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7-5-29 14:53

  她怎么会在这儿?
 
  我一阵狐疑,疾步朝她走去。
 
  “吴大妈。”我热情地打招呼。
 
  可吴大妈却好像没听见似的,一双混浊地老眼直勾勾地盯着我,干巴巴地嘴唇动了几下。
 
  我以为她遇到了什么困难,正要开口询问。不想她一转身,蹒跚地朝公寓旁黑漆漆地胡同走去,只留下的是一个极其怪异地背影。
 
  她怎么了?

  走近梧桐公寓,我眼前顿时一亮。
 
  闪现在他脑海中的第一个想法就是:这是我的家吗?
 
  木质地板被擦得雪亮,家具沙发一尘不染,就连空气都是分外新鲜的。
 
  从一楼到二楼,每个房间的灯都打开着,耀眼的灯光照得站在门口的我望而却步。
 
  我记得公寓的电路系统明明已经坏了,只有一楼的几盏吊灯和二楼卧室的台灯尚能苟延残喘地工作,其余的电器近乎瘫痪。
 
  难道是物业的人来修好的,我想起了刚才见到的吴大妈,也许是她通知的物业吧。
 
  正在犹豫,一个窈窕地身影从一楼的厨房走了出来。
 
  胭脂。
 
  她齐耳的短发紧贴着脸颊,额头渗出些许的汗水。一身灰色地运动套装使她纤瘦地身躯显得丰盈起来,然而依旧不变的还是眼中那股初识地冷漠。
 
  “回来了?”胭脂端着一盘菜,一边在客厅中央的桌子上码放一边淡淡地问。
 
  那语气似问非问地,让我很不舒服,要知道这可是我的家!
 
  我“嗯”了一声,在门口换了双拖鞋,然后走进去,随手关上门。
 
  “大半夜的,你怎么不关门啊?”我走到餐桌前,望着上面的香气喷喷地三菜一汤。
 
  “关上门,你怎么进来啊?”胭脂低着头反问,手里的筷子轻轻地拨弄着一盘水果沙拉。
 
  “我有钥匙。”我侧过脸看着她,期待着她的回答。无意间,发现她眉心的那个红斑原来竟是一颗痣。
 
  美人痣。
 
  “是吗?”胭脂忽然扬起一直垂着的左手,一串明晃晃地钥匙出现在我的眼前,随着她手指的摆动发出金属碰击的声响“哗楞哗楞…………”
 
  我下意识地一摸衣兜,发现里面竟然空空如也:“奇怪?我的钥匙怎么在你哪儿?”
 
  “不知道,也许是你走时太匆忙了,把钥匙丢在了地板上。我收拾房间时,捡到的。”胭脂左手缓缓伸向我,手指轻垂,那串钥匙一瞬间从那白皙地手指上滑落。
 
  我迅速地伸手接住,在手掌中颠了颠,笑着说:“看看,这就是我留下你的好处。有你在,我以后就不必再担心自己把自己锁在外面了,我想你会成为一个好管家。呵呵呵呵呵…………”
 
  胭脂没有回应,她脸上永远凝结着一层冰霜。
 
  “哦,对了。”我忽然想起了什么,说:“公寓的灯怎么全开着啊?是物业派人来修好的吗?”
 
  “嗯。”胭脂点点头,“你走后不久,来了几个人,说是物业派来修公寓的电路的。临走时,还给你留了条子…嗯…那张条子…嗯…我好像忘记放哪儿了。”
 
  “一定是吴大妈去催的物业,要不然他们那会这么快来修。一帮只会收钱不会干事的吸血鬼。”我愤愤地说,那股欲砸物业窗户的冲动丝毫没有减退。
 
  “吴大妈?哦,他们好像提到过这个人。嗯……让我想想…………”胭脂放下筷子,思索着说:“她好像死了。”
 
  “什么!?”
 
  “没错。当时他们一边修电路,一边聊天。说那个姓吴的老太太在前几天就死了,好像是心脏病突发。死在一个离这公寓不远处的排水沟里,被人发现时身上都发臭了。”胭脂面无表情地说。
 
  我惊愕地瞪大了眼睛,头皮莫名地一阵阵发麻。
 
  死了?怎么可能?
 
  我刚才还见过吴大妈?她就站在公寓前的那棵梧桐树下……突然我的心咯噔了一下,我终于明白了那怪异感觉的缘由。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7-5-29 14:54

  呆滞地眼神,麻木不仁地表情,诡异地背影…………这些根本就不是一个人所具备地,梧桐树下的那个吴大妈其实就是一具游荡在深夜里地行尸走肉。
 
  “嘶…………”我倒吸了一口冷气,情不自禁地望向公寓的大门。
 
  也许在那扇黑漆漆地铁门后,此刻正站立着一个黑影。
 
  那是死去多日的吴大妈。

  公寓的灯被关去了一大半,二楼再次沉浸在一片黑暗当中,只有连接一楼的楼梯口还有一盏昏暗地白炽灯半死不活地闪着。
 
  当恐惧的阴霾消失在无限地饥饿当中时,我终于忘记了那个死去多日却又神秘出现的吴大妈。
 
  晚饭在沉默中进行着,我试图打破沉默,但换来的结果却是另一种沉默。
 
  说实话,我讨厌沉默,尽管我早已习惯于保持沉默。但我决不允许在这所公寓里有两个“我”存在,否则这样的生活简直是噩梦。
 
  “肉炒青菜、水果沙拉、炒土豆丝、豆腐汤,你蛮会做饭的吗?”我咬着筷子头说。
 
  胭脂不语,低头吃饭。
 
  “嘿嘿…食不言,寝不语,是个好习惯。喂!你告诉我,你不会是哪家首富的落难千金吧?”我不甘示弱,她越不说话,我就越要她说话。
 
  胭脂仍旧不语,捡起一小口米饭放进嘴里,细细咀嚼。
 
  “米饭?哦…………”我嘴角上扬,我想我终于找到了话题:“对了,我做的鸡蛋炒饭你吃了吗?”
 
