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支烟早就已经燃烧殆尽了,我点燃了第二支,凑到嘴前,抽了一口。
好辛辣的感觉,我真的怀疑自己从前为什么会喜欢抽这种玩意儿?如果感情就像抽烟那样简单明了的话,你我都会快乐许多吧。
你厌倦我了吗?这是我能想到的第四点。
如果厌倦了,就坦白的说出来,给我一个痛快!不要把我吊在那里,每天每日每夜都煎熬在痛苦里,那种感觉,我讨厌,也害怕。
你说你讨厌脚踏两条船的人,其实真正讨厌脚踏两条船的人是我,也是我永远都不会做到的事情。
对我而言,所有的精力加起来,也只能够爱上一个人。
所以,在我求婚的时候,不要再对我说改天吧,这种不确定的词语让我痛苦,让我想哭,感觉自己越来越不坚强了。
看到你哥对你那么好,我真的很羡慕,也很不爽。我尝试着比他对你更好,更细心。我尝试着一切,只要是为了你。
现在是二00五年四月十日下午四点三十六分。
该说的都说了,等着被审判吧!不论你是不是在考虑和我分手,我只希望一点,请你确定我对你的感情。
我说照顾你、爱你,所说的甜言蜜语,统统都是真的,虽然有些文学上的夸大,但是,确实是出于肺腑的。
如果还觉得我哪里有做的不够的地方,告诉我。
天气冷了,小心感冒。我知道你有花粉过敏症,小心一点,不要吃太辛辣的东西。
还有,你太瘦了,多吃一点,我准备把烟扔进网吧附近的河里。
或许你会觉得我啰嗦,但是,我真的好害怕会失去你。
当你爱过,失去过以后,心绝对不会变得更坚强,而是会更脆弱,我不知道,再失去一次自己最爱的人,究竟会怎样……
IchliebeDich!现在是二00五年四月十日下午四点四十分。
恐怕,这是最后一次对你说,我爱你。
Your克(Maybe)(西元2005/04/10)
写完信,把这份Eamil发了出去,张克揉了揉太阳穴,脑子不知为何,最近总是变得模糊不清。
赵倩儿和崔淼儿这两个名字,总是会被自己混淆在一起。
究竟,那个崔淼儿是谁呢?唉,倩儿自从在那天听到自己叫淼儿这个名字后,就再也没回家过,打她的手机也不通,头痛。
张克确定似的翻开相簿,看着自己和最爱的人交往以来留下的回忆,时时痴笑,时时苦恼,似乎只有在这一刻,崔淼儿的名字才会暂时从自己的脑子里抹去。
赵倩儿是自己五年前认识的,那时候自己还在荷兰读大学。说起来,他俩的相遇以及相恋,充斥着大量的浪漫、震撼性、戏剧性、以及偶然性。
五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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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回荡在耳朵里,张克的心情却并不好。老实说,他,失恋了。
就在他失恋的第二天,他在图书馆偶然遇到了一个女孩子。看背影,就像班上的某个人。于是便走上去拍了拍她的肩膀说道:“喂,怎么你又不去上课?”
那女孩转过头来,惊诧的望着张克,那一瞬间,他呆住了。
她或许不是一等一的美女,但却让他确确切切的听到了自己的心跳。
那是他有生以来的第一次心跳,或许对于他而言,她就是个百分之百的女孩。 从看见她身姿的那一瞬间,张克的胸口便如发生地鸣一般的震颤,口中如沙漠干得沙沙作响。
“AreyouChinese?”张克强忍着内心的激动问道。
“嗯。”女孩点点头,表情还是一样的惊诧。
他笑起来,回望着女孩的双眸,脑中亦同时没有缘由的冒出了一个故事。
一个是从“很久很久以前”开始,而以“你不觉得这是个悲剧吗”结束的故事。
“喂,可以给你讲一个故事吗?”张克完全不理会她的诧异,一个劲的讲起来……
很久很久以前,有个地方有一个少男和一个少女。少男十六,少女十六。
少男英俊,少女漂亮,他们的内心像随处可见的孤独而平常的少男少女。但两人却一直坚信,世上某个地方,一定存在百分之百适合自己的少女和少男。
是的,两人相信奇迹,而奇迹果真发生了。
一天两人在街头不期而遇。
“真巧!我一直在寻找你。也许你不相信,你对我是百分之百的男孩,从头到脚跟我想像的一模一样。简直是在作梦。”
两人坐在公园长椅上,手拉手,百谈不厌,两人已不再孤独,百分之百需求对方,百分之百已被对方需求。而百分之百需求对方和百分之百地被对方需求,是何等美妙的事情啊!这已是宇宙奇迹!
