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6-1-22 17:38

《血缎惊瞳》--作者:红娘子

恐怖的异样妖艳

  恐怖文学在西方国家经过若干年的发展日趋完美,而其中以美国和日本的恐怖小说为主,爱伦坡、斯蒂芬·金、金田一、埃勒里奎等作家的这些小说经常在国外火热之后被翻译或者拍成电影介绍到中国,这些恐怖小说和影片以其独特的艺术魅力风靡世界。这股风也影响了国内,这两年,“诡异奇幻恐怖”题材的红红火火加上一批新锐写手的出现,如一缕清风吹遍我国文坛,也带来了出版事业的又一次新下注点的蓬勃。其间笔者认为以郭敬明的奇幻色彩的《幻城》和传统恐怖故事《一只绣花鞋》为引发点,此后这类题材越发红火,而其读者也主要是那些思想追求新锐新奇的青年人。在两本书出版后的几年里,很多类似的书籍大都要么带有域外背景的色彩,要么是国内传统恐怖故事,而将域外创作意境跟传统中国文化结合起来的作者却不是很多。

  天师、恶诅、鬼娃、虚拟世界、时空门等字眼的串联让人既有传统的感觉,又有些许西方色彩。它们在“卡嘣”这个主线的引领中贯穿始终。古人刘熙载《艺概》所言:“惟能线索在手,则错综复杂,惟吾所施。”这部小说就很好地做到了这点,在繁杂而又不失逻辑的情况下用线索把故事娓娓道来, 通过一个个人物和故事来让读者的阅读感达到了高潮。

  能把这些自如地运用起来的,就是我们这部书的女性作者,最近在几大门户网站上都很红火的玄幻恐怖作家红娘子。

  红娘子,就是这样一位编织故事的高手,她在保持自己诡异故事风格写作诸多短篇的同时又推出一部长篇灵异恐怖小说——《红缎》。此书在故事情节丰富曲折,保持了灵异恐怖故事基本的要素,而用一波三折的一个又一个的故事组成了整体故事新的进一步的发展。

  在情节上,除了曲折丰富之外,有新意也是很重要的。红娘子在《红缎》中就很好地把不同的人物结合现实、虚拟世界、前世今生等不同的场景变幻结合,给了这部小说很多新意。

  整部作品做到了逻辑上的完美,在故事上一环扣一环,紧紧地抓住了读者的心,让读者有一种欲罢不能的读下去的欲望,这在各大文学网站的连载中诸多读者跟贴的强烈求续中就可以看出。

  灵异恐怖创作大都是男性作者,他们很多都能在文笔上纵横捭阖,却极少有能在文笔上做到细腻柔美的。红娘子作为一名女性作者,文中的笔触在很多章节都表现得非常细致,对人物的心理刻画也尽极致,利用这细腻的心理刻画为读者营造出莫名其妙的紧张气氛,当读者的心弦被绷得很紧,进而通过进一步的推力让读者在惊悚不已中释疑感慨,这也正符合了恐怖小说的要求之一。同时作者也在人物情感上下了很大功夫,友情、爱情、亲情上也表现得淋漓尽致,唏嘘感叹尽在其中。

  《红缎》,让你在爱情的快感中惊恐喘息。


  易江寒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6-1-22 17:43

  “娘,走过这座大山,就到家了,今天跑这么远去采这些药材,真值得,收了这么多。快看看啊!”

  脆生生的声音像黄鹂样的在这个深山中响起,惊得树林中一只老鸦腾空而起,怪叫一声往远处飞去。

  说话的那个女孩,十六、七的模样,背着一捆草根之类的东西,裤角扎得高高,露出一截雪白的小腿,草鞋走在山路上,飞快又活泼,她的脸俏丽着,红扑扑的,对着身后的一个中年妇人说着话。

  树林阴森,正午的阳光拼命的从那交集的厚厚的树叶中透过来,却只有一个小白斑点落在两人的身上,慢慢的闪动着。

  “孩子,我们在这个石头下坐一会儿吧!给,喝口水。”

  那个中年妇人开了口,声音低沉,她着一身黑衣,头上包着一个白手帕,她看着女孩乖巧的把药材给放下,目光里流动着一种温柔,轻轻的伸手把女孩头发上的一些草叶给摘去,然后从怀里摸出一把木梳,对女孩说:“坐下,才采半天药,头发给乱成这个样子,我来给你再扎一扎。”

  女孩听话的坐在前面,妇人在后面用黑色的木梳慢慢的梳着头发,她的头发乌黑发亮,发丝飞扬,母亲沉默不语,女儿仔细的打量着脚前那一只蚂蚁正在树叶上打转,山里一般非常的静,这条山路是她们娘们采药时发现的,平日里很少有人前来,宁静的山森里不时传来鸟叫声,她们身后是一棵巨大的槐树,那树根盘龙交错着,占了那大的一片地方。

  女孩正在说着今天采药的乐事,忽然她感觉到身后身后气氛变得冷冰冰的,等她想回过头看的时候,脑后猛的一个闷响,让人重重一击,她就倒下去不省人事了。

  冷风吹来,女孩醒来时森林已经变得暮气沉沉,她动了动身子,发现自己正被结结实实的用树藤捆在那个大槐树下,她盯开眼,仔细打量了一下身边的景色,惊恐的大叫着:“娘,娘,你在哪里?”

  身侧传来一阵轻轻的磨刀声,她想转过头去看时,脑后一阵巨痛,这才明白自己的不仅身子紧紧的绑在了这颗大树上,而且连头发也让人分成两股捆在大树上,才让头不能动弹。

  她吓坏了,大声的叫着:“娘,你在哪里?来救我啊!”