  我本以为胭脂会继续沉默,不想她却突然开口了,但很可惜只有两个字。
 
  “倒了。”
 
  “倒了?为什么?!这可是我第一次为别人下厨,多不容易啊!你知不知道你扼杀了一个青年对美食和美女的热情!喂,今天你必须得给我一个倒掉的理由!”我装出一副愤愤不平地样子,其实我是真的有点儿生气了。
 
  “如果你能告诉我,你为什么把整罐的盐都倒进炒饭里的话,我就告诉你,我为什么要把它倒掉。”胭脂冷冷地说。
 
  “呃?”我愣在那儿,激动得眼球差点儿跳出来。
 
  整罐盐?
 
  “哦…………”我记得当时自己确实不断地往里面加盐,为的是怕味道不够。没想到我竟然一下子放了整整一罐盐,乖乖。
 
  看来,我做的这碗鸡蛋炒饭恐怕连路上的野狗都不会吃的——狗不理。我忽然想到了用这个词来赞美我的炒饭。
 
  又过了一会儿,我竟然有一种想笑的冲动。我为什么每次做饭都是这么失败呢?不是分不清油盐酱醋,就是狂乱加佐料。难道我天生就是吃饭的命,厨房与我永远是不共戴天地仇敌,锅碗瓢盆永远只能成为一种摆设?
 
  强忍住笑意,我的目光再次落在了对面那个女孩的脸上。
 
  她吃饭的样子十分文静,根本不想一个流浪者。或许她说自己流浪只是一个借口,而真正的目的是要留下来。可她留下来到目的又是什么呢?难道只是给我当保姆吗,显然不会这么简单。她那双乌黑地眸子中闪烁着仇恨的火焰,那火焰不曾片刻削减,反而愈加熊熊然。她到底在仇恨什么呢?
 
  我无法得知,但我知道有时候人活着确实需要某种精神寄托。
 
  无论,她寄托的是爱,还是恨!

  虽然我至今都无法确定眼前这个女孩的身份,但这丝毫不妨碍我对她的厨艺钦佩。
 
  别的不说,单是那盘水果沙拉就足以征服我挑剔地胃。
 
  “这盘水果沙拉真好吃,你那儿来的这么多水果啊?去市场买的吗?”我夹起一块菠萝放进嘴里。
 
  “不是,我从冰箱里拿的。喏,就是那个果篮。”胭脂用手一指沙发中间的茶几。
 
  我顺着她手指的方向望去,在茶几上是一个被拆开的果篮,几个苹果散落在外面。我嘴里咀嚼的速度渐渐慢了下来,目光再也离不开那个果篮。
 
  几天前,我和孙程东在嗒嗒娱乐城分手后,意外地收到了一个果篮。送礼者是一个保安,可他却说他是替他们老板送的,而那个老板却自始至终都没有出现过,他(她)到底是谁?如果我们认识的话,那他(她)又何必假手于人呢。对于这样来历不明地礼品,我向来是不会动的,所以把它放进了冰箱。
 
  “天气热,水果放着不吃,很快就会坏掉的。”胭脂说。
 
  我点点头,勉强咽下嘴里的东西。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7-5-29 14:54

  既然果篮已经被打开了,还做成了沙拉,更关键的是现在还被我吃去大多半。面对自己不争气地胃,我只能放弃自己原则了。如果日后知道这是谁送的,说声“谢谢”就是了。
 
  思索间,二楼忽然传来一阵蹑足声。
 
  我停下筷子,警惕地望着天花板。
 
  这个蹑足声我再熟悉不过了,在过去的每一个夜晚,它都诡异地游荡在走廊上。断断续续地,却又从未停止过。
 
  今晚,难道又要开始了吗?
 
  “是它?”胭脂对我说,表情很平淡。
 
  “谁?”我反问。
 
  “猫。”胭脂说:“下午我收拾房间时见到的那只猫。”
 
  “猫?!”我的心颤抖了一下,她口中所说的猫可能是我见到的那只诡异地黑猫。那是一只长着一双人的眼睛黑猫,它在公寓里突然出现,又突然消失,宛如一个哀怨地幽灵。
 
  “喵喵……”寂静地公寓内粹然响起一阵猫叫。
 
  我手中的筷子掉落在地板上,胭脂抬起头漠然地看了我一眼,说:“怎么了?”
 
  在昏暗地楼梯口是一条被拉长扭曲地影子,一双灵动地眸子正冷冷地盯着我。
 
  黑猫!
 
  那只猫正趴在楼梯口冲我狞笑,黑色地皮毛在昏暗地灯光下闪着诡异地光泽。它似乎并不恐惧我们,它就那样一动不动地趴在楼梯口,时而吐出鲜红地舌头舔一下嘴角,表情诡异,近乎狰狞。
 
  我的心中突然产生了一股莫名地愤怒,指着那只黑猫问胭脂:“那只死猫是怎么进来的?”
 