但两人心中掠过一个小小的,的确小而又小的疑虑:梦想如此轻易成真,是否就是好事?
交谈突然中断时,少男这样说道:“我说,再尝试一次吧!如果我们两人真是一对百分之百的恋人的话,肯定还会有一天在哪里相遇。下次相遇时如果仍觉得对方百分之百,就马上在那里结婚,好么?”
“好。”少女回答。
于是两人分开,各奔东西。
然而说实在话,根本没有必要尝试,纯属多此一举。为什么呢?因为两人的的确确是一对百分之百的恋人,因为那是奇迹般的邂逅。
但两人过于年轻,没办法知道这许多,于是无情的命运开始捉弄两人。
一年冬天,两人都染上了那年肆虐的恶性流感。在死亡线徘徊几个星期后,恰恰那一段记忆丧失殆尽。
事情也真是离奇,当两人睁眼醒来时,脑袋里犹如D。H劳伦斯少年时代的贮币盒一样空空如也。
但这对青年男女毕竟聪颖豁达且极有毅力,经过不懈努力,终于再度获得了新的知识、新的情感,甚至愉快地去了国外。
啊,我的上帝!这两人真是无可挑剔!他们完全能够换乘地铁,能够在邮局寄交快信了。并且分别体验了百分之七十五和百分之八十五的恋爱。
如此一来二去,少男二十,少女二十岁了。时光以惊人的速度流逝。
二月一个晴朗的早晨,少男为买一罐可乐而沿着学校的走廊向东走,少女为去上网而沿同一条走廊由东向西去,两人恰在图书馆门前失之交臂,失却的记忆的微光刹那间照亮两颗心。
两人胸口陡然悸颤,并且得知,她对我是百分之百的女孩;他对我是百分之百的男孩。
然而两人记忆的烛光委实过于微弱,两人的话语也不似四年前那般清晰。
结果连句话也没说便擦身而过,消失在人群中,永远永远。 “你不觉得这是个悲剧吗?”
女孩笑了,超出张克想像的说了一句:“这是村上春树的小说《遇见百分之百女孩》吧,不错,亏你在一刹间改的这么精采。”
“你也很聪明。”张克也笑了。
“这没什么,我甚至还知道你下一句话会说什么。你一定想说让我俩更改这个结局吧,呵呵,对吗?”
“非常聪明。”张克欣喜若狂,但如果知道她再下一句会说什么,他绝不会这么开心。
“那么,我们就按照这个剧本所写的那样擦肩而过吧,当下一次我们再偶然相遇时,我们就交往吧。”她的眼中闪着狡黠的光芒。
哈哈,就这样,张克再次失恋了。
他的第二次恋情,前后还不到五分钟。
之后,他疯狂的去寻找那个女孩。
最后张克从一个朋友那里得知,她并不是这个学校的学生。
又是一阵辗转仿佛,他终于知道了她的名字,赵倩儿。
可是人海茫茫,错过一次偶然后,就很难再有第二次偶然。
那真是个古怪而且异常厉害的女孩,那句拒绝的话也说的够彻底。
还记得第二次失恋的晚上,张克作了一个可笑的梦。
他梦见自己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又奇迹般的遇到了那个女孩。他的手里拿着一束由玫瑰和绿叶组成的花束。
他笑着对那女孩说:“如果我们再次相遇,你是否会选择我?还是将再次选择与我擦肩而过?”
或许真是因为那个梦鼓励了张克,就这样,生活平淡无奇的在不断寻找和失望中过了半年,张克都没有找到她,也没有任何时刻期待的偶然发生。
他俩之间的故事,似乎就这样结束了。
又过了半年,那年年末,他实在不甘心一个人过元旦,准备到德国去找几个朋友。但没想到却鬼使神差的心血来潮下,坐船到了比利时最繁华的城市布卢克。
怎么说呢?布卢克的感觉很奇异,它不像大多数欧洲城市那样充斥着一种忧郁,而更像水城威尼斯和十六世纪的伦敦的结合。
它的街道下有不断穿梭的旅船,而宽阔的街道上川流不息的是一辆辆高大的马车,很有Romantic的味道。
他在那个城市游逛了好几天,这才慢吞吞的坐上了回荷兰的火车。
再次鬼使神差的,当他走出火车时却感到了一丝不对劲,因为对面的看板上分明写着WelcometoLuxembourg!
