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7-3-25 20:29
为什么是三只呢?
不等阿青回答,梅绮又哭着自问自答:「不,不会的。我知道周自横那个人,做事最绝了,他说了要和我分手,又逼我辞职,就绝不会再在乎我的死活。别说我醉在这里,就算我死在这里,他也不会来看一眼的。那个天杀的该死的没人性的周自横!」
梅绮哭着,骂着,诅咒着。阿青劝不了,又走不开,想了又想,到底还是决定给周自横打个电话。
他忍不住地想帮助梅绮,为她多做一点事,为她抹去哀伤。
然而电话结果果然和梅绮猜的一模一样。周自横的回答十分冷酷,语气里没半分余情:「她在什么地方喝醉了,为什么喝醉,都和我没一点关系了。」他甚至很轻佻地开了句玩笑,「老兄,你可别趁机又把她送到什么人的床上去呀。不过要真是那么做了,也不关我的事。」
阿青气炸了肺,大骂一句:「周自横你个混蛋!」随手摔了电话。梅绮真没说错:天杀的该死的没人性的周自横!
看着醉得一塌糊涂的梅绮,阿青忍不住深深叹息:弄到谁的床上去?除了是她自己的家,她自己的床!
他不禁有些感慨,是怎么一头撞进周自横的感情漩涡里去的呢?原本他才真是事不关己的局外人呀。可是现在,真正当事人都轻松得要命,他倒沾一手麻头理不清,简直自寻烦恼!
可是一个人总是欠另一个人的债——自横欠了红尘的,梅绮欠了自横的,而他,欠了梅绮的。
短短几天之内,阿青倒来了「梅园」两次,简直轻车熟路了。
正如那日梅绮为自横做的一样,卫青一路将梅绮扶上楼,在她手袋里找到钥匙开了门,扶她上床,脱去鞋子,解开衣服扣子使她舒服些,又洗了手巾来替她擦脸。
梅绮半醉半醒,犹自惦记着:「我不能睡,我还要喂我的虫,我的虫……」
「什么虫?」卫青不解。这是他第二次听梅绮说到她的虫,那是什么意思?
然而梅绮却不再说话,转了个身,沉沉睡去。
卫青走过去拉上窗帘。
这是他第二回来梅绮的家,可是上次来去匆匆,竟没有注意到那缀满了琳琅饰物的一帘幽梦:有开笑脸的小葵花,跳天鹅湖的舞女玩偶,中国结,金纸鹤,红缨络……还有那三只精致香艳的绣花鞋。
为什么是三只呢?而且每只都不一样,每只都不成对。
卫青捉住其中一只紫色丝绒绣鞋细细端详,发现鞋底原来还绣着一首诗:「金刀剪紫绒,与郎作鞋履。愿化双仙凫,飞来入闺里。」
那是唐代诗人姚月华的『制履赠杨达』,大意是说自己用金剪刀剪开紫色丝绒,给情郎做了一双鞋子,愿它们化作两只仙凫,带着爱人飞回到自己的闺阁来相会。
那么精致的针线,那么缠绵的心思,那么香艳的词句,真令人爱不释手。卫青如被蛊惑,身不由己,解下绣鞋揣进兜里——收藏妥当,才忽然醒觉:这不是偷吗?
然而叫他重新把鞋子取出来系回窗帘上去,却无论如何不舍得。
舍不得绣鞋,也舍不得离去。可是已经再没有耽搁的理由,不走,还有什么可做的呢?
卫青不知如何,竟顺手拿起拖把来拖起地来,就好像已经做过许多次似的。
可是,他心甘情愿。
世上所有的情孽纠缠,也无非就是这四个字:心甘情愿。
忽然一声轻响,似乎拖把撞到了什么。卫青跪下来,掀开床帷,看到一只横倒的瓶子——瓶子里有只虫,柔软无骨,鲜红欲滴,扭着身子,仰着脖子,似乎十分饥渴,说不出的妖异吊诡。
卫青心如鹿撞,忍不住轻轻旋开瓶盖,想看得仔细些。不料盖子仆开,那虫忽然一蹿,猛地噬住卫青的手指,渴命吮吸——卫青一惊,大力摔落,本能地一脚踏去,将虫踏作模糊的一团。屋子中忽然有刺鼻的血腥气猛地漫开——想不到那样小小的一只虫,竟然有那么多那么重的血腥,流了又流,淌了又淌,片刻间流了满地。
梅绮被惊醒了,看到一地的血,尖叫起来,接着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事,披头散发地跳下床,连声惊叫:「你杀了我的虫!你杀了我的虫!我要死了!我活不了了——」
卫青见她胡言乱语,状若疯狂,只得用力抱住,在她耳边大叫:「你冷静一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你跟我好好说,出了什么事?不过是一只虫子罢了——那到底是什么虫?」
「那是我的命,是我的命……」梅绮嚎啕大哭起来,「我活不成了……」
洛红尘等了七天,想了七天,同时一直在报纸和网络上关注着「成功」的消息:
「金陵十二钗」海选已经结束,一百零八名红楼佳丽的电视竞赛正式拉开序幕,每天载歌载舞热闹非凡。然而与此同时报上却称成功企业宣传部经理梅绮辞职。那么,现在的选美宣传工作由谁负责呢?网页制作和论坛管理本来是自己的事,现在她这个总经理助理也躲回了家,自横的压力岂非很大?他辞退梅绮当然是为了自己,而自己又不领情,他心里一定很不好过吧?
这期间,周自横每天一束鲜花,一封情书,攻势一天比一天猛烈,措辞一天比一天深沉。
收到第八束大丽菊的时候,红尘终于动摇了。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7-3-25 20:29
结缘于三只绣花鞋
自横在信中写着:
「你知道我最近在读什么书吗?『鞋子图话』。原来,鞋子在古代是被泛称『足衣』的。古人茹毛饮血,『食其肉而寝其皮』,连脚也用兽皮包裹;汉代以后,鞋始称为『履』,有布帛、草葛、皮甲三种;唐代流行『翘头履』,多以罗帛、纹锦、草藤、麻葛为面料,此外还有『重台履』、『高墙履』、『勾履』、『芴头履』;还有『屐』,南朝诗人谢灵运发明『谢公屐』,诗里也学过的;还有『舄』,是古代鞋子中最为贵的,只有朝觐、祭祀时穿用;还有『靴』,花头也很多,有『鹅头靴』、『云头靴』、『花靴』、『革翁靴』、『高丽靴』;当然,还有『旗鞋』,就是电视里常见的清朝花盆底鞋—— 我才知道,原来花盆底和现在的高跟鞋不一样,高跟是在鞋中央的,那走路可有多麻烦……」
红尘看着,笑了又笑,自横说的这些,自己有知道的,也有不知道的。她在看『雪宦绣谱』的时候,他却在读『鞋子图话』。他们两个读的书合起来,可不就是一部绣花鞋?她当然明白自横为什么会去研究鞋子史话,那是因为他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正是结缘于三只绣花鞋。
这才是真正的大男人,泰山崩于顶而面不改色。公司里十万火急,他却仍然同自己谈风论月,一句不提公事。他是不愿给自己制造压力,也是不愿让工作和感情混为一谈。他这样地体谅自己,自己难道不可以体谅他吗?
她接着读下去——「神农尝百草,发明了茶;黄道婆发明了纺车;仓颉造字,鬼夜哭;蔡伦造了纸——可是,你知道鞋子最早的发明是什么人吗?告诉你吧,是大禹。
「传说大禹在长江治水,捣毁了作恶为患的黑龙的老窝,黑龙恨之入骨,就把毒汁喷在长江里,让人双脚溃烂,企图阻止大禹治水。大禹于是劈石作履,使毒液不能沾脚,这才制服了黑龙——这就是鞋子的起源。看来,鞋子一诞生,就是和祛毒避凶紧密相关的。
「你来公司以前,我有一次去夫子庙找你,没有遇到,却捡到了一只绣花鞋。『金陵十二钗』选美计划就是在那一刻想到的。我视那绣花鞋为吉祥物。那么,你不就是我的保护神吗?」
原来还有这样一回事,这倒是红尘没想到的。他竟然说她是他的保护神呢。那么,在他最需要帮助的时候,她这个保护神,怎么可以不在他的身边呢?