  胭脂说:“不知道。”
 
  “你在公寓里呆了整整一个下午,你会不知道它是怎么进来的?”对于胭脂的话,我将信将疑,或者说是根本不信。我总觉得这一切都是一个阴谋,而胭脂正是开启这阴谋的一把钥匙。
 
  胭脂冷冷地反问道:“你在这座公寓里住的时间恐怕比我更长,你不是也没发现那只猫的踪迹吗?”
 
  我被她噎了一下,随即抢白道:“从我买下这所公寓到现在,我就没见过那只猫!它是个不速之客!”说这话的时候,我故意放大了声音,以掩盖我的心虚。事实上,上午我接待韩卿的时候,就见到过那只黑猫。但我的直觉告诉我,我和那只黑猫在这之前应该还有数次狭路相逢,只不过是我没有真正见到它罢了。每晚公寓走廊上的蹑足生也许正是由这畜牲一手炮制的,它是潜伏在这所公寓里的一个幽灵。
 
  “哼哼…………”胭脂冷笑了几声,说:“不速之客?或许那只猫在你买下这所公寓之前,就已经在这里生活了,它才是这里真正的主人。对于它而言,你、我更像是不速之客。”
 
  “什么!”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世上怎么会有这种喧宾夺主的事情。明明是那只臭猫闯入了我家,还说我是不速之客?这真是无稽之谈。
 
  我侧目望了望楼梯口,那只猫已经不见了。
 
  “呵呵呵呵…………”我努力使自己笑得像个绅士,但我知道我这时的表情更像个地痞。“你知道吗?现在我有一种感觉。”
 
  “什么?”胭脂再次低下头,默默地吃饭。
 
  我指了指餐桌,说:“现在在这张桌子上吃饭的两个人中,我敢肯定其中一定有一个人是疯子!”
 
  胭脂握着筷子的手颤了一下,抬起头问:“那你认为谁是疯子?”
 
  我躬身捡起掉在地上的筷子,然后淡淡地说:“谁是疯子…如果我相信你的话,那么我就一定是个疯子。”

  晚饭后,我拖着疲惫地身体爬上二楼,随手打开经过的廊灯,漆黑一片的二楼瞬间被光明占据了。
 
  那只黑猫去哪儿了?
 
  我站在走廊上,观察了一会儿。
 
  一楼传来瓷器碰撞的声音,胭脂正在收拾碗碟。直到这一刻,我才意识到这所公寓确实需要一个女人来打理。我虽然有的是力气,但从小就没干过什么体力活。像这类烦乱地家务,对我而言简直是噩梦。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7-5-29 14:55

  上下眼皮开始打架,我揉揉眼眶,但睡意更浓了。
 
  啊,好了,那只死猫爱去哪儿就去哪儿吧!我不管了,我太困了,我要好好地睡一觉。
 
  我打着哈欠走进卧室,迷迷糊糊地脱下外衣,一头扎在床上,沉沉地睡去了。
 
  人是一种很奇怪地动物,人可以忍受饥饿、饥渴、甚至是性欲,但却没法忍受困意。我看过一本书,书上说一个人每天的休息时间不能低于八个小说,长时间的睡眠不足就会引起内分泌紊乱,情绪波动异常。可见,睡眠对于一个人来说是何等的重要。我喜欢睡觉,但却常常睡眠不足,这源于我不断变幻地噩梦。我找过医生,也吃过很多药,但都是毫无效果。有一位学心理学的朋友曾经给我做过一次催眠,试图探究我的潜意识,从而找出解决这问题的答案。但当我一觉醒来时,那位朋友告诉我,他对于我的病无能为力。他说在我脑海中有一段记忆被自我封闭了,无论他如何诱导,都没法开启它,也许那段记忆正是我病症的根源。
 
  现在,我又开始做噩梦了。
 
  我走在寂静地街道上,街道胭上立着几根昏暗地路灯,灯光忽明忽暗。
 
  不远处的一盏路灯下闪出了一个人,它穿着一件灰色地风衣,双手插兜,一顶鸭舌帽儿遮住了它的脸。
 
  我停下脚步,盯着那个灰衣人,忽然有一种莫名地熟悉感。
 
  许久后,我意识到了什么,对方身上穿的那件风衣好像是我的?没错,就是我的!可我记得我明明将它放在卧室的衣橱里,它是怎么得到的。
 
  疑惑中,灰衣人身后又走出一个人,它的身子趔趄着,与灰衣人并肩站立。
 
  他?
 
  我惊愕地瞪大了眼睛,我认出了那张脸。
 
  那人正是张武德,可他不是死了吗?
 
  我的头皮一阵发麻。
 
  张武德用手捂着左胸口,嘴角淌着鲜血,两眼暴突,棱角分明地喉结上下波动着。
 
  他怎么了?
 
  我不由自主地朝张武德走了过去,我离他们越来越近,我闻到了一股血腥气。就在我离他们还有大约两米的时候,张武德发出了一声歇斯底里地嚎叫:“别过来!”
 
  死寂地夜,被这声嚎叫振得支离破碎。
 
  “嘿嘿…………”灰衣人阴森地冷笑起来,它从风衣下伸出惨白地双手扑向我,在昏暗地路灯下划出一条修长地白光…………

  “啊!”我惨叫一声,从床上坐起来。
 
  我浑身都湿透了,每一根毛发都直立着,每寸肌肤都散发着寒气。我用力地按着胸口,仍不能使自己平静下来,我贪婪地呼吸着卧室内混浊地空气。这种感觉仿佛是一个死而复生的人,刚刚从坟墓里爬出来后第一次呼吸到人间的气息一般。
 
  噩梦?我恨噩梦!
 