咦?呵呵,就那样他因为坐错了火车,在新年即将到来的几个小时前来到了卢森堡。
张克原本就不是一个喜欢动用大脑的人,随遇而安的心态让他漫不经心,从从容容,冷冷漠漠,丝毫没有搭错的遗憾,又在这个第一次来的陌生城市里闲逛。
“切,还差三十秒就十二点。没想到一年居然过的这么快!”
不知过了多久,夜晚来临,月亮升到了天幕,他随意地看看表,淡然的走到附近的一个广场上。
就在那时,四处都响起了鞭炮的声音,四周亦充斥了烟花的颜色。
“Happynewyear!”街上的人纷纷对离自己最近的人说出这句话,他们对亲人说,对朋友说,亦对恋人说。
“Happynewyear!”一群拿着烟花的孩子冲张克说着,围着他乱转。
“Happynewyear!”他答道,表情依然冷漠,但却分明感觉到嗓子眼里,有种不知名的热热的感觉冒了上来。 找了家酒吧,张克却意外的只要了杯巧克力冰淇淋。
是新年了吧,有烟花,有鞭炮,但他还是觉得少了些什么。
对了,是自己感觉孤独了吧!新年了,自己居然还是独自一个人,看着纪元的四位元数字的最后一位元,十分科幻的又增加了一个数字。
虽然感觉很郁闷,但他却少有的不想喝酒,他似乎预感到了什么,他不想醉。
这个时刻,不管卢森堡的啤酒有多浓多醇,也不会让他有干一杯的感觉。
或许,第六感不完全是女人的专利,男人偶尔也是会有的。
望出窗外,脑中萦绕的,却依然是那个百分之百的女孩的事,那个叫赵倩儿的女孩,或许自己永远也见不到了吧。
张克突然感觉很伤感,他苦笑着,再次告诉自己应该死心了。等他再次向窗外望去的时候,就在那一刻,从来不信缘分,不信世界上有神的他,从此变成了虔诚的信徒。
窗外,在那个烟花弥漫的夜色里,赫然有个穿着单薄的纤影,安静的站在生满绿色铜锈的雕像下。
她在默默的看着那群嘻笑的少年点燃烟火……
若有所觉,女孩清澈的视线缓缓向张克移动,最后两人的视线终于短兵相接!
女孩望着满脸傻气的张克,也呆住了。
那一刹间,时间仿佛停顿了,没有了距离,没有了喧闹,剩下的只有他与她……
不知过了多久?百分之百的赵倩儿轻轻的笑了笑,百分之百美丽的微笑。
于是,张克,也笑了,傻笑。
那一刻,他的脑子中一片空白,只剩脑中不断回荡着的一首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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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两个月,便又到纺樱花盛开的时候了。
张克突然明白,米德布克的纺樱花节到来时,他将不再孤独了吧!
在记忆里,也就是他俩第二次相遇的那天,赵倩儿做了他的女友,没想到时光如梭,一眨眼间,他们大学毕业了,回国工作了。
交往,也快有四年了。
赵倩儿是自己此生最爱的女人,那么,崔淼儿又是谁?
为什么她的名字越来越频繁的掺杂入自己的记忆里,但是自己对她的生平却没有任何印象?她根本就不是一个自己生活中的人,甚或者,她根本就是个莫须有的人物。
但是为什么?为什么自己总是忘不了这个名字,为什么自己觉得似乎和她有过一段刻骨铭心的感情?