红尘想了又想,想出一个试探的点子:自己辞职后,一直再没有去过公司。为什么不藉口收拾用品回去探探风声呢?
然而待到进了「成功」大楼,每个同事见到她都亲热地问:洛小姐好些了吗?红尘这才知道,周自横压根没有向员工透露过她辞职的事。
他看准了她会回来。
红尘有几分悻悻地打开电脑准备处理几天来积压的公事。然而荧屏一亮她就呆住了——电脑的页面,居然是一只花盆底鞋里插着一束怒放的大丽菊,流动字幕缓缓地滑过去:红尘,我在等你回来;红尘,我在等你回来;红尘,我在等你回来……
多么奇怪的搭配,多么趣致的心思。这个周自横,总是给人这样多的意外,花样翻新,层出不穷。
红尘摇摇头,回车,上网,弹出QQ,果然上面又有自横的留言:
「我在绿波廊留了位,可以一起吃午餐吗?如果不可以,可以一起去旋转餐厅吃晚餐吗?如果不可以,可以去火车头一起宵夜吗?如果不可以……不可以再说不可以了,不可以那么残忍!」
红尘忍不住又笑了。这个霸道热情的周自横呀。他提要求的时候,总是这么可怜又蛮横吗?你简直不知道他这是太认真还是太油滑,是小心翼翼还是大言不惭。
可是如果一直说不可以,他就会一直求下去求下去的,到了最后,自己还是会说可以的吧?那么,又何必舍近求远呢,就答应了他也罢!
玄武湖上,细雨如织,玄武湖边,俪影双双。周自横和洛红尘走在从菱洲往樱洲的堤桥上,指指点点,走走停停,恰似一副烟雨佳人图。
没有什么人会比初坠爱河的情侣更幸福的了,也没有什么风景会比恋人眼中的湖光山色更美的了。这一刻的他们,可真是心满意足,幸福得连湖上的雨丝都感觉到了,飘洒得轻柔缠绵,迤逦逗人。
周自横执一把鹅黄色的三十六骨竹纸伞,伞面是西厢记张生戏莺,伞下是现实版两人世界。这是洛红尘的伞,充满了洛红尘的味道。周自横将伞柄轻轻旋转一下,雨珠便四散飞去,在他和红尘的肩上方形成一个透明环幕。
「金陵十二钗」选美大赛已经进入白热化,拍完这组古装宣传片后,就要票选十二钗的最终得主了。所有搞选美赛的人都知道,对于一场大赛,最具吸引力的并不是最后的分数,而是竞选的那个过程,以及那过程中的缤纷花絮和杰出创意。既然是「金陵十二钗」选美,当然免不了要来一番古风雅韵,诗情画意,以示与普通的选美赛不同。今天,自横便是与红尘来为拍摄选景来了。
「几个景点同时开拍,吃得消吗?」自横问红尘,「其实把拍摄景地都集中在莫愁湖也就是了,你偏又坚持要在玄武湖取几个景。」
「玄武湖三面环山,一面临城,像『菱洲山岚』,『翠洲云树』这些景点优势,是莫愁湖不具备的,尤其是菊花就要开了,放弃『梁洲秋菊』这样的盛景多么可惜。十二钗做菊花诗可是书里的重头戏,薛宝钗『淡极始知花更艳』,林黛玉『孤标傲世偕谁隐,一样开花为底迟』,以及『萧疏篱畔科头坐,清冷香中抱膝吟』,『抛书人对一枝秋』,多好的意境,不大拍特拍,岂不缺典?」
「说不过你。」自横笑起来,「记得那次例会上,你突然站出来发了好一通黛玉说,可把大家都震住了。你怎么会对『红楼梦』这么熟的?」
红尘的脸上掠过一丝忧戚:「小时候没朋友,也没人同我说话,就只有绣花和看书两件事可以消遣。看得最熟的两本书,就是『红楼梦』和『雪宦绣谱』,差不多都可以背下来了。」
自横心中怜惜,故意捡她喜欢的话题,说:「那我考考你,十二钗会不会绣花?」
「当然会了,女红可是大家闺秀的必修课。」红尘一一举例,「黛玉为了绣荷包同宝玉拌嘴,还惹出老太太关于『不是冤家不聚头』的一番大道理;宝钗看见宝玉的肚兜儿绣得精致,忍不住随手拿过来帮几针;袭人烦湘云帮忙给宝玉绣活儿,湘云特意带话说这是粗做的,不拘给哪个丫环使,等来了园子有功夫再细做……不仅是十二钗,便是副册的女孩儿也都擅绣——勇晴雯病补孔雀裘,是红楼丫环中的点睛之笔;抄检大观园,绣春囊给司棋招来杀身之祸;相关的还有黄金莺巧结芙蓉绦……」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7-3-25 20:30
满洲的女孩儿
自横笑起来:「不过,曹雪芹是旗人,满洲的女孩儿可并不擅绣呀。」
「所以曹雪芹才给她们都安了个祖籍南方的衔头,统统归入金陵人氏,林黛玉是扬州盐政史的女儿,连小戏子十二官们都是从苏州采办而来。也就算自圆其说。」红尘忽发奇想,「应该加赛一场,叫竞选佳丽们每人交一件刺绣作品,也打入总分里。」
自横告饶起来:「好了好了,我都后悔搞这个十二钗选美了,忙得一点私人时间都没有。警告你,可别『因公废私』,冷落我这个新上任男朋友就好了。」
「这倒真是个难题……」红尘故做头疼地说,「你说,我是应该多一点时间为老板工作呢?还是多一点时间陪男朋友?」
「你问我啊?」自横装模作样地沉思半晌,「不妨这样,让你的老板男朋友陪着你工作,这样,你就可以加班拍拖两不误了。」
「可是你不怕同事们议论吗?」
「议论什么?反正你很快就要成为他们的老板娘了。」
洛红尘心中一震,老板娘?他是认真的吗?或者是一句调笑?她看着湖上的烟雨,想着梅绮与他三年的恩怨纠缠,忽然感到不自信起来。梅绮用了三年时间都等不到的承诺,自己可能用一个月时间来赢取吗?哪里会有这样美满的故事会降临到自己头上?自己,洛红尘,一个不幸的代名词,一个疯子的女儿,可以期翼灰姑娘的童话吗?她本能地摇头,再摇了摇头。
周自横感觉到了,他停下来,站到红尘的对面,沉默着,凝视她,不说话。
红尘被动地抬头:「你干吗?」
「想让你知道我的严肃。」自横答,「我知道,你是个喜欢怀疑一切的人,不论我说什么,你都会认为我没有诚意,然后你就会逃开,会把自己封闭起来。所以,我不能说任何话,而要静默三分钟,好让你觉出来我是严肃的。」
「可是,你的这些话,还是太能言善道了。」红尘叹息,为什么,他每一句话,都让她觉得半信半疑,觉得是最好的台词,觉得不可当真。他看穿了她是一个怎样的人,读出了她内心的疑惑和戒备,这让她感动,同时也让她更加悲哀。对于这样的一个他,她有什么力量抵挡呢?如果他伤害她,她又有什么机会逃脱?