  从那场火灾之后,几乎每个夜晚我都生活在恐惧与悔恨当中,我的心脏倍受煎熬。我有种预感总有一天我会被自己的噩梦吓死的!
 
  很可笑吗?
 
  这并不可笑!
 
  虽然我早已不惧死亡,但我却恐惧死时的那种感觉。
 
  “想知道死亡的感觉吗?”我忽然想起了同样在一个噩梦中某个人对我的说的话,我本能地摸了摸自己的脖子。
 
  当呼吸的节奏渐渐均匀时,我忽然有些口渴,于是我掀开被子就要下床。
 
  突然,我怔住了。
 
  我感到了一丝异样,在漆黑地卧室内我听到了除了自己以外的呼吸声,那声音同样急促,以至于我几乎都将它和自己的声音混淆在一起。
 
  “谁!”我对着黑暗问道。

  “谁!”我对着黑暗问道。
 
  没人回答。
 
  我吁了一口气,一阵淡淡地熟悉地幽香飘荡在我的鼻息间。
 
  “出来吧……”我理了理鬓角散乱地头发,说:“胭脂,出来吧。”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7-5-29 14:55

  黑暗中,那个人影动了一下,缓缓地从窗帘后走出。
 
  正是胭脂,她背着手走到我的床边,清秀地脸隐藏在阴影中,只有那双冷漠地眸子穿透一切束缚死死地盯着我。
 
  “大半夜的,你不在自己房里睡觉,跑到我卧室里来干嘛?”我移动了一下身子,靠着墙,笑着问道。
 
  胭脂低头不语。
 
  “呵呵…………”我笑着上下打量胭脂,一身灰色地运动套装,窈窕地身姿,齐耳的短发,湿润地嘴唇。无论从哪方面看,这都是一个非常不错地女孩。如果她不是那样冷漠地话,我也许会更喜欢她。
 
  “你手为什么背着?”我注意到了她的手。
 
  胭脂本能地退了一步,我听到了她的呼吸声正在慢慢急促。
 
  我掀开翻到一半的被子,下床。
 
  我赤着脚走到胭脂面前,双手轻轻地放在她的肩头,我感到她的身体在抖动,是因为恐惧吗?
 
  “我从小就喜欢猜东西,你要不要跟我回忆一下童趣?”说完,我不等胭脂回答,就继续说道:“让我猜猜,你身后是什么?嗯……”
 
  “嗯…………是枕头?不对,不对…枕头太大了,藏不住。”
 
  “让我再想想?是拖鞋?好像也不对,谁会半夜里拿着拖鞋去别人的房间呢?”
 
  “真是个让人头疼的问题!”我挠挠头皮,说:“不会是菜刀吧?”
 
  “嘡!”是金属落地的声音,胭脂挣开我的双手连连后退,最后整个身体都抵在了墙上。
 
  我寻声望去,地板上是一把明晃晃地菜刀。
 
  “看来我猜对了。”我笑着捡起那把菜刀,刀柄上还有些许的余温。我用拇指轻蹭刀刃,然后转身把它放在了我床头的柜子上。
 
  “你想杀我,对吗?”我走近胭脂,双手顶在她身后地墙上,将她的脸固在我的双臂间,我要让她看着我。
 
  胭脂一直低着的头,缓缓抬起。那一刻,她的目光与我的目光撞在一起,我感到了她发自心底的恐惧感。
 
  “不要害怕…………”我轻轻地拍了拍她的脸颊,说:“其实我早就知道你要杀我,可我没有想到你会这么快动手。你是个失败的杀手,你起码应该先赚取我足够的信任之后再动手啊…………呵呵呵呵…………好了…………现在你可以回到你的房间去了…………哦,对了,别忘记带上那把菜刀…………”说完,我放开了束缚,并且往后退了数步。
 
  胭脂的胸口剧烈地起伏着,在我撤去束缚的数秒后,她蹭着墙瘫坐在地板上。
 
  “怎么?没有力气了?”我再次靠近胭脂,双手伸到她的腰下和大腿下,然后稳稳地把她抱了起来。“既然你没有力气了,那就让我抱你回去吧。”
 
  胭脂没有任何挣扎,她的身体柔弱无骨。直到我抱着她走出卧室然后把她放到她自己的床上时,她仍旧用不可思议地目光望着我。
 
  也许在她眼里,我是一个疯子。
 
  我承认有时候我的行为确实挺疯狂的,但我却不是傻瓜。我善于用自己的长处去攻击对方的短处。当我看到胭脂出现在卧室里的时候,我很恐惧。但我知道胭脂比我更恐惧,因为她潜入我的卧室是要干一些事情的,而那些事又是非常神秘的鬼祟的,以至于她要昼伏夜出。于是我把自己的行为做的比她更诡异,令她捉摸不透。当我看到那把菜刀的时候,我马上意识到如果刚才自己再晚醒一秒,那么我恐怕就要成为刀下亡魂了。惊恐之余,我开始大胆地接近胭脂,在气势上彻底地压垮她,让她更加恐惧我。
 
  然而,要完成这一系列手段的前提是你必须不怕死才行。正所谓:无知者无畏,无畏者无敌。
 
  我给胭脂盖好被子,然后悄然地离开了她的房间。我知道胭脂根本没有睡着,她的目光依旧死死地盯着我。可这些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今晚在这所公寓里什么也没发生,那把菜刀上没有沾到任何人的血。
 
