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里挑一 发表于 2006-4-5 22:30

原帖由 的的 于 2006-4-5 22:28 发表
对有些人来说:人之初, 性本恶.
没懂……既然恶,就气死老妈好了,反正也不认他这么多年了$frage$

万里挑一 发表于 2006-4-5 22:32

总之,我认为为了父母或者子女的意愿离婚都是非常愚蠢与不可思议的,两个人感情恶化或者一方移情别恋我还觉得比较正常。

的的 发表于 2006-4-5 22:33

原帖由 东篱 于 2006-4-5 22:26 发表


涉及到两个国家不同的法律, 等到那时候就晚了, 这女人更麻烦了, 所以我说不如先发制人,女人要求离婚, 按德国法律(是德国吗?), 起码这个男人孩子得不到, 还要付钱。

他们在中国结婚的, 两个人如果仍然都是中国人的话, 就应该按照中国法律的吧? 好像如果有一方不是中国人了, 哪怕不是德国国籍, 只要不是中国国籍, 就可以按照德国法律来处理了. 听说的啊, 不是100%肯定.


另外,如果真要告遗弃的话, 平时要注意搜集证据, 如果有他在国内求职的联系情况的证据啦, 他单位的辞职报告啦, 他买了自己和儿子的飞机票等等的证据, 机会才会比较大一些.


其实很难啊, 离婚还要先分居一年吧? 男方如果回国一去无音讯, 德国法庭难道还到中国去传唤他不成?


有没有什么办法, 劝说男方父母接受女方啊?

的的 发表于 2006-4-5 22:35

我觉得这件事关键还是在男方身上, 如果他铁了心, 和父母说, 要回国可以, 但是一定要带老婆回去. 女方呢, 姿态低一点, 表示愿意孝敬公婆什么的. 这样也许还有回转的余地.

等女方回国找个工作, 慢慢再想办法离婚吧.

的的 发表于 2006-4-5 22:38

原帖由 万里挑一 于 2006-4-5 22:32 发表
总之,我认为为了父母或者子女的意愿离婚都是非常愚蠢与不可思议的,两个人感情恶化或者一方移情别恋我还觉得比较正常。

两个人这么多年, 男方一直在进步, 而女方不但停滞不前, 当前的青春也已经不再了吧? 工作也没有了. 可以说是退步了吧?

就算没有父母这回事, 男方对女方不再有感情了, 甚至移情别恋(你觉得比较正常的), 这样的例子也很多吧?


现在父母的说法可能只是男方的一个借口而已. 他想不用背负恶名.

的的 发表于 2006-4-5 22:39

原帖由 万里挑一 于 2006-4-5 22:30 发表

没懂……既然恶,就气死老妈好了,反正也不认他这么多年了$frage$

你更恶....

万里挑一 发表于 2006-4-5 22:40

原帖由 的的 于 2006-4-5 22:35 发表
我觉得这件事关键还是在男方身上, 如果他铁了心, 和父母说, 要回国可以, 但是一定要带老婆回去. 女方呢, 姿态低一点, 表示愿意孝敬公婆什么的. 这样也许还有回转的余地.

等女方回国找个工作, 慢慢再想办法离婚吧.
就是,这男的怎么让老妈这么一吓就软了,要懂得谈判讲条件嘛。$angry

万里挑一 发表于 2006-4-5 22:44

原帖由 的的 于 2006-4-5 22:39 发表
你更恶....
你不觉得那个男人的父母很歹毒吗?把人家女方父亲检举了,自己爬上去了,害得人家家破人亡,现在又来拆婚,要发达了的儿子把处在弱势一方的儿媳甩掉,孙子还不让跟妈……真是赶尽杀绝呀。

他们才恶呢$bs$

anise 发表于 2006-4-5 22:46

原帖由 东篱 于 2006-4-5 22:26 发表


涉及到两个国家不同的法律, 等到那时候就晚了, 这女人更麻烦了, 所以我说不如先发制人,女人要求离婚, 按德国法律(是德国吗?), 起码这个男人孩子得不到, 还要付钱。
双方外国人人的共同居住在德国超过三个月,意思就是双方持有的不是短期签证,就可以申请德国的法庭处理离婚。现在在德国离婚还必须通过律师,而且在一方不同意的情况下,分居一年有时还不够,有时要三年才行。

xingxing01 发表于 2006-4-5 22:48

这个男的肯定是不爱她了, 借口罢了

其实这个女的, 我有点不理解, 为什么当初就跟定了他, 要是我, 即便我爸爸犯了错误, 我不会报复检举人, 但决不会和检举人的儿子相爱 $angry

的的 发表于 2006-4-5 22:49

原帖由 anise 于 2006-4-5 22:46 发表

双方外国人人的共同居住在德国超过三个月,意思就是双方持有的不是短期签证,就可以申请德国的法庭处理离婚。现在在德国离婚还必须通过律师,而且在一方不同意的情况下,分居一年有时还不够,有时要三年才行。

可是男方如果在此期间回国不回来了怎么办呢? 又不是刑事法庭, 可以限制离境的.