为了免去失掉的痛苦,我不想再得到。她至今都不能知道,接受他做自己的男朋友究竟是对是错,是福是祸,而梅绮接连不断的EMAIL和照片传送更让她困扰不已,一面不住告诫自己那些都是周自横以前的事,一面却不能不对着那些真实的记录心乱如麻。有时易地而处,设想自己如果是梅绮会怎么样,她想她一定会受不了,三年的爱情最终被一个外来者轻易摧毁,她绝对不能承受,那太可怕,太残忍了。
她忍不住后退,眼中写满犹豫挣扎。
「红尘,我向你求婚,你听明白了吗?」自横跟近几步,把伞递到她的手中,将伞柄上吊着的小小玉坠缠住她的手指,催促着,「说呀,说你愿意。你愿意的,对不对?」
他理所当然的口吻让红尘本能地反感,脱口而出:「不,我不愿意。」
「什么?」这一次,是周自横后退,「你说什么?」
「我不愿意。」红尘看着他,清楚地说,「自横,我们认识的时间太短了,我不能相信你的诚意,我不能把自己的未来这样交给你。我不愿意现在就说我愿意,我希望,你能给我时间,给我们彼此一点时间,好吗?」
「多久?」
「三年。」
「三年?!」自横叫起来,「那么久?你需要那么久才能看出我的好?」
「你和梅绮,不是也交往了三年吗?最后还不是分手?」红尘振振有词,「所以我觉得,三年也还是太短,也不能有所保障。人家说,七年之痒,两个人的相处如果能坚持七年,才会稳定下来。但是也有人十年夫妻又离婚的,所以……」
「别再所以了!」自横痛苦地拍着脑袋,「再所以下去,到五十岁我也结不成婚。我可怜的奶奶呀!」
「奶奶?」红尘奇怪,「关奶奶什么事?」
「当然关她的事了。我奶奶今年已经七十大寿,最大的理想就是四世同堂。如果我二十年后才结婚,就算我等得,不知我奶奶等不等得,那她还不够可怜的吗?」
「可是,梅绮……」
「别再提梅绮了!」自横不耐烦地打断。这段日子,阿青几次三番地给他打电话,吞吞吐吐地说梅绮有事,语气里透着古怪,却又不明白说出到底有什么事,只叫他去看看她。虽然自横忍心地拒绝了,说自己和梅绮已经一刀两断再无瓜葛。可是他心里,却不能不有一点牵挂,一点烦恼。
如今红尘又提起梅绮来,叫他更加烦恼,不禁有些口不择言,「梅绮怎么了?除了梅绮,我认识的女人还多着呢,要不要一一向你备份?这年代谁没谈过七场八场恋爱?我今年三十岁,难道生命中有过个把女人还有什么稀奇的?如果我告诉你自己是童男,那才可笑呢。难道你又是处女不成?」
「你说什么?!」红尘的脸蓦地胀红了,「下流!」
「下流?」周自横看着红尘的娇羞满面,忽然觉得好玩,都什么时代了,还有人听到「处女」这个词也会脸红,真是太稀奇了。他故意激她,「这么说,你是处女了?」
不料洛红尘竟然抛下伞,转身便走。
自横一时忘形,还追上去跟一句:「是不是处女,我试过就知道了,要不……」
话音未落,洛红尘猛地站住,转身,扬手,猝不及防,清脆利落地掴了周自横一掌。
那「啪」的一声也并没有多么响亮,却如一个炸雷般,让两个人同时都震住了。
自横抚着热辣辣的脸,不自信地问:「你打我?你竟敢打我?」想也不想地,扬手便还了一掌。
他的一掌可比红尘的威力大多了,打得她几乎站立不稳。
洛红尘眼里喷出火来,怒视自横。自横眼也不眨地回视,从牙缝里一字一句地迸出:「我周自横不知有过多少女人,没人敢打我,别以为我抬举你两天,你就可以……」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7-3-25 20:30
和女人比体力?
话未说完,「啪」一下,他的脸上又捱了一掌。
周自横大怒,依样画葫芦地,随之扬起手来。
洛红尘不躲不避,一副准备捱打的姿态,眼睛亮晶晶地逼视着他,却努力不让眼泪落下来。
自横的心忽然灰下来,他在做什么?和女人比体力?那不是让自己也瞧不起?他向她求婚,却捱了她两巴掌,还要在这里纠缠不清,成什么人了?他收回手,一言不发地转身离去。
雨好像不知在什么时候下大了,哗哗地,像哭。天气也突然冷起来。他似乎听到红尘在身后轻轻叫了他一声,却狠心地命令着自己不要回头,一直走到拐弯处,走进树荫里的时候,却还是忍不住回头了。
在雨中,洛红尘一动不动地站立着,像一尊雕像,仿佛被自横的一掌定在了那里,再也不会移动。
周自横望着她雨中的身影,想喊,却终于忍住了。
没有一个女人可以打他。洛红尘也不可以!
这一次,他是真的生气。
他可以忍受她的冷淡,她的尖锐,甚至她的拒绝,可是,他不能忍受她的掌掴,而且一连两次!
太羞辱了,简直可笑。传出去,他还要不要做人?梅绮一定会笑死的。梅绮和他在一起时,百依百顺,连重话都不敢说一句,所有的佯嗔和撒娇都拿捏得恰到好处,哪里会这样暴烈?
一直知道貌似娇柔的洛红尘性实刚烈,而这也正是他欣赏于她的,可是刚烈到这种程度,未免就太过分了。韩国版的「我的野蛮女友」不适合中国男人周自横,不管自横自己怎么玩,怎么随意,然而他的女人,却一定要温柔,顺从,有古典美德。
自横一路咒骂着走出了「菱洲山岚」,坐进车里的时候,所有的愤怒和决心便烟消云散了。
对着那只挂在车窗前当作吉祥物的小小绣花鞋,他点燃一支烟,深深地吸起来。就这样离开?就这样不管不顾地抛下雨中的洛红尘独自离去,再也不理她,不见她?
他的躁动的心,忽然有了一种寥落的感觉。
倘使不再见到洛红尘,生命会是多么萧索黯淡。
倘使不再见到洛红尘……
认识红尘的时间并不长,交往的时间更短,可是,自从第一次见到红尘起,他就有一种感觉,好像和她很熟悉。他们恋爱以来,最喜欢的游戏就是诉说彼此的童年,仿佛迫不及待地让对方在最短的时间里了解自己,和自己一起走过那些没有来得及参与的过去。
他给她讲自己小时候替奶奶偷刨花的往事,逗得她咯咯笑,兴致来了的时候,他还会耍宝地给她表演自己逃跑时矫捷的身手和狼狈的表情;而她,则详细地诉说着自己那些寂寞的心事,娓娓地讲述姥姥教她绣花的往事,还有姥爷身上余威犹在的军人作派。
自横很喜欢听洛红尘讲她姥爷洛长明的故事,觉得很亲切,对于洛长明老人当兵时的光荣历史尤其感兴趣。也许,是因为他自己的爸爸妈妈也曾经是军人的缘故吧。而且那么巧,洛长明当兵的地方和自横父母参军的地方在同一处。只可惜,红尘所知的很有限,因为姥爷极少跟她谈话,更少谈起自己的年轻时代,所以不能够确定是不是在同一个年代里。
他们相约,找一天要一起去他父母当兵的地方走一走。虽然他从未见过母亲,那个叫妃嫣的美丽女子,但是,他的身体里流着她的血,如果沿着她去过的地方走一遭,她的在天之灵一定会见到,会知道。说到动情处,自横的眼圈就红了。
自横从未跟别人说起过这些委屈和心愿,不论是对奶奶还是对梅绮都没有说过,但他对红尘说了,他相信她会了解,会共鸣,因为,他们都是孤儿,都是军人的后代,而且他们的母亲,又都死于难产。
他们都是一生下来生命中就有欠缺的人。自横虽然父母双亡,却不乏疼爱;而红尘则自幼被众人或是讥嘲或是怜悯,连姥爷也只是轻蔑地叫她「杀人犯的女儿」,就好像她不会生气、羞辱、受伤、难过似的。姥爷洛长明从不在意外孙女儿的感受,只当她是自己不得不承担的一种责任,因此诸多抱怨而极不耐烦。而她自己亦觉得抱歉。觉得自己的存在是一种多余的搅扰,因此很经心地不声不响,尽量安静,不引起人们的注意。她是连流泪都不会放声哭的孩子。
自横听了,由衷难过,握了红尘的手久久不说话。他们不仅同病相怜,而且心心相惜。他们是这世上最相知相爱的两个人。然而,这最相知相爱的人,怎么会彼此伤害起来?
