花岗岩壁上装有两个铁环,横间隔为两英尺左右,一个环上挂着根短铁链,另一个环上是个挂锁。几秒之内,我就把他用铁链拦腰拴好了。他大为惊骇,都忘记了反抗。我拔掉钥匙,退出了壁龛。

    “伸手摸摸墙壁,”我说,“一下子就能摸到硝石。真是湿得厉害。我再求你一次,回去好不好?不回?那我肯定得离开你了。走之前,我得先力所能及地关照你一下。”

    我的朋友惊魂未定,失声喊道:“白葡萄酒!”

    “没错,”我回答,“白葡萄酒。”

    这么说着,我就在尸骨堆里忙开了。我在上文提过这堆尸骨。我把尸骨抛在一边,很快,就扒出好多砌墙用的石头和灰泥。借着这些材料和那把抹子,我精神抖擞地在壁龛入口砌起墙来。

    第一层还没砌好,我就发现,福图那托的醉意差不多已消失了。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壁龛深处传出了一声幽幽的呻唤。这就是他清醒的迹象。这呻唤声不像是发自一个醉鬼之口。随即,是长时间的高度静默。我砌了第二层,第三层,第四层。然后就听到疯狂摇晃铁链的声音,一直持续了好几分钟。为了听得更称心,我索性停下手中的活,一屁股坐到尸骨上。待到叮当声最终平息下来,我这才重新拿起抹子,一口气砌上第五层,第六层,第七层。墙面这时也差不多齐胸高了。我再次停了手,把火把举过石墙。几线微弱的火光,照在了里面的人影上。

    突然,那个上了锁链的人影爆发出尖声长啸,仿佛要拼命吓退我。有一瞬间,我踌躇起来,浑身簌簌发抖,但马上就拔出长剑,开始用它在壁龛里边摸索;可一转念,我却又放下心来。墓穴构造坚固,我把手放在上面,感到挺满意。我再次走近墙边,锁着的人大声喊叫,我也大声喊叫。他叫唤一声,我应和一声,叫得比他还要响,还要底气十足。我这一叫,被锁住的人也就哑巴了。

    已是午夜,我快完工了。第八层,第九层,第十层都砌好了。最后一层,也就是第十一层,也差不多了,只消填进去最后一块石头,涂上最后一抹灰泥即可。我拼命搬起最后一块石头,把它的一角放到该放的位置。不料壁龛里却传来一阵低沉的笑声,吓得我毛发倒竖。笑声过后,是个凄切的声音,我好容易才听出是贵族老爷福图那托。只听得——

    “哈!哈!哈!——嘿!嘿!嘿!——真是个高级的笑话——太绝妙了。等会到了邸宅,就有得笑了。嘿!嘿!嘿!——边喝边笑——嘿!嘿!嘿!”

    “白葡萄酒!”我说。

    “嘿!嘿!嘿!——嘿!嘿!嘿!——对,白葡萄酒。可还来得及么?福图那托夫人还有别的人,不是在邸宅等我们么?咱们走吧。”

    “对,”我说,“咱们走吧。”

    “看在上帝份上,来瓶蒙特里梭!”

    “对,”我说,“看在上帝份上!”

    可说完这话,怎么都听不到回答了。我渐渐不耐烦起来,大声喊道——

    “福图那托!”

    没人答话。我又喊了一遍——

    “福图那托!”

    还是没人答话。我将火把塞进尚未砌严实的墙孔。火把掉到里面去了。一阵铃铛的叮当声随即传了出来。我心里不舒服起来。这是墓穴的潮湿所致。我赶紧干掉剩活。我把最后一块石头塞好,抹上灰泥。再紧靠着新墙,堆放好原来那垛尸骨。半个世纪过去了,一直没人动过。愿死者安息!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8-29 15:51

活埋

有些话题非常引人入胜,可要正经八百写成小说,就太恐怖了。如果不希望触犯众怒或是招人厌恶,纯粹的浪漫主义作家应该对这类题目加以规避,惟有以严肃而权威的事实真相作为支撑,方可进行适当的处理。我们读到某些文字时,常常会瑟瑟发抖,感到“愉悦的痛苦”,譬如强渡别列茨那河、里斯本大地震、伦敦黑死病、圣巴塞勒缪大屠杀、加尔各答黑牢里一百二十三名囚犯窒息而死,都能给人这样的阅读感受。不过,这样的叙述之所以激动人心,就在于它揭露了真相、裸出了真实、连通了历史。如果恐怖的表述纯属虚构,则会让我们心生厌憎。

    我已提及几场有史记载的大灾难,它们都是那么特出,那么令人敬畏,但在这些事例中,灾难的规模之大,比灾难的性质给人留下的印象更其鲜明。无须我提醒读者,从人类连绵不绝的超常灾难中,我能列出许多个体的灾殃,在本质上,它们比这些大规模的灾难更具有苦难性。其实,真正的悲惨——终极的悲哀——是独特的,而不是普遍的。可怕的、终极的痛苦总是由个体来承担,而不是由群体来承受——让我们为此感谢仁慈的上帝吧!

    毫无疑问,在降临到芸芸众生身上的终极灾难中,被人活埋可谓最恐怖的一种。能思考的人几乎都不会否认,活埋人的事一直频频发生。隔开生与死的边界线,是含混而模糊的。谁能说出生命在哪里终结、死亡又在哪里开始?我们知道,有的疾病可以使患者的外观生命机能终止,但恰当地讲,这一终止不过是暂停罢了,是我们尚未了解的生命机制的暂时停歇。一段时间过后,某种看不见的神秘法则,会再次开动那些神奇的小齿轮,开动那些具有魔力的大飞轮,银链并不是永久性松弛,金碗也并非破得无可修复。可在此期间,灵魂寄于何处?