当然如果法庭传唤男方不回来的话, 会有记录, 法庭判决当然也会对男方很不利, 可是他如果以后不回德国了, 德国法庭的判决和记录就是 一纸空文啊.

的的 发表于 2006-4-5 22:50

原帖由 xingxing01 于 2006-4-5 22:48 发表
这个男的肯定是不爱她了, 借口罢了

其实这个女的, 我有点不理解, 为什么当初就跟定了他, 要是我, 即便我爸爸犯了错误, 我不会报复检举人, 但决不会和检举人的儿子相爱 $angry

他们已经爱上了, 才发现是仇人的吧?

的的 发表于 2006-4-5 22:50

原帖由 万里挑一 于 2006-4-5 22:44 发表

你不觉得那个男人的父母很歹毒吗?把人家女方父亲检举了,自己爬上去了,害得人家家破人亡,现在又来拆婚,要发达了的儿子把处在弱势一方的儿媳甩掉,孙子还不让跟妈……真是赶尽杀绝呀。

他们才恶呢$bs$

都恶, 都恶...

万里挑一 发表于 2006-4-5 22:51

原帖由 xingxing01 于 2006-4-5 22:48 发表
这个男的肯定是不爱她了, 借口罢了

其实这个女的, 我有点不理解, 为什么当初就跟定了他, 要是我, 即便我爸爸犯了错误, 我不会报复检举人, 但决不会和检举人的儿子相爱 $angry
就是,说到底是男方家对不起女方家多一些,凭什么他们还要来欺负人?!

xingxing01 发表于 2006-4-5 22:51

原帖由 万里挑一 于 2006-4-5 22:44 发表

你不觉得那个男人的父母很歹毒吗?把人家女方父亲检举了,自己爬上去了,害得人家家破人亡,现在又来拆婚,要发达了的儿子把处在弱势一方的儿媳甩掉,孙子还不让跟妈……真是赶尽杀绝呀。

他们才恶呢$bs$

同意, 缺德也没有这么样的, 小心遭报应.......


女的现在只能用法律手段捍卫自己的权利了, 除了离婚没别的办法

的的 发表于 2006-4-5 22:51

原帖由 万里挑一 于 2006-4-5 22:40 发表

就是,这男的怎么让老妈这么一吓就软了,要懂得谈判讲条件嘛。$angry

其实觉得是男方变心了, 或者至少当初的感情已经不在了.... 是你比较能够接受的情况...

万里挑一 发表于 2006-4-5 22:52

原帖由 的的 于 2006-4-5 22:50 发表
都恶, 都恶...
都人性、都人性……

的的 发表于 2006-4-5 22:53

原帖由 万里挑一 于 2006-4-5 22:51 发表

就是,说到底是男方家对不起女方家多一些,凭什么他们还要来欺负人?!

检举揭发贪污不是对不起他啊.是非还是要有的...

只是现在的这个 要求比较过分...比较恶毒...

万里挑一 发表于 2006-4-5 22:57

原帖由 的的 于 2006-4-5 22:51 发表
其实觉得是男方变心了, 或者至少当初的感情已经不在了.... 是你比较能够接受的情况...
本来婚姻就是以两个人的感情为基础的嘛,感情基础没了或者感情转移了我才能理解,凭什么让外人干预?我见过一对夫妻,很荒唐的是他们的女儿受不了他们天天吵架,逼着妈妈离婚,说不离婚她就活不下去了,结果现在这个女儿非常后悔,而她妈妈也过得不好。其实那两个人就是喜欢吵架,感情还是比较深的,现在还互相往来,女方有困难男的也常帮忙,只不过双方又都再婚了,也不可能在一起了。

万里挑一 发表于 2006-4-5 23:00

原帖由 的的 于 2006-4-5 22:53 发表
检举揭发贪污不是对不起他啊.是非还是要有的...

只是现在的这个 要求比较过分...比较恶毒...
我没说贪污检举不对,但我对这个男方父亲这样做的动机比较怀疑,他自己不借机爬上去了吗?也不见得是为了什么大公无私。接下来的一系列行为只能证明他们的歹毒。

rundumdieuhr 发表于 2006-4-5 23:01

原帖由 万里挑一 于 2006-4-5 22:51 发表

就是,说到底是男方家对不起女方家多一些,凭什么他们还要来欺负人?!