  熟悉的声音从身边转来:“听话,别喊了,一会儿就不痛了。”

  她一听之下,忘记了害怕,大声叫着:“娘,娘,快把我给松开,好痛啊!”

  磨刀声还是那么清楚,一下一下,响在森林里非常的有力的回荡着。

  “乖,再忍一会儿,娘马上就好了。”

  “娘,你到底要做什么?为什么把我绑在树上?”女孩已经泣不成声了。

  这时女孩在泪眼朦胧中,看到母亲站在眼前,手里拿着挖药用的尖嘴铲,已经磨的精亮,凄凉的一笑,抚摸了一下锋利的铁铲。

  “我磨了好久好久,就是希望磨快一点,听人说,刀快,伤了人,人也不会那么痛。”

  女孩一脸不可置信的望着自己的母亲“娘,你要杀我?”

  “孩子,你本不应该来这个世界的,是你有眼无珠投错了胎,事到如今说什么也没有用,你安心去吧!”

  妇人举起了手中的尖嘴铲,朝女儿的眼睛里挖去,挖一下就喊一声:“是你有眼无珠啊!莫怪我,莫怪!”

  月亮躲回云层去了,仿佛不忍看到这幕人间悲剧,女孩绝望的叫声凄厉的惊起了群鸟,森林中充满了诡异的血腥味,满脸是鲜血的女孩子已经奄奄一息的立在树上,她的眼睛变成两个血洞,往外冒着鲜血。

  妇人把摘下来的眼珠细心的用头上的手帕包好,轻柔的放在怀里,慢慢的收拾了包袱,开始转身下山,身后转来女孩那细如游丝的声音:“我要报仇,我要报仇,报仇。”

  妇人的脸上闪出一丝笑,那笑里带着冰冷的恨意,却也带着一点无奈。

  这是明媚的一天,小城的天空十分的美丽,在一处居民房的单人床上,秦锦正乱七八糟地流着口水做着梦,美美地享受着。

  忽然手机急促地响起了,她摸出手机,闭着眼睛骂了一句:“谁啊?!大半夜的,还让不让人活?”

  那边传来一个尖锐的女声:“大半夜?太阳都晒到你屁股了,你快给我出来,今天中午到我家来,我回来了。”

  秦锦睡意全无,是唐诗诗——自己的损友。

  她不满地骂道:“死女人,你走了就天下太平,你一回来就瘟神出世,天下大乱了!你回来就回来呗,难道要我裸奔夹道欢迎你不成?”

  手机已经挂了,秦锦在床上苦闷地想着,唐诗诗那家伙可不是好惹的,要是敢爽她的约,将来的日子就不好过了。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6-1-22 17:43

第一章、 洗尘

  一只黑猫跳上床,眼巴巴地望着她,一看就是来要早饭吃的。

  她摸着黑猫的毛,温柔地叫道:“黑宝,黑宝,早上好,我们今天去见凶婆子诗诗了。”

  黑宝是秦锦的宝贝宠物,一只流浪猫,是秦锦在一个冬夜在垃圾桶旁捡回来的。现在已经是富贵得不得了,猫食猫窝猫玩具,一应俱全,而且都是名牌。

  秦锦从浴室里冲完凉出来,在化妆镜前涂抹了半天,屋中大型的穿衣镜里出现了一个美女,高挑的身材,得体的衣着,如玉的脖子,气质也是那么的高贵,只可惜,秦锦为自己叹了一口气,这么好的条件还是找不到男友,不知道是自己要求太高,还是这个世界的男人变得太坏。

  唐诗诗是一个有钱的败家女,家中祖产丰厚,足够让她扮靓、泡仔、周游全国、不上班、去高档俱乐部、自助游,这不,刚刚又周游了一趟全国,她一心情不爽就开着车到处乱跑,开到哪里算哪里,也没有个目的地,每一次回来都带一大堆礼物,各地的奇珍异宝都是她的心头至爱。

  秦锦赶到了唐诗诗家,穿过美丽的私家花园,宽敞的大厅里已经坐了三个人。秦锦将黑宝从猫篮中取出,丢给了唐诗诗,诗诗抱着猫,心肝宝贝地乱叫。

  蓝琦站起身来,拿来一杯水递给秦锦。蓝琦品位独特,简直可以称之为时尚蓝本,看她的穿衣打扮就知道今年流行什么了。陆瑛琪在角落里摆弄着一个银器,见到秦锦微笑着打招呼,她是唐诗诗的表妹,但她才是真正地继承了唐诗诗的书香门地显贵世家的所有品质,温柔得体,沉着优雅,一看就是淑女。

  唐诗诗自助游回来,大家又聚在一起。秦锦在诗诗家的超大餐厅里边吃着新鲜的草莓边听她路上的见闻、风俗传奇、人情世故,配上她那极生动的表情和夸张的手式,让听者犹如身临其境。

  “这次我去了湘西,除了山路不怎么好走之外,那真是一个美丽的地方。那里的山村非常的宁静,晚风吹来的时候,星星仿佛可以伸手摸得到,黄昏的时候,可以看到小村庄冒出的炊烟,真的,下次你们一定要和我再去一次,那里简直是天堂。”

  说了一会儿,大家都喊着要礼物,诗诗也非常享受这个时刻,把自己心爱的东西都拿出来,和大家一起分享。

  三人都围着沙发坐着,只见唐诗诗一脸喜气地捧出一个盒子,慢慢地扯开那盒子的细丝线,大家都被她那副一本正经的样子给镇住了,几双眼睛齐刷刷地盯着那个盒子。盒子打开后,是一个纸包,把纸包拿出来之后,一层一层慢慢地打开,到了最后,只见唐诗诗用力一抖,像抖开了一天的红云,整个房间马上就流光溢彩起来。连蓝琦这种见惯了大场面的人都睁大了眼睛。