    然而撇开这不可避免的推论,撇开这由因及果的推想,生命的暂停是会导致人所共知的活埋事件的发生的,医学上和日常生活中的活生生的事例,都可以证明大量的活埋事例确实存在。如果有必要,我可以马上举出上百个真实的例子。一个性质不同寻常的事例前不久刚刚发生,就在附近的巴尔的摩市,它引发了一场痛苦、激烈、大范围的骚动。

    某些读者可能对此仍然记忆犹新。一位很受人尊敬的市民的妻子——一位杰出律师、国会议员的夫人,突然患上了莫可名状的病症。这病让她的医生完全不知如何应对。经历很多折磨后,她死了,或者说人们认为她死了。的确,没有一个人怀疑,或者说,没有一个人有理由怀疑她实际上不是真的死了。从表面上看,她呈现出全部特征就是平常的死亡:她的脸部轮廓是收缩的、凹陷的;她的嘴唇是大理石般的苍白;她的眼睛光泽尽失。她没有一丝体温了,连脉搏也停止了跳动。尸体停放了三天,变得石头一样僵硬。总之,考虑到尸体会很快腐烂,葬礼举行得很是仓促。

    那位女士的尸体存放进家族的墓窖,此后三年,墓窖没有再次开启。三年期满,因为要放进一口石棺,墓窖终于被打开了。可是天哪,当做丈夫的突然亲自把墓门打开时,可想而知,等待他的是怎样可怕的震惊场面!墓门旋转着朝外敞开,一个白花花的物件喀嚓响着倒进他的怀抱。那是他妻子的骷髅。她的白色尸衣尚未霉烂。

    经仔细调查,她显然是在被放入墓穴两天之后复活了。她在棺材内挣扎着,棺材就从架子上翻倒在地,摔坏了,使她得以从棺材里钻出来。一盏无意间留在墓穴中的灯,本来满满的灯油已经干涸,但可能是蒸发掉的。在通入墓穴的台阶的最高层,有一大块棺材碎片,好像是她为了拼命引起人们注意,用它在铁门上敲打过。也许就在她敲打之际,极度的恐惧使她陷入昏厥或者死亡;在她倒下的时候,她的尸衣缠在了铁门上向内突出的地方。于是,她腐烂了,可依然直立着。

    1810年,法国发生过一起活埋事件,人们无不理所当然地认为,事实真的比小说还要离奇。故事的主人公是位年轻小姐,名叫维克托希娜·拉福加德,她出身名门,极为富有,而且容颜美丽。在众多的追求者中,有个巴黎的穷文人或者说穷记者——朱利安·博叙埃。他的才华与友善吸引了那位女继承人,他似乎已赢得她的芳心;但最终,她天性中的傲慢却促使她决定拒绝他。

    她嫁给了赫奈莱先生,一位出众的银行家和外交家。婚后,这位绅士却不在意她,或许甚至不惜虐待她。跟着他不幸地生活几年后,她死了——至少她的状态酷似死亡,看到她的每一个人都被表象蒙蔽了。她入葬了——但不是埋在墓窖里,而是葬于她出生的村子,埋身一个普通的坟墓。那位记者悲痛欲绝。他的记忆中,深切的爱情之火一直在燃烧。痴情的人从首都巴黎出发,跋山涉水到了那个偏僻的外省村子。

    他心怀浪漫的想法,要把心上人的尸体从坟墓中掘出,剪一束美丽的秀发珍藏。他达到了墓地,于午夜时分把棺木挖出。他打开了棺材盖。正当他动手去拆她的头发时,他发现,心上的人儿睁开了眼睛。事实上,那位女士被活埋了。生命并没完全离她而去。情人的抚摸把她从昏迷中唤醒了。她的昏迷却被人们误会成死亡。他发疯般把她抱回自己在村里的住处,凭着丰富的医学知识,给她吃了些滋补剂。

    最后,她复活了。她认出了救了自己一命的人。她继续和他呆在一起,慢慢地,她彻底恢复了原有的健康。她那颗女人的心肠并非铁石铸造,这事给她上了爱情的最后一课,足以软化她的心。她没有再回到丈夫身边,也没有让他知道自己复活的事情。她把心儿许给了博叙埃,和情人一道远走美国。二十年后,因为确信时光已大大改变了她的容颜,不会再有朋友认出她来,两个人于是重返法国。然而他们错了,一碰面,赫奈莱先生就认出了妻子,并要求她回到身边。她拒绝了,法庭判决对此予以支持。说他们的情况特殊,那么多年过去了,于理于法,做丈夫的特权都已结束。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8-29 15:52

莱比锡的《外科杂志》是一份权威性和价值性很高的期刊,美国的一些书商总是很经济地翻译后重新出版。在该刊物最新一期上,记录了一起非常悲惨的事件,在性质上,它正合乎我们所讨论的活埋。

    一位身材伟岸、体格健壮的炮兵军官从一匹无法驾御的烈马身上摔下,因头部伤势严重,当场就失去了知觉。他的颅骨轻度骨折,但没有直接危险。开颅手术得以成功完成。他被放了血,并采取了其他常规的镇痛方法。渐渐地,他陷入了昏迷状态,而且越来越不可救药。人们都认为他死了。

    因为天气暖和,人们仓促地把他草草下葬了,地点是一个公墓,时间是星期四。可就在那个星期六,公墓那里像往常一样聚集了大批游人,大约到了正午时分,一个农民说,坐在军官的坟头时,他清晰地感到了地面的颤动,好像地下有人乘机挣扎。他的话引起了一阵骚动。当然,起初人们并没有在意他的话,但他惊恐异常,固执地坚持着自己的说法。最终,他的话自然对人们产生了影响。有人马上匆匆拿来铲子。坟墓很浅,极不体面,几分钟之内就被挖开了。墓中人的头部裸露在光天化日之下。那时,他看上去像是死了,但却几乎在棺材中坐直了身子。由于他的拼命挣扎,棺材盖都被他顶开了些。

