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ano
发表于 2006-8-19 23:43
原帖由 Don't_speak 于 2006-8-19 23:36 发表
觉 得 自 己 的 感 情 就 是 真 爱
现在到慢慢觉得经过时间沉淀的感情,才有可能是真爱。真的激情不是真爱。
amin
发表于 2006-8-19 23:43
原帖由 的的 于 2006-8-19 23:38 发表
他是有权利交新女朋友的.
yes, it is normal in Germany.
but anyway, you still have the RIGHT to refuse him. love youself is much more important than love him.
[ 本帖最后由 amin 于 2006-8-19 23:48 编辑 ]
sojamilch
发表于 2006-8-19 23:43
OMG。 。 。 。 。
爬 楼 爬 得 我 都 晕 了 。 。 。 。
我 太 浅 薄 。 。 。 。 就 不 废 话 了 。 。 。
继 续 潜 水 ^^
MiaMarie
发表于 2006-8-19 23:43
原帖由 pamala 于 2006-8-19 23:37 发表
分居不等于离婚
而且离婚后,你的男朋友几乎要倾家荡产
他估计是因为这个不愿意离婚
但是如果他不离婚
你就永远得不到法律上的保护
你现在越和他在一起
他就越愿意这样永远下去
一来不用承担沉重的抚养费
...
而且说起德国的道德标准,就算是再婚姻里找情人也没人管的。别用低的道德标准要求自己!分居就是分居,有人可以分居一辈子,就是不离婚的。有人等得了,自欺欺人,也就随他去了!说穿了,解释那么多干嘛!如果真的相信自己是真爱,也不会把故事放在网络上,弄得是个人就知道的地步。自己真的幸福,也不必在这里炫耀,或是粉饰,该干嘛干嘛去!
uruuran
发表于 2006-8-19 23:44
Keano
发表于 2006-8-19 23:44
原帖由 的的 于 2006-8-19 23:41 发表
这个当然是危言耸听. 我就不反驳你了.
:cool:
:P:P
谢谢你给我留面子哈。
$送花$$送花$
的的
发表于 2006-8-19 23:44
原帖由 东篱 于 2006-8-19 23:36 发表
我很同情那个28, 觉得她付出的代价大了。 比较丢脸的是那个82。
你又滥施同情心,人家现在很幸福.
莱茵
发表于 2006-8-19 23:44
原帖由 Keano 于 2006-8-19 23:43 发表
现在到慢慢觉得经过时间沉淀的感情,才有可能是真爱。真的激情不是真爱。
爱情,或燃烧,或持久,二者不可并存。:cool:
的的
发表于 2006-8-19 23:45
原帖由 sojamilch 于 2006-8-19 23:32 发表
晕 。 。 。
我 只 是 看 了 婚 版 最 近 的 帖 子 , 才 想 直 接 开 这 个 话 题 投 票 算 了
而 且 我 当 时 开 帖 时 所 设 定 的 这 个 ‘婚后’ 的 ‘婚’是 指 夫 妻 处 于 公 同 生 活 居 住 的 情 况 下 /至 少 一 方 还 认 为 彼 此 还 相 爱 的 情 况 下 的 婚 姻 关 系
其 实 把 这 个 所 谓 ‘婚’理 解 成 ---- 固 定 恋 爱 关 系 /固 定 同 居 关 系 /有 固 定 的 对 象 。 但 又觉 得 虽 然 结 婚 比 同 居 从 某 种 角 度 上 讲 就 是 多 一 张 纸 , 但 恰 恰 就 是 这 张 纸 带 来 了 更 多道 德 和 法 律 上 的 约 束 , 代 表 更 多 的 责 任 /权 力 /义 务
