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st
发表于 2006-10-23 18:48
原帖由 fanecho 于 2006-10-23 17:59 发表
今儿老公被叫去HR 。。。
我心里很担心。。。 因为这阵子他和公司的财务总监闹的很不愉快。。。那财务总监几乎就是弄进各种名义来给我老公扣帽子。泼脏水。。
之前我觉得德国的公司,一是一,二是二。。。以 ...
你老公是条汉子,做人就是要有尊严。
不过,给洋人当买办的几乎没有好下场。
建议搂住的老公回国去好了,给咱中国人办事不更好?咱中国要是少从德国进口20%的产品,德国的经济很快要崩溃。
hulihutu
发表于 2006-10-23 18:50
原帖由 实况家家 于 2006-10-23 18:41 发表
这样的老板?
不工作免费给钱?
太强了!
确实有. 我自己的合同就是. 老板开我要么一次性付清两年工资, 还要提前一年通知我, 要么一次性给付三年工资立刻走人. 连一般AT的合同都有6个月解雇期, TA三个月, 不奇怪.
hulihutu
发表于 2006-10-23 18:51
原帖由 大白菜. 于 2006-10-23 18:47 发表
既然说了合同继续工资照发,跟失业解雇就没有关系。
外行话.
hulihutu
发表于 2006-10-23 18:52
原帖由 gast 于 2006-10-23 18:48 发表
你老公是条汉子,做人就是要有尊严。
不过,给洋人当买办的几乎没有好下场。
建议搂住的老公回国去好了,给咱中国人办事不更好?咱中国要是少从德国进口20%的产品,德国的经济很快要崩溃。
不知道人家情况就少发飙,
gast
发表于 2006-10-23 18:55
原帖由 hulihutu 于 2006-10-23 18:52 发表
不知道人家情况就少发飙,
:P
gast
发表于 2006-10-23 18:56
原帖由 hulihutu 于 2006-10-23 18:50 发表
确实有. 我自己的合同就是. 老板开我要么一次性付清两年工资, 还要提前一年通知我, 要么一次性给付三年工资立刻走人. 连一般AT的合同都有6个月解雇期, TA三个月, 不奇怪.
你还真牛丫。 :)
fanecho
发表于 2006-10-23 18:56
原帖由 hulihutu 于 2006-10-23 18:50 发表
确实有. 我自己的合同就是. 老板开我要么一次性付清两年工资, 还要提前一年通知我, 要么一次性给付三年工资立刻走人. 连一般AT的合同都有6个月解雇期, TA三个月, 不奇怪.
呵呵....这下我知道糊涂姐的情况了.......
你真强!!!佩服...以你为榜样,学习!!
hulihutu
发表于 2006-10-23 18:58
我觉得婚版风气不好, 什么事都是责备的多同情的少, 人家MM年轻没受过多少委屈, 换了大家, 谁老公受了排挤要被开了谁能心里没点事? MM 把担心说给大家, 不就是把大家当同胞当亲人吗? 为什么讲话这么不客气?
$怒吼$ $怒吼$ $怒吼$
wwwww
发表于 2006-10-23 19:00
hulihutu
发表于 2006-10-23 19:01
原帖由 gast 于 2006-10-23 18:56 发表
你还真牛丫。 :)
你那天被开, 到我这求个端茶倒水的问题不大.:cool: :cool: :cool:
fanecho
发表于 2006-10-23 19:02
我发帖子在这里是因为平时总能看见
SLEEPER 糊涂姐..娃娃妈..等等各位有经验有阅历的人总有精辟的,有道理的见解...我从中能学习到,感悟到.收获到很多...毕竟刚来德...
所以把自己的事情说出来,听听大伙儿的鼓励,让自己更坚强$学习了$
想吃空心菜
发表于 2006-10-23 19:03
糊涂糊涂了:D ,大家并没说那位mm显摆啊,虽然说了自己想说的话,看了您老的话,觉得自己好像很不是好人,无所谓了反正我也不是好人。:P
原帖由 hulihutu 于 2006-10-23 18:37 发表
顶一顶MM, 看看MM平日的发言, 很上进从不盛气凌人, 这回主动发帖, 顶多是年轻, 对老公的事业充满自豪感, 没有显摆啊, 大家多鼓励鼓励!
MM, 你年轻心善, 不知道人的复杂. 我老早在另一个帖子里就说过, 德国人 ...
圣雪
发表于 2006-10-23 19:05
鼓励一下,作人确实要有原则。不过辞退另给钱是完全正常而且普遍的事,大家不要奇怪。一般按照员工已服务的年限,再根据工资基数,国内很多外资企业也都这样。
不过楼主的老公还要为此承担不得到竞争对手公司去工作的责任,这就需要原公司多付比较高额的补偿,我怀疑这件事上,楼主的老公其实可能是吃亏了的。
wwwww
发表于 2006-10-23 19:05
hulihutu
发表于 2006-10-23 19:05
原帖由 想吃空心菜 于 2006-10-23 19:03 发表
糊涂糊涂了:D ,大家并没说那位mm显摆啊,虽然说了自己想说的话,看了您老的话,觉得自己好像很不是好人,无所谓了反正我也不是好人。:P
好人不总有, 你算一个啦.
hulihutu
发表于 2006-10-23 19:09
原帖由 wwwww 于 2006-10-23 19:05 发表
有时候不是显摆,有时候是年龄不到,或者了解太少呵呵,
不管怎样, 我们在外的人多相互扶植多相互原谅总是比较对吧? 我们都幼稚过啊!