    他立刻被送往最近的一家医院,医生宣称,他还活着,只不过是陷入窒息状态。几小时后,他苏醒了。他认出了熟人的面孔,断断续续地说出自己在坟墓中所受的苦楚。

    从他的讲述中,人们可以明显看出,埋身坟墓后,他在一个多小时内肯定有意识,之后才陷入昏迷。坟墓是草草填上的,泥土中有许多透气的小孔,所以很疏松。他也就呼吸到了必需的空气。听到头顶有人群的脚步声,他就死命乱动,想让人们也听到坟墓里的声音。他说,是公墓那里喧嚣的人声把他从沉睡中唤醒的,但刚一苏醒,他就完全意识到了自己的恐怖境遇。

    据记载,这位病人情况好转了,似乎有望彻底恢复,但却成为庸医进行医学实验的牺牲品。他们用上了电池电流疗法。在偶发的意外中,他突然昏迷,一下子就断了气。

    不过提到电池电流疗法,我倒想起了一个著名的例子。它可真是不同凡响:电流疗法使伦敦一位被埋葬两天的年轻律师重回了人间。这事发生在1831年。当时,只要有人一谈到这件事,都会引起一片极大的骚动。

    这位病人名叫爱德华·斯特普雷顿,他显然是死于斑疹伤寒引起的发烧,伴随着令医生都觉得奇怪的一些异常症状。在他表面上呈现死亡状态时,医生曾请求他的朋友准许验尸,但遭到拒绝。如同一贯出现的情况一样,被拒绝后,医务人员决定将尸体挖掘出来,从容地进行秘密解剖。伦敦的盗尸团伙数不胜数,他们很轻易地就与其中一个商定妥当了。在葬礼之后的第三天,这具假想中的尸体被人从八英尺深的坟墓中挖出,摆上了一家私人医院的手术台。

    在死者腹部切开一道长长的口子后,未见皮肉有腐烂现象,医生想到了使用电流。一次又一次击打,尸体一如既往,从各方面看,都没有出现异常。只有那么一两次出现了痉挛,比一般程度剧烈,显露出生命的迹象。

    夜深了。拂晓将至。终于,他们认为最好马上进行解剖。可一位学生想检验自己的理论,坚持要在死者的一块胸肌上通电流。粗粗划了一刀后,电线就急急地接上了。病人急促地动了,但绝非痉挛——他从桌子上一跃而起,走到房子中间。他不安地朝四周打量了一会儿,就开口讲话了。他说的话含糊难解,但他确实吐出了字句,音节划分得很是清楚。话音刚落,他就轰然倒地。

    有一阵子,人们目瞪口呆,吓得半瘫——但情况紧急,他们的意识很快就恢复正常了。显然,斯特普雷顿先生仍然活着,只是又进入昏迷状态。用了乙醚,他醒转过来,并迅速恢复健康。他再次回到朋友圈子里。不过,在确定病情不会复发之后,他才把自己起死回生的事情透露给他们。可以想像,朋友们自然惊诧莫名,同时又狂喜至极。

    然而,这个事例最耸人听闻之处,还在于斯特普雷顿先生的自述。他宣称,他的意识没有一刻是完全丧失掉的——他一直恍惚着,但恍惚中,他却知道自己所遭遇的一切,从医生宣布他死亡到最后摔倒在地,他都知道。“我还活着”——这就是辨明自己身处解剖室中,他拼尽全力说出的那句无人领会其意的话。

    这样的故事轻易就能讲出许多,但我不准备再讲了。活埋时常发生,可我们实在不必以此来证明。当我们一想到觉察这种事发生是何其难得,我们就必须承认,它们可能在不为我们所知的情况下,已频频发生了。事实上,当人们占用一块坟墓时,不管目的何在、占多大地盘,几乎都能发现骷髅,它们都保持着令人极为疑惧的可怕姿势。

    这种疑惧确实可怕——但更可怕的,则是厄运。毫无疑问,没有任何经历像活埋那样,能使灵与肉的不幸达到极点。肺部的压迫不堪忍受,泥土的潮湿令人窒息,裹尸布缠绕着身体,棺材逼仄,紧紧包围着自己,夜晚的绝对黑暗,深海般的寂静覆盖下来,虫豸虽说看不见,却能感觉到,它们征服了一切——加上还会想起头上的空气和青草;忆起好朋友,想着他们一旦得知我们的厄运便会飞身前来相救,可又意识到他们不可能获悉这一点;令我们对命运绝望的,惟有真正的死亡。

    这样是思绪和坟墓中的感觉混杂在一起,给尚且跳动的心脏带来莫大的恐怖,既骇人听闻,又无法忍受,无论怎样大胆的想像,都难以达到这一境界。我们不知道,人间还有什么比这更痛苦——而且,做梦也想像不出地狱到底有多恐怖,我们想不出有什么可怖的事能及上它的一半。因而,凡是关乎这一话题的叙述,都能勾起深切的兴趣,不过,鉴于人们对这一话题敬若神明,这种兴趣又恰好奇特地取决于我们是否信服所讲事件的真实性。我现在要讲的,是我自己的真实感受——纯属我自己的亲身经历。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8-29 15:52

几年来,疾病一直侵袭我,因为这病没有更为确切的命名,医生们就一致称之为强直性昏厥。尽管这种疾病的直接诱发原因乃至确切症状尚不明朗,但对于它鲜明的表面特征,人们却已经非常了解。其变化似乎主要表现在程度的深浅上。有时患者只会在一天或者更短的一段时间,陷入不同寻常的昏睡状态。