怎么会弄成这样的?两个人好好地在湖上散步,有说有笑,谈情说爱,怎么忽然就打起来了呢?贾宝玉和林黛玉斗嘴,最多不过剪剪绣囊,而他俩,居然掌掴对方!这未免太离谱了!
从红尘来到「成功」开始,好像他们就不断地在吵架。开始是因为工作,因为自横的独断专行和公司秩序的缺乏条理性。红尘据理力争,一副为民请命临威不惧的样子:「我抗议!我抗议!」意见多得像只刺猬。要命的是,争到最后,往往证明她的抗议是合情合理的,错的那个是周自横。所以,在每一次争吵后,自横就会交给红尘更多的权限和任务,让她帮助他完善那些高高在上的他体察不到的经营漏洞。
那么现在,在他们的恋爱生活中,也要重复这样的格局吗?让一次一次的争吵来巩固爱情?
然而恋爱不是打仗,他可不希望有个永远正确的女朋友,不住地指责他的缺点,证明他的错。哦,要是挑错的话,他的错误可实在太多了,三天三夜也说不完,单是花心这一条,就让奶奶说了十几年,这个只在他的生命中出现了不过数月时间的洛红尘,难道妄想改变他吗?真是天真!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7-3-25 20:31
七年之痒
但是,等等,她想改变他,她对他的过去生气,不正是证明她在乎他,想把她的命运和他的联系在一起吗?她刚才说过什么——「人家说,七年之痒,两个人的相处如果能坚持七年,才会稳定下来。但是也有人十年夫妻又离婚的」——换句话就是说,她想过要和他结婚,七年之痒,十年夫妻,她是已经答应了他的求婚,争执的只是时间问题。她要他多一点耐心来劝服她,多一点诚意来打动她。
他以前不是想过要像小王子对待小狐狸那样一点一点地去爱吗,怎么又耐不住性子,操之过急了呢?
她和梅绮是不同的女子,梅绮的爱看似简单直截,内里弯弯绕绕曲曲折折不知道藏着多少心思;红尘却是看着宛转含蓄,千思万线,然而每一条线都是通向爱情,别无杂念。惟其如此,任何怀疑、轻佻、忽视,都是对这爱情的伤害。是他的错,的确是他的错,是他伤了她的心。他问她:「难道你又是处女不成?」「这么说,你是处女了?」还说要试一试才知道,怎么能怪她不生气,不发火,不打他?两掌太轻了,她应该打他十掌百掌,千刀万剐都不过分!她生气,愤怒,羞红面孔,当然是因为她守身如玉,所以才受不了这样的戏弄和轻慢。这些话,在烟视媚行的梅绮面前说是调笑,可对于保守自爱的洛红尘,却是莫大的羞辱和伤害。他怎么竟然想不到呢?
他终于遇到了奶奶常说的那种贞静清白的女孩子,遇到了这个世纪的绝版珍品,这样的女孩,一旦错过就再也不会遇见,而他却恰恰利用了她的难得的操守来伤害她,还要对她的反击生气。他真是太愚蠢,太混蛋了!
他的内心里一向有两个自我,这两个自我同时在与红尘交往着,谈恋爱的那个是长不大的忧郁少年阿横,工作着的那个是成功商人周董。而这两个自我,却都同样地需要洛红尘:阿横需要她的安慰,周董需要她的监督。洛红尘,根本是上帝送给周自横的最完美的礼物,就像他自己说过的那样,是他的保护神。周自横,根本就是离不开洛红尘的!
自横捻灭烟头,一分钟也不能再等候,拉开车门跳起来就跑。他要去找洛红尘,他要去见洛红尘,见到她,握住她的手,再也不让她走开。
菱洲桥堤上,烟雨如织,洛红尘木然地站在雨中,脚下几步之远,斜躺着那柄张生戏莺的竹纸伞。
偶尔有人经过,总会向她投以惊异的目光,小声议论着:「这女人疯了?想自杀?」
然而红尘不闻不问。她的心已经碎了,零落地飘散在这雨中,和秋风秋雨一起哭泣着,倾诉着。她的爱人,她刚刚爱上的并且打算把一生倾心交付的人,打了她!并在掌掴她之后弃她而去!多么残忍!
但是,她自己没有错吗?是她打他在先,伤他在先。
但是,谁让他说出那样的话呢,还说得那么漫不经心,油腔滑调!
但是,他本来就是这样的,她一直都知道他喜欢说笑,而且不论怎么说她都不该打人呀。
但是,他也不该就这样走了呀,难道以后他们都完了,都不见了么?
但是……
太多的但是,太多的自责,委屈,犹豫,伤痛,纠缠在心里,让她上唇咬着下唇,几乎要咬出血来了。
原谅还是不原谅,道歉还是不道歉,两种念头在心头交战得好激烈,尤其想到分手,想到他们很可能就这样一拍两散,她真想放声痛哭。
从她爱上他的那一天起,她就在不断地对自己说:不要陷进去,不要陷进去;同时,却又不断地对上帝祈祷:他的话是真的,他的心是真的,他对我的感情是真的!直到刚才,她还在为了担心自己陷落太深而拒绝他的求婚,现在却知道,自己早已经陷进去了,陷得远比自己想象得深,早就不可自拔了。
可是,她却一连两掌将他掴走了。眼睁睁地,看着他从她眼前转身离去。她该怎么办?怎么办?
周自横虽然自小父母双亡,可是爷爷奶奶对他疼爱有加,却是没吃过什么苦,也没捱过打的;洛红尘却不同,她背着一个「疯子的女儿」的称号长大,一直都生活在羞辱和歧视的阴影里,而且姥爷痛恨她的父亲,认为是她的疯子父亲杀死了自己的女儿洛秀,更把她当成是「杀人犯的女儿」,并无多少疼爱之情。
她在这世上是孤独的。不仅仅是父母的孤儿,也是上帝的弃儿。自从她出生那天起,上帝便放弃了对她的照顾,由她自生自灭,活在社会的最底层。除了刺绣,她更无一个知心朋友,无一点温存怜爱。
天知道为了让自己不要心存怨恨地长大,她用了多少力气。她只有自己照拂自己,自己引导自己,自己监督自己,自己告诉自己:不可以因为命运的捉弄,就对生活心怀怨恨;不可以为了亲人对自己不在意,就自己也对自己放弃;就因为这世上除了自己之外便一无所有,她更要加倍地珍重自己!
