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菲
发表于 2006-2-15 17:12
转眼就这么多页了,各位真是厉害,怎么LZ也不说说话呢?理亏的话就不应该发这个帖,理不亏就摆事实证据。
米菲
发表于 2006-2-15 17:13
恩, 时尚MM应该摆个实物图上来。
可可猪
发表于 2006-2-15 17:13
原帖由 madcatde 于 2006-2-15 15:50 发表
首先怀疑一下这位的身份是不是时尚星主播的托,从来没有见过买卖双方起冲突,让买家解释自己行为的。
既然大家都想知道,我就直说,是我把那个项链处理了,但不是30欧,真不知道这家伙 ...
不好意思啊,刚才那个帖子是我用男朋友的号回的,照楼主说的我也是个托啦,实在是太好笑啦:lol::lol::lol:
因为大家现在都关注的是你把一个你自己都认为质量地摊货,只值得20元人民币的东西高价卖出,然后再管原来的卖家要赔偿的事情,所以就这么问啦。
天降财神
发表于 2006-2-15 17:14
原帖由 时尚星主播 于 2006-2-15 17:05 发表
这位LZGG手里肯定有实物图!贴出来让大家看看啊!!!我给他的到底是什么样的项链!!!如果真的只值20RMB的地摊货!他怎么能贴出了实物图,还卖了26欧呢?请他把实物图贴出来 ...
有句话我说出来可能大家的攻击对象又变成我了,在这个贴子里给我的感觉好象不能有中间状态.
卖家mm,是你先说自己有实物图的,为什么你就不能把图片放上来呢,有实物说话,分量也会重点啊.
怎么我的发言也成了这种风格了啊,怎么改????
[ 本帖最后由 天降财神 于 2006-2-15 17:17 编辑 ]
pearl
发表于 2006-2-15 17:15
原帖由 个个 于 2006-2-15 16:46 发表
你你你绝对是学法律的料~~
针针见血啊~$加油$$加油$
过奖了过奖了,俺就是发扬了小时候老师教导的“有不懂的地方就要问”的良好习惯。顺带楼主不是开这个帖子要喊冤嘛?俺就帮帮他喊呀!喊得好了,大家来捧场就是了!
杉杉来迟
发表于 2006-2-15 17:15
时尚星主播
发表于 2006-2-15 17:15
原帖由 豆腐青菜 于 2006-2-15 17:11 发表
”时尚星主播"JJ,不是自己也买了么???把你的拍了实物图放上来不就好了?大家看看到底咋样啊,在这么吵下去也不是办法哦~~~~~~~
jj啊!我也想贴我手里的实物图!可我就想让大家看看,到底我给那位gg的是条什么样的项链!!!让他贴出来给大家看看!!!这样才更有说服力阿!!!
shirlyzb
发表于 2006-2-15 17:17
我想MM是怕觉得自己的实物图不能更说明问题吧,就是楼主的实物图更能让大家分辨这个东西的好坏吧?我是这样想的,我谁的托都不是,呵呵
wutaoaa
发表于 2006-2-15 17:17
原帖由 zhengyijun 于 2006-2-15 15:50 发表
继续关注。。。。。。。。。。。。
买家很搞笑,就算没有赚钱,你自己“上当“了,还用没有上当的价格转卖给自己的同胞,本身这种行为就很恶心。我想能花得起这个价格买一条项链的,说明没有什么负担不起的。
豆腐青菜
发表于 2006-2-15 17:18
啊,不是都一样么?一批东西应该差不多吧,况且这位GG已经卖掉了他怎么可能还会贴上来啊,现在他又不吃亏,所以只能等JJ发上来才是有力的证据啊,要不然这么争论下去也没有个定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