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ngxing01 发表于 2006-4-5 23:17

你们已经认定他们在德国了, 什么身份楼主都没说啊

xingxing01 发表于 2006-4-5 23:18

原帖由 rundumdieuhr 于 2006-4-5 23:10 发表


如果这样,这个男人踢掉发妻的计谋并不高明呀!如果带老婆回国,在离婚,在妇女保障不完善的中国,他的风险和损失会更小呀!不要把人家男人想得那么坏!想得笨点倒还可以!:P

已经够坏的了! :o

的的 发表于 2006-4-5 23:20

原帖由 xingxing01 于 2006-4-5 23:17 发表
你们已经认定他们在德国了, 什么身份楼主都没说啊

真的. 我还拷贝筛选了一遍, 居然就没有看出来, 楼主只是说国外, 没有说德国....

晕晕晕晕晕晕晕晕晕晕晕晕晕晕晕晕晕晕晕晕晕晕晕晕晕晕晕晕晕晕晕晕晕晕晕晕晕

是不是有人挖坑啊? $frage$

rundumdieuhr 发表于 2006-4-5 23:21

这个帖子可以和 “是我的原因吗?” 那个帖结合起来看! 看看大家的回复,很有意思呀!!

的的 发表于 2006-4-5 23:24

原帖由 rundumdieuhr 于 2006-4-5 23:21 发表
这个帖子可以和 “是我的原因吗?” 那个帖结合起来看! 看看大家的回复,很有意思呀!!

这两个帖子没啥关系吧?

xingxing01 发表于 2006-4-5 23:26

原帖由 的的 于 2006-4-5 23:20 发表


真的. 我还拷贝筛选了一遍, 居然就没有看出来, 楼主只是说国外, 没有说德国....

晕晕晕晕晕晕晕晕晕晕晕晕晕晕晕晕晕晕晕晕晕晕晕晕晕晕晕晕晕晕晕晕晕晕晕晕晕

是不是有人挖坑啊? $frage$

不知道,不好说 :P

不过必须了解更多的信息才能提建议 $frage$

rundumdieuhr 发表于 2006-4-5 23:32

原帖由 的的 于 2006-4-5 23:24 发表


这两个帖子没啥关系吧?

一个女人是快离婚啦,好多人劝他先下手为强,夺孩子夺家产,利用德国的法律保障!

另一个女人是找了个离婚的,对前妻这个不满呀,抱怨“痴肥的ex不用工作,拿着补贴”,还威胁不让见孩子。

实际上呢,这两种女人就是在分蛋糕,你的多点她就少点的关系!

的的 发表于 2006-4-5 23:36

那个带着私生子的ex自己是拿不到赡养费的, 因为没有结婚. 她拿的是孩子们的抚养费. 老爸给孩子们付钱, 天经地义吧? 就算送孩子上幼儿园, 全托的话, 比这个还要贵呢.

要离婚的那个, 纯粹是男方想遗弃女方啊. 女方当然要争取自己的利益啦?

每一个人都在为自己争取利益, 这没有什么不对呀? 难道你不是这样吗?

的的 发表于 2006-4-5 23:37

当然争利益, 要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 不能什么都不顾的, 只为了利益. 那样就是禽兽了.

rundumdieuhr 发表于 2006-4-5 23:43

原帖由 的的 于 2006-4-5 23:37 发表
当然争利益, 要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 不能什么都不顾的, 只为了利益. 那样就是禽兽了.

对呀!

其实在西方,一个男人的现任和其带孩子的前妻分的不就是一块蛋糕吗?现任经常抱怨前妻不干活还拿走老公那么多钱,忿忿不平。前妻却想,你不要我?哼,你也别想要孩子,每月榨你一半以上的收入!让你美,让你再去泡新的MM?让你和小妖精过寒酸的日子去吧。:P

的的 发表于 2006-4-5 23:47

可是在中国, 前妻是没有什么保障的, 日子不是更惨?

在中国,现任的倒是可以过比较好的日子. 蛋糕一个人独得啦.人财两得.

紫晶 发表于 2006-4-5 23:48

只要这个事情属实,能肯定的就是:这个男人不要脸,忘恩负义,根本就不是什么好东西。
读博留了学有什么了不起,责任心,家庭责任感,他担了哪样?!

rundumdieuhr 发表于 2006-4-5 23:53

原帖由 的的 于 2006-4-5 23:47 发表
可是在中国, 前妻是没有什么保障的, 日子不是更惨?