  我来到走廊上,伸手推开面向街道的窗户,一阵淅沥地晚风吹了进来。漆黑地走廊上回荡着风声,回荡着我的叹息。

  清晨。
 
  我伸着懒腰从床上坐起来,我注意到床头柜上的那把菜刀已经被人拿走了。
 
  可能是胭脂。
 
  大约一刻钟后,我梳洗完毕走下二楼。
 
  一楼的厨房里传来“嘭嘭”的声音。
 
  我走过去看,发现胭脂正在挥刀剁一大扇肉,案子被她剁得山响,而那把菜刀正是昨晚我缴获的那把。
 
  “醒了?”胭脂看到了我,面无表情地问,仿佛昨晚的事根本没有发生过。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7-5-29 14:56

  “哦。”我挠挠头,说:“大早晨的,剁什么肉啊?”
 
  “冰箱里什么东西都没了,只剩下冷藏室的这堆肉了。剁了它,包汤喝。”说完,胭脂再次挥刀砍向案上的肉。
 
  “嘶…………”我倒吸了一口凉气,本能地摸了摸脖子。如果昨晚那把菜刀砍在我的脖子上会不会像这扇肉一样骨肉分离呢?
 
  “下午,麻烦你去采购些蔬菜和肉,看看米够不够,如果不够的话,你顺道再买些米回来。”我走到电视机前拿起遥控器随手打开,接着说:“我的卡放在二楼卧室的床头柜的第一个格子里,没有密码,上面的钱你可以随便取,只要别超支就行。”
 
  厨房里的剁肉声小了些,算是说我知道了。
 
  我靠着蓬松地沙发,看着无聊地电视剧。
 
  现在是8点25分,湖南台正在重播《大长今》。
 
  说实话,我挺喜欢李英爱的。虽然她已经徐娘半老了,但演技不错。她把徐长今从少女时代演到了更年期,单凭这一点,就值得我钦佩不已。每当她丰腴地脸上显现出少女的微笑时,我就有一种想叫“阿姨”的冲动。
 
  我拨了个台,跳到本市新闻,相比之下,我更关心我身边发生了些什么事情。
 
  “…………据最新消息,一辆失踪数天、牌号为京B1263**的公交车已被警方发现。该车上的乘客包括司机、售票员在内,总共十七人全部遇难……据警方分析遇难者的尸体已高度腐烂,死亡时间应该在数天前…………警方正在紧密地调查之中…………”主持人操着一口地道地东北北京腔儿说道。
 
  “切!”我不屑地一笑,现在经济越来越发达,可治安却越来越乱。原先失踪或者遇难的人顶多不过一两个,现在倒好一下子就是一车。
 
  我的天哪,这难道是恐怖组织所为?
 
  本拉登不会来中国了吧?
 
  千万别来…………我暗暗祈祷。
 
  突然,我的脑海被一道无形地闪电贯穿了。
 
  公交车?京B1263**?
 
  我昨天晚上坐的那辆公交车好像车牌号也是京B1263**,那上面的人除去我,刚好是十七人……

  午饭后,胭脂拿着我的信用卡出去采购了。
 
  我坐在客厅里一根接一根地抽烟,脑海中是那辆散发着尸臭地公交车。
 
  我的天哪!
 
  所有的怪事怎么都发生在我身边,张武德离奇自杀,孙程东莫名地发疯,死去的吴大妈突然出现,深夜乘坐一辆散发着尸臭的公交车回家…………
 
  头顶的二楼忽然响起了一阵诡异地蹑足声。
 
  我抬头看了一眼,苦笑说:“呵呵呵呵…………当然还有那只长着人眼的黑猫…………”
 
  好了,还有什么怪事要发生吗?
 
  要来,就都一起来吧!
 
  我深吸了一口气,懒懒地躺在沙发上。
 
  突然,手边的电话铃声大作,我用力地一拍脑门儿。
 
  “这次又是什么事儿啊?”
 
  打电话的人是南极,他言语焦急,要我立刻去医院,说孙程东又出事儿了。
 
  我说:“孙程东不是疯了吗?他出事儿,你找他家里的人啊。找我做什么?”
 
  南极说:“我们要是能找到他家里人,我还找你干什么。再说这事儿也跟你有关,你赶快来一趟医院吧。我等你!”
 
  说完,南极挂了电话。
 
  “这?”我一头雾水地放下电话,孙程东怎么啦?还说跟我有关?真是多事之秋。
 
  犹豫再三,我还是决定去一趟,临走时给胭脂留了条子。可写完之后,我又觉得没什么必要,胭脂是不会关心我的去向的,这张条子根本没有任何意义,但想了想我还是把条子留在了茶几上。
 
  我锁上公寓的门,在大街上随手拦了一辆出租车,急急地朝医院赶去。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7-5-29 14:56

  也许我并没有意识到,此刻在公寓二楼的某扇窗户后面正有一双眼睛幽幽地望着我。那是一个穿着灰色风衣的蒙面人。
 
  它双手驻着窗台望着我远去的背影,发出了一声冷笑。
 
  忽地,一条黑影蹿上了窗台,是那只黑猫。
 
  灰衣人伸手轻抚着那柔软地黑色毛皮,嘶哑着声音说:“你知道吗?当一个人越接近事实的真相的时候,他就越接近死亡。我真的很期待他崩溃的样子…………呵呵呵呵…………”
 
  “喵…………”黑猫紧张地盘缩起身体,长长地尾巴缠在灰衣人的手臂上。
 
  “你说什么?”灰衣人低头注视手边的黑猫。
 
  “喵…………”黑猫抬起头,用一种极其怪异地眼神望着灰衣人。
 
  灰衣人怔了一下,随即诡异地笑了。
 
  “你说你也想杀他,是吗?”
 
