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inecl
发表于 2005-10-10 16:34
原帖由 aero 于 2005-10-10 17:17 发表
我觉得很不公平。这件事Tamsin应该负责,不能这样就算了!
一个人的过失造成全体版主权限降低,而当事人连道歉都不用???
$支持$$支持$$支持$$支持$
Bierchen
发表于 2005-10-10 16:39
原帖由 aero 于 2005-10-10 17:17 发表
我觉得很不公平。这件事Tamsin应该负责,不能这样就算了!
一个人的过失造成全体版主权限降低,而当事人连道歉都不用???
我不知道算不算当事人,如果是的话,向斑竹们道歉了。带来了不便。
不过我只是很正常的发言,我无法去控制事态的发展。这里,我就说,这件事情我不去想了。
不过以后看来我还是少说话多吃饭比较好!妈妈说的真对啊!:D:D
[ 本帖最后由 Bierchen 于 2005-10-10 17:41 编辑 ]
aero
发表于 2005-10-10 16:43
原帖由 Bierchen 于 2005-10-10 17:39 发表
我不知道算不算当事人,如果是的话,向斑竹们道歉了。带来了不便。
不过我只是很正常的发言,我无法去控制事态的发展。这里,我就说,这件事情我不去想了。
不过以后看来我还是少说话多吃饭比较好!妈妈说 ...
我没说你,不要多想
Bierchen
发表于 2005-10-10 16:47
原帖由 aero 于 2005-10-10 17:43 发表
我没说你,不要多想
MM没多想!:D:D:D:D
只是要个说法!没想到给你们带来不便!不好意思了。:P
yongren
发表于 2005-10-10 16:58
支持BIERCHEN MM!
Tamsin 斑竹应该给个说法
大家都是就事论事
拿上斑竹的权利去压人就不好了
以后谁还敢仗义执言呢
aero
发表于 2005-10-10 17:01
原帖由 Tamsin 于 2005-10-10 17:23 发表
是的, 我成心向管理员和版主们道歉,
其他人没必要!
光道歉还没用,你自己劝管理员把我们的权限恢复吧。
然后不管结果怎么样最好给大家个说法,让我们都知道你似乎努力了!!!
hhtraum
发表于 2005-10-10 17:04
就事论事而已 当斑竹只是为了权限 而不是为了造福论坛么~~~~
Tamsin
发表于 2005-10-10 17:05
我没觉得你的发言过分, 要不也不会那么耐心,花时间来解释,其实我有小孩要照顾,很忙, 更本不愿与你争
至于,显示了你的部分IP, 我诚心向你道歉,也希望你能接受!
而我根本就没有要“拿上斑竹的权利去压人“,我只是觉得为什么,Bierchen要拿我出的工钱与有的人出9欧相比,既然她“不在。。。。
aero
发表于 2005-10-10 17:14
原帖由 hhtraum 于 2005-10-10 18:04 发表
就事论事而已 当斑竹只是为了权限 而不是为了造福论坛么~~~~
您这话不是转移焦点就是没看懂我的意思,那个什么权限我觉得不重要,但是不应该因为一个人的过失而让其他无辜的人一起承担责任,明白了?
如花
发表于 2005-10-10 17:18
就是论事,斑竹的权限难道就那么重要么?看不到别人的IP就那么不舒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