    这期间,他都毫无知觉,外表上是一动不动,但依稀间,仍然可以感知到他微弱的心跳。他的身上还存留着些许暖意,脸颊上还挂着一抹淡淡的红晕。如果把镜子凑到他的唇边,则能察觉到他迟缓、不规则、犹犹疑疑的肺部活动。然后,这种昏睡状态会持续上几个星期,甚至几个月,即使是再怎么仔细观察,或者再怎么进行严格的医疗测试,也不能确定患者的状态与我们想像中的绝对死亡之间,有什么实质性的差异了。

    很常见的情况是,他只有依靠朋友对他的了解——知道他以前犯过强直性昏厥,据此产生怀疑,更主要的,依靠身体尚未腐烂,才能免遭活埋的不幸。好在这种疾病是渐进式的,第一次发病虽然症状明显,但不会被含含糊糊地误会成猝死。接下来,会一次比一次发作得厉害,持续时间也一次比一次长久。正因如此,才得以逃脱被活埋的危险。如果有人不幸第一次发作就罕见的厉害,那么,几乎是不可避免地,他就会被活着运进坟墓。

    我的病情与医学书上所讲的并无太大的差别。有时,没有任何明显的缘由,我就会渐渐陷入半昏厥,或者说半昏迷的状态。在这种状况下,我感觉不到痛苦,一动也不能动,严格说来,也没有思想,但在迟钝的昏睡中,却能意识到生命的存在,意识到围在我床边的那些人的存在。我就那么半昏迷着,直到危象骤然过去,完全恢复知觉。有时,我又会被病魔迅猛击中,恶心,麻木,打冷战,眩晕,在一瞬间就倒下去了。接着,是一连几个星期的空白、黑暗和寂静。整个世界一片虚无。彻底灭绝的感觉无以复加。我从后一种昏迷中苏醒的过程很慢,很慢,与骤然被击中恰成反比。正如黎明慢慢降临到一个在荒寒而漫长的冬夜无依无靠、无家可归的流浪的乞丐身上一样——灵魂之光就那么缓慢地、让人欣悦地又回转了来。

    不过除了有这种昏睡的症状外,我的健康状况还算可以。我看不出这时常发作的疾病对我的身体有什么影响——除非真要把我在日常睡眠中的一个特征看成它的并发症。当我从睡眠中醒来时,我总是不能马上完全恢复意识,而是要一连恍恍惚惚地困惑上好几分钟——思维一般都是绝对静止,记忆更是彻底空白。

    我所经历的一切,并没有肉体的痛苦,但精神上的悲凄,却漫无边际。我的想像里,全是停放尸骨的场所。我总是谈论“虫豸、坟墓和墓志铭”。我沉沦于对死亡的幻想中不能自拔。被活埋的念头占据了我的大脑,萦绕不去。我所面临的危险令人毛骨悚然,它日夜不息地纠缠着我。白天,过度思虑的痛苦已经难以承受;晚上,则更加令人发指。当严酷的黑暗笼罩大地,种种可怕的念头于是不期而至,我禁不住浑身发抖——就像灵车上瑟瑟抖动的羽毛。我无法再忍受醒着时的折磨,我也总是挣扎着才肯入睡——因为每当想到醒来时,有可能发现自己已身在坟墓,我就战栗不止。最后,当我终于入睡,那也不过是立刻投身一个幻觉森森的世界。被活埋的念头凌驾于一切之上,它张开遮天蔽日的巨大黑翅,久久地盘旋不去。

    无数个意象就这样在梦里压迫着我。让我从中挑选一个独一无二的场景记录下来吧。我想,我正陷于比平日更持久、更沉实的强直性昏厥中。突然,一只冰冷的手摸上我的额头,一个不耐烦的声音急促地对我耳语道:“起来!”

    我坐直身子。四周是沉沉的黑暗。我看不到唤醒我的那个人。我记不起自己是何时昏迷的,也想不出自己置身何处。在我一动不动正苦思冥想之际,那冰冷的手凶猛地抓住我的手腕,粗鲁地摇晃着,急促的声音再次响起:

    “起来!难道我没命令你起来?”

    “那么你是谁?”我问道。

    “在我的居住地,我没有姓名,”那个声音悲哀地答道,“我曾经有生命,但我现在是鬼。我曾经冷酷无情,但我现在是仁慈的。你能感觉到我在颤抖。在我说话时,我的牙齿在嗒嗒作响,并非因为长夜漫漫,寒冷刺骨,而是因为恐怖的气息让人难以承受。你怎么能够平静地入睡呢?这极度痛楚的哀号让我无法入眠。这里的景象超过了我的忍受限度。起来,跟我来,去看看外面的暗夜。让我为你揭开那些坟墓。看!这景象难道说不令人悲哀?”

    我抬眼望去。那依然抓住我手腕的看不见的鬼影,把全人类的坟墓都撬开了。每一座坟墓都放出微弱而腐败的磷光,这使我得以看到墓穴深处那些裹着寿衣的尸体,一具具尸体都悲哀而肃穆地与虫豸同眠。唉!与不眠之人相比,真正的安息者要少百万千万。微弱的挣扎,悲惨的骚动,无数个墓穴的深处,被埋葬者的寿衣沙沙作响,令人忧伤。我看到,那些瞧着似乎安息的,也多多少少改变了当初被埋葬时的那种僵硬不安的姿势。在我凝望之际,那个声音又对我说:

    “哦!这景象难道不可怜吗?”我还没找到合适的词回答,鬼影就放开了我的手腕,磷火熄灭了,坟墓也都猛然合上了,同时,从里面传出一阵骚动,一个声音绝望地喊着:“哦,上帝!这景象难道不十分可怜吗?”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8-29 15:54

