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erchen 发表于 2005-10-10 16:09

总的给我个说法吧!帖子没有了,大家还以为我说了什么过分的话。管理员可以把帖子关闭,东西大家可以在看看。

Tamsin 发表于 2005-10-10 16:11

原帖由 Bierchen 于 2005-10-10 15:47 发表
知道发在这儿不合适,不过有人在网上公开我的IP没有解释直接删除帖子是否不太合适呢?

我发帖子从来不攻击人,这样子也会被人把IP公布出来?没有任何解释吗?虽然帖子被删除了,可是看到的人还是蛮多的。没 ...


我没觉得你的发言过分, 要不也不会那么耐心,花时间来解释,其实我有小孩要照顾,很忙, 更本不愿与你争。

而我之所以提出异议,你为什整天要我去与人家付9欧的攀比,在这方面,我没有哪个必要去攀比。 因为听起来好像是市场价格是:50欧, 而有人却纵涌我付90欧。不可思议,第一没有必要。我也解释过了,我所付的不会低于5欧一小时,为什么按月来计, 是不想有时只工作了一小时,不好付钱。

之所以提出你在法国(姑且不理是真还是假),很明显,只是想提醒你,人不在墨泥黑,可能对那的市场就不是很了解, 有的人, 非得要歪曲它,

目的是如此的透明!

boese 发表于 2005-10-10 16:13

原帖由 Bierchen 于 2005-10-10 17:09 发表
总的给我个说法吧!帖子没有了,大家还以为我说了什么过分的话。管理员可以把帖子关闭,东西大家可以在看看。


已经给你说法了阿,斑竹以后都不能查IP的了:mad::mad::mad:
这让我怎么追芙蓉JJ啊,她万一被封了,我就不能在第一时间找到她了:mad::mad::mad:

boese 发表于 2005-10-10 16:13

我的爱情鸟儿它飞走了。。。。。

Bierchen 发表于 2005-10-10 16:16

我没觉得你的发言过分, 要不也不会那么耐心,花时间来解释,其实我有小孩要照顾,很忙, 更本不愿与你争。

而我之所以提出异议,你为什整天要我去与人家付9欧的攀比,在这方面,我没有哪个必要去攀比。 因为听起来好像是市场价格是:50欧, 而有人却纵涌我付90欧。不可思议,第一没有必要。我也解释过了,我所付的不会低于5欧一小时,为什么按月来计, 是不想有时只工作了一小时,不好付钱。

之所以提出你在法国(姑且不理是真还是假),很明显,只是想提醒你,人不在墨泥黑,可能对那的市场就不是很了解, 有的人, 非得要歪曲它,

目的是如此的透明!



你不是我怎么知道我在哪儿呢?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你所有的VERSUCH都是想说明,我说假话!再说了MM有点耐心,不用查什么IP,就查查我的帖子,就很方便看到我到底在那呢!
我所有的发言都注明了我说的情况是在慕尼黑。也说了慕尼黑的行价是6欧。

[ 本帖最后由 Bierchen 于 2005-10-10 17:17 编辑 ]

aero 发表于 2005-10-10 16:17

因为Tamsin版主的不当行为致使其他版主权限取消

我觉得很不公平。这件事Tamsin应该负责,不能这样就算了!

一个人的过失造成全体版主权限降低,而当事人连道歉都不用???

莉莉的爱情 发表于 2005-10-10 16:19

原帖由 aero 于 2005-10-10 17:17 发表
我觉得很不公平。这件事Tamsin应该负责,不能这样就算了!

一个人的过失造成全体版主权限降低,而当事人连道歉都不用???

$感人$$鼓励$

如此黑白分明的事情!!!我不过是看不惯罢了,居然成了挑起事端。

Bierchen 发表于 2005-10-10 16:22

原帖由 aero 于 2005-10-10 17:17 发表
我觉得很不公平。这件事Tamsin应该负责,不能这样就算了!

一个人的过失造成全体版主权限降低,而当事人连道歉都不用???

我也不主张把斑竹的这个权力取消!不过要求斑竹选择的时候多些审核!

Tamsin 发表于 2005-10-10 16:23

原帖由 aero 于 2005-10-10 17:17 发表
我觉得很不公平。这件事Tamsin应该负责,不能这样就算了!

一个人的过失造成全体版主权限降低,而当事人连道歉都不用???

是的, 我成心向管理员和版主们道歉,

其他人没必要!

莉莉的爱情 发表于 2005-10-10 16:26

http://www.dolc.de/forum/viewthread.php?tid=227609&extra=page%3D1

明眼人看看到底谁的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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