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落地 发表于 2006-8-20 01:31

原帖由 谈情不说爱好吗? 于 2006-8-20 01:24 发表
一个人,你自已爱怎么搞怎么做,无所谓.
但是请不要老在公共场所恶心人.就算积德了!
看着她我都无语了,走了,走了,你也走吧。当什么也没看见好了。$bs$$bs$

的的 发表于 2006-8-20 01:33

在政版和好多人互相拍来拍去, 早习惯了。 那里真是锻炼人的地方。看来凡是和政治沾点边儿的,都比较厉害。

可惜现在政版帖子要审查,搞得大家兴趣缺缺, 都不去了。$NO$

hulihutu 发表于 2006-8-20 01:33

原帖由 的的 于 2006-8-20 01:30 发表


那丈人一家到底图的什么? 为什么这样防他?

你休想离婚, 这就是丈人家的态度, 他们知道他们的女儿要是离婚了不可能再找到. 让这男的污钱养着她, 就这么简单.

谈情不说爱好吗? 发表于 2006-8-20 01:34

警告某人,不要动不动就说别人是流氓无耻之徒.
这已是人生攻击了,N次后也是可以封ID的.

不要把你自已陷于跟流氓无耻之徒等同的烂货之流.

的的 发表于 2006-8-20 01:36

原帖由 hulihutu 于 2006-8-20 01:33 发表


你休想离婚, 这就是丈人家的态度, 他们知道他们的女儿要是离婚了不可能再找到. 让这男的污钱养着她, 就这么简单.

他们家肯定不会缺钱,我觉得可能只是为了面子吧。唉,中国人的面子,活受罪呀。害人害己。$NO$

谈情不说爱好吗? 发表于 2006-8-20 01:37

原帖由 烟花落地 于 2006-8-20 01:31 发表

看着她我都无语了,走了,走了,你也走吧。当什么也没看见好了。$bs$$bs$

有闲时,就出来说几句. 公共场所乌烟瘴气,如果大家都不说,会怎么样?

doule_2 发表于 2006-8-20 01:39

原帖由 烟花落地 于 2006-8-20 01:31 发表

看着她我都无语了,走了,走了,你也走吧。当什么也没看见好了。$bs$$bs$
原来大家都有这个感觉阿,,,人脸皮能厚到这个程度也是让人叹为观止阿~~~

谈情不说爱好吗? 发表于 2006-8-20 01:40

当你骂他人为流氓无耻之徒时,别人出于反击,也就可以骂你是烂货.
这样有意思吗? 意见不同倒没关系,当你觉得不少人持反对意见时,就要想想了.
不要总以为自已有理,真缺自知之明.

[ 本帖最后由 谈情不说爱好吗? 于 2006-8-20 01:42 编辑 ]

hulihutu 发表于 2006-8-20 01:41

原帖由 的的 于 2006-8-20 01:36 发表


他们家肯定不会缺钱,我觉得可能只是为了面子吧。唉,中国人的面子,活受罪呀。害人害己。$NO$

大概怕他们女儿独身一辈子, 可是这样闹一辈子有什么好吗? 真不明白他们怎么想的.

的的 发表于 2006-8-20 01:45

原帖由 hulihutu 于 2006-8-20 01:41 发表


大概怕他们女儿独身一辈子, 可是这样闹一辈子有什么好吗? 真不明白他们怎么想的.

还是中国那一套旧理念在作祟呀,觉得女人离婚, 就是天大的事情了。其实这样,也害了她自己一辈子。

唉,管不了了,你劝你表哥想想其它办法吧,早点从这种情形中脱离出来。

的的 发表于 2006-8-20 01:47

看了这样的事例,真的应该庆幸我们在德国。

hulihutu 发表于 2006-8-20 01:51

原帖由 的的 于 2006-8-20 01:45 发表


还是中国那一套旧理念在作祟呀,觉得女人离婚, 就是天大的事情了。其实这样,也害了她自己一辈子。

唉,管不了了,你劝你表哥想想其它办法吧,早点从这种情形中脱离出来。

看多了这些负面婚姻, 自己对走入婚姻都心惊胆战. 自己过的好好的, 何必惹事?

hulihutu 发表于 2006-8-20 01:59

原帖由 的的 于 2006-8-20 01:47 发表
看了这样的事例,真的应该庆幸我们在德国。

的的我要下网了, 晚安!
$送花$$送花$$送花$

的的 发表于 2006-8-20 01:59

原帖由 hulihutu 于 2006-8-20 01:51 发表


看多了这些负面婚姻, 自己对走入婚姻都心惊胆战. 自己过的好好的, 何必惹事?

