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老流氓 发表于 2005-10-17 13:50

有容乃大,请不要辱没了斯文!

我来到贵论坛24个小时了,在这24小时里绝大多数的朋友还是很有修养的,对于我的到来并没有不礼貌的行为,这本来才是对待网友的正确的态度。

但是,有那么几个个别的网友,似乎觉得自己是正义的化身,在仅仅读了一篇与事实想去甚远的帖子就马上急不可待的跳起来要用谩骂的手段“匡扶正义”,似乎也太拿自己当回事了。

我觉得有必要提醒一下那些已经用谩骂为行动的和那些准备以同样手段为方法的网友两点。

第一,我从到这里开始到现在,我没有违反任何一条贵坛的规则。请问诸位口出微词的网友,你们口出市井脏言是何原因?是我伤害过你们的亲人了?还是你们本来就是这水平,找一切机会攻击别人?

第二,即使,即使我在其他地方有任何不检点与行为偏差,请问在坐的诸位中的那几位,你们有何权力在一个与其他论坛、网站不相干的论坛来衡量、评价甚至是审判我在其他地方的“过失”呢?还是你们可以追究连执法部门都不追究的刑责?

难道这里是掌管天下第一惩恶杨善论坛?还是诸位中的那几位是专管天下不平事的法官?

我来这里之所以没有采取隐姓埋名的方式,就是因为我自认为自己光明磊落,没觉得有任何见不得人的,也没有任何叵测的居心。

请那些不能善于控制自己情绪的网友,能够知道礼貌的重要性。请不要把自己当作正义的化身来掩盖污言秽语的本质。

   不要辱没了斯文。



                                 加州老流氓于加州

[ 本帖最后由 加州老流氓 于 2005-10-17 15:37 编辑 ]

yongren 发表于 2005-10-17 13:54

省省你的斯文, 去斯文的反省一下自己的所作所为吧
不要一个论坛混不下去了, 以为换一个就好了

你的所作所为太让人发指了

PS. 这里的JMS都已经知道了你的劣迹, 你在这里是没有机会使坏的, 省省吧

镶黄伊尔根觉罗 发表于 2005-10-17 14:25

:o:o:o:o:o:o:o:o:o:o

河马妈 发表于 2005-10-17 14:33

看来此事值得调查!

shinecl 发表于 2005-10-17 14:53

原帖由 镶黄伊尔根觉罗 于 2005-10-17 14:25 发表
:o:o:o:o:o:o:o:o:o:o
到处乱跑,你不乖:P$鼓励$

flyingpig 发表于 2005-10-17 14:56

"斯文"两个字只是针对斯文的人而言,不是道貌岸然的小人.如果你没做过那些事, 为什么不能勇敢地解释.

镶黄伊尔根觉罗 发表于 2005-10-17 15:00

原帖由 shinecl 于 2005-10-17 14:53 发表

到处乱跑,你不乖:P$鼓励$

小草........我想你啦,还不现身..........:lol::lol::P:P:mad::mad:

shinecl 发表于 2005-10-17 15:18

原帖由 镶黄伊尔根觉罗 于 2005-10-17 15:00 发表


小草........我想你啦,还不现身..........:lol::lol::P:P:mad::mad:
我在学校,MSN登不上去:mad:$反对$$反对$

thunfish 发表于 2005-10-17 15:46

楼主想把摄像机架到德国来财色双受恐怕不容易。 一来飞德国费用比较高, 二来德国的中国同胞比较团结, 你下嘴恐怕不是很容易。 三来, 就你那点想象力(连个象样点的马甲都搞不出来),那架摄像机麦克风勒索的高招估计也是哪个角落抄来的把?

还是赶早哪门滚进来哪门滚出去。不要在这里一日三帖的恶心人。 饭苍蝇尚可忍, 你这样的绿头肥蝇, 还是要见一只灭一只的。:lol:

xjintian 发表于 2005-10-17 15:50

原帖由 thunfish 于 2005-10-17 15:46 发表
楼主想把摄像机架到德国来财色双受恐怕不容易。 一来飞德国费用比较高, 二来德国的中国同胞比较团结, 你下嘴恐怕不是很容易。 三来, 就你那点想象力(连个象样点的马甲都搞不出来),那架摄像机麦克风勒索的高 ...

$感人$$感人$$感人$

berlinsky 发表于 2005-10-17 16:27

原帖由 加州老流氓 于 2005-10-17 13:50 发表
第二,即使,即使我在其他地方有任何不检点与行为偏差,请问在坐的诸位中的那几位,你们有何权力在一个与其他论坛、网站不相干的论坛来衡量、评价甚至是审判我在其他地方的“过失”呢?还是你们可以追究连执法部门都不追究的刑责?