这样的幻觉夜夜出现,那恐怖的感觉涂满我醒着的时光。我的神经变得十分衰弱,我被恐惧击倒了,久久不能翻身。骑马、散步,进行任何户外运动,我都会犹豫。

    说真的,我寸步不敢离开那些知道我会犯病的亲友,惟恐一旦出现以往的症状,会在真相大白之前就被活埋。对最亲密的朋友的关心和忠诚,我也持怀疑态度。我怕在某次比平素的发作更持久的昏睡中,他们或许会听信别人的劝导,认为我不会醒过来了。我竟然害怕,由于我带来了太多麻烦,他们也许会满心欢喜地把我的某次特别持久的发作,当成摆脱我的充足理由。他们郑重地允诺,极力保证不会这样,但根本消除不了我的疑虑。我强求他们发出最神圣的誓言,除非我的肉体腐烂到极点,无法再保存下去,否则决不能把我埋掉。即便如此,我还是恐惧地要死,任何道理都听不进去,一切安慰都无济于事。

    我开始采取一系列精心的预防措施。其中一条是,我重新改造了家族墓窖,从里面打开它不费吹灰之力。我把一根长长的杆子伸进坟墓,只需轻轻一按,铁门就轰然敞开了。透气和采光设施也做了安排。在紧邻棺材的地方,摆放着方便的容器,里面备有食物和水,伸手就能拿到。棺材的衬垫柔软暖和,棺材盖子与墓门的设计原理一样,装上了弹簧,身体只消稍稍一动,就足以将它弹开。此外,坟墓的顶上,悬挂着一个巨大的铃铛,绳子是这么设计的——它穿过棺材上的一个洞,紧紧握在死尸的手里。可是,唉!人的命运自有定数,就算武装到牙齿又有何用?即便是这些煞费苦心发明的安全措施,也不能免除遭活埋的极端痛苦。这种痛苦是命中注定的不幸。

    生命中的新纪元到来了——正如以前经常发生的那样——我发现自己从完全的无意识中浮出,进入了最初那种微弱而模糊的存在意识。慢慢地——就像蜗牛爬行那样缓慢——接近精神上暗淡灰白的破晓时分。一种迟缓的不安。一种漠然忍受钝痛的感觉。无所挂碍——无所希求——无所作为。接着,一段很长的间歇过后,是一阵耳鸣声,然后,在更长一段时间流逝了,四肢有了刺痛感,再接下来,就进入仿佛是永恒的静止状态,让人心情愉悦,在此期间,清醒的感觉挣扎着进入意识,随后再次坠入虚无,时间很短暂,接着就蓦地清醒。最后,眼睑微微颤动,马上就有莫名强烈的恐惧电击般袭来,血液于是迅速地从太阳穴涌到心脏。至此才开始明确地努力思考、努力回忆,至此才算获得那转瞬即逝的局部成功,至此,记忆才重新生动起来,在某种程度上,我意识到了自己的情形。我觉得我不是从普通的睡眠中醒来。我记起自己是犯了强直性昏厥。最后,似乎在大海那狂涛巨浪的冲击下,我颤抖的灵魂被一种严酷的危险所覆没——被那幽灵般时常造访的念头所覆没。

    在这种想像攫住我的几分钟里,我一动都不动。为什么?我是鼓不起动一动的勇气。我不敢尝试着去信服自己的命运——但在我内心深处,一个声音却在低语,说一切的确如此。绝望——没有其他任何不幸能创造出这般绝望——在长长的迟疑之后,惟有绝望在推动着我张开沉重的眼皮。我睁开了眼睛。黑暗——到处一片黑暗——我知道,这一阵发病结束了。我知道,疾病的临界点也早已过去。我知道,现在我的视觉功能完全恢复正常——但眼前一片黑暗——到处都是一片黑暗——是始终如一的长夜的黑暗,黑得浓烈,黑得彻底。

    我使劲尖叫起来——我的嘴唇和焦干的舌头一起痉挛地努力着,可空荡荡的肺部却发不出一丝声音,好像有一座大山死死压在上面,随着心脏的跳荡而喘息、悸动,拼命挣扎着才得以呼吸。

    在我努力大声叫喊时,下颌一动,我才知道,它们被固定住了,就像人们通常对死者所做的那样。我也感觉到了自己是睡在某种坚硬的东西上面。身体两侧也有类似的东西压迫着。到现在为止我还没敢动一下四肢,不过这时我猛地举起了胳膊——本来它们是手腕交叉地平放着的。我的胳膊撞到了一个坚硬的木质物上,它就在我的上方伸展开来,距我的脸至多六英寸。我不再怀疑了,我到底还是睡在了棺材里。

    现在,在我无边的悲惨之际,款步走来希望的天使——我想到了自己的那些预防措施。我扭动着,做出痉挛般的努力,想推开棺材盖:它却一动不动。我在手腕上摸索着,想找到系在铃铛上的绳子:却根本找不到它。此刻,安慰者转身逃去,永远不再眷顾我;绝望变本加厉,统领一切。因为我发现,棺材里根本没有我悉心准备的软垫子——而且,鼻孔里突然扑进一股湿土特有的强烈气味。结论难以抗拒。我不在家族的墓窖里。我昏迷的时候不在家中,而是置身陌生人中间。可一切都在什么时候发生、是怎样发生的,我却想不起来了。他们像埋一条狗一样把我埋掉了。他们把我钉进一口普通的棺材里,然后深深地埋进一座普通的无名坟墓,永远埋在那里。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8-29 15:55