也不用这么悲观。抱着合则来,不合则去的态度就好了。坚持做独立的自己,不做别人的附庸,这样,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就像漫漫人生旅途中,找了一个伙伴。如果走了一段路之后,发现两个人方向不同了,或者步调太不一致了,那就可以分开,再找一个新的伙伴。

婚姻, 早就不再是一槌子买卖了。

[ 本帖最后由 的的 于 2006-8-20 02:01 编辑 ]

的的 发表于 2006-8-20 02:00

原帖由 hulihutu 于 2006-8-20 01:59 发表


的的我要下网了, 晚安!


晚安!$送花$$送花$

hulihutu 发表于 2006-8-20 02:02

原帖由 的的 于 2006-8-20 01:59 发表


也不用这么悲观。抱着合则来,不合则去的态度就好了。坚持做独立的自己,不做别人的附庸,这样,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就像漫漫人生旅途中,找了一个伙伴。如果走了一段路之后,发现两个人方向不同了,或者步调 ...

再八两句吧,

不结婚不也一样可以有个伴么? 发生了不幸还可转身就走.

的的 发表于 2006-8-20 02:15

原帖由 hulihutu 于 2006-8-20 02:02 发表


再八两句吧,

不结婚不也一样可以有个伴么? 发生了不幸还可转身就走.

这也是。

不过结婚总还是被世界各国普遍承认的一种形式,还是有它的意义的。另外,在德国,如果生孩子的时候女方不出去工作的话,结了婚有税收上的好处。另外还是有一些人信天主教比较虔诚的,结婚还是必须的。再有,有些人需要解决身份问题吧。

其它的,就好像出去旅游也不是必须的,但是如果喜欢,就可以去旅游。结婚也一样, 虽然不是必须的,但是只要喜欢就可以。这个理由就足够了。

hulihutu 发表于 2006-8-20 02:36

原帖由 的的 于 2006-8-20 02:15 发表


这也是。

不过结婚总还是被世界各国普遍承认的一种形式,还是有它的意义的。另外,在德国,如果生孩子的时候女方不出去工作的话,结了婚有税收上的好处。另外还是有一些人信天主教比较虔诚的,结婚还是必须 ...

以为你下了,
是啊, 大家都结婚, 特别是中国人. 不过我还没遇到能让我下决心的. 经济上完全不需要, 愿意了反过来养两个都成, 居留自己有, 不用靠婚姻, 男人手边就有, 要是愿嫁早就嫁了, 不过总觉得心不甘就这么为人妇了, 油盐酱醋的, 有啥意思? 哈哈, 有点自私, 我自己都感到了.

hulihutu 发表于 2006-8-20 02:48

着回该睡了, dolc要关网了. 再见的的! $送花$

莱茵 发表于 2006-8-20 10:23

原帖由 hulihutu 于 2006-8-20 00:34 发表


为什么不见你谴责孩子他妈一句? 把那男人毙了事情就了了吗?

是这个男人选择了那个女人,因此他是始作俑者$bs$

一男二女加孩子,只有孩子是无辜的,其他三个人,都各有责任。但追其根源,是这个男人起贪欲在先。

小迷糊不是一般的极端啊,我只是谴责这个男人,没说要把他毙了。当法律无法惩罚一个人的时候,难道舆论也要闭口么?$闭嘴$

莱茵 发表于 2006-8-20 10:26

原帖由 的的 于 2006-8-20 00:45 发表


如果有这样的法律, 怎么会中国父母打孩子好像还是挺普遍的呢?
有人会去告么?$郁闷$

莱茵 发表于 2006-8-20 10:28

原帖由 hulihutu 于 2006-8-20 00:51 发表


如果那妻子不这么暴力, 那男人是愿意好好过日子的, 就象一些女人虽然是为了钱出嫁, 但嫁了人还是希望好好过一样, 这有什么好谴责吗?