  秦锦定睛一看,是一匹红布。红布并不稀奇,稀奇的是那种红,红得让人错不开眼睛,是美到极致的那种红,她们四个都像是被人定住了一样,看着那匹布。

  僵局被黑宝打破了,它从秦锦怀里腾空而起,发出一声尖叫,吓了她们一跳,只见黑宝一个转身,往窗外蹿去。

  秦锦最早反应过来,扑到窗口,看见黑宝全身的毛坚起,在很远的路尽头,盯着她们的窗口。她大叫一声:“黑宝,不要跑,我来抱你。”等她冲出屋子跑到路上的时候,黑宝已经无影无踪了。

  秦锦的眼泪都差点儿流下来了,却也不好表明。

  沙发上那打开的一匹红布静静地躺在那,色彩是那么的温柔,像满天的星光,让人都可以陷入到那种色彩中去。

  陆瑛琪叹了一声:“真想不到会有这么漂亮的颜色!”

  “诗诗,你从哪里捡来的宝贝啊?”

  唐诗诗一脸得意地说道:“是我在一个小镇上看到的,就只有这一匹,挂在一个人家的门口,实在太美丽了,所以我就死缠着要了它。”

  她们坐下来,轻轻地抚着布面,小心翼翼地像抚摸自己的婴儿一样。布的质感很凉,但是非常的光滑。

  “缎子吧?这么丝滑,不知道是什么织的,可以织得这么密,手感这么好。”

  “把手放在上面就舍不得拿开,怎么会这么舒服呢?”

  这三位损友从来都没有意见一致的时候,唐诗诗没有想到这一匹布得到了这么高的赞美,狠了狠心说道:“这匹布,我要量身订做一件时尚旗袍,剩下的,你们就拿去分吧!这么大一匹,应该会有很多剩下的。”

  这一匹红缎,就这样,像明晃晃的温柔一刀,刺入了她们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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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6-1-22 17:44

第二章、拒裁

  现在的女人已经很少去量体裁衣,各大服装店里成千上万套的衣服,难道还不够她们选吗?但有的衣服会让一个女人销魂艳丽,一个人一生总有一套真正美丽的衣服,它可以衬出女人所有的美,它的存在,就像是镶着钻石的白金指环,有白金才会将钻石衬托得超凡脱俗,更光彩夺目。

  每个女人都需要这样的衣服。

  唐诗诗拿着城里最好的设计师的设计图,却开着车与秦锦她们一起跑到小镇去找裁缝。她的心里很不满,一边开车一边说:“怎么还要到镇上去找裁缝,真是麻烦!为什么好手艺的人都要躲到深山老林里,显得这么高深。”

  “有所成的人,必然心有独钟,不会与人打交道,自然也红不起来。”蓝绮答道,她精通人情世故,只想努力向上爬。

  秦锦不言语,想着跑掉的黑猫,那是它的心肝宝贝,窗外的景物一闪而过,美景也只得惊鸿一瞥,难道黑宝也只是她人生中的过客?

  镇子静静的,可能镇上的人都有睡午觉的习惯,有几个小孩子在巷子深处跑动,脚步声由远及近,“哒哒”地回荡在这些青石路板上。

  小镇不大,走几个巷子就到了一家很小的裁缝铺,店里挂满了花花绿绿的布,到处都是碎片,一把大剪刀放在一个很旧的缝纫机上。

  “这就是高手的藏身之地?!”诗诗不敢相信。

  随着一声门响,大家都抬头朝小门看去,只见那里出现了一个中年男人,打扮得平淡无奇,老实巴交的,有点儿秃顶,皮肤微黑,这就是她们赶了这么远的路要找的天才裁缝?

  她们还是结结巴巴地说明了来意,又把精心做好的设计图给他看,但那个男人接过来只是略扫了一眼。

  “我姓胡,这里的裁缝,先看看布。”那男人木木地说。

  蓝琦得意地打开盒子,小心地打开纸包,她发现拿着缎子的边缘,它几乎像有生命一样,想自己绽放开来,一个优美的手势,那缎就完全地展开了。

  胡师傅怔在那里,像中了魔法一样,半天无法动弹。蓝绮更加得意了,看来这匹缎子的魔力连一个见惯世间美丽布的人都无法抗拒。

  四人都相视微笑,心底快乐的小银铃已经摇响。

  胡师傅特地把缎子拿到阳光下去看,那缎子竟然发出一种眩目的光,那种光像舞台上妖媚舞蹈的艳女肚脐上的那个闪光的装饰,对男人几乎有一种致命的吸引力。他拿着布比划着设计图,举手投足间已经忘记了四人的存在。

  陆瑛琪轻声地问:“他是不是真的很喜欢那块缎子?”