  “喵…………”
 
  “那好吧,就让我们一起杀死他吧。呵呵呵呵…………”灰衣人抱起那只黑猫朝走廊的阴暗处走去,木质的地板上响起一阵低低地蹑足声。

  我赶到医院的时候,又是一个黄昏,跟上次一模一样。
 
  见到南极时,我发现他的表情很怪,脸上满是愤怒与惊恐。
 
  我刚想问他怎么了,不料他却一言不发地拉着我径直来到了市医院地下一层的特护病房。
 
  “嘿嘿…………你别拉我呀。有什么事儿,你倒是说啊!嘿嘿…………”我很不满地挣开了南极的手,这家伙怎么这么大的劲儿。
 
  “你自己看吧。”南极一脸愤怒地指了指特护病房。
 
  “怎么啦?”我凑到特护病房的玻璃窗上往里张望,不看还好,这一看顿时被吓得面无血色。
 
  原本雪白一片地病房,此刻从地板到四壁,全是密密麻麻地一个个蝌蚪状的血字。而那个发了疯的孙程东却不知去向了。
 
  “这?这…………”我惊愕地退了几步,侧目望着南极。
 
  “别看我,我也正纳闷儿呢?”南极一脸愤怒地说:“昨晚是我值班,凌晨三点多时,我和值班护士来查岗。结果发现值班的大夫都被人打成了重伤,孙程东也失踪了。我看事态很严重就报了警,警察一会儿就到。”
 
  “孙程东失踪了?可…可这跟我有什么关系啊?”我茫然地问。
 
  南极用手一指特护病房,说:“看到那些血字了吗?那都是孙程东写的。”
 
  我点点头,但由于相距太远,我看不清那些血字到底是什么。
 
  “知道上面写的是什么吗?”南极冷冷地看着我。
 
  我摇了摇头。
 
  “所有的血字都是一句话…………”南极顿了一下,继续说:“萧逸必死无疑。”
 
  我顿时一窒,一股寒气在我的五脏六腑间蹿动。
 
  必死无疑。
 
  昨天孙程东一直絮叨的正是这四个字,短短一夜之间,他又在这四个字前加上了我的名字。难道他是在预言我以后的命运吗?这也许是孙程东的疯话,但那四个字却真真切切地在梧桐公寓的玻璃上出现过,同样是沾着鲜血写成的。难道这也是虚幻地吗?
 
  必死无疑。
 
  “怎么会这样?”惊愕中,我伸手就去推特护病房的门,我要进去看个究竟。可被南极阻止了,他说:“萧逸,你冷静点儿。警察一会儿就来,咱们得保护现场。”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我缩回手臂,问南极。
 
  “我也不知道。在我们发现孙程东不见的同时,就发现了这些血字,到处都是。我发现上面写的竟然是这种东西,觉得这可能跟你有些关系,所以赶紧给你打了电话。”南极说。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7-5-29 14:57

  “孙程东…他想干什么啊?”我隔着玻璃窗望着那些扭曲地血字,心里一阵阵发寒。
 
  一只手轻轻地拍拍我的肩膀,是南极。他说:“萧逸,别担心。不会有事儿的,孙程东是个疯子,咱们不能用常理去推测他的行为。也许…………这只是一个恶作剧…………”
 
  我说:“疯子会做恶作剧吗?”
 
  南极一窒,不知该说什么好。
 
  我知道南极是在安慰我,如果这真是恶作剧就好了。可我知道事情远没有这么简单,孙程东失踪之后,留下这些血字是何用意?难道只是一般的疯言疯语吗?还有一个最关键的问题,孙程东是怎么从这间特护病房里逃出去的。
 
  我仔细看了看特护病房的门,没有任何被撬或撞击过的痕迹,这就是说它是被人用钥匙打开的,然后放出了孙程东。南极说过孙程东患有严重的妄想症和暴力倾向,把孙程东放出来就意味着放出一只凶猛地老虎。医院的工作人员没有理由会这么做,那又是谁呢?
 
  正当我要向南极问个究竟时,走廊尽头的那扇双开门豁然间被人用力地推开了。一个身着黑色警服的中年男子大步走了进来,他的眼神冰冷如铁,却又洞穿一切。
 
  他是谁?
 
  秦子峰!