张克苦恼的捂住头,他感觉大脑很痛,痛得几乎要晕了过去。 他发狂似的将桌上的所有东西都扫到了地上,最后实在承受不住那种钻心的疼痛,终于眼前一黑,向后仰倒了下去。
“你知道什么是BrainDeath吗?”看着张克的大脑扫描图,医生沉默半晌才问道。
张克有一种不好的预感,他摸了摸鼻子,迟疑的摇头。
“就是脑死亡。”这位中年医生神色有些沉重。
“脑死亡是一个已经被严格定义,也因此具有明确所指的概念,它是指包括脑干功能在内的全脑功能,不可逆永久的丧失。
“这一理论的科学依据在于,以脑为中心的中枢神经系统,是整个生命赖以维系的根本,由于神经细胞在生理条件下,一旦死亡就无法再生。
“因此,当作为生命系统控制中心的全脑功能,因为神经细胞的死亡而陷入无法逆转的瘫痪时,全部机体功能的丧失,也就只是一个时间问题了。换句话说,脑死亡开启了死亡之门,生命从这一刻起已是穷途末路了。”
“你的意思是,我会死?”张克虽然有些神经粗大,但并不笨,他为这个突如其来的噩耗,打击得浑身都颤抖起来。
医生摇了摇头,有些无法解释的说:“你的情况有些奇怪,很奇怪。就一般而言,无论从生理上还是技术上,全脑功能丧失的患者,已经不再是有生命的活人,虽然这时有机体的一些细胞还活着,然作为整体的人已经成为过去时,随后将要发生的,就是通常所说的‘生物学死亡’,也即心跳停止和各部位细胞的逐渐死亡。
“可是,你的脑细胞死亡速度比脑死亡缓慢,但是又比正常的死亡速度快很多。
“知道什么是脑的正常死亡吗?”那位安慰人的经验显然并不丰富的医生,望着张克阴晴不定、面如死灰的脸,似乎想转移到一个他自认为比较轻松的话题上。
“常人约有脑细胞一百四十亿个。人到三十岁以后,脑细胞开始死亡,每天约死亡十万个。
“其实中老年人的脑细胞虽然每天死亡,但在活动的情况下,每天都有新细胞产生。适宜的脑运动与脑营养,则新生的细胞会超过死亡的细胞……”
“医生,我是得了脑癌了吗?”张克用颤抖干涩的声音,很不礼貌的打断了他的话。
那位医生迷惑的摇摇头,“这倒不是。你的情况更类似于阿兹海默症,但却有明显的区别。阿兹海默症所伴随发生的神经细胞螺纹蛋白质,AD7cNtp可能会堆积在脑部,并且导致脑细胞死亡。
“但你的大脑里的脑细胞,却被一种不知原因的因素干扰,造成不断的死亡。也是这种不知名的原因,让你不断的头痛,而且产生嗜睡和作莫名其妙的梦。”
“究竟那个不知名的原因是什么?”张克实在受不了这位白痴医生的详细解释,对于一个事不关己的人长篇大论分析自己将来的死法,任谁也会变得神经质。
不过那位医生显然有很好的耐心,他缓缓道:“既然是不知名的原因,我当然不知道。”
张克突然感觉自己全身的力气都消失的无影无踪了,他无力的瘫坐在椅子上,问:“我还能活多久?”
“你死不了,不过,恐怕有极大的可能会变成植物人。”
“那我的意识还能保留多久?”
“七天,如果按照现在的脑细胞死亡速度。七天后,你就会陷入长久的梦境里。”
“七天?只有七天!”张克失魂落魄的喃喃重复道,像是想到了什么,他突然神情一振,“七天!
我想,或许足够了!“
第九章 婚礼
从医院走出来,张克愤慨的狠狠的踢了身旁的招牌,还不解恨的在门前吐了一口浓浓的唾液。那个该死的医生,当自己向他提出要进行脑皮层的局部割除时,他竟然用看神经病的眼神盯着他,然后毫不客气的把张克赶了出去。
突然感到有一个熟悉的视线正在注视他。
张克抬起头,竟然看见了倩儿!
她穿着蓝色的百褶裙,纤细的腰肢靠在对面的墙上。
这个慵懒的美女,看起来今天倒是少有的精神奕奕。
“帅哥,有时间吗?我们去约会怎样?”她走过来笑吟吟的挽住他的手。
“你不生我的气了吗?”张克小心翼翼的问道。
赵倩儿哼了一声:“对不起。我已经完全不记得有谁在西元二00五年四月五日的中午十二点十三分零五秒的时候,在我面前叫过淼儿这两个毫无意义的字了。”看着目瞪口呆的张克,她“噗哧”的笑出声来,低下头骂了一声傻瓜。
“那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的确很像傻瓜的他,挠着头问。
赵倩儿没有回答,只是问:“听说你生病了?是什么病?”
“没什么大不了的。”张克迟疑的回答道。
如果告诉她自己的脑子正在不断死亡,而且有可能变成一辈子都会在梦中渡过的植物人,她会不会一脚踹开自己,转身走掉呢?