她逼着自己不怨恨,只感恩——感谢她的姥姥、姥爷,尽管他们对她并不多么疼爱,却一直含辛茹苦地将她抚养长大;感谢她的邻居们,虽然他们曾经嘲笑她、轻视她,可是也曾帮她编小辫、裁衣裳;感谢上帝使她生得端庄健康,心灵手巧;尤其感谢那个一直为父亲提供医疗费的神秘户头,她希望有一天会当面对他说声谢谢,并希望自己会有能力报答他;而她最要感谢的人,是周自横。自横是她遇到的第一次真心疼爱她的人,也是她自己第一个真心爱上的男人。
她的谨慎和早熟使她很难爱上别人,而一旦爱上,就再也不能回头。她是不能没有他的!他离开她,她便又剩下了孤零零的一个人。孤零零的,一个人……
风雨中,远远地,有个青色的影子匆匆而来,高大,瘦削,好像周自横哦。但是他是不会再回来的。他已经走了,不要她了,她再也见不到他了……
那影子越来越近,越来越清晰。红尘不可置信地瞪大了眼睛,是他,真的是他,真是周自横,他回来了!她看着他,眼泪汩汩地流着,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自横也不说话,他一路奔跑着,跑到红尘面前,深深地看了她一眼,便一语不发猛地将她紧紧抱在怀中,好像抱住了生命中最宝贵的东西,生怕她再跑掉似的。
雨仍然哗哗地下着,却忽然不再冷了,而变得轻盈,俏皮,活泼泼地唱着歌,刷啦啦,刷啦啦,好动听。
自横握着红尘的手:「嫁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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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25 20:31
整个生命是一场骗局
「可是……」
「我知道我有很多缺点,所以,你要嫁给我,帮我慢慢改正。」自横抢在她的拒绝前很快地说,「如果你想我们在一起到底会走多久,就嫁给我,一起经过七年之痒,经过十年夫妻,经过三十功名尘与土,经过白头偕老,百年沧桑,直到一起上天堂!如果不嫁我,你又怎么会知道这些?所以,嫁给我!」
「可是我怕……」
「你怕什么?」
「不知道。」
「不知道,又怕?」
「就因为不知道那将要到来的恐惧是什么,才会格外恐惧。」洛红尘抬起眼睛,费力地解释自己的感觉,「从和你在一起的那一天起,我就觉得,又开心又害怕,越开心越害怕。我总觉得,我们不会有好结果的。如果我们再交往下去,可能会有可怕的事情发生,可怕到我们不能面对,不能承受。我没有好奇心,我不想再走下去,看到那结果。我宁可现在就停止……」
「不行!」自横霸道地打断她,「我说不行!我才不相信只要我们相爱,世上又会有什么事情阻止得了我周自横。你记得我在信里给你讲的大禹劈石作履的故事吗?我就是那个无所畏惧的大禹,为了你,屠龙伏虎也不怕。为了你,我可以上刀山、下火海,能上九天揽月,能下五洋捉鳖……」
红尘泪眼汪汪,却忍不住扑地笑出来:「说着说着就胡说八道起来。什么时候你才可以正正经经地讲完一句话呢?都不知道哪句是真的?」
「你先告诉我一句准话儿——爱不爱我?嫁不嫁我?」周自横收敛笑容,难得地认真,难得地严肃,一字一句,如海誓山盟,「清楚地说出来,你洛红尘,爱着我周自横,要嫁我周自横为妻!说!」
红尘震撼了,她仰起头,深深地专注地看着他,雨水晶莹地在她的脸上跳跃,使她满脸泛着光彩,诚心诚意地说:「我洛红尘,一生一世,只爱周自横一个人,愿嫁周自横为妻,永不负心!」
两颗悸动的心终于跳在一处,两个热情的人终于拥抱在一起。
他们没有看到,林荫深处,有人伸出相机对准了他们,一次又一次地按下快门。
一场大火烧毁了潘巫师的小屋。
火是突然烧起来的,不知道火种是什么,也不知道究竟何时烧起来。当人们发现的时候,火势已经凶猛不可救,照亮了半个天空。
人们不禁诧异:那么小的屋子,不过是寻常砖瓦,何以竟有那么大的火势,又那样经烧。大火久久不熄,从夜至明,直烧得片瓦不存。潘大仙是不是也死在火里,竟没人知道。
只是,有人赌咒发誓地说,曾在大火中听到哭号的声音,极其惨烈,但不像是人的声音,即使是,也不是一个人,倒像是成千上万冤死的鬼魂在炼狱里嚎啕。
卫青后来一再苦苦回忆是怎么同梅绮发展到同居关系的,却只是想不起。
只记得那天梅绮在他的酒吧里喝醉了,他送她回家,替她打扫房间,好像见了一只虫子,软软的,赤红,又好像梅绮哭过,拉扯着他叫什么活不成了,后来不知怎的两个人便绞扭在一起,扭上了床。
再后来,便夜复一夜,日夜颠倒,如胶似漆。
卫青想起来,觉得有点对不起周自横,又觉得自己同梅绮在一起,是他们分开以后的事,算不上挖墙角;可是,好像总该给自横招呼一声,不然显得委琐了。
另一面,他也有些怀疑,梅绮是不是真的喜欢自己,是不是在利用自己报复自横,又或是聊胜于无地抓住救命稻草来渡河。
梅绮有些和从前不大一样。她从前是一个矜持自律的女子,妆容严谨细致,打扮入时得体,言语活泼,笑容明丽,一个标准的都市白领;然而自从辞职后,她便不大出门,也不化妆,每天从早到晚穿着一件华丽宽大的睡袍,眼神迷离,脚步虚浮,一起床便晃晃荡荡地要酒喝,喝醉了便睡,睡醒了便缠着他做爱。
他们疯狂地没日没夜地做爱,像两条不肯冬眠的蛇,抵死缠绵。梅绮的身体,冰凉,柔软,没有温度,也没有汗,却偏偏有汗水的微腥,「鸦片」香水都压不住。
卫青一直是喜欢梅绮的,可是得到她,却让他不知怎的有种犯罪感,好像两个人抱在一起往下坠的感觉。他不知道该怎么形容——堕落——好像就是这个词吧?
他几乎有些害怕见梅绮了,害怕她的怨恨,害怕她的颓废,也害怕她没完没了的索爱。他宁可呆在酒吧里。酒吧嘈杂,拥挤,空气污浊,然而有人气。烟草和体味都是这样沉甸甸的质感,让人觉得活着是极其真实、充实、而又踏实的一件事。
可是一走出酒吧,他便身不由己,两条腿自动地迈向「梅园」,如飞蛾扑火。
蛾真是世界上最悲哀的一种昆虫。生于作茧自缚,死于杀身成仁。整个生命都是一场骗局。
卫青有些明白为什么鸦片香水都敌不住梅绮身上的味道,因为她自己才是鸦片。
一段正常的恋爱不应该是这样子的罢?
卫青想,也许是因为他一直住在「梅园」的缘故,也许他应该带梅绮回自己的家。
然而梅绮不愿意,她说她不习惯住在陌生的地方,会有不安全感。
他又尝试带梅绮出去,像通常的情侣那样去游山玩水,看场电影,或者吃顿法国大菜。
梅绮仍然了无兴趣,举着杯子说:「南京哪有真的山水?都是些污染源罢了。看电影,哪有在家里看碟自在?法国菜有什么好吃?法国酒还好一点。你自己就是开酒吧的,拿回家来喝呀。」
于是在家里喝。他看到窗帘上的绣花鞋,想起『金瓶梅』故事,笑着说:「西门庆同潘金莲调情,把酒杯放在绣花鞋里,叫做饮『鞋杯』。」
梅绮却醉醺醺地说:「李桂姐同潘金莲争风,就叫西门庆要她一缕头发絮在鞋壳里,每天用脚踩。」
卫青一口酒呛在喉咙里,大不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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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25 20:32
春去春又来
一晚,他们同看DVD,韩国导演金基德的代表作『春去春又来』,老和尚和小和尚孤独地住在山里,小和尚把石头绑在鱼、青蛙、蛇的身上做戏,老和尚看见了,便也将一块大石头绑在小和尚身上,对他说:「你若觉得难受,难道那些鱼、青蛙、蛇会好受吗?你去把它们身上的石头一一解下来,我就替你把石头解下来。如果它们中有一样死了,那块石头就会永远压在你的心上。」小和尚去了,可是蛇已经死了,它拼命地摔打身体想甩脱石头,把自己摔得肚腹破裂,血把石头都染红了。小和尚大哭起来……
梅绮忽然哭泣起来,说:「许多事一旦开始,就再也不能回头了。」
她哭得这样凄惨,双肩剧烈地颤动。卫青完全听不懂她的话,也不知道该如何安慰她,只好紧紧搂住她,不住抚摸,希企使她安静下来。梅绮一直哭一直哭,直到主题曲响起的时候,她突然抬起脸来说要跳舞。卫青自然只有说好。他轻轻搂住梅绮的腰,她的胳膊缠着他的脖子,两个人慢慢地摇,慢慢地摇,走了一圈又一圈,音乐完了也仍不停止。
那是他们相处最接近恋爱的一次。
后来卫青想这些也许都只是都市女子特有的神经质,敏感而厌世。但是梅绮越来越莫名其妙,她听莎拉布莱曼或是惠特尼休斯顿的歌,看各种诡异的片子,以及稀奇古怪的书。他注意到她的床头摆满了诸如『搜神记』、『抱朴子』、『醉茶志怪』、『幽明录』、『太平广记』那一类的书,甚至还有日本的『雨月物语』、『竹取物语』。
他随手拿起一本『醉茶志怪』翻开,是一则不足千字的小故事,『僧蛊』——从前有个叫郭苇堂的人有一天掘土,掘出一个肉块来,样子像人头,长着两只耳朵,但是没有嘴也没有鼻子。有认识的便说:「这是太岁。要祭奠磕头把它送走,不然会招祸的。」郭公不听,便扔下这件事离开。后来从河南回来,路遇一僧,就像法海见许仙那样,指着他的脸说:「你神色发青,印堂发黑,一定是中邪了,肚子里有蛊虫,得早早做法,不然就上吐下泻,丢了性命的。」郭苇堂问:「那要怎么样呢?」僧人说:「不难,你给我十金作为酬礼,我给你施针,保准针到病除。」郭公认为这是诈财,大骂僧人无良。僧人恼了,诅咒说:「等你病发身亡之日,可别说我没警告你,这才是要财不要命呢。」悻悻而去。晚上,郭公投宿旅馆,夜里觉得不快,接着吐泻大作,竟然吐出数十条虫子,状若小蛇。大惊,再想找僧人救命,已经来不及了。遂亡。后来也有人说这其实是僧人的蛊术,目的就是想索取钱财,要是郭公肯给他些钱,就不至于死了。
卫青一目十行,草草看去,只觉得恶心。一个好好的女子,何以竟对鬼神志异这样感兴趣呢?