难道这里是掌管天下第一惩恶杨善论坛?还是诸位中的那几位是专管天下不平事的法官?
加州老流氓先生   网友们的言论谨代表其个人观点   和论坛无关吧?网友有言论、评论的自由   论坛应该保护和鼓励   再说也没看到你因为行为不检点被论坛警告或者查封   你很自在的啊

waxwings 发表于 2005-10-17 17:02

可以转水库吧。。。。

开心小猪 发表于 2005-10-17 17:12

呵呵,区区一个滚字用在你身上还不至于辱没我们的斯文
倒是有人,用尽卑鄙的手段还在这里高唱斯文之调。

tau 发表于 2005-10-17 17:26

过街老鼠

Elinor 发表于 2005-10-17 17:37

切~也配讲斯文~伪君子~

gast 发表于 2005-10-17 18:05

既然是个老流氓那就因该把它抓起来先奸后杀。

:-D

gzqml 发表于 2005-10-17 19:47

这种帖子,删掉了吧,
看了让人恶心。

flyingpig 发表于 2005-10-17 20:10

LZ认为不斯文比犯罪要怀得多, 所以他可以斯文地做那些卑鄙无耻的事,可以斯文地录像和录音, 可以斯文地敲诈和勒索.对他来说, 只要斯文, 无论干什么事都只是"过失", 一个"滚"字可是比他所干的那些斯文事坏多了.所以以他的观点, 一个人在A处犯了罪,只要跑到B处, 别人就不应该说他,更不应该抓他因为他在B没犯罪.只要在时间T1前犯了罪, 到了时间T2>T1, 别人也不应该说他因为他现在没有犯罪.

历史是永远跟着你的, 不会因为你斯文而消失, 也不是一句"过失"就能把那些卑鄙无耻的事一笔带过.

[ 本帖最后由 flyingpig 于 2005-10-17 20:15 编辑 ]

flyingpig 发表于 2005-10-17 20:28

老流氓还给我发mesg如下:
-------------------------------------------
你认为是事实就去举报我呀!犯罪?法律你定的?
-------------------------------------------

我懒得理他.这种人和他说话还嫌脏了我的嘴.呵呵.

yongren 发表于 2005-10-17 20:37

他昨天也发短消息给我说: 这是怎么说话呢??

这不是变相的承认他就是那个败类吗

小妖妮 发表于 2005-10-17 20:44

斯文败类!!!!!!!!!

yongren 发表于 2005-10-17 20:45

这种败类, 就是会偷偷摸摸的搞小动作, 有本事上来明说!

Capoeira 发表于 2005-10-17 21:14

最好是能找到证据证明就是他!

晴格格 发表于 2005-10-17 21:22

人在德国现在也有个ID叫这个名字,不过我估计是马甲.$蒙一把$

mifengfeng 发表于 2005-10-17 21:50

我也觉得是马甲,起初还以为是芙蓉姐跟咱们开玩笑呢,不过那加老字里眼里都透着流氓气,和名字很符,不像芙蓉姐那般纯净爱文革,而且他也给我发信了,因为我让他滚回他的流氓窝,他还说我有辱他的斯文,我都快要笑死了。

alleskaputt 发表于 2005-10-17 22:06

:o:o:o:o

晴格格 发表于 2005-10-17 22:12

原帖由 mifengfeng 于 2005-10-17 21:50 发表
我也觉得是马甲,起初还以为是芙蓉姐跟咱们开玩笑呢,不过那加老字里眼里都透着流氓气,和名字很符,不像芙蓉姐那般纯净爱文革,而且他也给我发信了,因为我让他滚回他的流氓窝,他还说我有辱他的斯文,我都快要笑 ...

我说的是人在德国里的一个人,他在人在德国给你发短信了吗?那个人和我贫,我还以为是认识的人呢.$怕怕$

zhaoxin614 发表于 2005-10-17 22:14

原帖由 晴格格 于 2005-10-17 22:12 发表


我说的是人在德国里的一个人,他在人在德国给你发短信了吗?那个人和我贫,我还以为是认识的人呢.$怕怕$

你也来了~ ;)

冰葡萄酒 发表于 2005-10-17 22:16

苍蝇拍子在哪里啊?好大一只绿头蝇哦。。。

mifengfeng 发表于 2005-10-17 22:20

原帖由 晴格格 于 2005-10-17 22:12 发表


我说的是人在德国里的一个人,他在人在德国给你发短信了吗?那个人和我贫,我还以为是认识的人呢.$怕怕$
我不认识那个网站,那边好玩吗?
mm一定要小心这个怪伯伯,千万不要再搭理他了$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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