我确信了这一点。可是当这个可怕的事实钻进灵魂最深处时,我再次挣扎着大声叫喊。这第二次努力成功了。一阵持久而疯狂的痛苦尖叫,或者说是哀号,划破了在地下的长夜。

    “喂!喂!怎么了!”一个粗哑的声音回应道。

    “到底出了什么事?”第二个说。

    “别那么吵吵!”第三个说。

    “你刚才像猫一样号叫,到底怎么回事?”第四个说。接着我被一伙看上去很粗野的人抓住了,狠狠地摇晃了几分钟。他们没把我从昏睡中唤醒——因为我在尖叫时已彻底清醒了——但他们却使我彻底恢复了记忆。

    这桩奇遇发生在弗吉尼亚州的里士满附近。我在一位朋友的陪伴下去打猎。我们沿着詹姆斯河走了几英里。

    夜幕降临时分,我们遭遇了暴风雨。一条装满花泥的单桅小帆船停泊在河边,船舱成了为我们遮风挡雨的惟一藏身处。我们充分利用了它,在船上过了夜。我睡在船上仅有的两个床铺中的一个上面,一艘仅有六七十吨位的单桅帆船,其卧舱当然乏善可陈。我的铺位上没有被褥,宽度至多十八英寸。床铺到头上甲板的距离刚好也是十八英寸。把自己塞进去,可没少费劲。

    不过我睡得很香。因为无梦,也没做噩梦,所有的幻影自然是产生于我所处的环境,产生于我一向偏执的思想,产生于我前面提及的情况——我一觉醒来,总是长时间难以集中神志,尤其是难以恢复记忆。那些摇晃我的人是单桅帆船上的船员,和几个负责卸货的工人。泥土的气味是船上装的花泥散发出的。绑住下颌的布带是个丝绸手帕,因为没有戴惯了的睡帽,我拿它包了头。

    然而,我所遭受的痛苦与真正的活埋毫无二致。它们非常可怕——可怕得超乎一切想像。不过,祸兮福所倚。极端的痛苦反而使我的心灵不可阻挡地觉醒了。我的灵魂奏响了和谐的音调——它有了一定的韧性。我出国。我充满活力地进行锻炼。我呼吸天堂的自由空气。我思考死亡以外的其他问题。我丢弃了医学书籍。我把“巴肯” 烧了。我不再读《夜思》 ——不再读有关墓地的夸夸其谈——不再读像本篇文章这样的鬼怪故事。

    总之,我焕然一新,过上了人的日子。在那个值得纪念的夜晚之后,我永远消除了那些阴森恐怖的想像。我的强直性昏厥病症也随之消失了。或许,我之所以发病,正因为心中对阴森恐怖的东西想得太多,而不是因为发病,才心生阴森恐怖的想像。

    有时,即使在理性的清醒眼光看来,我们人类的悲惨世界,与地狱不无相似之处,但人类的想像力不是卡拉蒂斯,可以不受惩罚地探测每一个洞穴。唉!不能把大量坟墓般的恐怖,都看作是稀奇的想像——但是,像那些追随着阿弗拉斯布在奥克苏斯河的航程的魔鬼,必须入睡,否则它们会把我们吞噬——它们必须陷入昏睡,否则我们就得毁灭。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8-29 15:56

跳蛙

我真不知道有谁能比国王更热衷于笑话。他就像是为了笑话而活着。谁要是讲个笑话奇闻,还把它说得有滋有味,那再对他胃口不过。因此,他的七位大臣都以爱说笑话且说得炉火纯青而著称。他们跟国王一样,都是肥胖油滑的大块头,都是独一无二的说笑好手。我不是很确定,是不是人们因说笑话而长胖,还是胖子们骨子里就爱说笑话——不过可以肯定的是,一个瘦骨伶仃的人说笑话,那他肯定是个稀罕人物。

    谈到优雅,或者,如他所称的“鬼”聪明,国王从不拿这个惹自己烦。他特别欣赏过分的笑话,很少嫌它太过冗长。过分的斯文让他厌倦。比起伏尔泰的《查第格》来,他更喜欢拉伯雷的《庞大固埃》。而且,总的来说,恶作剧比嘴上说说笑话更对他的胃口。

    在我描述的日子里,宫廷里的小丑还没完全过时。欧洲大陆上几个强国还保留着他们的“小丑”,他们穿着杂色的衣服,带着尖尖的帽子,挂着铃儿,每逢御桌上落下一点儿面包屑,总是立刻说着俏皮话儿,对君王感恩戴德。

    自然,我们的国王也养着他的“小丑”。情况是,他需要些愚蠢荒唐的东西——只要是为了平衡他那七位英明睿智的大臣们的绝顶智慧——更别提他自己了。

    不过,他的小丑,那个专业小丑,又不仅仅是个小丑。在国王的眼里他可值三倍的价儿,因为他还是个侏儒和跛子。那时候,宫廷里的侏儒像小丑一样平常;许多君王要是没有个小丑来为他逗乐、没有个侏儒供他取笑,会感到很难打发日子——宫廷里的日子,要比别处漫长得多。可是,就像我看到的,一百个小丑里面,有九十九个都长得胖乎乎、圆滚滚,还笨手笨脚——所以让我们的国王沾沾自喜的跳蛙(那小丑的名字)可不一般,他一个人顶得上三个的价值。

    我相信“跳蛙”这名字不是他的教父母在洗礼上给他起的,而是七位大臣看他不能像其他人一样走路,而一致赞同封了他这个名号。实际上,跳蛙只能以穿插藏闪的步态行进——一半像跳,一半像扭——对国王来说,这是种有趣之极的动作,当然也足以安慰他自己,因为国王虽然挺着个将军肚,顶着硕大的脑袋,还是被朝廷上下当作头号美男子。