  “废话!”三人异口同声地答道。

  陆瑛琪讨了个没趣,好奇地往店后面的深堂走去。过了小门,光线更暗,杂物摆在过道上,过道两旁是木房子,那些房子因为没有天窗都非常的暗,她就一个个地瞧过去,看到那些小镇人的用品,感觉很新鲜,她从小就是大小姐,从来没有机会来这些地方玩,连一个梳妆台都觉得很新鲜。所以,当她看到最边上的小屋梳妆台时,好奇地走了进去。屋里的东西很少,只有一张床、一把椅子和一个古老的梳妆台,那镜面已经落了一层灰,看来这个房间已经很久都没有人来过了。她看到镜边有一个小凳,就顺势坐下来,打量了一下这个古老的梳妆台,花雕得非常漂亮,红木做成,大而结实,镜子是圆形的,边上还放着一把梳子。

  她看到自己的头发有点儿乱了,就拿起那把梳子对着镜子梳起头来。她的头发很美,黑得顺滑发亮,长至披肩,自小她就喜欢自己的头发。她摸了摸头发,看着镜中自己俏美的脸在阴阴的房间里显得明媚动人,于是微微地笑了。

  笑容刚浮上嘴角,她就看到镜子中闪过一个人影,虽然一闪,但还是看清楚了,是一个老婆婆,包着白色的头巾,穿着黑色的衣服,佝偻着腰,低着头看不清脸,从门口走过。

[ 本帖最后由 享受人生 于 2006-1-22 17:52 编辑 ]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6-1-22 17:45

  惊吓之余她拿起梳子,返身,门外已经空无一人,再追出去,过道里吹过一阵扑面的阴风,哪里有什么人影?她更是惶恐,返身就往店门跑,眼看着小门近了,突然眼前那个木门内伸出一个干枯的人手,她硬生生地收回了脚,不可置信地看着一个人影从门内闪出,就是刚刚那个老婆婆,白色的头帕包得很低,看不太清脸,那个老婆婆慢慢地拖着脚步,一步步地向她走来。

  陆瑛琪恐惧得头脑几乎一片空白,呆呆地站在那里不动。老婆婆抬着左手,干枯的手呆呆地伸向她,一个声音丝丝传来说:“还给我!还给我!”

  她大叫一声一屁股坐在地上。

  裁缝在外面听到声音,放下了布就往这里赶,秦锦她们跟在后面忙上前去把陆瑛琪扶起来。

  胡师傅走上前去,对着老太婆轻轻地叫了一声:“娘,你怎么出来了?”

  老婆婆固执地伸着手,对着陆瑛琪说:“还给我!”

  “是什么东西?快还给她?”

  “我没有。”瑛琪慌了,带着哭腔辩解道。

  秦锦注意到她手上正在挥舞着一把梳子,抢了下来问道:“这是哪来的?”

  瑛琪忙把梳子递到那个带着阴气的老太婆手里,又赶紧将手缩了回去,唐诗诗恶狠狠地瞪了陆瑛琪一眼。

  陆瑛琪急道:“我看那个梳妆台的镜子上全是灰,以为是没有人住的屋子。”

  “我妈的眼神不好,看不到东西,所以陆小姐才会误会,没有关系,来,大家别挤在过道了,把陆小姐扶到外面定定神吧!”胡师傅说。

  几个人往回走,老太婆也在后面慢慢地跟着。

  回到屋里,陆瑛琪在椅子上坐下,老太婆什么也没有说,只是在屋子里摸了一会儿,她的脚步越来越重,最后在一角站定。

  胡师傅为了安慰老娘,捧着那匹红缎朝老太婆走去,边走边说:“妈,你摸摸看,这布可好了!我从来都没有见过这么好的布。”

  一个尖而刺耳的声音猛然响起:“放下!”

  大家都吓了一跳,看着角落里的老太婆,没想到她又开腔尖叫道:“放下!把布给我放下!”

  胡师傅也急了:“为什么?”

  老太婆忽然抬起头,露出一双布满白斑、几乎没有黑色瞳孔的眼睛,布满皱纹的脸看起来苦大仇深的,她的眼神几乎可以定住自己的儿子。“退给她们!”

  四个女人都吓得站到一边儿去了,老太婆实在是太可怕了。

  胡师傅几乎带着哭腔了:“妈,你是看不到,你不知道这缎子有多好,这料子真的是天下无双,只要我接下来,我能做出最美丽的衣裳,妈,你让我做啊!”

  老太婆一字一句地说:“放下,退给她们。”一边说一边步履蹒跚地向小门摸去,要回深堂了。

  胡师傅几乎是呓语般地说:“我妈她从来不来这里的,也从来不管我做生意,今天是怎么了?怎么了?”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6-1-22 17:48

第三章 找猫

  唐诗诗出再高的价,胡裁缝还是拒绝了。四人开车回家,一路无语,自认倒霉。

  秦锦在家门口下车,站在马路上又想起了跑掉的黑宝,她想,如果黑宝在外面玩累了,会自己跑回家来,很可能就逗留在这附近,于是,她提着浅蓝色的猫筐,嘴里“咪咪”地叫着,走在街道边,不停地翻寻垃圾箱,一副被失恋打击过度的样子。

  她正在专心地找猫,一双白亮的波鞋伸到了眼前,不停地晃动着,而且晃得很有节奏,二二拍的。

  她抬起头看那个“二二拍”的男人,那个男人正色迷迷地看着她。

  秦锦给了“二二拍”一个白眼,那个“二二拍”接到白眼飞刀,叫道:“秦小咪,你是秦小咪吧!”

  秦锦几乎都呆住了,仿佛一下子又回到了噩梦中。

  已经很多年没有人叫她这个绰号了,小时候她很喜欢猫,整天都和猫咪咪地叫着说话,后来整个青少年时期都被人叫做秦小咪,较大点时就视之为耻辱,尤其她发育得较晚,更是不喜欢人提她的痛处,小咪,小咪,那只不过是因为她没有发育。想到这里,她下意识地把胸往前挺了挺,示威似的问:“你是哪个?”

  那个“二二拍”的男人,忙把头发往后捋了一下:“我啊,你仔细看看,是不是有印象呢?”