在中国,现任的倒是可以过比较好的日子. 蛋糕一个人独得啦.人财两得.

所以中国要向德国学习嘛!既然女人是弱者,就要尽可能的把蛋糕切匀点,让前任现任都能分点儿,都不至于饿死!!:P

白昼与夜 发表于 2006-4-5 23:54

原帖由 东篱 于 2006-4-5 20:52 发表
说句气话, 把这个男人的腿打瘸了。
;)同意地说,要是我是那个女人的话,说不定会宰了这个负心汉。:cool:

的的 发表于 2006-4-5 23:55

原帖由 紫晶 于 2006-4-5 23:48 发表
只要这个事情属实,能肯定的就是:这个男人不要脸,忘恩负义,根本就不是什么好东西。
读博留了学有什么了不起,责任心,家庭责任感,他担了哪样?!

可是没有担这些的男人, 不在少数.

感情没有了, 还在一起, 也没什么意义.

给老婆安排好以后的生活就是了. 还能怎么样? 现在离婚也不少见. 不要做得太绝就行了.

如果女方得到现在的财产, 估计也没多少, 身份也没问题的话, 还是可以重新开始的. 男方净身回国, 带儿子也好, 儿子归女方也好, 回国也是可以重新开始的, 不应该在乎现在的这一点家产. 能够做到这一点的男人, 也不一定很多呢.

rundumdieuhr 发表于 2006-4-5 23:58

原帖由 紫晶 于 2006-4-5 23:48 发表
只要这个事情属实,能肯定的就是:这个男人不要脸,忘恩负义,根本就不是什么好东西。
读博留了学有什么了不起,责任心,家庭责任感,他担了哪样?!


抛弃原配,这个男人"不要脸,忘恩负义"! 把老妈气死,气上吊,这个男人还是"不要脸,忘恩负义"! 总之,这个男人夹在当中肯定是"不要脸加忘恩负义" 啦! 问题是怎么个"不要脸,忘恩负义"法,这需要选择! 是对老妈还是对老婆?

你认为老妈和媳妇谁重要呢?如果两者只能要一个,你要是男人你怎么选?

的的 发表于 2006-4-5 23:59

想让男方从国内寄赡养费回德国, 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了.

的的 发表于 2006-4-6 00:03

原帖由 rundumdieuhr 于 2006-4-5 23:58 发表



抛弃原配,这个男人"不要脸,忘恩负义"! 把老妈气死,气上吊,这个男人还是"不要脸,忘恩负义"! 总之,这个男人夹在当中肯定是"不要脸加忘恩负义" 啦! 问题是怎么个" ...

年轻貌美的时候, 选老婆, 年老色衰的时候, 选老妈.典型的男人思维呀.

而且儿子和父母关系再怎么僵, 总有血缘关系在, 有朝一日终是会合好的. 以前的不好就都忘记了.

而老婆和老公关系好的时候当然没问题, 可是一旦关系搞僵, 离婚了, 就难再挽回.

xiaoshuangbaby 发表于 2006-4-6 00:03

一直都坚持女人不能没有工作,在家呆着。
前两天稍微改变了一下想法,觉得作作家庭主妇也可以,只要他真心诚意爱我
现在这个念头真是完全彻底得打消了

连唯一的孩子都要夺走,真他妈的不是东西,猪狗不如的畜牲!!!!

紫晶 发表于 2006-4-6 00:06

原帖由 rundumdieuhr 于 2006-4-5 23:58 发表



抛弃原配,这个男人"不要脸,忘恩负义"! 把老妈气死,气上吊,这个男人还是"不要脸,忘恩负义"! 总之,这个男人夹在当中肯定是"不要脸加忘恩负义" 啦! 问题是怎么个" ...
什么老妈还是媳妇哪个重要的这种问题,根本就是个屁!
那个小孩,有没有妈?!
这孩子的妈不重要?这男人的妈就重要?
你碰上这种事情,宁愿让自己孩子失去老妈了?
或者,你爹做了同样这男人做的事,你又如何为你老妈感受?!
这种选择题,讲都不要讲。否则和这事情里的狠心自私的公婆没啥区别了。

再重复一遍,这样的男人,不要也罢,他不配!$bs$

Emma_Li 发表于 2006-4-6 00:07

这就是爱错人嫁错人的代价,太惨了。不过也别灰心,楼上一些姐妹说的对,一定要争取自己的权益,这点上绝对不能再让步了,这男人太可恶了,不给足补偿就不离婚,而且孩子也不能给他。凭什么他功成名就了,现在就当番仁美

yaoyao924 发表于 2006-4-6 00:08

这居然是真事啊,这是什么男人啊

的的 发表于 2006-4-6 00:08

他们的儿子, 以后说不定会怨恨这个男人和他的父母的...