    跳蛙的腿那么扭来扭去的,在路上行走就成了苦差使;但他的双臂的肌肉却格外有力,他能在树木绳索之类很难攀爬的东西上,表演许多极其灵巧的动作。这样的力量,倒像是造物主为了补偿有缺陷的腿脚而赐予他的。在这样的表演中,他无疑更像是一只松鼠或是小猴子,而非一只青蛙。

    我没法儿确切说出跳蛙最初来自哪个国度。不过应当是个没人听说过的蛮荒之地——一个离国王的宫廷极其遥远的地方。一位个头和跳蛙差不多矮小的姑娘,叫特培塔,身材很好,还是个出色的舞者,就和他的家乡毗邻,他俩被国王的一位常胜将军从家乡强征了来,作为礼物送给国王。

    在这种情况下,两个小俘虏之间自然而然产生了亲密无间的感情。实际上,他们很快就成了莫逆之交。跳蛙虽然总在耍把戏,要是不能多为特培塔效劳,就一点儿也不受欢迎;她虽然是个矮子,却面容秀丽,举止优雅。人人倾慕她,宠爱她;因此她拥有很大的影响力,只要可能,她总是用这个来为跳蛙谋利。

    在一个盛大的全国庆典——我忘了是什么了——国王打算举行一场化妆舞会,只要宫廷里举行化妆舞会或者是诸如此类的聚会,总会召去跳蛙和特培塔两人前去表演。尤其是跳蛙,在准备表演节目、编排新奇角色、张罗假面舞会的服装方面,无一不能,几乎到了少了他什么事儿也做不了的地步。

    节日的夜晚来临了。在特培塔的监督下,一个华丽的大厅装饰好了,各种各样能让化妆舞会更出挑的饰物都用上了。整个宫廷,等待的焦灼达到白热化了。提到要穿什么服装,要扮演什么角色,不难想见,每个人都早已拿定主意。许多人在一个星期甚至是一个月前,就已经决定了要扮演什么角色,并且事实上,除了国王和他的七个大臣们,没人犹豫不决过。国王和七大臣为什么会犹豫,我没法说,除非是他们纯粹是为了恶作剧。更多的可能是,因为太胖,他们才觉得很难做出选择。无论如何,时间是在飞跑;到后来他们不得不召来了特培塔和跳蛙。

    两个小伙伴应国王之召而来的时候,国王正与他的七位内阁成员正坐在酒瓶堆里纵饮,只是国王看上去心情不太好。他知道跳蛙不喜欢喝酒,因为酒总是让这可怜的跛子兴奋得发疯。这可不是什么舒服的事儿。可是国王就喜欢恶作剧,以强迫跳蛙喝酒和 “作乐”来寻欢——这是国王的叫法。

    小丑和他的朋友走进房间,国王说道:“过来,跳蛙。为了你那些不在这儿的朋友的健康,喝了这一杯,”跳蛙听到这儿,叹了口气。“然后让我们来享受享受你的发明。我们需要角色——角色,小子——一些新东西——不寻常的。我们烦透了老这么千篇一律。过来,喝下去!酒能刺激你的灵感。”

    跳蛙尽力想和平常一样,挤出几句笑话来迎合国王;可是努力过头,什么也说不出来。刚巧这天是这可怜的侏儒的生日,而为他“不在的朋友们”喝酒的命令让他的眼眶充满了泪水。他谦卑地从暴君的手中接过高脚杯,苦涩的眼泪大滴大滴掉了进去。

    “哈!哈!哈!”小矮子强饮下一杯酒,国王仰天大笑,“看看一杯好酒力道多大!怎么,你的眼睛已经闪闪发亮了!”

    可怜的家伙啊!他的大眼睛幽幽地忽闪着,却不是闪闪发亮;酒精可以使他大脑兴奋,却也只是一瞬间。他马上就醉了。他小心翼翼地把高脚杯放在台子上,半痴半呆地四处打量着这伙人。见国王的“玩笑”奏了效,他们都给大大逗乐了。

    “那么现在办正经事吧,”首相说。他可是个不折不扣的大胖子。

    “对,”国王说,“来帮我们一把。角色,我的好伙计,我们需要扮演角色——我们所有人都要扮演——哈!哈!哈!”这完全是在说笑话。七位大臣纷纷应和他的笑声。

    跳蛙也笑了,虽然笑得软弱无力,还有些茫然。

    “过来,过来呀,”国王不耐烦的说,“你没什么好主意么?”

    “小的正极力想些新奇的招儿,”矮子有些心不在焉地答道,因为他被那酒搞得晕头转向。

    “极力!”暴君狂叫道;“你这么说是什么意思?啊,我知道了。你不痛快,还想再喝点儿酒。给,喝了它!”他又倒出了满满一杯酒,赐给跛子,后者只是呆呆地瞪着它,喘不过气来。

    “我说,喝啊!”这个怪物吼着,“要不以撒旦的名义——”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8-29 15:58

小矮子犹豫着。国王的脸都气紫了。朝臣们脸上堆着假笑。特培塔脸色苍白得像个死人,来到国王的御座前跪下,求他饶了她的朋友。

    国王看了她好一会儿,显然,对她如此大胆很是吃惊。他像是完全不知所措了,都不知道该做些什么或是说些什么了——怎么样才能恰如其分地表达他的愤怒呢。终于,他一个字也没吐出来,粗暴地把她推开,把满杯子的酒泼在她脸上。

    那可怜的姑娘尽最大的努力爬起来,甚至不敢吭一声,重新退回到桌脚旁。

    房间里一片死寂,大约持续了半分钟,要有一片叶子或是羽毛落下来,也能听得见。突然,一声低沉却刺耳、拖长了的摩擦声打破了沉寂,像是从房间的各个角落一齐传出。

    “干什么——干什么——你弄出那个动静来干什么?”国王狂暴地扭头对矮子质问道。

    矮子的酒看来差不多醒了,他镇定地死盯着国王的脸,只脱口说出几个字:

    “我——我?怎么摊到我头上了?”