他忽然想起,自己似乎在什么地方也见过一只红色的小虫,依稀也有两只耳朵,还真有点像是传说中的蛊,然而到底在哪里见到,却只是想不起。也许是在梦里吧?
同梅绮在一起的日子,总是这样的似真似梦,有种不洁的感觉,好像不良少年躲在僻巷里吸毒,罪感的快感。
卫青忍不住有些去意彷徨。
这天卫青回到「梅园」的时候,发现梅绮出去过。她身上穿着出门的衣裳,还没来得及换,连高跟鞋也未脱下,可是已经迫不及待地喝上了。
不知是什么酒,呈一种凝固的绿。穿过灯光映在梅绮的脸上,使她的脸隐隐泛着股青气。她化了艳妆,还盘了髻,插着支镶了碎钻的碧玉簪子,有种复古的美。听到开门声,抬起头冲卫青诡异地笑,说:「你回来了,看他们在干什么?」
卫青这才发现梅绮在看一叠照片——周自横和洛红尘的照片。他们在拥抱,接吻,最奇怪的,是还有几张关于互掴耳光的。背景很美,烟雨蒙蒙,不是玄武湖就是莫愁湖,为什么一对情人会跑到那么诗情画意的地方去掴耳光,还要冒着雨?这太不像周自横的作派了,甚至也不像洛红尘的所为。卫青见过洛红尘,那冷漠骄傲的女子。她不像是一个轻举妄动的人,看来是周自横惹急了她。
照片拍得相当清晰。可以清楚地看见洛红尘的长发飘起,几根发丝被风拂到周自横的脸上,而周自横的眼中燃烧着爱慕与痛楚。那喷薄的热情透纸而出。
梅绮喃喃说:「你看到了吗,他看她的眼神。他从来没有那样看过我。」
这是他从来没有给过她的眼神,他给了洛红尘。他为洛红尘而燃烧,他为洛红尘而钟情,他为洛红尘而痛楚,他为洛红尘而痴狂!一切,都是为了洛红尘!
洛红尘和他,不过才认识几个月。而自己,自己已经在他身边陪伴了整整三年!
爱情,竟然不是「我先看到的」这么简单。
梅绮举起酒一饮而尽,苦恼地问:「我从来没看过他那样的眼神,为什么?原来爱一个人会那么痛苦,原来他那样的人也会痛苦。可是他却从来没有那样看过我。为什么?」
卫青并不想研究周自横的眼神,可是梅绮的目光却令他害怕。她的眼里纠缠着愤怒、怨毒,恨不得飞出刀子来,将照片里的人一分为二。
他拿起几张洛红尘同一个陌生男人在一起的照片,打岔地问:「这个男人是谁?」
梅绮发愣:「不知道,不认识。」
照片里的男人相貌堂堂,却神情呆滞。洛红尘好像和他很亲密的样子,紧紧地握着他的手,将脸偎在他膝盖上,一脸孺慕之情。难道红尘在自横之外另有私情?又不像。
卫青仔细研究那男人的穿着装束和周围的环境,迟疑地说:「好像是病院呢,他身上穿的像是病号服。」
梅绮猛地醒悟过来:「一定是。这是洛红尘的父亲,那个疯子!这是在精神病院里!」
这崭新的发现叫梅绮莫名激动,她站起来,握着高脚杯穿着高跟鞋兴奋地走来走去,状若疯狂:「太好了,太精彩了!你猜如果周自横看见这幅父慈女孝的画面会怎么样?他的女朋友,他心目中一尘不染的女神,竟有这么传奇的身世呢,这个疯子,就是他的未来岳父,这是不是很刺激?哈哈哈……」
梅绮仰起头笑起来。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7-3-25 20:33
颠倒鸳鸯
那笑声叫卫青不寒而栗,他皱起眉说:「自横曾经跟我说过,洛红尘的身世很特别,很不幸,他觉得同情,曾经提出要帮助红尘,却被她拒绝了。我想,自横不会因为这个轻视洛红尘的。」
「那是耳听为虚,乐得大方,要是眼见为实,他也会这样大度吗?」梅绮被自己突如其来的热情燃烧得坐立不安,手舞足蹈口沫横飞地说,「我当然知道周自横同情洛红尘。第一个发现洛红尘有个疯爸爸的人还是我呢,是我告诉周自横的。那次是我算错了,我没想到周自横有那么病态,同情心泛滥,竟然会去喜欢丑小鸭;但是这一次,这一次我不会错的,我要让他亲眼看到他那个高贵的女朋友的真面目,看到她是从一个什么样肮脏的垃圾堆里爬出来的阴沟老鼠,我看看他还有没有力气继续扮耶酥、装大度?」
卫青震撼地听着,看着,心里一路地凉下去。在周自横看到洛红尘的真面目之前,卫青先看到了梅绮的真面目,多么疯狂丑恶的一个人!