不知为什么,自从知道自己的意识,就在几天后会彻底消失后,张克变得敏感、胆小而且多疑起来。甚至以前大多自然而然就可以做到的事情,现在也变得相当困难了。
只听倩儿缓缓的说道:“你不想说,那我就不问好了。”她拉过张克的手,突然脸上一红,“我们结婚吧。”
张克震惊的差些掉了下巴。
从前自己也曾无数次厚着脸皮向她求婚,但她不是红着脸轻轻摇头,说时机不到,就是板着脸说改天吧,今天又为什么会突然提出,而且还是她主动?
虽然头脑混乱,但张克还是立刻想起了自己的状况,他不想拖累自己这辈子最爱的女人。用力甩开她的手,张克别过身去对她说:“抱歉!我做不到。”
“我配不上你吗?”赵倩儿神情沮丧的问。
他立刻摇头:“不!是我配不上你。你不会明白的,像我这样的人,根本就没有结婚的权利。”
“我知道。”赵倩儿抓住他的手,努力要将一枚戒指套在他的无名指上,柔声说:“你的主治医生已经把所有的一切都告诉我了。
“我知道你是脑子在死亡,也知道你的记忆在不断的消失,甚至会变成植物人。”
“那你为什么还要和我结婚?可怜我?”
张克再次用力的甩开她的手,歇斯底里的吼叫起来,一种被欺骗的愤怒油然而生。
“笨蛋!你还不明白吗?我从前不接受你,是因为你太不成熟了,丝毫没有上进心,只知道说一些什么好听的话来哄我,你的情书就是最好的证明,风花雪月的,浪漫色彩太重,一点沉稳的气质都没有。
“但是现在我不在乎了,我只知道爱你!我不要失去你!” 倩儿突然哭了,她流着泪,终于又抓住了张克的手,把那枚戒指紧紧的套在了他的手指上。
她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娇躯颤抖的面对远处的教堂说道:“我,赵倩儿,今年二十六岁。从今天起,我就是张克的妻子了。”
接着,她深情的望向他,眼中充满了晶莹的泪水。
张克呆立着,感动着,许久才略带苦涩的微微一笑。
不管了,以后的烦恼,都让它见鬼去吧!
他用低沉的声音念道:“我,张克。虽然这二十七年来,一直都是个一无是处的蠢家伙,但是当第一次见到倩儿时,我就有了两个愿望。一是要娶赵倩儿作为妻子,二是要做赵倩儿唯一的男人、最后一个丈夫!”
“婚礼结束!”倩儿抬起头,强做欢笑道:“还有七天对吧!够了。七天我们已经可以做很多事情了!”
不由分说的,张克紧紧的将她拥入怀里,吻上了她激动的颤抖着的淡红嘴唇。
“仁慈的上帝啊。”他虔诚祷告着。“虽然我不是您的子民,但我至少是您创造出来的生命。
“请求您倾听我这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的祈祷吧。就算哪一天我真的失去了一切,也求求您不要让我忘记倩儿,因为我决定了,我要永生永世的爱着她……”
果然是无处不飞花的季节。湖州七月,苕溪的秋天终于来临了。
“哈哈,夜夜忆故人,长教山月待。今日见故人,山月知何在?”
陆羽修剪着满园的桂花,突然一阵熟悉的念诗声,从身后传来。
诗僧皎然兴致勃勃的提着一袋茶种,正冲自己笑着。
“皎然兄,现在还是晌午,你的那个山月又怎敢出来露脸呢?”陆羽笑吟吟的停下手中的活计,迎了过去。
皎然大摇其头道:“非也。竟陵子你思想太死板了,大千世界无奇不有,说不定这圆月还在天空的某处,只是我们看不见罢了。”
“皎然兄教训的是!”陆羽肃然道。
“唉,你果然很死板!”皎然大是无趣的说:“我说什么你就信什么。拜托你偶尔也要有自己的想法吧。”
陆羽眼角含笑的说:“但是去年皎然兄和我辩日的时候,不是才说过我太有主见了不好吗?”
皎然顿时语塞,他嘿嘿的笑着,转移开话题:“听说你终究还是不愿去当‘太子文学’吗?自古那个位置就是朝廷里很多人大是眼馋的肥差呢。”
“麻烦你看看那边。”陆羽向屋门指去。
只见那里有个大牌子赫然写道:“不羡黄金罍,不羡白玉杯。不羡朝入省,不羡暮入台。惟羡西江水,曾向金陵城下来。”
“好!好一个不羡黄金罍!我皎然佩服万分。”诗僧皎然拊掌喝采道:“不过为什么你要想到立这个牌子?”