  秦锦把那个男人看了又看,脑子里翻来覆去地只有一个词:猥琐。他的五官分开来看应该是非常帅的,可是这么帅的五官组合在一起却非常难看;衣服本来也很好看的,但是穿到他的身上,就像抹布一样;身材也算高大,却让秦锦想到了四肢发达、头脑简单这两个词。

  她忽然发现,这是偏见。

  为什么要对这个男人有偏见?让秦锦如此讨厌的男人应该不多,她一下子想起来了:“柯良,你是柯良啊!”

  柯良一下子喜上眉梢,笑得更加讨厌了:“是啊是啊!那个从前抢你书包、往你文具盒里放毛毛虫、用火柴烧你的头发、对老师说你上课吃东西、考试的时候放屁还故意说是你放的人就是我啊!”

  秦锦真恨不得一猫筐打烂他的脸,小学两个人是同桌,他欺负她的事情,原来以为过去那么久不再记得了,没想到这个男人居然还这么如数家珍,真是太可恨了!

  但她还是礼貌地点了点头,毕竟是老同学了,而且人家还主动和自己打了招呼。

  秦锦把一口恶气全都咽到肚子里去了。

  哪知道柯良却来了一句很轻描淡写的话:“你,你,你在捡垃圾啊!”

  天啊!秦锦眼前一黑,她穿的三宅一生连衣长裙虽然是黑得有点儿离谱,可是,怎么也不会看成是垃圾服吧!而且很多人说她穿得很有气质,脚上的高跟凉鞋也是一千八的最新款,色彩是一只一样,但这是时尚,还有,她的猫筐是像一个破篓子,但也是高价选的,怎么就看成了垃圾篓子?这是艺术。还有身上那股高雅的香水味,和他说牌子他是一定不明白,但这种香味,也不会是上海花露水啊。

  难道,她只是来找找猫,他就一定要误会自己是捡垃圾的吗?

  惨了,她忽然想起,自己今天在唐诗诗家里居然没有化妆就出了门,一定很难看,头发是那天做的最新碎米型,像这种高中都读不下去的男人是一定不会欣赏的,估计真的是误会了,不行,这么多年没有见,怎么可以让他误会自己是垃圾婆?

  她马上站直,对着那个傻男人说了一句:“我,我只是在找猫,我家的猫昨天跑了。”

  “找猫,哈哈,你还是这么喜欢猫啊!你还记得你三年级时抱来一只病猫,和我坐在一起,你那只病猫总是到我书包里来,你就咪咪地喊它,喊得好小声的,所以我就叫你小咪了。记得吗?”柯良并不知道自己的死期快到了,还在那里一脸阳光地说着,洁白的牙齿好像颗颗都在对秦锦说:“把我打掉,把我打到地上。”

[ 本帖最后由 享受人生 于 2006-1-22 17:52 编辑 ]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6-1-22 17:49

  秦小咪,这个绰号让秦锦整个少年时期都是那么的悲惨,别的同学一听到这个名字就会问:“谁啊,怎么叫小咪?”就有好事者答:“就是那个太平公主,胸平得跟面镜子一样,小咪取得真好!”

  这是多么让她伤心的名字,原来是面前这个臭男人搞的鬼,应该先打后杀还是杀了再打,这个问题她想了又想,还是没有想出来。

  这时候,柯良说:“你后来是不是上了名牌大学?我们这些同学中就属你最有出息,那么个破小学都能出一个人才。不过老同学,你是不是看不起我们这些同学,所以再也没有回小学参加过校友会?”

  秦锦想起了整个小学,她本来在一个很大很漂亮的像花园一样的校园里读书,那年她爸爸出车祸,妈妈居然丢下她去了英国,她和外婆在一起,迫不得已才进了那所破小学,后来,她再也没有去看过那所小学,原因也是不想让自己想起从前那一段不开心的往事。

  也许,她的噩梦里永远都有那个学校的大门,代表着她的孤独和无助。秦锦念到此,又稍稍地松了一口气,好在苦日子已经过去了,她现在生活得很好。

  “你现在在做什么?”秦锦客套了一下,她想打击一下这个男人的嚣张气焰。哪料到柯良立刻递上一张名片,而且还很骄傲地说了一句:“我继承了祖业。”再一看名片:“天道大师。”上面写着清洁居事、选定风水、看相驱鬼、八字算命,柯良居然是个神棍!

  秦锦抬起头瞪大了眼睛,柯良换了一副十分得意的表情说:“我祖上是很有名的天师,我们家族在这一行里很有名的,都是神人啊!你认识柯道吗?”

  “我只知道有个叫柯南的很有名,除此之外就不认识什么姓柯的名人了。”秦锦暗讽道。

  “柯南?我怎么没有听过这个名字,看来他不怎么出名。柯道是我爷爷,他是这一带最有名的天师,捉鬼一流啊,我小时候看他捉鬼,真是很过瘾,像刘德华在电影里的形象一样!”

  秦锦在心里暗叫了一声苦,老天!不是吧?这种人居然连漫画都不看,看来是没救了。

  “那你现在是不是也捉了不少鬼!”秦锦已经不耐烦了。

  “那当然,只要我出手就没有捉不到的鬼,你要是有需要,我免费帮你捉,真的,免费!”