他在这一刻,决定离开。
爱一个人便会有要求。从前,她和周自横在一起的时候,他只是远远地看着她,希望她眼角的余光可以扫到他,回头的瞬间会对他笑一笑,他便会开心许多;后来他有机会接近她,同她交换心事,虽然只是她说他听,可是自觉已经是她的朋友,有理由有权力关心她照顾她,只要她肯接受他的好,他便愿意对她更好;再后来,他们终于在一起,可他非但没有更开心,反而更不满足。他要的已经不止是一点点,不止一半,不止更多,而是全部、所有、整个的她。得不到,宁可不要。
梅绮与他的关系越来越叫他迷茫,而她此刻的表现,使这种罪恶感益发强烈,他一言不发,拿起外套。
然而梅绮先他一步扑挡在门前:「你去哪儿?」
「离开这里。」卫青说,「你心里充满了仇恨,只想着报复、毁灭、诅咒,你太可怕了。你已经不是我认得的那个梅绮。」
「你这样说是什么意思?你要离开我?」
「你心里根本就没有我。」卫青指着那叠照片,「你还在关心周自横,还在想着他,你人和我在一起,可是心里想的却是别人,我留在这里算什么?」
「不是的,我和他早就完了。完了。你不明白吗?」梅绮冲过去抓起那堆照片撕个粉碎,哭着,摇散了头发,「这些,是我以前让人拍的。是我和你在一起以前的事,我找人调查洛红尘,跟踪她。我都已经忘了。那人今天来交差,问我还要不要接着查下去,我已经结了账,说停止了。真的。你相信我,别离开我。你不能不要我,你不要我,我就活不成了。」
梅绮哭着,拼命地解释,哀求,涕泪交流。卫青看得不忍心起来,丢下外套,走过去抱住梅绮,辛酸地问:「你确定已经不再爱他了吗?你是不是可以肯定,你想选的人是我?」
「我确定。我当然确定。如果你离开我,我会死的,会死的。」梅绮乱七八糟地嚷着,哭得歇斯底里,声嘶气竭。她抱着卫青,紧紧地抱住,仿佛怕他跑掉。亲吻。不住地、辗转地亲吻。抚摸。十只手指紧张得微微曲起,在他背上留下细细的划痕。身体激烈地扭动,无限饥渴。
卫青有些抗拒。即使在爱着的时候,梅绮也是这样地令他不安,她以一种近乎惨烈的决绝姿态来爱着他,仿佛爱他是末路狂奔的惟一选择。他心目中的爱情不是这样的。爱应该美好而从容,像一朵玉兰花在枝头开放,香远益清。
然而她雨点般带着血腥味的亲吻使他迷惑,渐至燃烧,已经无暇思考,只有以更大的热情来回吻她,占有她。这也是他的惟一选择。
两个人纠缠着倒在床上,开始新一轮的颠倒鸳鸯。
周自横难得地重新出现在酒吧里,带着红尘,仿佛示威:看,我终于追到她了。
卫青亲自为他们调了杯「心心相印」,插着两根吸管。
周自横笑:「这么肉麻的玩意儿。」然而他硬是有心情和红尘头碰头地喝掉了那杯饮料。
卫青不得不再次感慨:看来他真是爱她。周自横真是爱洛红尘。
他有点替梅绮不值,想起她说的「他从来没有那样看过我」。周自横看着洛红尘的眼神,瞎子也可以嗅得出恋爱的味道。
他换了杯自横常喝的威士忌,说:「你好久没来了。」
「怕你唠叨。」周自横大大咧咧地笑,热恋使他整个人都活泼起来,「选美快到决赛了,『乱花渐欲迷人眼』啊。你呢?最近有艳遇没有。」
洛红尘立即借故走开,让两个大男人聊天。周自横的眼神追着红尘走了好远,满脸满眼都是笑意,好像面对一朵花开。哪里是「乱花渐欲迷人眼」,分明「除却巫山不是云」。
卫青忍不住又叹一口气,他试着用周自横的眼光去看洛红尘,无疑她是一个端庄的女子,但远远称不上艳丽,最多只是有几分清秀而已。举止也还大方,算得上善解人意,可是一举一动都太自律些,神情坚毅,少了几分女性的妩媚——总之,不能与梅绮相比。哎,这才是各花入各眼,情人眼里出西施呢。
他收回目光,忽然说:「我同居了。」
自横「哈」地一笑,挤挤眼:「是女人吗?」
然而卫青并不笑,直白地说:「是梅绮。她现在同我在一起。」
「梅绮?」周自横意外,却毫无不快,捣了卫青一拳,笑着说,「你可真有办法。」
这样大方,倒叫卫青觉得不自在:「你不介意?」
「我和梅绮已经是过去时了,男未婚女未嫁,有什么好介意?看在朋友份上,我为她高兴才对,这一回,她总算没选错人。」
卫青哭笑不得:「你是说她以前选错了你?」
「不算大错,可也对不到哪里去。」周自横哈哈笑,远远看见洛红尘来了,忙向卫青摆手,「等一下可别在她面前说梅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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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25 20:34
世界末日的绝望
卫青气结,一边对梅绮如此漠然,一边对洛红尘这样紧张,如此天上地下判若云壤的两种态度,真叫路人看了都抱不平。但同时也放下心来——自横是不会回头同他抢梅绮的,他和梅绮之间,没有第三者。
他一直觉得,和梅绮之间的关系,像偷情多过像恋爱。
他迫不及待地想要这段感情见光,尤其要堂堂正正地面对周自横。
如果将爱比作坠入爱河,那么周自横便是惟一度他们过河的船。
卫青不知道,在梅绮的心里,从来都没有停止过仇恨。
她甚至想,早知道养蛊这么麻烦,不如一开始就选得简单些,不如让潘大仙直接对付了洛红尘。像是马道婆那样铰个纸人儿作法,或者像李桂姐要了潘金莲的头发絮在脚底下踩。
可是潘大仙的屋子烧了,虫子也死了,她什么希望也没有了。
她用心喂养的爱情蛊,咬中了卫青的手指,并被他踏为齑粉——不,连粉尘也没有留下,只在一片粉红的迷雾像烟火那样「蓬」一声炸开后便随风散去,连养蛊的瓶子也不见了。顷刻间拥塞了整个屋子的血腥又在顷刻间消逝得无影无踪。
第二天醒来时,昨晚的一切就像是场梦,了无痕迹的春梦。卫青成了她的男人。他不太能记得清发生过些什么,却一厢情愿地栽进来,对她愚忠。
潘大仙说,如果她用自己的血将蛊虫喂养七七四十九天,然后让它钻入所爱男人的身体,那男人就会一生一世地忠于她。
然而如果那蛊虫没有活到四十九天,又误食了别的男人的血,那又会怎么样?那只夭折的爱情蛊,到底是被卫青打死了,还是已经钻进了卫青的身体?卫青这样地待她,是因为爱她,还是因为中了爱情的蛊?
一切都没有答案。
梅绮在蛊虫夭折的第二天又独自去了小镇一次,却惊闻潘大仙已经被烧死的消息。她有些怀疑潘大仙没有死,而是「尸解」或是「火遁」了。
『抱朴子内篇』中说:「闻之先师云:仙人或升天,或住地,要于俱长生,去留各从所好耳。」说仙人可以长生不老,但不一定要升天,也可以入地,或是换一种形体留在人间。
『抱朴子』把仙人分为三等:「上士举形升虚,谓之天仙;中士游于名山,谓之地仙;下士先死后蜕,谓之尸解仙。」潘大仙,便是尸解成仙了罢?也不知道该去哪里找他。
她心里有不好的预感。茫茫中只觉得危险在步步逼近,却不知道到底什么时候出现,又以什么样的面目出现。她查了许多资料,却始终找不到答案。
「泰国流行下降头,据说一旦被下中,不出三日,就腹涨如鼓,全身溃烂,七日后七窍流脓,十日内必定身亡。不过,这个法术有个坏处,就是一旦对方也懂得点法术,或者下降头的人自己掌握不好,降头很有可能会回来中了自己。所以说,害人的时候当心害了自己啊!」
「养蛊之人,全家大小于每夜入睡以后祷告一次,每日人未起床前祷告一次,不可一日间断。而且养蛊和祷告的时候,绝不可让外人知道。要是让外人知道了,自己养的蛊就会被巫师用妖法收去,为巫师使用,主人就会全家死尽。即使不被巫师收去,成蛊以后,也会加害主人。」
……
所有的讯息都在说明一件事:一切蛊术咒语,若不能执行如愿,只会反受其害。
『红楼梦』里作法的马道婆与赵姨娘又怎么样了呢?「闹破了」之后,马道婆不见再提,赵姨娘却是死得奇惨无比,被小鬼百般折磨。
那样的厄运与报应,自己也是躲不掉的吧?