    “声音像是从屋外传来,”一个朝臣道,“我还以为,是窗子上的鹦鹉在金属笼子的栅栏上磨嘴呢。”

    “没错,”国王答道,好像因这猜测而获得大大的解脱,“不过,我以骑士的名誉起誓,那是这浪荡家伙在磨牙。”

    矮子一听这话,笑了起来,(国王实在是个喜欢说笑的人,谁笑他都不会反对)露出一排孔武有力的大牙,让人生厌。矮子表示,他很愿意喝酒,他们想让他喝多少他就喝多少。国王得到安抚,熄了怒火。跳蛙又灌下一杯酒,看起来并没流露醉态。他精神百倍,盘算起化妆舞会来。

    “我说不出是怎么想出这念头的,”他很平静地说,倒像他一辈子从没碰过酒似的,“不过,就在陛下您打了那姑娘,把酒泼到她脸上之后——就在陛下您这么做了,那只鹦鹉在窗外发出难听的噪音,一个绝妙的解闷的点子出笼了——那是我的国家里的一种游戏——我们通常在化妆舞会上表演,不过在这儿,它会是个崭新的玩艺。不巧的是,得有八个人来演,而且——”

    “我们不就是八个人吗!”国王喊道,为自己敏锐地发现了这巧事大笑不已,“我和七个大臣正好凑够八个。说吧,是什么游戏?”

    跛子答道:“我们叫它‘八只铁链上的猩猩’,要是演得好,一定很好玩。”

    “好,就演它,”国王强调道,一边挺直身子,垂下眼皮。

    “这游戏的妙处在于,”跳蛙继续说道,“它能把女人吓坏。”

    “妙啊!”国王和大臣们齐刷刷地喊。

    “我来把你们打扮成猩猩,”矮子继续道;“一切都交给我吧。扮相肯定惟妙惟肖,参加化妆舞会的人准会把你们当成真野兽——当然了,他们也会惊得要死,吓得要死。”

    “哦,这太棒了!”国王呼喊道,“跳蛙!我会让你成为一个人物。”

    “戴上锁链,为的是人们听到它的丁零当啷声,会迷惑得更厉害。你们要假装成从看守者那里逃出来的。陛下您想不到,这节目有多出彩,在化妆舞会上来了八只带锁链的大猩猩,别人还以为是真猩猩;他们凶猛地吼叫着横冲直撞,冲到一群习惯于文雅华丽的男男女女中间。这对照真是无与伦比!”

    “肯定会是这样,”国王说。内阁大臣们已经急不可耐地站起身来——像是要迟了似的——去实施跳蛙的计划了。

    他把这帮人装扮成猩猩的办法很简单,不过也很灵光。在这段故事发生的那个年月,文明世界的任何地方都极少能看到猩猩;矮子扮演的野兽很逼真,把人吓得魂飞魄散。所以他们根本不会被看穿。

    国王和大臣们头一回把自己套进紧绷绷的衬衣衬裤里,再浸透柏油。这时,一伙人当中的一个提议用羽毛;可是立刻被矮子否决了,他用活生生的例子让八个人很快信服,像猩猩这种动物的毛发用亚麻来假扮会更加好。于是,柏油外面厚厚地粘上了一层亚麻。长链子也备好了。先把它绕过国王的腰,系好,接着绕过另一个大臣,再系好,然后一一绕过其他大臣的腰部。缠好链子,各人尽量离彼此远远地站着。他们站成一圈。为了使效果更逼真,跳蛙把铁链上多出来的大约两个直径长的部分以直角穿过圈子。今日,婆罗洲人就是这么捕捉黑猩猩或是其他大型猿类动物的。

    举行化妆舞会的大宴会厅是个圆形的房间,很高,阳光只能透过顶上的一扇窗照进来。夜晚的气氛就营造出来了。大厅里,一盏巨大的烛灯在从天窗当中垂下的铁链上吊着,光亮主要来自这里。通常用平衡器升升降降;不过为了看上去好看点,链子从屋外绕过,穿过屋顶。

    大厅的装饰交给特培塔监督,不过在一些细节上,她似乎还是受着他的小矮子朋友更为冷静的指点。这一次,遵从他的建议,大吊灯被移走了。天气暖和,吊灯上的蜡泪难免会滴落下来,弄脏客人们昂贵的衣服,是很烦人的。因为沙龙里相当拥挤,没法指望客人们避开大厅中央,也即是躲开大吊灯的下方。在大厅里其他不挡道的地方,都摆上了烛台。靠墙放了一排女像柱,大概有五十到六十个,右手都握着大火把,散发出宜人的香气。

    那八只大猩猩遵照跳蛙的嘱咐,耐心守候到半夜,等到殿内挤满戴假面具的来客方才现身。钟声还没停,他们一伙儿就冲了进来,不,应当说是滚了进来——他们的链子碍手碍脚的,一路上磕磕绊绊。

    人群爆炸了,见此情景,国王心中荡满喜悦。不出所料,客人多半把这些面目狰狞的动物当成了大猩猩,要不就是当成别的真野兽。好多女人惊吓过度,晕了过去。要是国王没有预先下令,不许带武器到舞会上来,舞池必然因他们的嬉闹而鲜血横流。人潮向大门涌去,可是在国王的命令下,大门在他冲进来后就立刻锁上了;并且他还听从了矮子的建议,把钥匙留在了身边。

    混乱达到了顶峰。每个人只顾得上自己活命。实际上,人群拥挤不堪,确实非常危险。因为要移去吊灯,吊着大吊灯的链子起初被拽上去了,可现在它渐渐降了下来,直到末端的吊钩离地板只有三英尺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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