[ 本帖最后由 享受人生 于 2006-2-18 13:07 编辑 ] 陆羽淡然说:“最近崔子元那队人几乎都来问过我这个问题。我懒得一个个解释,干脆就写下这首词了。”
“崔子元吗?”皎然眼睛一亮:“那个小子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不再记恨你的?”
“我忘了。”陆羽苦笑着摇摇头。
皎然用力的拍了拍他的肩膀,“其实这也怪不得他。那时他总认为是你害死他妹妹的,但是你真的没有察觉到崔淼儿对你的情意吗?”
“情意?”陆羽不由的想起了第一次见到淼儿时,她所念的那首诗。
“池晚莲芳谢,窗秋竹意寒。何人拟相访,霜洁白莲香。”
诗的后一段引自白居易的《池上清晨候皇甫郎中》,原本“何人拟相访”的后边,是该接“嬴女从萧郎”的,但是这害羞的女孩终究不敢说出来。
“你和她之间,真的是一塌糊涂。”皎然不胜唏嘘的感叹道:“如果你们的感情再明确一点,如果不是崔国辅那老头,太急于想把女儿嫁出去了……
“如果当时能有一方可以清楚的说出来,或许崔淼儿也就不会自杀了,那么常伴在你身边的,也不会是我这个永远孤家寡人一个的丑和尚了。”
陆羽又是一阵苦笑:“天哪!我陆羽何德何能,居然有荣幸被一个和尚指点感情!”
诗僧皎然嘿嘿笑着,出奇的并没有反驳。
一阵桂花幽香迎面扑来,陆羽深深的吸了一口气。
“原来又快要七月十二了,是时候去扫淼儿的坟了吧。”
不知为何,突然有一种心酸的感觉。
他隐隐感到似乎内心深处还有一个女孩的名字,一个令人既怀念又甜蜜的名字。
她,是叫做倩儿吗?
四天后,西元二00五年的四月二十二日。
一阵急促的铃声响起,张克,惊醒了过来……
请继续期待茶圣—下集夜不语诡秘档案第九集“茶圣”下预告:
杨俊飞和夜不语终于在命运的牵引下,碰撞出一系列的火花,最后重归于好,一起面对那个神秘的组织。
还有,在那个一千多年前的茶圣身上,还有什么秘密呢?
他的尸骨,究竟去了哪里?
疑惑越来越多,事情似乎也在往不利的方向发展,夜不语究竟该如何面对?而张克,真的清醒了过来吗......
篇外篇 金娃娃
记忆里第一次遇到不干净的东西,是在五岁的时候。那时家里很穷,父母为了躲债,便带着我跑到了四川某县的一个小乡村,住了下来。
那儿有一条大河,叫做养马河来着。
河有十多米宽,水流湍急,再加上河水里含有极多的褐色沙土,让人乍一看有种诡异的感觉。
听人说,这河里不明不白淹死过不少人。
村里的老人们也常叹道,养马河呀养马河,你究竟要吞下多少条性命,才会平静?
大人们虽说不怕,但暗地里都叮嘱孩子们少去河边玩,一到晚上,也会刻意的绕河岸而行,但小孩的心性,又有几个是乖乖听话的?
我的家里人很忙,也没太多时间管我,于是我常和几个不安分的朋友们去玩。
但夏末的一天,终于出事了。
那时正值农忙,伙伴们都提着小兜,跟在割稻穗的父母后边捡麦粒。
我找不到人陪自己玩,便独个儿去了河边。
那儿一个人也没有。
清风不断的拂过河岸的青草,一片安详的景色。
我躺在草地上晒着太阳,并瞅着脸旁的一大群蚂蚁,吃力的将几只苍蝇搬到洞里去。
这时,一个轻柔的声音开始唤起我的名字,我立刻被它吸引住了,站起身来并四处找这个声音的来源。
小夜,过来。
小夜,快过来……
这若有若无的声音,好像妈妈的呼唤,但它却来自河里。
可能是新生牛犊不怕虎吧,我非但不感到害怕,还大有兴趣的一步一步向河里走去。
突然,一双手拍在了我的肩上。
“喂,鼻涕虫,今天你竟敢一个人来!”回头一看,竟是小航。
小航是我邻居家的孩子,比我大两岁,是个很霸道的家伙。
昨天我们才因为争夺河岸使用权,而打了一架。
我承认我是使用了一种不太公平的多数教训少数的战术。不过参与者都是平时被他欺负的很惨的弱小孩子——偶尔也该让他们发泄发泄吧。(笑)
那场战役的结果,是小航在一群愤怒的孩子的轻微体罚下哭起来。
他一边往家跑,一边喊着要报复。
刚才,可能是他看我一个人去了河边,就不怀好意的跟来了。
我被他一拍之下,顿时清醒了很多,但下意识的首先想到,哎呀,裤子全都湿了,这次要被老妈打屁股了,因为我家里人也是不允许我到河边玩的,一时竟也没想自己为什么会走到了河水里。
“昨天有胆打我,今天倒栽到我手里了!看我怎么收拾你这个小娃子。”
他见我不睬他,便瞪了我一眼,恐吓道:“把你推到河里去游游泳倒也挺有趣的,喂,你愿不愿意呀?”