  被警察清场的感觉很不爽,被自己讨厌地警察清场的感觉非常不爽,所以我决定先把对方清场。
 
  我找了个理由说自己有事儿要走了,南极没有留我,他只是说要我万事小心。我知道他所说的小心是指让我小心发疯在逃的孙程东,因为根据孙程东留下的那些血字表明他对我似乎充满了恨意。
 
  我和南极握了握手,转身朝双开门走去。
 
  与秦子峰擦肩而过的一刹那,我们有意无意地对视了一眼。我冲他微微一笑,他冲我冷冷地点点头。
 
  走出地下一层,有一种从墓室里爬出来的感觉。我贪婪地呼吸着上面的空气,尽管那里面弥漫着刺鼻地消毒水的味道。
 
  市医院的走廊很像是一条蜿蜒地迷宫隧道,在没有南极的带领下,我艰难地寻找着出口。其间有许多护士与我擦肩而过,但我可恶地自尊心使我没法张口向这些白衣天使求救。
 
  还好,经过一番东冲西撞后,我终于看到了光明。
 
  我疾步朝大门口走去,不料跟一个下楼的病人撞在了一起。将对方手中的病历撞飞了,撒了一地。
 
  “对不起,对不起…………”我低着头连连道歉,大气也不敢出。
 
  “萧逸?”一个虚弱而熟悉地声音在我耳边响起。
 
  蓦地,我抬起头,看了好一会儿,才发现那人竟是郑一平。
 
  “我的天哪!郑一平,你怎么啦?”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眼前的郑一平怎么会如此地憔悴。
 
  郑一平眼窝塌陷,嘴唇干裂,两颊突起,面容棕黄,整张脸都脱了像。怪不得我刚才认不出他,这哪里是哪个俊眉朗目,意气风发地郑一平啊。
 
  我们对视了大约几秒钟后,便开始纷纷蹲下身捡那些散落的病历。
 
  “郑一平,你…你怎么啦?”我望着憔悴地郑一平不安地问道。
 
  “没事儿,一点儿小病。”郑一平冲我一笑,那笑容很勉强。
 
  我拿起一张病历,上面写满了字,但我一眼便看到了两个最醒目地字体——肝癌。
 
  “这!!!!!”我惊诧地瞪大了眼睛。
 
  郑一平也是一惊,他一把夺过我手中的病历,脸上阴晴不定。他试图站起来,可他的身体却开始晃悠,仿佛所有的力气都散去了。
 
  我扶着郑一平站了起来,说:“你?”
 
  郑一平将那些病历一一放进桑皮纸袋里,淡淡地说:“既然你都看到了,那我就不瞒你了,其实瞒也瞒不住。我得了肝癌,而且还是晚期…呵呵呵呵…………”说着,郑一平竟然笑了起来,他眼中闪着异样地光彩。不知那是对生的眷恋,还是对死的厌恶。
 
  郑一平简简单单地几句话,却使我整个人如遭霹雷。
 
  我的身体开始颤抖,心脏是一阵阵莫名地绞痛。为什么我最近的人的命运都是如此的悲惨?郑一平是我最好的兄弟,我们从小长大,亲密无间。在失去张武德后,郑一平是我唯一信任的人,为什么上天还要夺走我最亲最近的人。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7-5-29 14:58

  我哽咽了,干枯已久地眼窝竟然有些湿润。
 
  郑一平笑着拍了拍我的肩膀,反倒安慰我说:“别伤心了。走,咱们找个地方好好喝一杯,我正好有许多事儿要跟你说呢。”
 
  我嘴唇哆嗦着,眼窝滚热,激动地说:“不,不…你现在需要休息。听我说,你会好起来的,我要…………”
 
  郑一平用手一支我的肩膀,淡淡地说:“算了,现在任何事儿对于我而言,都失去了意义。如果这世上还能有让我提起精神的事的话,那就只剩下喝酒了。陪我喝一杯,好吗?兄弟。”
 
  我望着郑一平塌陷地眼窝,良久无语。
 
  “好了。”郑一平左臂搭在了我的肩上,然后笑着说:“走吧。这一撞,我已经没有什么力气了,呵呵呵呵…这回得麻烦你扶着我去酒馆了。”
 
  我一窒,心中暗暗地叹息。 
 
  七点二十六分。
 
  市医院旁的一个小酒馆。
 
  郑一平细细地抿了一口酒,苍白地脸上泛起一丝病态地红润。
 
  “你是什么时候知道的?”我望着杯中酒,低声问。
 
  郑一平说:“一年前吧。”
 
  我问:“一年前?你也一直瞒着张武德吧?”
 
  郑一平说:“他到死都不知道,呵呵呵呵………咳咳…………”
 
  我又问:“如果今天我没有发现,你是不是打算也瞒到我死?”
 
  郑一平说:“错!是瞒到我死。因为我一定比你先死,咳咳咳咳…………”
 
  “你他*混蛋!”我重重地把酒杯往桌子上一敲,引得四周酒客纷纷观望。
 
  郑一平点点头,神色黯然地说:“我确实混蛋,我确实混蛋…………”
 
  沉默良久后,我一仰头,把杯中酒一饮而尽。
 
  “唉…明天我陪你去医院,找专家再给你看看。现在医学这么发达,你的病一定能治好的。”
 
  “算了。”郑一平摆摆手,说:“治病治不了命。一年前,医生就已经判了我死刑。我能活到今天已经是个奇迹了。”
 
  “不行!如果国内治不了的话,咱们去国外。我有一个朋友就是留学美国的医药博士,他说不定…不!他一定有办法治好你的。”
 
  “萧逸,别这样。我…………”郑一平叹息了一声,缓缓将杯中酒饮尽。
 
  “当年失去幽若后,如果没有你和张武德的照顾,我恐怕没法活到现在。现在张武德已经不在了,你不能再有事儿了。我不能在失去一个兄弟之后,再失去一个兄弟。你明白吗?”我的情绪越来越激动。
 
  郑一平默默地点点头。
 
  “无论付出怎样的代价,我也会救你的。如果可以的话,我可以把自己的肝给你。”我抓住郑一平的手,用力地握了握。
 
  郑一平目光炯炯地看着我,那眼神很复杂,令人捉摸不透。
 
  “好吧。我努力地再活一段时间的,为了我们的友谊。”说着,郑一平斟满杯中酒,然后举起。
 
  我也斟满自己的酒,举起说:“我们之中也包括张武德,我们三个人永远是兄弟。”
 