想吃空心菜
发表于 2006-10-23 19:10
哎呀,还是你拿去吧$汗$。
我们家两个孩子,从小评乖孩子,我总是热心礼让于我们家那位小妹,她顶着好孩子的头衔事事要做好。我就不同僚,没有头衔好胡作非为。;)
原帖由 hulihutu 于 2006-10-23 19:05 发表
好人不总有, 你算一个啦.
MiaMarie
发表于 2006-10-23 19:12
原帖由 圣雪 于 2006-10-23 19:05 发表
鼓励一下,作人确实要有原则。不过辞退另给钱是完全正常而且普遍的事,大家不要奇怪。一般按照员工已服务的年限,再根据工资基数,国内很多外资企业也都这样。
不过楼主的老公还要为此承担不得到竞争对手公司 ...
我觉也是。估计是老板不信任LZ的老公了,所以找理由而已。
其实每个老板都有一个亲信出面作黑脸的。也许,那个财务总监制是受到老板的授意,为难LZ的老公,让矛盾激化,找理由把LZ老公从重要的位子弄走!$frage$
beatrice2006
发表于 2006-10-23 19:12
原帖由 圣雪 于 2006-10-23 19:05 发表
鼓励一下,作人确实要有原则。不过辞退另给钱是完全正常而且普遍的事,大家不要奇怪。一般按照员工已服务的年限,再根据工资基数,国内很多外资企业也都这样。
不过楼主的老公还要为此承担不得到竞争对手公司 ...
某个人的工作合同上写着: 辞职后12个月不能在同行竞争公司工作,这个人刚刚参加工作
lzmm的lg是3年,还给钱
莱茵
发表于 2006-10-23 19:12
原帖由 hulihutu 于 2006-10-23 18:51 发表
外行话.
$frage$ 这么复杂?
那么如果你的老板赔你三年工资然后解雇了你,你再找工会或者什么组织去投诉,会得到更多的赔偿么?$frage$
想吃空心菜
发表于 2006-10-23 19:16
能理解fanecho 作为老婆的心情了,相信他是金子在哪都能发光。气坏自己,不美容啊,男人事男人自己处理了。
hulihutu
发表于 2006-10-23 19:16
原帖由 fanecho 于 2006-10-23 19:02 发表
我发帖子在这里是因为平时总能看见
SLEEPER 糊涂姐..娃娃妈..等等各位有经验有阅历的人总有精辟的,有道理的见解...我从中能学习到,感悟到.收获到很多...毕竟刚来德...
所以把自己的事情说出来,听听大伙儿的 ...
我也很喜欢Sleeper的宽容和娃娃妈的深刻, 很喜欢你和warum还有的的的单纯, 怀念movens的真实, 我留恋这里是有原因的.
大懒猫
发表于 2006-10-23 19:17
原帖由 东篱 于 2006-10-23 18:08 发表
很正常的办公室政治, 别生气哈.
不过LZ干嘛说的象主旋律电视剧的情节? "再说中国那边还需要你的支持和促成呢"...牙倒了.
:D :D
hulihutu
发表于 2006-10-23 19:18
原帖由 大白菜. 于 2006-10-23 19:12 发表
$frage$ 这么复杂?
那么如果你的老板赔你三年工资然后解雇了你,你再找工会或者什么组织去投诉,会得到更多的赔偿么?$frage$
不可能什么便宜都占了,
wwwww
发表于 2006-10-23 19:18
想吃空心菜
发表于 2006-10-23 19:18
我倒是喜欢几个嘴辣的,口味有点偏辣。:D
原帖由 hulihutu 于 2006-10-23 19:16 发表
我也很喜欢Sleeper的宽容和娃娃妈的深刻, 很喜欢你和warum还有的的的单纯, 怀念movens的真实, 我留恋这里是有原因的.
hulihutu
发表于 2006-10-23 19:22
原帖由 beatrice2006 于 2006-10-23 19:12 发表
某个人的工作合同上写着: 辞职后12个月不能在同行竞争公司工作,这个人刚刚参加工作
lzmm的lg是3年,还给钱
我相信. 我的合同也有类似规定, 我现在连论文和著作都归公司不准发表. 五年过后公司同意才能发表.
hulihutu
发表于 2006-10-23 19:22
原帖由 wwwww 于 2006-10-23 19:18 发表
有你这样的朋友,你的朋友也会开心的
$害羞$
莱茵
发表于 2006-10-23 19:23
原帖由 hulihutu 于 2006-10-23 19:18 发表
不可能什么便宜都占了,
哦。那么我更改我那句话:lz老公已经得到一定的实惠了,不用去工会或者有关组织闹了。
这个还外行么?;)
pamala
发表于 2006-10-23 19:24
奉劝妹妹一句,不要掺合政府的事情
有时候不是赚钱不赚钱那么简单
听不听由你
原帖由 fanecho 于 2006-10-23 18:18 发表
打字快了..我的意思就是.和铁道部合作的事是我老公一直负责的...我一直很了解.
刚开始德方是想放弃的...老公毕竟是德国人,反正无所谓,因为是铁道部主动找的德方, 我当然偏心自己国家....铁道部的好多领导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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