  秦锦已经撒开腿往回走了,而那个柯良居然还在那里大叫:“记得啊,我的名片,天道大师,免费,全免费。”

  秦锦回到家几乎要哭出来了,她提着黑宝出门,却让黑宝跑了;去找人做衣服,却被别人拒绝了;去找猫,却遇到一个神棍,而且还是自己朝思暮想的取绰号的仇人,最离谱的是,她这么得意的一身打扮,却被人当成捡垃圾的了。

  她昏头昏脑地吃了饭,又喝了一点红酒,泡了一个澡,站在窗前“咪咪”地喊了几声。这么多年的单身生活,原以为自己已经习惯了,哪料到一只小猫就让她这么依赖,相依为命原来不仅仅是和人,和动物也有这种关系啊。

  她睡的时候没有把窗关好,希望黑宝回家的时候可以钻进来。

  那个夜,秦锦就在这种压抑的气氛中睡去。她知道自己的生活发生了很多变化,虽然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可是生活就是不对劲了,为什么不对劲,她也说不明白。

  夜深了,孤单的秦锦缩在床的一角,迷糊间听到一些响动。她睁开眼,想辨清那些响动的来源,她心头一惊,难道有小偷?小区有灯光,屋子里能看个大概明白,并没有人影,可是,响动还是在慢慢地靠近自己。

  她开始害怕起来,今天去找胡裁缝时看到陆瑛琪被吓那一幕的时候,她也被吓得浑身发抖,那个深堂总有一种说不出来的诡异气氛,让人的背寒了一次又一次。她发现响动在床下。她的床是那种仿古的大木床,底下是空的,有红纱帐做装饰,她慢慢地把头伸出去,看看床下到底怎么了。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6-1-22 17:50

  她把双手握得紧紧的,一边对自己说“不要怕,不要怕,这个世界是没有鬼的”一边轻轻地发抖。她看到自己的真丝绣花拖鞋,再伸头,猛然看到一个黑乎乎的人头在床下慢慢地移动,那一惊不再是言语可以形容的,她的头脑中一片空白,只有那个人头在无限地扩大。

  秦锦紧紧地咬着嘴唇,不让自己昏过去,因为无论如何她都不相信自己眼前这一幕,一个长发在洁白的地板上散开的人头,居然一点点向自己这边靠过来。

  她的身子忍不住地巨震,尖叫不出来,一时间红纱在震动中掉了下来,眼前全是粉红的布和一颗在地上看不真切却实在是一个长发女人头的东西,而且在动,声响就是从那里传来的。

  她的恐惧已经到了极点,就在那个人头移到她的脸的下方的时候,她想拼命地尖叫,可叫出来的声音却全卡在嗓子眼里,她已经吓得失声,无法言语。

  最可怕的是那个人头慢慢地抬了起来,一双发着光的绿色眼睛居然盯着她。秦锦没有选择昏倒的原因是她实在不愿意相信这种事情,像她这种知识分子最不能接受的就是自己不相信的事情出现在自己的眼前。但当那个人头弹起来跳到她身上的时候,她还是崩溃了。

  那个人头扑到她的脸上,温暖潮湿的舌头舔到了她的唇上,绿色的眼睛还是紧紧地盯着她。

  这是一种特别特别熟悉的感觉,她的心开始活络过来,果然一声轻轻的猫叫,让她肯定了自己的想法。她拼命地把那头发一扯,一只猫露出来了,原来是黑宝。

  她那冰凉的手脚慢慢地恢复了,血又慢慢地重回到她的四肢,让她有了精力,这一吓真的大伤元气。

  她抱着那只黑猫放声大哭,凄凉的夜里传来她压抑不住的哭声,她一直都表面坚强,却有不为人知的脆弱。

  开了灯,仔细打量那个长发,原来不知是谁丢掉的假发,一定是黑宝跑掉后,走到哪个垃圾箱里,钻到了这个发套里,然后就被这些假发缠住了。看看黑宝也是伤痕累累的,看来这个假发害苦了它,如果它再晚回来一点,这个假发就会要了它的命。它也是拼命地挣扎着逃回家里,让秦锦救它。

  秦锦抱着它,放在浴室里洗个干净,用吹风机慢慢地吹干它,又拿出药箱,取出碘酒,给黑宝的伤口消毒,黑宝知道她来给自己治病,居然很听话地趴在那里不动弹。

  秦锦看着它那可怜的样子,又舍不得责怪它吓自己的罪,毕竟它逃回来是求自己救命的。她也暗暗奇怪,黑宝一直都很聪明,怎么会让一个假发套给缠住,而且这个假发仿佛要把它给卡死。

  她拿出了一大包猫粮,全部倒在猫盆里,看着黑宝大口大口地吃着,她快乐地坐在电脑前。秦锦一边逗着黑宝,一边递给它猫食,但它似乎很不高兴。秦锦以为它是因为受了伤难过了,不停地逗它,却只得到小猫不领情的喵喵声。她烦躁起来,准备站起来给自己倒一杯咖啡提提神,就在转身倒咖啡的那一刹,镜子里显出的已经不再是秦锦一个人,一个穿着青色长袖衣服的长发女子紧贴着她的背,黑宝在猫筐里尖叫一声,扑到了秦锦身上,秦锦轻轻地拍了拍黑宝,然后轻嗔道:“大半夜的,这样叫会吓到邻居的。”而黑宝的眼睛却紧紧地盯着她肩后,穿衣镜里,离秦锦肩不远的地方,有一双苍白的手,手指修长,却好像惧怕什么东西,在离秦锦肩上方一寸的地方停住不动。

  秦锦笑眯眯地抱着黑宝在电脑前坐下了,又开始打字。

  黑宝跳到电脑桌前,用身子掩住那块镜子,镜子里已经不再是秦锦的脸了,而是一个失去眼睛的长发青衣长袖女子血流满面地看着前方。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6-1-22 17:54