这有点不对吧!贪污受贿者人人得以举报之,太正常不过了。男方家何来对不起女方家之理? 如果这样想,那么反贪局的人对不起的人家可多了去了!;)

[ 本帖最后由 rundumdieuhr 于 2006-4-5 23:02 编辑 ]

xingxing01 发表于 2006-4-5 23:02

原帖由 的的 于 2006-4-5 22:50 发表


他们已经爱上了, 才发现是仇人的吧?

人和人不一样,按我对我爸爸的感情, 再加上家里出了那么大的事情, 我会顾及爸爸妈妈的, 不过说这些也没用了,况且我爸爸没有这样的问题, 所以也没什么说服力

她现在虽然很倒霉, 不过可以离婚, 孩子一般都会判给母亲, 这种男人, 一定是要离开的, 无论他再说什么!

万里挑一 发表于 2006-4-5 23:04

原帖由 rundumdieuhr 于 2006-4-5 23:01 发表


这有点不对吧!贪污受贿者人人得以举告之,太正常不过了。男方家何来对不起女方家之理? 如果这样想,那么反贪局的人对不起的人家可多了去了!;)
哈罗,见你楼上的回帖!我绝对同意反贪的,不过觉得动机比较复杂罢了。

的的 发表于 2006-4-5 23:04

那么去掉双方父母的背景, 楼主写的这个故事变成:

一个女孩子通过工作上的接触认识了一个各个方面都不错的男孩子。双方互相吸引,很快就相爱了,

相恋5年,结婚了,一个非常简单而温馨的婚礼。

婚后3年,男的说,他想继续读研究生,然后辞职专心读书,女的就专心工作,养家糊口。生活的重担都压在女的一个人身上。

男的研究生毕业,表现很出众,进了一家当地最出名的外企工作。

工作后不久,这个男人申请了奖学金,出国读了博士,然后把这个女人一起接过去了。这个女人到了国外之后,因为学历不高,外语不行,找不到工作。接着孩子出生后,就安心在家里当全职太太。

后来,这个男人博士也毕业了。在国外著名的大企业工作,这个时候,有人劝这个男人马上回国发展,因为平他现在这样的条件,在国内肯定挣的到钱,

这个男人,他答应了,他把这件事情告诉了这个女人。并且告诉她,他已经决定要回去了,儿子也要一起走。这个女人沉默了很久问,那我呢??结果,他说,我也不知道,是我对不起你。

但是不能带你一起回去!

rundumdieuhr 发表于 2006-4-5 23:05

原帖由 万里挑一 于 2006-4-5 23:04 发表

哈罗,见你楼上的回帖!我绝对同意反贪的,不过觉得动机比较复杂罢了。

OK!

这两个人的感情和婚姻可以用两个字来形容——孽缘!

的的 发表于 2006-4-5 23:06

是不是这样的话, 你就比较能接受一点?

的的 发表于 2006-4-5 23:08

还有一个现实的问题呢:如果男方回国了, 女方还有德国居留或者身份吗?

的的 发表于 2006-4-5 23:10

不过, 感觉男方对女方也不是毫无情谊的, 应该还是会替女方做好安排的吧?至少应该会把钱和孩子留下来. 或者替女方搞定身份之后再回去吧?

rundumdieuhr 发表于 2006-4-5 23:10

原帖由 的的 于 2006-4-5 23:04 发表
那么去掉双方父母的背景, 楼主写的这个故事变成:

一个女孩子通过工作上的接触认识了一个各个方面都不错的男孩子。双方互相吸引,很快就相爱了,

相恋5年,结婚了,一个非常简单而温馨的婚礼。

婚后3年, ...

如果这样,这个男人踢掉发妻的计谋并不高明呀!如果带老婆回国,在离婚,在妇女保障不完善的中国,他的风险和损失会更小呀!不要把人家男人想得那么坏!想得笨点倒还可以!:P

的的 发表于 2006-4-5 23:14

原帖由 rundumdieuhr 于 2006-4-5 23:10 发表


如果这样,这个男人踢掉发妻的计谋并不高明呀!如果带老婆回国,在离婚,在妇女保障不完善的中国,他的风险和损失会更小呀!不要把人家男人想得那么坏!想得笨点倒还可以!:P

这个说法不对, 其实是一样的, 他回中国工作, 德国法庭也不能能够向他要到赡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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