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iki1128 发表于 2007-11-3 19:40

原帖由 池塘 于 2007-11-3 19:35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以彼之矛,攻彼之盾,大红字只能说明,那位MM没想到把自己给饶进去了。:D :D :D


大红字,你怕啦?傻娃

爱喝可乐的猫咪 发表于 2007-11-3 19:41

回复 #127 kittycat 的帖子

$支持$ $支持$ $支持$

爱喝可乐的猫咪 发表于 2007-11-3 19:43

无聊哦。。。。

kiki1128 发表于 2007-11-3 19:46

还有就是你老公看上你算是瞎眼,要不然你老公和你一样臭鱼烂虾,等着做ex吧!

你有这会儿"过街"的时间,还是好好管好你老公吧!

别作了不知道第几个ex,还蒙在鼓里,可悲啊。。。。

皮蛋V豆腐 发表于 2007-11-3 20:25

楼猪你太恶心了~~~偶尔穿了一次人家的旧鞋,就以为这里的JM都是穿人家旧鞋的?你以为你是鸵鸟啊?
白痴一个~~这么多人拍你,还恬不知耻的在这边显摆,为虾米这里木有吐的表情呢,真想吐死你~~~

xbbyysh 发表于 2007-11-3 20:36

额滴神阿,真开眼界呀:D

xbbyysh 发表于 2007-11-3 20:43

原帖由 Mamasasa 于 2007-6-17 21:07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为什么她不理你呢, 让我来分析一下:

1.如果你们以前根本不认识对方, 谈不上是朋友,那么事后当然也用不着交往.

2.你们认识, 朋友, 4年同学,以前还是朋友, 那么, 你为人太糟糕:
如果你真的关心在乎你的朋友 ...

但是你却以'好朋友'的身份占了便宜(谁会防着好友?), 获取了这个男人. 直接一点:你就是个小偷嘛! 你说谁愿意和小偷做朋友? 这次你能偷老公, 下次可以偷合同, 偷客户, 偷朋友, 偷机会!! 正常人谁愿意搞个定时炸弹在身边?


就是这个道理。
身边也有过这样的例子,2个本来是好朋友,一个抢了另一个的男人
本来事情与我无关,但是我却有意识跟她疏远了,实在不敢跟这样的人做朋友

xdjm1 发表于 2007-11-3 20:53

只能说,世界之大,无奇不有......
LZ大妈现在是在更年期吗,否则思考问题为什么不是正常人的思维方式?
$NO$ $NO$ $NO$

xiaomianyang 发表于 2007-11-3 20:54

别人有权利作他不想做的事,你有权利跟她打招呼,但是不能强迫别人做不愿意做的事

刺猬凶猛 发表于 2007-11-3 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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