第四章、恶杀

  城市的清晨,一般都和秦锦无缘,她是属于夜一族,唐诗诗总是说她是属猫头鹰的,白天睡觉晚上工作,写一些小稿子,给各大报刊,钱挣的不多,可是,她是名牌大学毕业的,而且从前呆得是这个城市最大的广告公司,做得是主任职位,那些年钱比较好挣,莫明其妙就成了个小富婆,等有一天她拿着银行卡取钱的时候,猛然醒悟,完全可以不必再挣了,如果不包小白脸的话,钱已经够她在这个小城市里过得安安稳稳的下半生了。

  她辞了职,写起了小说,一天一点,并不图那点稿费,有没有人喜欢也不重要,重要的是她想休息一下,从小到大她都习惯了自己努力,像上足了发条一样的不停的往前冲,现在可以不再冲了。

  因为昨天受了黑宝惊吓,她睡得很迟,起来一看,手机上全是未接来电,手机让她调成了振动,根本就听不到。

  忙回电话给唐诗诗,只听到电话那边有一群人在欢呼。

  她仔细的听了一下,原来是蓝琦和陆瑛琪,唐诗诗正在兴奋的说:“衣服都做好了,快点来!”

  做好了,这才多少时间,十二个小时不到,就说她说衣服做好了,可见有钱好办事,也可见这三个女人的心有多急。

  她急收拾着出门,看了一眼猫筐可爱的猫,轻轻的关上了门,不敢再带黑宝出门,万一又不见了,就惨了。

  一路都很顺利,来到唐诗诗家的时候,她匆匆往里跑,总感觉有一种强大的力量在吸引她,让她的心思全在那些衣服上面,心跳得通通的响,像要去见初恋情人一样。

  进了客厅,空无一人,穿白制服的仆人打了个眼神,她知道在更衣房里,直扑了过去,连门都忘记了敲,她几乎是跌进门去,喘息不停,却直往房子中央的那排衣架上冲。

  房间是辉煌的,灯光吊挂着,一件大红的时尚的旗袍,亮晃晃的挂着,转过眼光,边上是一个肚兜,非常时尚的样式,然后就是一个红头巾,一个围巾,并排挂着。

  唐诗诗兴奋的喊:“秦锦,你看过这么好看的衣服吗?”

  “快快换上换上,让我们看看。”

  陆瑛琪有点迫不及待了。

  蓝琦笑着说:“唐诗诗坚持等你来了,才肯换衣服,说是要让你欣赏,现在好了,来来,快点换,现在换了正好赶到纸醉金迷酒吧开场,我们可以去闹场了。”

  秦锦有点心慌,事情好像进行的太顺利了,好的让人有点难以置性。

  她拿起了围巾,因为布料不足,她和陆瑛琪设计的是头巾和围巾,肚兜是蓝琦的,那红缎实在是太少了,这已经是最能发挥的作用的设计了。

  大家都各拿各的,暗自赞叹,秦锦握着围巾的时候,感觉有一种冲动,很想马上把围巾给围在自己的脖子上,拿起这条围巾,居然像握着一双温柔的手,想把它贴到脸上,它的质地很光滑,舒服的直让人哼哼。

  唐诗诗最先从更衣间里出来,真的是艳惊四方,秦锦和她同学多年,什么样的打扮都看过了,曾经戏称唐诗诗身上有几根汗毛都很清楚,却从来没有像这样感觉她惊为天人过。

  那件衣服很舒服的贴在她的身上,包得她的曲线毕露,却又高雅端庄,那种美丽的红色,在灯光下发出一种柔和的光,她走到哪里都是流光溢彩的像拖动一屋子里色彩,眉角间却是风情无限,无袖的玉臂真是让人仍不住想摸摸。

  还来不及表扬唐诗诗,蓝琦的最大胆的肚兜已经穿出来了,两人走在一起,两个中式女人,两个中式的极端,正是那种古代美人躺在床上的风情,娇媚中带一点温柔,妖艳中有一些不可侵犯的美。

  “天仙,你们准备到哪里去下凡!”秦锦打趣道。

  “哪里都行,反正要穿了去给人看看。”唐诗诗看样子连鞋子都不想穿,想跑出去马上给人看看。

  “我真没有想到我有这么漂亮!”蓝琦对着镜子里的女人有点痴呆。

  陆瑛琪有点不服气“秦锦,帮我把头巾扎上。”

  红色的头巾的打扮下,瑛琪的脸马上就生动起来。

  只有秦锦有点难过,自己选的偏偏是秋天才能用的东西,难不成要大夏天的围围巾不成。

  三人看出她的难过,围上去,要把围巾给戴到她的脖子上,而那一刹秦锦居然有一种很奇怪的感觉,不想反抗她们的胡闹,因为自己也很想戴着围巾,试试感觉。

  就在这个时候,她的耳边传来一声很轻的猫叫,她一个激灵,挡开了那条将来围到脖子上的围巾,对着她们三个说:“黑宝跑出来了,跟我来了。”

  便跑出去找猫,哪里有猫的踪影。

  “你们没有听到猫叫吗?”秦锦问。

  “哪里有啊,你是不是想黑宝想疯了?”唐诗诗不屑的回答。

  “哪里,黑宝已经回来了,昨天夜里。”

  “回来了,黑宝回来了,你怎么不带出来玩。”陆瑛珙问。

  “我哪里敢啊,跑了一次找得我要命,还遇到一个熟人,看到我翻垃圾箱,居然误会我是捡垃圾的,你说可气不可气。”秦锦一想到那个二二拍的捉鬼天师柯良,就一肚子怒火。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6-1-22 17:54