有 这 张 纸 的 人 再 面 对 一 些 风 花 雪 月 时 ,要 更 加 掂 量 一 下该 思 考 的 该 承 受 的
大 家 就 不 要 针 对 个 人 私 事 讨 论 了
祝 大 家 周 末 开 心
周 末 开 心 $送花$
莱茵
发表于 2006-8-19 23:45
原帖由 sojamilch 于 2006-8-19 23:43 发表
OMG。 。 。 。 。
爬 楼 爬 得 我 都 晕 了 。 。 。 。
我 太 浅 薄 。 。 。 。 就 不 废 话 了 。 。 。
继 续 潜 水 ^^
您的帖子真是强劲有效,我爱S你这个帖子了$汗$
sojamilch
发表于 2006-8-19 23:47
原帖由 Keano 于 2006-8-19 23:43 发表
现在到慢慢觉得经过时间沉淀的感情,才有可能是真爱。真的激情不是真爱。
这 句 话 有 道 理
$握手$
什 么 叫 爱 ----- 我 的 定 义 是 --- 感 觉 上 的 相 互 吸 引 + 共 同 生 活 共 同 经 历各种琐碎
东篱
发表于 2006-8-19 23:47
原帖由 Keano 于 2006-8-19 23:43 发表
现在到慢慢觉得经过时间沉淀的感情,才有可能是真爱。真的激情不是真爱。
原帖由 菜茵 于 2006-8-19 23:44 发表
爱情,或燃烧,或持久,二者不可并存。:cool:
我理解 Keano 的意思, 他说的是真爱, 真爱不仅仅包括爱情。
hulihutu
发表于 2006-8-19 23:49
原帖由 菜茵 于 2006-8-19 23:25 发表
嗯,第三者是没有责任的,有责任的是第一者?
笼统的讲, 第一者是受害者, 但在这个具体例子里, 第一者对于导致家庭不和睦进而促使男方外遇不是没有责任. 男方在结婚头几年并没外遇, 尽管女人一直在等他, 可见他并非一点责任心都没有. 是长期的婚姻不和导致他外遇. 他的婚姻已经名存实亡, 但法律依然保护.
局外人评论起来很轻松, 体会不到当事者的沉重. 你又忍心谴责谁呢? 第一者可以声称第三者破坏婚姻, 第二者又可悲又可气又可怜, 第三者不合法但你也无法忍心谴责她, 她痴情而坚持, 但在男方婚姻感情没破裂前也只是默默等待没去破坏, 全是悲剧, 你让我谴责谁?
所以事情不能一刀切. 如果你笼统地问, 你们支持不支持第三者? 没人会支持. 但落实到具体的事件, 就要具体分析实事求是.
莱茵
发表于 2006-8-19 23:49
原帖由 东篱 于 2006-8-19 23:47 发表
我理解 Keano 的意思, 他说的是真爱, 真爱不仅仅包括爱情。
真爱是什么?包含了亲情么?这个是需要时间的。
莱茵
发表于 2006-8-19 23:50
原帖由 hulihutu 于 2006-8-19 23:49 发表
笼统的讲, 第一者是受害者, 但在这个具体例子里, 第一者对于导致家庭不和睦进而促使男方外遇不是没有责任. 男方在结婚头几年并没外遇, 尽管女人一直在等他, 可见他并非一点责任心都没有. 是长期的婚姻不和导致 ...
第一者是女主?我说的是男猪。。。。$汗$
的的
发表于 2006-8-19 23:50
原帖由 pamala 于 2006-8-19 23:37 发表
分居不等于离婚
而且离婚后,你的男朋友几乎要倾家荡产
他估计是因为这个不愿意离婚
但是如果他不离婚
你就永远得不到法律上的保护
你现在越和他在一起
他就越愿意这样永远下去
一来不用承担沉重的抚养费
而来又有不用负责任的女友
这个男人如果真的原意离婚
和你结婚那还差不多
...
