蝴蝶屋 发表于 2007-6-10 19:12

这帖子也太周星驰了吧
两个人打官司,一群旁人在恶搞
笑死人了
有趣有趣
继续继续

stella_0183 发表于 2007-6-10 19:14

原帖由 kittycat 于 2007-6-10 18:10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对,泡帅哥要紧!

那个mm她开玩笑的,不是大变态,是额不好

开心开心哈$送花$

2007说话太好玩了,哈哈,大变态
:D :D :D

芹菜 发表于 2007-6-10 20:14

如果真的一方出了意外,另一方会不会被指控MS$frage$$考虑$

poison 发表于 2007-6-10 20:27

原帖由 逍遥无罪 于 2007-6-9 23:14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楼主,公道自在人心,公道在于给大家一个温馨平和的环境。你把鼓击得这么咚咚响,不觉得扰民么

给所有人公道,你才可能公道。那大点屁事,搞这么大动静,要是还我们大家公道的话,你应该被$x13$ $x13$ $x13$
哪来的MJ,$x13$

celler 发表于 2007-6-10 23:17

说句客观的话,google搜不出来不代表没有原贴。很多论坛的帖子都google不出来的。

Liv 发表于 2007-6-10 23:21

行了,别争了!
以后发原创贴都记得加一句:”如有雷同纯属巧合“!:cool:

2007 发表于 2007-6-10 23:58

ophelia 发表于 2007-6-11 01:00

那个叫binsearch的,我不知道说你这样的什么好。你这种在旁边煽风点火的行为,比起当事双方即使偶有过激言论的争吵,简直恶心的可笑。最烦你这样的人,大热天儿的,哪凉快哪呆着去吧。

fcb 发表于 2007-6-11 01:03

嗯,没必要把WJ牵涉进去

yyddmm 发表于 2007-6-11 09:37

各个网站,那么多网民,相互转帖,乱乱的,搞不清楚地!的确没必要就这么说无耻什么的。。

Liv 发表于 2007-6-11 12:24

原帖由 2007 于 2007-6-10 23:58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原来这样,看来莫愁湖这个杀千刀的真是不知道死字怎么写了,竟然尝试来老虎口中拔牙。$angry
:D :D :D

看来莫愁这下要愁死喽。。。。。:cool:

ccll 发表于 2007-6-11 19:09

没有怀疑你的动机,只是好奇你怎么这么相信你自己的记忆和印象呢?你没有证据证明你的观点,而楼主又发毒誓又抓狂地声明是她的作品,起码到现在为止,确实是她先发的贴,你继续这么叫嚣,极其不负责任。错了就要改,不要死撑下去。





原帖由 zoe_cheng 于 2007-6-10 01:14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原来你们是这样想的,你说的有一定道理,如果是dl发的我应该会先问她,因为对她有一定的了解。但是之前我对精灵蓝这个id真的一点印象都没有,也不知道你说的那些背景,我在这个板块其实集中在几个时间,一是 ...

2007 发表于 2007-6-11 19:11

yvonnemyang 发表于 2007-6-11 20:25

嗯,俺进来遛达遛达.看看吵到哪儿了~~$m27$

und 发表于 2007-6-15 01:59

灌水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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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斑竹,请为我申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