rundumdieuhr 发表于 2006-4-6 00:10

原帖由 紫晶 于 2006-4-6 00:06 发表

什么老妈还是媳妇哪个重要的这种问题,根本就是个屁!
那个小孩,有没有妈?!
这孩子的妈不重要?这男人的妈就重要?
你碰上这种事情,宁愿让自己孩子失去老妈了?
或者,你爹做了同样这男人做的事,你又如 ...
小孩可以由女人带走呀!谁说小孩一定没有妈妈了!

你也就是说说而已,如果你和儿媳妇势不两立的时候,你儿子站在老婆那端,你还不得气死!!;)

[ 本帖最后由 rundumdieuhr 于 2006-4-6 00:12 编辑 ]

紫晶 发表于 2006-4-6 00:14

原帖由 rundumdieuhr 于 2006-4-6 00:10 发表

小孩可以由女人带走呀!谁说小孩一定没有妈妈了!
你看看事情,这孩子她要能顺利带走,那这家公婆包括这个男人,都是菩萨了。

老妈是曾经的媳妇。
媳妇有一天也会变成老妈。
做人做事要凭良心。
你不是挺反对离婚的么,咋这次倒不批判了?!·

紫晶 发表于 2006-4-6 00:18

原帖由 rundumdieuhr 于 2006-4-6 00:10 发表

小孩可以由女人带走呀!谁说小孩一定没有妈妈了!

你也就是说说而已,如果你和儿媳妇势不两立的时候,你儿子站在老婆那端,你还不得气死!!;)
我不气。我气我会气那些不懂事理的一方,不会因为儿子是我的,我就偏袒。谁活一辈子不会当次丈夫?哪个女人又不去当媳妇?
做人要讲道理,如果一味互短,只是悲剧的制造者。
就冲你这观点,你将来的媳妇看来都要小心呢。$bs$

的的 发表于 2006-4-6 00:21

原帖由 rundumdieuhr 于 2006-4-5 23:58 发表



抛弃原配,这个男人"不要脸,忘恩负义"! 把老妈气死,气上吊,这个男人还是"不要脸,忘恩负义"! 总之,这个男人夹在当中肯定是"不要脸加忘恩负义" 啦! 问题是怎么个" ...

rundumdieuhr, 你自己出的题, 你怎么选?

rundumdieuhr 发表于 2006-4-6 00:22

原帖由 紫晶 于 2006-4-6 00:14 发表

你看看事情,这孩子她要能顺利带走,那这家公婆包括这个男人,都是菩萨了。

老妈是曾经的媳妇。
媳妇有一天也会变成老妈。
做人做事要凭良心。
你不是挺反对离婚的么,咋这次倒不批判了?!·

如果楼主对事件的叙述没有重大遗漏的话,那么在这个事件中,离不离婚对这个男人来讲就是对老妈和老婆的选择问题!在总体上,我反对那婚姻当儿戏,喜新厌旧的现象,但是在老妈和老婆的单选题中,相信大多数中国男人都会选择前者,而选前者就是意味着离!

诸位目前大多还处在儿媳妇状态或心态中,所以 对该男人的选择义愤填膺。不过当你们多年媳妇熬成婆的时候,你们的想法就会多少改变些啦!:P

的的 发表于 2006-4-6 00:24

原帖由 rundumdieuhr 于 2006-4-6 00:22 发表


如果楼主对事件的叙述没有重大遗漏的话,那么在这个事件中,离不离婚对这个男人来讲就是对老妈和老婆的选择问题!在总体上,我反对那婚姻当儿戏,喜新厌旧的现象,但是在老妈和老婆的单选题中,相信大多数中国 ...

所以不能嫁中国男人, 但是要生中国儿子. ;)

紫晶 发表于 2006-4-6 00:24

原帖由 rundumdieuhr 于 2006-4-6 00:22 发表


如果楼主对事件的叙述没有重大遗漏的话,那么在这个事件中,离不离婚对这个男人来讲就是对老妈和老婆的选择问题!在总体上,我反对那婚姻当儿戏,喜新厌旧的现象,但是在老妈和老婆的单选题中,相信大多数中国 ...
如果你爸这么对你妈,你还理解你爸了?那么,你请便!
$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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