如果不是男人极力护着孩子, 那孩子的命运更惨. 男人如果挺而走险, 结果 ...

你只是想维护那个男人吧?请问这样的家庭是如何形成的那?还不是为了赌一把,以为自己可以赢,没想到除了赔上自己,还赔上了孩子。

另外,我没提到那个女人,并不是因为我觉得她无辜,我只是在这三个成年人之中谴责我认为最恶的那一个。$ok$

莱茵 发表于 2006-8-20 10:32

无所谓啦,本来上网不是为了讲道理或者说服某人,只是为了消遣。

就某个问题,不继续争论下去了。见仁见智。不想杀伤脑细胞了:(

eisenstange 发表于 2006-8-20 11:10

这hulihutu的眼光和dede倒是有些可笑的类似:

那表哥身为财务,知法犯法,不仅没有道德更加枉法,别说搞个第三者,就算没有第三者,和贪污成性的上司出去,私下里叫过的小姐估计数一数都有一个班,半个排。和这些人讲仁义道德无用。所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就算丈人再神通,难保哪天不会被一锅端,男人不能做到不依赖别人独立的生存,根本不能算作男人,自然被人欺也是活该。

[ 本帖最后由 eisenstange 于 2006-8-20 11:13 编辑 ]

catwyc 发表于 2006-8-20 11:51

原帖由 uruuran 于 2006-8-20 00:15 发表


说说的的吧,其实很单纯,欧美的花花公子不适合你,还是找个厚道的中国男人你才能幸福。
中國沒有花花公子嗎$frage$$考虑$

catwyc 发表于 2006-8-20 11:56

原帖由 hulihutu 于 2006-8-20 00:34 发表


为什么不见你谴责孩子他妈一句? 把那男人毙了事情就了了吗?
孩子媽搞不好也是被安排下嫁的
說不定她婚前也有喜歡的男人 因為嫁了這各被拆散了
更慘的是 她不但不向那男的 能得到

uruuran 发表于 2006-8-20 11:56

catwyc 发表于 2006-8-20 12:05

原帖由 的的 于 2006-8-20 01:19 发表
一帮无聊的人, 你们自己闹去吧, 我就不理了。:cool:
$支持$$支持$$支持$

himmelblau 发表于 2006-8-20 12:25

Keano 发表于 2006-8-20 13:01

原帖由 hulihutu 于 2006-8-20 00:51 发表

如果那妻子不这么暴力, 那男人是愿意好好过日子的, 就象一些女人虽然是为了钱出嫁, 但嫁了人还是希望好好过一样, 这有什么好谴责吗?

这有什么不好谴责的?!

人家发妻给你表哥幸福,是情分;不给幸福,是本分。别把情分当本分!

女方家就保证过官爵,没保证过幸福。卖身契是你表哥自己签的。他对交易风险估计不足,是他自己的失误,谁应该为他承担责任?

你那表哥和你该不是觉得人家那官爵是在保证幸福的前提下免费赠送的吧?也不想想,他值不值官爵+幸福的那个价儿?当初要给自己开那么高的价儿,这笔生意人家还跟不跟他做?!

现在,位子占着,票子赚着,儿子养着,房子住着,车子开着。全都有了,又抱怨人女方暴力了。草!就没见过这么恬不知耻的!庄都开了,他告诉说我输不起,不玩了。想的美!左右都随你啦?!早干嘛去了!玩不起谁也没请你入局啊!

照理说,生活对你表哥已经太仁慈了。有美丽的情人,有可爱的儿子。丫还有脸抱怨!

他痛苦很正常。走这条路,用二十年阳寿换二十年奋斗。很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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