「梅园」的小屋里,终日笼罩着世界末日的绝望和阴沉,是死神的行宫,魔鬼的别墅。
梅绮觉得悲哀,曾几何时,她也是个单纯明亮的好女孩,挥霍着青春与爱情,前程无限。怎么只是一转身,就变成了蛊虫的奴隶,等死的罪人?
而究其根本,这一切都是因为周自横。
她一直都不能忘记第一次向自横提起洛红尘的疯子父亲时,自横眼里的震撼和怜惜。但是,当时的周自横正被不速而来的洛红尘迷得头昏脑胀,只是把那恐怖的身世当成一个悲剧故事来听的,如果他看到了没有变成剧本的生活原型,还会泛滥他无用的同情心、欢天喜地接受一个疯子岳丈吗?
路已经走到尽头,那叠照片却又给她指了一条小径,即便明知是歧途,是绝境,她也要走过去看一看。
她再没有别的法宝可以叫周自横难过。她想伤害他,不遗余力地伤害他。
洛红尘的疯子父亲,是她最后的砝码。
无论如何,她总要赌一赌,孤注一掷——也许不能叫做赌,因她没有赌本。
她想赢得他的痛苦,自己却不会输掉什么。因她已经不再爱他。
至少,是不再要他。
洛红尘正在给父亲读日记,母亲洛秀的日记。
阳光很好地照在花园里,合欢树下形成一片伞状的阴凉,红尘伴着父亲,肩并肩地坐在树荫里的花坛台阶上,缓缓地读着母亲的日记,希望以自己的声音将父亲带回到二十多年前的岁月里,唤醒他对往事的记忆。
医生说,父亲周锋最近有明显好转的迹象,思维活动十分频繁活跃,梦境也日渐清晰有条理,不再仅仅是些碎片,而有了简单的情节,只要坚持药物治疗和心理按摩同时进行,就绝对有康复的可能。如果红尘可以多抽点时间来陪他,多跟他讲话,聊些过去的事,刺激他的记忆和思维,康复的可能性就更大。
于是,红尘找出珍藏的母亲的日记,一遍遍地读给父亲听。风轻叶静,好像在随周锋一起倾听,回想——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7-3-25 20:34
一个绯烟那样的女人
「5月21日,雨。
今天周锋来了,他站在客厅里,浑身滴着水,指着我父亲大叫大骂,说什么『淫人妻女者,妻女必为人淫。你一定会有报应!』我不明白他说的是什么意思,也不知道他和爸爸到底有什么样的恩怨。
我第一次看到像他这样的人。所有来我家的人,对我爸爸都是毕恭毕敬的,爸爸说的话,从来没有人敢驳回。爸爸在我印象中,一直是威严而永远正确的,可是现在,有一个年轻人上门来指责他,斥骂他。这太奇怪了。
爸爸很生气,他们的谈话中不断提到一个名字,好像叫『绯烟』,绯烟是谁呢?爸爸到底做了什么对不起绯烟的事?那个绯烟,和这个周锋,又是什么关系?」
「5月25日,晴。
我每天都在想着那个叫周锋的青年,我在想他。他很英俊,也很勇敢。可是我想着他的,却并不是他英俊的脸,而是他身上那种忧郁的气质。他的脸,线条刚毅,刀削斧凿一样,可是他眼中,在说起绯烟的时候,却有一种令人心碎的缠绵。那一刻,我好希望自己可以做一个绯烟那样的女人,得到他缠绵的眼光。
他棱角分明,气势汹汹,可是我却呼吸到一种脆弱的气息,知道他的内心其实柔软而易伤。虽然只是一面,可是我坚信,这个世界上,我读懂了他,我是最懂得他的人。
但是,我会再见到他吗?」
这就是一见钟情吧?红尘停下来,幽幽地叹了一口气。
母亲的日记,已经不知是第几十次的重读了,可是每次翻出,都会有一种回肠荡气的感觉。那个时代的爱情哦,如此缠绵细腻,母亲的心事,如此宛转曲折。她与父亲周锋的爱,就好像罗密欧与朱丽叶,背负着家族的仇怨,历史的重担,冲破重重樊篱才走到一起。
虽然,父亲在婚后对母亲并不够体贴温存,可是,母亲从来没有怨恨过,她自始至终那样痴迷地爱着父亲,无怨无悔,至死不渝。
这些日记,是红尘十岁那年帮姥姥整理房间时无意中翻出的,当即决定悄悄地藏起来,不让任何人知道。她从没有见过母亲,只看到她的照片,那样秀丽温婉的一个女子,像一幅画多过像一个真的人。而那些日记,却让母亲的形象变得清晰,亲切可触摸似的。
红尘在字里行间呼吸着母亲的气息。
记得第一次读起这些日记的时候,她关起卧室的门,将脸埋在手心里哭得泣不成声。那时候她还不懂得什么是爱情,可是母亲与父亲的故事,却给她小小的心灵植入了根深蒂固的爱情模本——那便是爱如宿命。
小时候姥姥教她刺绣的时候曾经说过:「刺绣,是一辈子的事。」
爱情,也是这样吧?
爱上一个人,是一生一世的事,是承担,是许诺,是全身心的给予,不求回报。
就是因为这样的执着与亮烈,红尘一直把爱情看作一件严重的事。从大学到毕业,颇有几个男生对她表示过或深或浅的好感,然而她总是浅尝辄止,不敢轻易交付了自己。
总觉得时辰未到,总觉得未有灵犀,总觉得那不是她的最终选择。
直到遇见自横。
夫子庙「无针绣坊」第一次看见他,她就觉得迷惑,觉得会有什么特别的事情发生。她忍不住告诉了他自己的名字,洛红尘,误落红尘。
和他在一起,她有着发自心底的熟稔感觉,熟悉得心会微微生痛。人毕竟是灵性的动物,注定会爱上一个什么样的,自己是知道的。
洛秀爱周锋,洛红尘爱周自横——洛家的女儿,好像总是会爱上周家的男人,这也是宿命。
周锋与周自横……红尘为了自己的新发现而惊奇,一时停了朗读,微笑着出神。
就在这时候,她听见自横的呼唤。
周自横接到梅绮的电话时,正在珊瑚园陪周公周婆看电视,「金陵十二钗」集体演奏『高山流水』,琴瑟争鸣,姹紫嫣红,又好看又好听,堪称色艺双绝。自横欣赏着自己的作品,有些沾沾自喜。
周婆说:「这十二个女孩子是不是以后都要进你们单位工作,咳咳,那不就是你的同事了?我看她们个个儿都是又漂亮又有本事,咳,你说哪个会是冠军?」
周自横笑:「我说了不算,得评委和观众打分,这一回的比赛可是绝对公平公正,光明透明的,谁是冠军谁是亚军,咳咳,连我这个主办方都还不知道呢。」
周公笑道:「装傻。你奶奶的意思啊,不是想打听内幕消息,是想问你相中了哪个,好领回家来做孙媳妇呢。」
「那这十二个女人可还差得远。」自横脖子一扬,故意卖关子,「我选中的那个,可比她们都漂亮出色。」
「你有喜欢的女孩子了?」周婆大喜,「咳,快说说,姓什么叫什么,咳咳,哪家的女孩子,做什么工作的?模样儿漂不漂亮不重要,咳,最要紧是人品要好,心灵手巧……」
自横笑了:「奶奶,您放心,你孙子看中的人,保准是可着您的心思您的眼光您的标准挑出来的,心比谁都灵,手比谁都巧,连名字都比别人好听,叫洛红尘。」
「洛红尘?这名字有点怪。」周公立刻找纸笔开始天干地支地算笔划,又问,「知道她的生辰八字不?」
「谁记得这个呀。」自横笑,「她比我小七岁,魔羯座。」
「那就是辛酉年,五行属石榴木,笼藏之鸡。」周公掐指细算,口中念念有词,「辛酉之鸡为人一生伶俐,精神清爽,口舌能辩,六亲冷淡,骨肉情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