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交通法规裁决:酒后事故如何影响责任认定
当行人突然进入车道时,注意力集中的司机通常可以避免更严重的事故。但如果酒后驾驶并发生碰撞会怎样呢?所谓的表面证据表明,在涉及醉酒驾驶者的事故中,醉酒驾驶者通常负主要责任。即使其他参与者也有过错。德国律师协会交通法律工作组(DAV)指出,法兰克福/美因高级法院(OLG)的一个判决显示了这一点(案号:26 U 11/23)。
在这个案例中,一名女子在穿越马路时被一辆车撞伤,造成重伤。结果显示,司机血液酒精浓度为0.96‰。该女子起诉要求赔偿损失和精神损害赔偿。
在一审中,法庭判定她负有50%的责任,认为她本可以更注意安全。
高级法院如何看待这个案件?
作为上一级法院,法兰克福/美因高级法院将司机的责任比例提高到75%。首先,司机没有刹车,违反了基本的注意义务。其次,法院认为醉酒驾驶是严重的过失。
表面证据表明,如果在相同的交通状况和环境下,清醒的司机能够处理好这种情况,则醉酒是事故的主要原因。法院认为,在这种情况下,司机本应有良好的视野。如果他是清醒的,他本可以及时看到女子并进行刹车。
女子需要承担部分责任
然而,原告仍需承担四分之一的责任。因为她在过马路时也本可以看到车辆。鉴于她的伤势严重且因事故丧失工作能力,她获得了70,000欧元的精神损害赔偿。
简单来说,表面证据在法律上指的是:从已证明的事实推断出其他待证明的事实——例如,典型的事故发生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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