  郑一平一怔,泪水沿着眼角留下。
 
  “叮”,我们的杯子碰到了一起。

  酒入愁肠化作无尽伤心泪。
 
  郑一平放下酒杯,神色忧伤地对我说:“萧逸,你知道吗?已经一只脚踏进鬼门关的我,在这世上仍有一丝不舍。也许正是由于她的存在吧,才支撑着我勉强活到现在。”
 
  我低低地一声叹息,说:“是罗轻盈吧?”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7-5-29 14:58

  郑一平点点头。
 
  “她是我活下去的理由,因为我欠她很多东西。罗轻盈把自己所有宝贵地东西都给了我,可我给她的只有伤害和痛苦。”郑一平望着窗外浓重地夜色,淡淡地说:“那天当我知道罗轻盈和武德的关系后,我很吃惊。我甚至恨过张武德,但事后想想,张武德比我要优秀的多,他会成为一个好丈夫的。罗轻盈在他身边会幸福的,可谁知道她的幸福却成了泡影。”
 
  “后来你跟踪罗轻盈又为了什么呢?”我觉得现在已经没有必要再回避那些事情了,既然要说就都说透吧。
 
  “为了什么?呵呵呵呵…刚开始我也不知道。我只是茫然地暗中跟着罗轻盈,只想每天都能看到她。可后来当我知道了她怀了张武德的孩子的时候,我和你一样。第一个反应就是保住这个生命,让张武德的生命与血液得以延续下去,所以成了她的暗中保镖…………”郑一平低下头笑笑,端起酒杯缓缓地在五指间转动。
 
  “萧逸,我有时候在想。其实,你我是同一种人,除了性格和外貌不同外,还有什么不一样的呢?你喜欢的东西,我也喜欢;你讨厌的东西,我也讨厌……”
 
  “是的,同一种人…………”我说:“你对罗轻盈的不舍,正是我对幽弱的不舍。只可惜我这份不舍,只能成为回忆了……”
 
  “呵呵呵呵…我比你更惨。我所剩的时间恐怕连回忆都不够了…………”郑一平望着杯中酒无奈地摇摇头。

  市刑警队档案室内的书架下是一个高大地身影。
 
  男人紧缩眉头,急速地翻动着手中的卷宗,一双冷酷地眸子飞快地扫视着上面每一行字。
 
  “……1997年12月22日,东兴商业城发生大火,致使一对情侣一死一伤,火灾原因属电器短路造成。相关责任人:林濡涛,候军,田旺志……”
 
  “……1998年1月2日,东兴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东兴商业城火灾责任人林濡涛,与其妻子宋晓英在家中服毒自杀,其独生女林嫣儿下落不明……”
 
  “就这么结束了吗?”男人盯着卷宗上寥寥地几行字,喃喃自语。
 
  是的,东兴集团在一夜之间就这么垮掉了,那场火灾不但要了许多人的命,而且还摧毁了一个庞大地白银帝国。
 
  生命和金钱的消失远比它们的出现更快一些。
 
  男人仿佛又看到了那幅惨烈地画面,四层多高地建筑在烈火中,在无数人的注视下轰然倒塌;一对血肉模糊地情侣被人从废墟中抬出,尽管已经奄奄一息,可他们的手却始终握在一起。
 
  男人闭上了眼睛,努力使自己平静下来。
 
  他需要用冷静地思维模式去思考每一个问题,尽管那些问题早已尘封在历史的尘埃中。
 
  突然,男人的目光定格在档案上的几张照片上,第一张是一个温文尔雅地中年男子;第二张是一个风姿绰约地少妇;而最后一张,也是刚才吸引男人眼球的那张照片,上面是一个穿着白色连衣裙的长发少女。
 
  “是她?!”
 
  男人几乎要大喊了。
 
  虽然照片上的人是个少女,但男人还是透过时间与空间的缝隙捕捉到了对方脸上的痕迹。
 
  张武德自杀案中的那个神秘女子竟然就是林嫣儿!
 
  男人思索着双手合上卷宗,突然他又想起了什么,迅速地掏出手机,然后按下了一连串儿数字。

  晚饭后,韩卿把自己锁在了卧室里,不理会任何人的话,就连罗轻盈也包括在内。
 
  她拿着一张照片在台灯下,细细地研究着什么。
 
  照片上是一个长发女子,穿着白色地连衣裙半靠在一棵树上。她的样子很清晰,嘴角上翘,似在微笑,但眉宇间却有着淡淡地哀愁。
 
  韩卿总觉得这张照片有些怪异,到底那里不对呢?韩卿捏着照片的一角,打了一个哈欠,她太困了。
 
  韩卿已经一天一夜没有合眼了,眼泪从眼眶里不争气地流了出来,她疲惫地摘下眼镜,揉揉眼睛,视线变得有些模糊。
 
  照片上的女子渐渐地化成了一条白雾。
 
  韩卿的身体突然怔了一下,她慌忙地戴上眼镜,把那张照片拿到台灯下仔细观瞧。橘黄色地灯光洒在照片上,泛起烁烁地光泽。
 
  也就在那一刻,韩卿发现一个不可思议地现象。
 
  那个照片上的女子竟然没有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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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魇.必死无疑》--作者:蓝眼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