  三人开始一怔,后来都放声大笑起来:“天啊!还有把你秦锦看成是捡垃圾的极品人物,你得带来给我们见见。”

  秦锦好没气的说“见什么啊!他那种不学无术,只知道吃喝拐骗,装鬼弄神的人,离的越远越好。”

  “这么生气啊!看来是动了真情了,不然怎么会气成这个样子,是不是从前你的暗恋者。”唐诗诗调笑着她。

  “暗恋者,我就是瞎了眼也不会看上他。诗诗你知道吗?原来我的绰号是他帮我取的。”

  唐诗诗一听更是笑得不可止起来,打着滚在地板上说:“原来是你的隔世大仇人,还说你捡垃圾,看来是真的有缘份啊!小咪,小咪,来来,让哥哥看看咪咪大不大。”

  秦锦给了诗诗一脚说:“起来!天都黑了,还在这里笑我,走吧!荡女,现在是你出动的时候了。”

  陆瑛琪也笑起拿起了自己的包,走过蓝琦的身边,忽然听到蓝琦轻轻的说:“我怎么感觉身上很凉啊!”

  “你都等于没有穿衣服,能不凉吗?”瑛琪取笑着。

  四人一起涌出了门,朝着酒吧开去。

  为了赶上了酒醉金迷酒吧的开张,诗诗居然不惜动用所有关系,找出了在城里最好的裁缝,而且出大价钱赶制衣服,好在这匹布实在是少,所以居然也赶出来了。

  四人在车上是精心的化妆,像一行上战场的勇士。车里的气氛沉重又暗藏杀机,誓要捕杀每一个情色男子,秦锦因为没有红缎衬着,自然是先心虚三分,又见三人还在那里不知足的画精美夸张的彩妆,更是心灰意冷,感觉这红花绿叶的比例也太不谐调了,但心里不满也没有办法,只好更是不语。

  下车那一刹间,秦锦终于明白什么叫万众瞩目,为什么有那么多人想当明星,为什么那么多人迷恋权力,原来当自己成为众人的集点是这么好的感觉。

  所有的目光全都齐刷刷的来四人身上,蓝琦一个轻盈的转身就在光滑的后背抖落下了一地目光,唐诗诗的无袖旗袍几乎让目光给割开了。

  这就是成功,吃多少苦都是值得的,连女人都看得眼珠子下坠,甚至几个贵夫人居然失礼到上前来询问:“这衣服从哪里订的,如此精美?”

  四人只是微微一笑,不再言语,往门内进的时候,两边的男人让出了通道,不是服务生拉门,而是几个男人主动跑上前做绅士,四人更是骄傲,蓝琦还暗暗的叹了一句:“我从前枉为时尚教主,从来没有这么风光过,也从来没有看过这个架式。”

  来围观的人已经越来越多了,她们成了全场的宝贝,哪一个侧面都有人来看。

  酒醉金迷似乎是为了衬托这几个女人来的。

  也有男人小心的试探,条件较差的都自动退让一边,不想成为全场男人的追杀的对像,上前来搭腔的男人非富即贵,有头有脸,而且平日里几乎都有一些小交情,四个女人更是笑脸如花。

  只有蓝琦的眼睛有点怪异,她盯上了一个目标。

  那是她心仪很久的猎物,这个城市最大的钻石店的董事长,家传祖业。年轻,而且帅,多情又多金,哪个美女不是恨不得扑上去咬几口。

  她想咬这个青年才俊已经很久了,只是从前没有机会,那等男人眼高过天,平日里,就是她蓝琦再美也不过如此。

  今天明显大不一样,那个多金公子正盯着自己紧追不放。

  这套衣服真是太神奇了,居然可以心想事成。

  她静静的坐着,等着那个男人前来,果然不出所料,那个男人还是上前来。

  手指轻轻的抚过她光滑的背,指甲划过有点生疼,情欲在一刹间像火柴头划过磷纸,哗一下激出了火焰,两个的呼吸马上乱了分寸,一只手轻轻的绕过她的细腰,紧紧的搂着,一个磁性的声音说:“小心,你滑倒了。”

  那声音真像一把刀,把蓝琦刺得麻木,那男子轻轻的说:“这里不适合你,太多人,我们找个清静的地方吧!”

  她居然任那个男子带走,心里的快乐像潮涨,来不及说的那种冲动,灰姑娘一下子变公主,或者是等了太久的白日梦主角终于把梦变成了现实,她让这种忽如其来的幸福冲昏了头脑。

  她悄悄的走了,连秦锦都没有注意到,大家都在玩乐,已经顾不上朋友了。

  纸醉金迷酒吧的楼上,就是一个五星级的饭店,直接坐电梯而去,服务生态度很是恭敬,在那个华丽至极的总统套房里,蓝琦和这个贵公子几乎是压抑不住的纠缠在一起,热吻的时候天昏地暗,夜被情欲给占领,激情的脱衣服,但是那个红色肚兜贵公子却不让她脱下来,说是这样子更吸引。

  俩人疯狂的做爱,一次又一次的高潮让两人都兴奋不住在房间里尖叫着,整个房间充满着春情,哪里都是呻吟和喘息。

  终于战事平息了,男人从蓝琦的身上滚落下来,在一边轻轻的喘息着。

  他像梦语一样的说:“从来没有这么爽过,和你一个人做爱,却像进入两个完全不同的女人身体,你真是极品女人。”

  蓝琦微微一笑,看来这个贵公子是泡定了,做个广告公司主任有什么意思,嫁入豪门才是她的真实心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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