“这哪个愿意的!”我这才注意到他的存在,心想这次惨了,但依然不动声色,满是鬼点子的小脑袋,在一瞬间不知转了多少转。 我突然心生一计,说:“别烦我,我正在找东西。你看到在那儿有个金色的亮点没有?可能是宝藏哟!”
呵呵,这种移花接木的小把戏,也只能用来对付孩子。
大凡男孩子,不管品性如何,都有种英雄情结,他们总爱幻想自己如何如何历险,但大多都是为了寻找宝藏。
果然他上钩了,凑过头来好奇的问我:“在哪!”
我指着不远处说:“就在那儿,你看不见?”
“啊!看到了!是个金娃娃,还是活的,天!它在向我招手!”他大叫起来。
我一愣,顺着他的目光看去……什么也没有嘛,不禁暗笑起他说是风就是雨,想像力太过丰富了。
但他却又并不像在说假话,就像他真个看到了一样。
小航顺手抄起身旁的一根树枝,伸到水里,嘴里兀自说道:“我要把它捞上来。”
真是个疯子!我一边想,一边准备趁他不注意时溜掉,只听他又叫道:“哈,它咬住了!好家伙,力气还真大!”
这时怪事儿出现了,树枝不断的晃动着,似乎在另一端真的有什么在挣扎,带的小航也摇起来。
我揉揉眼睛,但插入水里的那一段树枝上,还是什么也没有。
“我快要拉不住它了,鼻涕虫快来帮帮我!”他被一步步往河里拉,有只脚已经踏入了水里。
我微一迟疑,便抱住他的身体向后用力。好家伙,尽管我使足全身的力气,也不能将他拉回分毫。
一分钟过去了,情况依然没有改变,所不同的只是渐渐被拉入河里的人中,多了一个我。
眼看快干的裤脚又被打湿了,我急道:“快!快把棍子扔掉!”
“我……我放不了手!”他用带着哭腔的声音喊道。
“这怎么可能,你再不丢掉,我可要放开你了!”我盘算着,这是不是他用来整我的又一新方法。
他却恐惧的叫起来:“不!不要!”
这时树枝的另一端用大力猛地向下一插,我俩大叫一声,双双落到了河里。
我昏了过去,感觉中似乎自己在不断的往下沉。
突然身子一轻,在无穷的黑暗中出现了一道亮光,我挣扎着向那道光芒游去。
然后……我醒了。
眼前有一张张关切的脸,老爸不断的在房里踏着步子,而老妈正暗自流着泪。
众人看我醒了过来,都大大的松了一口气。
“二狗子呢?我家的二狗子没和你在一起?”还没等谁人开口,一个中年妇女急切的问道。这是小航的妈。
“他说有金娃娃,就拿树枝去捞。我拉不上他来,就和他一起掉到了河里……”
我怯生生的说得不知所云,但也大体上描述出了一个事实。
小航的老妈尖叫一声,晕倒在地上。
第三天下午,在养马河的下游,找到了小航的尸体……
同时我也知道了自己是在中游,被一个网鱼的村人,用渔网偶然网起来的。
在当天晚上,父母开了一个只有他们两人的会议,最后决定为了我搬回城里去。
这一走,我便再也没有回去过。
也许是内心深藏的恐惧,阻止着自己吧!我常常在想,那天为什么死的是他,而不是我。
他口里所说的金娃娃叫的是我的名字,可能那天死的原本应该是我才对,而他却做了我的替死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