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quaspirit 发表于 2007-6-9 20:15

ustclaoma 发表于 2007-6-9 20:18

原帖由 cosimo 于 2007-6-9 21:13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有一次,我看了蓝mm的这个帖子我心里和lz一个感觉:好像看过!啊,居然还加了原创$考虑$ 。疑惑中往下翻,明白了,我的确看过,但就在这里,因为我还留言了$汗$ (看来灌水也不全无作用;) )

lz也挺“神勇” ...
同意,$汗$ $汗$ 。感觉LZ是过激了,毕竟证据还是重要的,没证据之前是不应该“言之灼灼”的搜集证据

ustclaoma 发表于 2007-6-9 20:19

原帖由 Aquaspirit 于 2007-6-9 21:15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LZ比我猛多了:cool:


我上次还是把证据搜齐了才发帖的.
本想拿你举例子的,后来想想没准你不高兴给人当榜样,就算了。你自己说了,更好

binsearch 发表于 2007-6-9 20:19

搂主就是没事找抽型的
正好我有的是时间
见你一回抽一回
就是没时间也得抽
不抽不行啊$怒吼$ $怒吼$

[ 本帖最后由 binsearch 于 2007-6-9 21:22 编辑 ]

Aquaspirit 发表于 2007-6-9 20:22

Aquaspirit 发表于 2007-6-9 20:22

逍遥无罪 发表于 2007-6-9 20:23

原帖由 Aquaspirit 于 2007-6-9 21:13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言重了, 我从来没有企图过贬低来这里聊天的人们. $郁闷$


你问我那两个字, 一个繁体, 一个简体, 根本与错别字的问题无关. 你叫我怎么回答?


我觉得不写错别字和病句是一个受过良好国文教育的人 ...
不要$bye$ 啊,给你纠错呢:於不是繁体字:D

ustclaoma 发表于 2007-6-9 20:24

原帖由 Aquaspirit 于 2007-6-9 21:22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没事, 你只要不混淆黑白的骂我, 拿来举举例还是OK的$汗$
感觉混淆黑白也得有本事才行呢,我自己知道自己没这个素质,还是少惹事为妙。嘿嘿

binsearch 发表于 2007-6-9 20:26

原帖由 Aquaspirit 于 2007-6-9 21:22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汗$ $汗$
我跟她有点反冲

Aquaspirit 发表于 2007-6-9 2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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