他愿意离婚, 已经在办理了啊, 德国办理离婚有一个比较长的过程, 不像中国那么简单. 好在我现在也不是马上要和他结婚, 所以就决定容忍了, 先看一段时间再说, 如果我以后不喜欢他了, 和他分手, 那么他离不离婚就和我没关系了, 如果我们以后还是感情这么好, 要结婚的时候, 他的离婚手续应该也已经办好了.
sojamilch
发表于 2006-8-19 23:50
原帖由 菜茵 于 2006-8-19 23:45 发表
您的帖子真是强劲有效,我爱S你这个帖子了$汗$
这个帖子的发展已经远远超出了我的估 计
婚 版 强 人 多 , 见 解 独 到 又 执 着 啊 :D
[ 本帖最后由 sojamilch 于 2006-8-19 23:52 编辑 ]
doule_2
发表于 2006-8-19 23:50
原帖由 uruuran 于 2006-8-19 23:41 发表
看样子你老兄是在昏版长期潜水的,也算阅尽外嫁女百态了。给这些外嫁女啥时候也要著书立传,描绘一下她们的百态。传给后人观瞻。
俺出过啊,,,叫中国娘子远征军婚版版卫军司令部成立宣言啊。。。。不过被删了,,真是传世决作阿,,,:D:D:D
莱茵
发表于 2006-8-19 23:51
原帖由 sojamilch 于 2006-8-19 23:50 发表
这个帖子的发展已经远远超出了我的顾忌
婚 版 强 人 多 , 见 解 独 到 又 执 着 啊 :D
你还顾忌什么??$frage$
doule_2
发表于 2006-8-19 23:52
原帖由 的的 于 2006-8-19 23:50 发表
他愿意离婚, 已经在办理了啊, 德国办理离婚有一个比较长的过程, 不像中国那么简单. 好在我现在也不是马上要和他结婚, 所以就决定容忍了, 先看一段时间再说, 如果我以后不喜欢他了, 和他分手, 那么他离不离婚就和 ...
回来我也给你授个官衔,哈哈哈。。。。。
东篱
发表于 2006-8-19 23:52
原帖由 菜茵 于 2006-8-19 23:41 发表
的的也没有违法啊,不过损害自己利益了$汗$
如果她不公开宣扬他们的感情, 别人会不会指责她我不知道, 起码我不会。
莱茵
发表于 2006-8-19 23:52
原帖由 doule_2 于 2006-8-19 23:52 发表
回来我也给你授个官衔,哈哈哈。。。。。
带薪水的么?:D
uruuran
发表于 2006-8-19 23:52
Keano
发表于 2006-8-19 23:53
原帖由 东篱 于 2006-8-19 23:47 发表
我理解 Keano 的意思, 他说的是真爱, 真爱不仅仅包括爱情。
$握手$$握手$
sojamilch
发表于 2006-8-19 23:53
原帖由 菜茵 于 2006-8-19 23:51 发表
你还顾忌什么??$frage$
打 错 字 了 :P
的的
发表于 2006-8-19 23:54
原帖由 pamala 于 2006-8-19 23:40 发表
不管怎么样
希望你得到法律上的保护
唉, 我又不是弱者, 也没有为他付出什么, 谈不到法律上的保护啦, 只是在这个论坛上的中国人的圈子里, 多一些口舌罢了.$汗$
其实, 也不是完全没有顾虑, 我自己也知道需要去解决的事情很多, 以后有空可以一件一件拿出来大家讨论一下,希望大家多出主意,只是不要再指责我啦.
doule_2
发表于 2006-8-19 23:54
原帖由 uruuran 于 2006-8-19 23:52 发表
好好整理修改一下,再发出来啊,正式一点。这里不让发,发到天涯。记得给个链接啊。
正式,还有大印呢!!!!红头文件阿。。。。:cool::cool::cool:
doule_2
发表于 2006-8-19 23:55
原帖由 的的 于 2006-8-19 23:54 发表
唉, 我又不是弱者, 也没有为他付出什么, 谈不到法律上的保护啦, 只是在这个论坛上的中国人的圈子里, 多一些口舌罢了.$汗$
其实, 也不是完全没有顾虑, 我自己也知道需要去解决的事情很多, 以后有空可以一 ...
我看你也就是个无业妇女,要不然怎么没回来都能看见你在跳,,,烦不烦阿
莱茵
发表于 2006-8-19 23:55
原帖由 东篱 于 2006-8-19 23:52 发表
如果她不公开宣扬他们的感情, 别人会不会指责她我不知道, 起码我不会。
的的的行为属于道德边缘,还不至于跨越道德底线吧。不过有些言行是过了。
uruuran
发表于 2006-8-19 2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